第七十五章 夜明雷珠

类别:武侠仙侠 作者:龙吟风残字数:4126更新时间:24/11/27 03:03:38
    下午,司马天星向总舵众人发布了易星、诸葛羞花将在八月二十八日举行大婚的重大消息。

    消息传开,全帮震动。户舵的礼仪分舵立即加足马力运转,集合各方人力物力快速筹备婚礼事宜。

    司马天星更是上心,上心的原因很简单,他和易星、诸葛羞花都是遭遇不幸,没有亲人的人,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因此,他很同情他们,也愿意做他们的兄弟。

    然而他这个当兄弟的身份有些特别,是一帮之主,是他们的上司,如果不将婚礼办好,面子上和内心中都是过不去的。他想给诸葛羞花备一份漂亮的嫁妆,一定不能让新娘子太寒酸。

    但是,他知道自己在这方面绝对没有任何经验,也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出于无奈,他只好腆着脸去求未来的岳母大人。

    陈氏得知司马天星的来意后,甚为感动,道:“天星啊,你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好孩子,我会尽力帮你的!”

    司马天星道:“婶子过奖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陈氏微笑着道:“像你这样心好、人好又有出息的孩子真还少见,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改口不叫我婶子呢?”

    司马天星当了大半年的帮主,与江湖人物也多有接触,反应比过去快了许多,当然听明白了陈氏话中的潜台词。

    虽然反应快了些,脸皮厚了些,但在长辈面前还是有些拘谨的,听了陈氏这话后,脸色刷地一下变得腓红,气息都变得不那么匀了。

    司马天星嗫嚅着道:“红袖还小呢,我也不急。”

    陈氏道:“后天就是红袖的十六岁生日,已经是大姑娘了!”

    司马天星惊喜道:“啊?后天是红袖妹妹的生日?”

    陈氏点头道:“嗯,天星啊,你觉得我家红袖咋样,你喜欢吗?!”

    司马天星扭扭捏捏地道:“婶子,我当然喜欢啦,不过,有件事我一直不好讲得,但又不得不讲!”

    陈氏道:“你且道来!”

    司马天星道:“起初,我只将红袖当妹妹待,与安十五妹相好,后来发现红袖妹妹对我之情不是兄妹之情,遂接纳了红袖妹妹的那份情意。因此,我很喜欢红袖妹妹,也很喜欢安十五妹,不知婶子对此作何想法,若有不当之处,恳请婶子责罚!”

    陈氏笑道:“我早就看出来了,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你对她们两人好就行,别辜负了她们的一片深情。你是一个好孩子,能将红袖许配与你,我和你叔都很放心,像你这等优秀的人,一夫多妻乃是常事,没什么不妥。

    至于婚后大家如何相处,关键就在于你了。婚后无论遇到什么样的灾难和风浪,你都要一如既往地不违初衷、保持本心不变,一如既往地、不偏不倚地对她们两人都好。唯有如此,家庭才能和睦,两个女人才都能得到你长久的爱。若其不然,则必有专宠者,也必有失宠者,失宠者必定受到伤害,这就有违初衷了。”

    司马天星躬身道:“多谢婶子教诲,小侄当铭记在心,终生不忘,终生勿违!”

    第二天一大早,司马天星就和陈氏、欧阳红袖去到了港湾,登上了神州战一号,这是帮主专用战船。只因司马天星一直骑鹤,极少坐船,所以,这还是第一次登上他的专船。

    神州战一号扬帆启航,向着岳州城驶去,同行的还有一艘快船,那是户舵到岳州为易星和诸葛羞花采购婚礼用品的船。船上有户舵的人,也有斥候舵的人。

    本来解小玉还另外安排了两艘战船,为司马天星护航,说这是帮主出行的威仪,实际上就是一种特权,显摆帮主的身份而已,被司马天星拒绝了,他不是一个喜欢排场的人,况且这次出行只是私人行为,并非帮会之间的会晤,不需要搞那些排场撑场面。

    欧阳红袖小鸟依人般的挽着司马天星的胳膊,笑语嫣然,陈氏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当真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

    君山与岳阳楼隔水相望,只相隔二三十里,不到半个时辰,船便靠了岸,将马匹从船上拉下来,骑马往岳州城而去,几炷香的时间就进了城。

    司马天星寸步不离地陪着陈氏和欧阳红袖,到衣装铺、靴鞋铺、丝绸铺、皮毛铺、被褥铺、瓷器铺、陶器铺、竹木铺、炊具铺、杂货铺、脂粉铺、珠宝铺等各大商铺选这选那。凡是选中的东西,就叫店伙计送到船上去。

    中午吃了点小吃,下午又开始选。有些东西是小玩意,有些东西是日常用品,但却也是必须的,若非有陈氏同行,司马天星万万想不到要买那些东西。

    司马天星与欧阳文章商量过,婚礼上用的东西由户舵负责操办,司马天星不用管,他只给新婚夫妇买私用物品。

    在珠宝铺里挑这选那的时候,司马天星想给欧阳红袖买一件生日礼物送给她,但转了几转都看不上。不是那些东西不好,而是没有一样特别的东西。

    司马天星问店老板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店老板看了司马天星一眼,沉吟了一会儿,道:“有是有,但那东西有点古怪,小的有言在先,出了什么一差二错本店概不负责!”

    司马天星笑道:“什么东西如此神秘?我还真就要见识见识!”

    店家道:“公子请随我来!”

    司马天星跟陈氏和欧阳红袖打过招呼后,就随店家去到后院茶厅,有小厮给他泡了一盏君山银针,店家道了声“稍候!”,便离去。

    不多时,店家小心翼翼地抱着一口丈许大小的黑色木箱进来,放在桌上。

    打开木箱后,里面装着一个汉白玉石匣,打开石匣盖,就见石匣中装有水,一颗灰黑色的珠子浸泡在水中,有鸽蛋那么大。虽然看起来毫不起眼,但令人惊异的是它竟然在水中缓缓地自行旋转。

    司马天星立即释放神识对其内部进行扫描,神识竟被一股沛不可挡的洪荒之力阻挡,反弹回来。

    司马天星心中大骇,面上确不动声色,道:“就这样一颗灰不拉几、黑不溜秋的珠子,除了会动以外,还有其它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店家道:“有啊,到了夜间,它会发出白朦朦的光!”店家将窗帘拉上,屋子中暗了下来,那颗珠子发出了很微弱的亮光。

    司马天星一撇嘴,不屑地道:“这也算光?与夜明珠相比,简直就是垃圾!”

    店老板干笑道:“光亮是有点弱,但毕竟也是光噻!”

    “你不是说有古怪吗,这就是它的古怪之处?”司天天星露出一付瞧不起的鄙夷之态。

    店家冷笑道:“请公子用手指触摸试试,就知道他的厉害了,不过,公子要千万小心!”

    司马天星大刺刺地伸出右手食指去触碰那颗珠子,手指尚未接触珠子,只触到水面,就有一股雷电之力从手指沿着经脉传遍全身,让人有种遭雷击的感觉,半边身子发麻。

    司马天星曾修炼过天雷锤炼法,这颗珠子释放出来的雷电之力自然不如天雷之力猛烈。

    司马天星将手指缩回,惊骇地道:“果然古怪,这珠子从何而来,可有名字?”

    店家道:“这是老夫五年前从苏州一个渔户家中购买太湖石而意外得到的,因其自带雷电之力,因此老夫将其命名为‘夜明雷珠’,或许有些鄙俗,还望公子不要见笑!”

    司马天星不解地道:“怎么购买太湖石就意外得到了这颗珠子?”

    “事情是这样的,五年前我前往苏州购货,发现太湖石市场颇为火爆,就在那里转了转,最后挑中了一块形如貔貅的太湖石,准备运回来摆放在庭院中增点雅趣。结果用秤一称,足有二百八十斤,当时卖家要的底价是一斤石头一两银子,否则不卖,于是我花了二百八十两银子买下。

    我从苏州回来,一路上雇力夫搬运上船、下船,费了不少功夫,总算运回洞庭湖来了。下船后找了四个力夫抬着走,是时,天降暴雨,雷鸣电闪,一道天雷劈中了那块太湖石,太湖石被击得粉碎,四个力夫全部遇难。

    太湖石没了,二百八十两银子打了水漂儿,还给四个力夫的家里一家赔了一百两银子,你说冤不冤哪。

    万幸的是我当时因为和船家结账,落在后面,赶到距出事地点五六丈远时雷灾就发生了,险险躲过了一劫。

    我去到出事地点后,在太湖石碎块中发现了这颗珠子,若非是这颗珠子在自行转动,还不易发现呢!

    我伸手去捡这颗珠子的时候,差点被电死。很想弃之不顾,又恐不知情者步我后尘,岂不害人?

    暴雨过后,我在路边捡来一只破木瓢,将这珠子臼起,带回了家中。到家后发现木瓢底部已被珠子旋转磨损得快要穿了。无奈之下只好另拿一只装了水的木瓢来,将珠子倒进有水的木瓢中。

    珠子在水中旋转,对木瓢毫无损坏,这下子我才放了心。但木瓢终究不是存放珠宝的器物,我就请玉器师傅用汉白玉凿打了这个小石匣。

    阴雨之日气候潮湿,石匣泄漏雷电。虽然泄漏的雷电之力较弱,但终归是个隐患,我便托人到南海买了这口橡木箱子,将石匣放在橡木箱子中,就再也不怕雷电之力泄漏了。”

    司马天星笑道:“你还真是想得周到,这个汉白玉匣子也做得很精致,盖上盖子后滴水不漏,不过,这珠子既不能拿出来把玩,又不能当夜明珠用,只能存放在石匣中,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价值!”

    店家苦笑道:“花费近千两银子得到这样一颗珠子,总不至于丢了吧,何况也不知道丢到哪里去才不会害了别人!”

    司马天星道:“就没有人要买过这珠子?”

    店家摇了摇头,道:“我也不敢轻意售出啊!”

    司马天星道:“这颗珠子虽然没什么用,但确实与众不同,我这人喜欢收藏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店家你就出个价,如果价钱合适呢,我也就要了,就当得个稀奇!”

    店家察言观色,但司马天表露漫不经心的样子,他也摸不透,便要了一千两银子。司马天星二话不说,起身向店家拱手告辞。

    店家忙道:“公子留步,一口价,八百两,再少我就亏本了!”

    司马天星厄斜着店家,道:“我出几百两银子买你这颗灰不拉几的破珠子,还电人,我就不亏吗?”

    店家陪笑道:“嗨,一看公子就是个大富大贵之人,区区几百两银子在公子眼里算个屁呀,但稀奇玩意儿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呦,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是不是,呃!”

    听了店家对自己的一番吹捧,司马天星佯装很受用的样子,摇晃着脑袋活像一个二世祖,撩了撩鬓发,道:“这到也是,本公子在扬州喝台花酒也不止这个数,好吧,就听你一句劝,吃亏上当有个货在!”

    店家道:“那我们就立个字据吧!”

    司马天星双眉一立,怒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立什么字据,想不到今天又得了一个买东西要立字据的稀奇,嘿嘿,有趣,有趣!”

    店家为难的道:“唉,我一直将这珠子藏而不售的主要原因就是怕买家不小心被电着了来找麻烦,所以请公子立个字据,此珠售出后,出现一切后果,本店概不负责!”

    司马天星二话不说,伸手从石匣中一把抓起珠子,摊开手掌,珠子在他手掌中打转,他的手掌连抖都不抖一下。

    司马天星道:“若非本公子天生不惧雷电,你以为我会花八百两白花花的银子来买你这破珠子,你当我傻啊!”

    那店家见司马天星果然不惧雷电,干笑道:“原来公子身赋异禀,老夫到是多虑了,好吧,成交!”

    司马天星将珠子丢进石匣中,“咚!”的一声,溅起几朵水花,一副满不在乎、毫不珍惜的样子。随后从怀中掏出五百两、二百两、一百两的银票各一张,递给店家,再盖上石匣盖、木箱盖,抱起箱子,吹着口哨,一摇一摆地走了。

    店家看着手里的银票笑了,喃喃道:“真是峰回路转啊,原本注定亏了,如今还赚了点!”他又望着司马天星那吊二郎当的背影,鄙夷地道:“真是个二世祖啊,一掷千金,买一颗会电人的珠子,喫!”

    店家哪里知道司马天星此时那激动的心情,他简直想要狂笑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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