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娶亲队伍

类别:武侠仙侠 作者:龙吟风残字数:2964更新时间:24/11/27 03:03:38
    司马仙已经白日飞升近一年了。

    这一年来,司马天星日夜不停的修炼,已经接近驭气初境巅峰。

    之所以司马天星修炼进境如此之快,是因为他勿须修炼内力,只修炼驭气术法。而修炼之途,内力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纯粹靠时间来堆积,因此一般人必须要慢慢地提升自己的内力,同时修炼术法,其进境自然较慢。

    但司马天星体内有一颗内丹,被封印着近四百年的内力,只要术法境到了后,解开一重封印就解决了内力问题。因此,司马天星的修炼速度是一般人的数十倍,人家要数十年才能跨越的境界,他只要一年半载就可以了。

    司马仙曾经说过,他现在的武功应该是江湖上一流高手了。

    因此,他决定离开神仙顶,到江湖中一边历练,一边寻访仇家,伺机报仇。

    一天清晨,司马天星腰悬鱼肠剑,怀藏二宝,盘坐在神仙顶上的一块巨石上。

    鹤王小莲站在司马天星身旁,引颈轻鸣,睥睨群鹤。

    成千上万只仙鹤在巨石前的草地上同声合唳,跳着优美的鹤舞为司马天星和小莲送行。

    半个时辰后,司马天星跳上鹤背,小莲展开大翅,先升入高空盘旋一周,之后一声长鸣,向着神仙顶下滑翔而下,飞向人间。

    神仙顶即不是仙界,也不是凡尘,它是远离凡尘的人间净土。

    司马天星距离飞升还有很长时间,还需要无穷岁月的修炼。但他还有凡尘中的恩怨未了,他必须回到凡尘中去了却恩怨。不仅如此,他还年轻,需要到凡尘中历练,必须经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必须去亲身感受恩怨情仇、生离死别、生死磨炼。

    总之,必须要经历人世间的一切,从而达到炼心炼性之目的,否则,将不具备宠辱不惊、超然物外的心性,将缺少坚韧不拔、排除万难意志。

    没有那样的心性和意志,是无法飞升成仙的。

    凡尘中有花红酒绿,也有恩怨情仇,正是历练的好去处。

    官道上,洒落着夕阳余辉。

    一小队人马沐浴着夕阳余辉,行进在官道上。

    四只系着红绸花的唢呐,曲儿虽小,但腔儿却大。

    四个穿着大红衣裤的吹鼓手十分努力,红巾束发的脑袋随着吹奏的节拍摇来摆去,腮帮子鼓得象吹胀了的气球,圆圆的。眼睛差点要蹦出眼眶,鼓鼓的。

    吹鼓手后面,是两个并辔而行的青年,一着黑衣,一着皂衣。着黑衣者背上背着长剑,着皂衣者腰悬弯刀。

    两个青年后面,就是那胸佩大红花的新郎官。

    新郎官身着团花绯缎袍,头戴状元冠,足登棕色鹿皮马靴,座下一匹枣红马,神骏异常。

    新郎官之后,八个红衣轿夫抬着一顶大花轿,健步如飞。花轿红帘红幔,连抬杠和脚踏板都用红绸包裹,看上去像一团火在官道上一颠一颠地北移。

    花轿的后面有十四五个男女,年龄不等,衣着各异,均骑着健马,紧随着花轿前行。

    这无疑是一只娶亲队伍。

    这支队伍走得不是太快,但也绝对不慢。

    天黑时,娶亲队伍进入了一个小镇,吹鼓手吹得更起劲了,大大地露了一手唢呐绝技。而队伍中的一个中年汉子就利用这点时间与葱苔客栈的老板讨价还价后包下了客栈所有的客房。

    葱苔客栈是这个小镇最大最好的客栈。大轿一直抬进客栈大门,停放在客栈大厅中。

    两个女侍微掀轿帘,扶出了头顶红盖头的新娘,进入一间雅致的客房,”嘭“地一声关了门。

    其他人均在大厅中坐下,一共围了三桌。

    客栈管事吩咐伙计送洗脸水,随后请客人点菜,安排后厨张罗酒席,另有两个伙计则忙着喂牲口。

    一会儿功夫,美味佳肴就流水一般端上来,满满的三桌,酒也上了三坛。

    新娘子的饭菜是女侍送进去的,但很快又原封不动地端了回来。

    望着那原封未动的饭菜,新郎官脸有忧色,目中还有些许忿意。

    这时,客栈门口走进一个求宿的青年。

    青年身着海蓝色长衫,脚穿豹皮靴,长发披肩,剑眉星眸,十分英俊。

    青年腰悬短剑,鱼形剑鞘的鱼眼处,镶嵌着翠绿的宝石,在夜灯照耀下熠熠生辉。

    新郎官一见那把短剑,脸色骤变。

    客栈管事说整个客栈已被人包下,叫青年另寻别处,那青年无可奈何地走了。

    新郎官立即喊来一个全身黑色衣裤的中年汉子,对其附耳低语。

    于是,中年汉子象老鼠一样溜出了客栈。

    新郎官喝了两杯酒,吃了少许菜后,就停箸沉思,心事重重的样子。

    新郎官复姓万俟,单名一个卨字。其父万俟虎是江湖上的名流,独霸一方的武林豪强,人称“卧地虎”,一根青铜鞭刚猛凶悍,不知有多少武林高手惨死其鞭下,脑浆迸流。近几年虽然很少在江湖上露面,但武林中仍然谈虎色变。

    常言道,虎父无犬子,这万俟卨的武功当然不会差到哪里去,在江湖上也小有名气,人称“金花虎”。

    之所以要在虎前冠以“金花”二字,是因为他天生有三绺金发,一绺生在百汇穴,另两绺分别生在左右太阳穴,无论如何剪剃,新长出来仍然是金发。

    那个青年之所以引起了万俟卨的注意,是因为他认得那个青年腰中悬着的短剑,那是古之名剑鱼肠剑。

    为什么鱼肠剑会到了这个青年手中?

    若是在平时,他早已拿下那个青年,问个明白。

    但现在不能,他必须小心谨慎地行事,不想因小失大,不想闹出风波节外生枝。

    于是,他派出了卧虎堡的巽门门主风无迹去跟踪那个青年。风无迹轻功卓绝,更有伏地听声之术,江湖人称“一阵风”,最善长跟踪。有人调侃说,他比围猎山庄的猎犬还善长跟踪追击,他也不以为忤。

    被他跟踪的那个青年,好像一点也未察觉自己已被人跟踪,坦然走过一段街道,在镇上又找了家客栈进驻。

    片刻后,那青年又出了客栈,径直向小镇东端的一座大院走去。

    那座大院尚未关门,青年向守门的老头说了几句什么,老头进去了,青年站在门外等着。

    一会儿,老头出来招呼青年进了大院。

    风无迹当然不能跟着走进去,于是他闪身上房,像一片秋叶轻轻落在瓦面上,又像一只猫在瓦面上行走,不弄出半点声响。

    风无迹来到后院屋顶,看见青年随看门老头也来到了后院。

    后院花厅中坐着一位身着黑色长袍的老者,长袍上绣着寿字团花。老者正在秉烛读书,见青年到来,放下手中书卷,目注青年。

    青年拱手一礼,道:“晚辈冒昧造访,尚请见谅!”

    老者问道:“不知公子来访,有何指教?”

    青年答道:“皆因四年前晚辈路经此地,当时穷困潦倒,又恰遇急事,曾不告而取,在老太公的马厩里偷了一匹马,事后也未归还,今日特来致歉,并奉上纹银十两以作赔马之资。”

    青年说完,便从包袱中取出十两的银元宝奉上。

    那老者叹道:“相不到公子你为人如此厚道,三年后还主动前来赔马,值此世风日下之际,更是难得,真令老朽敬佩!只不过,我不能收你银两,区区一匹劣马算得什么,更何况那匹马第二天一早就自己回来了,当时大家还以为是它自己挣脱了缰绳跑出去的呢。”

    那青年道:“马儿果有灵性,能自行返家,只不过,晚辈不告而取,并非是借,实为窃,虽然已物归原主,但晚辈亦愿奉上银两,以表歉意。”

    老者一听这话不高兴了,沉声道:“这位公子也太小瞧人了,何以视老朽为那重财轻义之辈?马既未失,就勿须赔偿,请公子赶紧收起银两。”

    青年尴尬一笑道:“好,恭敬不如从命。”收起了银两。

    老者哈哈一笑道:“我见公子为人诚朴敦厚,且气度不凡,如果不嫌老朽昏瞆,你我就在这花厅中小酌几杯,把酒邀明月如何?”

    青年见老人确实是一位有德长者,遂不敢再谦让,拱手笑道:“既然前辈相邀,晚辈自当从命,就不客气了。”

    老者哈哈大笑道:“这就对了,男子汉大丈夫,行事就应该豪爽大方,不能学那小儿女扭捏作态,你说是不是?”

    青年笑道:“前辈所言甚是!”

    老者道:“公子请坐。”

    片刻后,有女仆端上四碟凉菜和两壶酒,老少二人便在花厅中临月把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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