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一把臭汗

类别:武侠仙侠 作者:奉天埕运字数:2369更新时间:24/11/24 14:33:17
    “小六是吧,不愧是我大伯看中的义子,你的战功本统领可是早有耳闻了,来,本统领敬你。”单驱举起了酒樽。

    燕六合也举起酒樽,将蒙面的面巾撩开一点,干了樽中酒。

    “大统领,小六请战,攻山的话,小六想打头阵。”燕六合道。

    “哎呀,小六好胆色啊。可是大伯吩咐了,绝不能让我把你给累着,所以啊,你还是歇歇吧。等我们翻过了大姜山,功名可都等着你呢!!”单驱搬出了单恭。

    “可是,“

    燕六合还想再辩解,单驱却站了起来,举起酒樽,敬所有的将领。

    没办法,他只能跟着大家举杯了。

    他的对面,匡平与刘达之一直在注意他。

    众人落了座。

    “匡平将军,敌军现在大姜山做困兽犹斗,匡家军还能战否?”单驱看向匡平。

    匡平却看向了刘达之。

    刘达之点点头,伸出三个手指头。

    这三个手指头,让刘达之都皱起眉头了。

    但是刘达之依旧给了匡平放心的神色。

    “大统领,匡家军需要三天。”匡平走到单驱案子前,仰头道。

    “三天,这,这也太狂妄了吧。”

    “绝对不可能~”

    不仅仅是单家的将领,就是匡家军的将领们,也开始议论纷纷。

    “匡平老弟啊,这打仗可不是儿戏,你可想清楚了?”单恭也觉得匡平的话说大了。

    “如果拿不下,军法从事了便是。”匡平指了指自己肩膀上那还算俊俏的头颅。

    萧十八、陈图鲁、张梁、刘昌,这些将领纷纷看向刘达之。

    刘达之也提着羊头杖,站到匡平身旁。

    “大统领,如果三天内,匡家军拿不下大姜山,末将愿意与我主一起,受军法从事。”刘达之说。

    “好,好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匡家军啊,好胆色!!万儿何在,”单驱看向帐下。

    但是,帐下哪里有单万的踪影?

    “禀大统领,公子在关隘拿下之后,就与单小七千户长一起快马回南中城了。”单万的麾下一将领回复。

    “他回南中城做什么了?”单驱脸上有些挂不住。

    “这~”那将领看了看周围的将领,吞吞吐吐的。

    “这里没有外人,你不必为他打掩护,快些说。”单驱已经够火的了。

    他的儿子他当然清楚了,他以为,他的儿子只是贪恋家中养的奇珍异兽,亦或想婆娘了。

    “禀大统领,公子此番回南中城,是为了一名女子。此前单恭老将军横刀夺爱给抢了去,公子气不过所以······”

    “住嘴,你怎敢污蔑我大将军!”单驱脑仁都要炸了。

    那将领唯唯诺诺,退下去了。

    一旁,面巾下,燕六合脸色骤变,拳头紧紧攒着,转身大步流星离开大帐。

    “这个逆子,我这把老骨头在前线拼死拼活的,不还是为了他。他自己不着调也就罢了,竟然还污蔑大将军,意图扰乱军心吗?”单驱的脸色很不好看。

    “大统领,一定是这将领信口齿黄,我这就把他拖下去斩了。”单武上前去,运起内力来,一把拎起了单万那麾下的将领。

    那将领刚被单武拎起来,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浑身抽搐。头一歪,翻了个白眼吐出舌头,眼看着不活了。

    单武拎烧鸡一般,把他拎出帐外扔了。

    “哈哈哈,单家一点家事,匡平老弟见笑了。”单驱向匡平稽首一拜。

    “哪里,哪里,做大事的,年轻的时候几个不风流呢?“

    “匡平老弟真会说话,不过说的也是啊~”

    ······

    大月氏汗国,金城

    这里,是大月氏汗国的都城;这里,也是北域的经济、文化集大成的城市,是北域最大的城市了。

    最重要的是,这座城市充满了商机。

    我们说过,因为茶马互市,北域才与内地建立了联系。而金城,也是因为茶马互市而繁荣起来的。

    因为是北域第一大城市,它有着内地城市的繁荣。

    是的,无论是内地进入北域,还是北域进入内地,大部分的货物都要进入这座城市。

    因此内地的商人来到北域,最要去的地方,就是这座城市;而北域胡商出北域,第一选择也是这座城市。

    如今,虽然茶马互市被大契朝皇帝萧廖取消了,但是金城作为北域的中心城市,被保留了下来。

    “记住了,没有马牌,城内不允许骑马,尤其不允许汉人骑马,否则马匹没收,还要罚十个银币。进去吧。”执勤士兵虽然多看了一下眼前这两个汉人,却还是将令牌还给纪信与孔亮,准许通行了。

    “我们记下了,多谢老爷。”孔亮双手合十拜过,这才接过两个人的令牌。

    二人牵着马儿,跨入了城门。

    这里虽是不毛北地,又入了二秋,一路走来,莫不是荒凉。可金城里奇珍树木林立,空气都是湿漉漉的,端的有如此风光?

    原来,大月氏可汗慕容戕娶了个大宗朝汉人美女做婆娘。这婆娘跟着他来到北域,便不适应大漠的气候。慕容戕虽然残暴,可却是万分的疼爱这个婆娘,就不惜一切代价,把金城打造成了江南风格。

    一时间,纪信好像又回到了内地,回到了他幼小的时候,生养他的大宗朝应天府,那个比大漠的生机多十倍百倍的地方。

    那个地方,就是掉在地上一粒百合种子,或许都能生养出大片的百合花。多美啊,多富饶啊。

    可是,那个地方在纪信的心中已经模糊了,此刻翻出来,也是模糊的。

    模糊到只剩下一柄剔骨弯刀,还有一个啃着狗腿的老道······

    “纪信,你在想什么呢?”孔亮把纪信从回忆中拉回现实。

    “没,没什么,突然想到一下往事。”纪信笑了笑。

    “咱们要去寻陈师叔,就要找到盐帮在北域的分舵了,分舵如果在大月氏汗国,没有什么地方比金城更有可能的。”孔亮说。

    可是,可是两个人看得了车水马龙,还有繁华街市,金城这样的街市好十几条呢,两个人连盐帮的一丝情况都摸不着,这可如何是好?

    “先不管了,我的肚子早在进城之前就饿的咕咕叫了,先填饱肚子,洗个热水澡睡个好觉再说。“纪信扭了扭脖子,看得一家客栈,牵着马儿向那里奔去。

    客栈的生意还算不错,熙熙攘攘,车马盈门的,好不热闹。

    “不管怎么说,这一点是跟三爷我尿到一个壶里去了。”孔亮说着,收起核桃手串,胡撸着后脑勺,将沾在手上的一把汗水洒了出去。

    好巧不巧,一乘三匹马拉的马轿车刚好路过,孔亮的这把臭汗呐,刚好淋在轿子的窗上,把轿子里的人惊的好个蹙眉。

    “哎呀~,你这贱人做什么?把一身臭汗甩到我家公······我家小姐的花轿上了,是不是讨打呢!!”婢女说话间,腰间剑器已经拔了出来,架在孔亮的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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