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乱 第113章 弹琴,饮酒

类别:武侠仙侠 作者:夜木夕字数:3033更新时间:24/11/24 00:33:31
    玄月城依旧是那番盛景,天上白鹤来回。

    洱山上,多多桃花落尽,一袭绿衣的李玄月坐在石台之上。

    “师姐,北余内乱,天下再乱,你一个天下第一城的城主不表态么?北襄王也向你抛出了橄榄枝,甚至连同西楚太皇那女人都有意讨好你,啧啧……”邋遢男子笑道。

    李玄月放下一杯绿茶,看着满山落尽的桃花,白了男子一眼:“你以为这一步是那么好迈出去的么?一旦将玄月城牵扯进去,江湖上旷世不出的老东西也该出关了,我这个实名的天下第一,怕是再难当了。”

    男子一脸不信,“我还不了解你么?天下第一这个名儿虽落在你的头上,但你又何时真正当过?你要是说你是为了天下第一的名号,那我第一个不信。”

    男子深出一根手指,上下摇摆着。

    李玄月笑而不语。

    “西楚的太皇我自然是没办法扶持的,至于北襄王,我可以考虑一下,但是却不能搭上整个玄月城作为赌注。”李玄月道。

    男子附和道:“那是自然,那是自然。”

    李玄月看了看男子,一副慵懒模样,破衣乱麻,腰间还揣了一个鸡腿。

    “你……不打算回到过去了么?”

    男子摇摇头,拿着腰间的鸡腿就啃。

    李玄月眼中闪过一丝失落。

    “聊天下大事,怎么又扯到我这个闲云野鹤身上了,师姐,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男子拉了拉脸,大义凌然道。“既然师姐你选择了北襄王,而且还不牵扯上玄月城的话,那你是打算孤身入北余?”

    李玄月点头:“不错,北余内乱之际,北襄王作为一个文韬武略的雄才,必然会先杀了皇帝,昨夜的北余的天狼星忽暗忽明,看来,他是真的找到了一个高手去刺杀皇帝了。”

    男子啃到一半的鸡腿被他丢到一边去,“刺杀皇帝?!北襄王找来个什么变态高手?!北余的皇帝虽然迂腐,可作为公认最强王朝的皇帝其本身的气运自然不弱。”

    李玄月淡然道:“北襄王找得……是他。”

    “哪……哪个他……”

    男子说到一半,看着李玄月的惆怅面态,便也明了,尴尬地将那鸡腿拿了回来,继续啃。

    “如果是他的话,那么北余必然易主了!”男子眼中闪过难得的端庄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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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明日便要去北余了,日后的玄月城暂时先让叶无双那老东西管理着,你暂时别居住在洱山了,若是宁雪也要下山,你就和她一起吧。”李玄月交待道。

    “宁雪那小姑娘这些年真是越长越好看了,我不跟在她身边,那还能是谁?放心吧师姐,宁雪大了,也到了天境的实力,没什么能让你担心的地方了,再说了,不还有我么。”男子拍拍胸脯,信誓旦旦说道。

    李玄月瞪着他:“我不是怕她有危险,而是你把她给我带坏了,小时候,难道不是你整天到城里干一些不良勾当摸来些东西,再把经验传授与她?”

    男子大声道:“那怎么能叫偷呢!那叫借!”

    李玄月勾了勾唇角:“我可没说你偷,你自己说的。”

    “我……”

    李玄月怜惜道:“宁雪的武功遇到了瓶颈,你在无形之中给她一些指导,那小丫头也不容易,被我丢在外面那么多年。”

    “那是自然,虽说我这一身功夫难以恢复,但是脑子还是不糊涂的!”

    “罢也罢也。”李玄月心中升起一抹怅然。

    ……

    琴瑟公子这些天依旧在城中楼阁上弹琴,琴声悠扬,入耳如同清竹般细腻。真难以想象,这乃是一个男子手下琴而出的声音。

    大大小小的亭台楼阁上满是人烟,多为当红花魁、少女。真是应了那句“玄月二人不得不见,一人为剑仙,另一人为公子琴瑟。”

    这样一来,多数的老板自然脸上也有了难得的喜色,生意好了,热闹了,喧嚣声也可以充耳不闻。

    琴瑟公子今日一身紫衣,身后的发丝坐在紫色的袍子上,被紫色渲染得极为雅致。琴身使用檀木做成的,散发出一股清香。

    琴瑟公子这几日的曲子反反复复弹奏《黄泉》,这是他那几日在书房之中闭关几日不出得了的成果,自造了这首曲子。

    这既是让满城聚集而来的少女们痛哭,甚至是五大黑粗的壮汉听了都要暗自抹去几把泪水的悲凉曲子,更是牧风的枪技,不过真正知道的又有几人,都是当做了悲凉曲子来听罢。

    第一日,牧风弹奏的时候,众人听了只是夸赞温润琴瑟公子长相多么好看,不服气的男子要来几句“不就长了副好看的皮囊么?整日显摆。”

    第二日,几个清雅高尚的妓-女却先闻得意思,顿时落泪,不过,尚在少数之举,少女花魁们依旧在讨论琴瑟公子的长相。颇为不服气的男子更是时常叫喊,恨苍天没能公平以对,给琴瑟公子好皮囊,为何不也给他们一副好皮囊呢。

    多日,满城的女子都来,感慨世事无常,不如饮一碗孟婆汤来得淋漓。

    初闻不知曲中意,再闻已是曲中人。

    琴瑟公子温润如玉,脸色温和,弹奏的曲子却是那等苍茫。三万里黄泉,鬼幽幽。九千里忘川,水绿绿。一千里花开,一千里花落,彼岸沧桑。

    暮色来临,初来的几颗辰星闪烁着。

    琴瑟公子来回摩挲着眼前的古琴,这琴是牧云为他制成的,不知不觉之中,他已经同牧云分离了六年,本应是自己在阴间渡入轮回,反倒苟活了了下来,让牧云去了阴间。

    十年不长,可也不短,有时候牧风真的想过自暴自弃,整日颓唐,借酒消愁,但是这些都被否认了,因为这看似虚幻的十年却是牧云用三百年的痛苦换来的。

    陈世谙从旁边走了过来,洋溢着笑容道:“怎么样,大名鼎鼎的琴瑟公子,这几日出尽了风头的感觉可还舒适?我这名头可全被你给抢走了,你说,是不是得请我喝酒。”

    琴瑟公子将琴用白色的细纱

    包裹起来,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那可真是对不起陈兄啊,我这几日闲来无事,实在对不住。”

    两人同时哈哈大笑。

    “要不,喝点?”陈世谙道。

    “喝点!”琴瑟公子示意对方坐下。

    “就在这?你有酒?”陈世谙一惊。

    琴瑟公子给他的印象是从不珍藏佳酿,家中都没有几坛上了年头的好酒,在这个楼阁上莫不是藏了些?

    琴瑟公子从屏风后面找了半天,最后还看了看周围还有没有人,小心翼翼从一个箱子中拿出一小坛子酒,上面写着“屠苏”。

    “我没珍藏过酒,可是你却不要小看这一坛屠苏。”琴瑟公子很是自信。

    陈世谙信了,使劲地点头。还未开封的屠苏酒就香气就已经扑鼻而来了,绝对是好酒!

    陈世谙忙不迭地从琴瑟公子那儿夺来酒,看着挺大,但是下一刻他的脸色就黯淡了。这酒坛子太厚实了,装不了不少酒。

    “这可是我问剑仙要的,绝对如你的口,若是你觉得不行,那也不能赖我,要赖,就去洱山。”琴瑟公子笑道。

    陈世谙耸了耸肩:“这酒自然是好酒,但是不够喝啊!剑仙现在都这么抠门了么?”

    这话也就他敢说了。

    琴瑟公子鄙夷道:“你不抠门,你去给我整来一坛放了八十年的老酒来。”

    “什么?!八十年?!”陈世谙难以置信。

    琴瑟公子点头:“真的!从剑仙二十岁行走江湖那年开始酿造埋在洱山上,一直到了现在,剑仙一百多岁了,你说够八十年不够?”

    陈世谙惊喜:“那我今日得好好品味一番这等纯酿之酒,而且还是剑仙亲自酿的,深感荣幸。不过,剑仙在我眼里,始终如同宁雪那等姑娘一般美若天仙,咱们玄月城千年难遇的旷世美女!”

    琴瑟公子挑高了声音:“你还千年?玄月城才多少年的历史?”

    “不说这些了,不能浪费了酒不是,来!喝酒!”陈世谙将酒打开封盖,那香味,就差没把二人给香倒在地。

    “果然是好酒!这味道,绝了!”陈世谙赞叹,杯中的酒却仅仅少了一毫。

    可是牧风却一饮而尽了。

    “好呀你,我给你省酒,你却一口吹,不行!我得自罚三杯。”陈世谙心中如同绞肉般痛楚,自个儿都不舍得喝多,牧风竟然一饮而尽。

    是可忍孰不可忍。

    牧风苦笑道:“一杯酒,喝了,会再有的,可是人呢,不过是苍茫罢了!”

    陈世谙一个劲的喝酒,仿佛要将亏了的酒全给赚回来似的。

    “你的道理我不懂,体悟不来,不过我衷心希望你不要太执着,执念太深,往往害了自己。”陈世谙替牧风倒了一杯酒。“你心中的执念不过是谁应了谁的劫,谁换了谁的劫么,释然即可,想一想,三百年后你们还有机会呢!或许那时的牧云是一个大漂亮姑娘,顶俊,像宁雪那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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