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八十一章 严打(五)
类别:
历史军事
作者:
茶头字数:2040更新时间:24/11/22 20:34:13
中队长李海连夜组织百姓在村口的操场上,搭建了一个公审大会的台子。第二天上午,远东公司情报部内务处,开始对刘仁恭的公审大会。
附近县府的官老爷、周围的士绅阶层,都早早的赶到了这里,参加公审大会,就连布政司衙门都派了人进行旁听。
公审大会由情报部内务处负责审理,当地县衙府衙和布政司衙门的老爷们,则是布置在左右两侧进行旁听。
台下摆了几排椅子,一帮士绅地主、举人秀才等读书人被安排在这里,其中还有几名前明致仕回家的官员,全都坐在最前排,一个个都是道貌岸然的做派。
刘家特意在省城请了一个有名的讼师,而且得到了情报部内务处的同意,允许其为刘仁恭进行辩护。
所谓讼师其实就是古代精通法律、狱讼,替人写诉状及指点如何告状、陈词的专门职业人员,和现代社会的律师差不多。
他们对田宅、婚姻、钱债、贼盗、人命、斗殴、诉讼、诈伪、犯奸、杂犯、断狱等各类律法极为熟悉精通,很多新上任的州县官员,因为缺乏社会历练和司法实务经验,常常被讼师玩弄于股掌之间。
周围则是大批的当地百姓,其中包括本县、临县的,还有从府城赶过来的。大部分都是底层的百姓。当然,还是当地人最多。
李明对这次公审大会也很重视,特意让公司派来两名精通法律的员工,担任法官和公诉人,当地严打工作小组,也安排了一些精干的员工,参与此次审理工作。
当刘仁恭被带到台子上的时候,所有人都愣住了,因为他并没有带枷,也没有带锁。而且还为他准备了一个椅子让他坐在上面。
在这次严打行动中,远东公司对各地的严打工作小组提出了严格要求。首先就是所有案件都要办成铁案,然后就是严格的按照公司制定的司法程序进行办案。其中就包括嫌疑人在未经定罪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受罪犯的待遇。
未来公司在中原地区要严格的实行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即便是这次的严打行动,虽然属于运动式的执法形式,可依然要严格的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把每个案子都要办成人证物证俱在的铁案。
因为远东公司还并没有颁布各项法律,所以此次公审的执法依据,还是依照大明律的有关条款。
大明律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一部重要的法典,有许多自己的特色,如条目简于唐律,精神严于宋律,按六部立篇目等,同它以前历代的律相比,无论形式或内容都有新的发展。
只是明代中叶以后,政治日趋腐朽,宦官专擅愈演愈烈,统治者出于应付高度激化的社会危机和进行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需要。
在“遵循祖制”的招牌下,大颁各种条例,因律起例,因例生例,结果条例纷繁,奸吏因缘为欺,以例代律,任意轻重。特别是终明一代,厂卫横行,特务恐怖遍于国中,使大明律备受破坏。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地方土豪劣绅与各地官府官员胥吏相互勾结,平日里为祸乡里,鱼肉百姓根本无所顾忌,甚至不在乎留下把柄证据,反正底层百姓也是状告无门。
而且公司此次严打行动中的目标,都是情节恶劣、民愤极大的典型,所以各地的严打工作小组在调查取证的时候,基本没有遇到什么阻力,都是一查一个准,每件案子的人证物证都非常充分,很多恶贯满盈的土豪劣绅,他们的材料高达十几页,甚至是几十页。
而刘仁恭虽然无法和那些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相比,但是他的犯罪材料也有足足几页。而且他秋收后在村子里逼债的劣行,不给百姓活路,还逼死了三条人命,就算当地县衙和周围地区的地主,对他也是极为不齿的。
所以今天对他的公审,虽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但是当地县府官员和士绅地主也都有思想准备,普遍认为这是新朝政府在杀鸡儆猴。毕竟新朝初入中原才一年多,各地刚刚稳定,最忌讳的就是这种祸乱地方的行为。
即便如此,他们也不能不管不问,毕竟都是士绅阶层的一员,就算无法阻止,也要做出一番姿态,表明自己的立场。
在整个公审的过程中,刘仁恭开始还装做镇定自若,可是随着公诉人宣读了长达几页的起诉材料,一个个受害人上台进行陈诉,而且每个受害人还都有大量人证、物证和旁证。
刘仁恭做梦也没有想到,仅仅短短的几天时间,新朝那些官员竟然准备了如此之多的材料,就连他十几年前非法兼并他人土地的事情,都被翻了出来。
更让他畏惧的是,几个关键证人都是他的心腹,包括他的管家、家丁和护院,以及当年和他勾结在一起的几个县衙胥吏,甚至还有他府上的一个小妾和几个丫鬟。
这也让刘仁恭的情绪彻底的崩溃了,他大声嚎叫为自己辩驳,甚至行为已经有些歇斯底里了,什么士人风骨也都荡然无存。
就连刘家请来的著名讼师也无能为力,他在审理的初期,还想理直气壮的对薄公堂,可是随着公审的进行,他发现无论是法官还是公诉人,对大明律都极为熟悉,他们对刘仁恭的每项指控都很难辩驳。
所以公审的后半段,这名讼师已经成了一个摆设。每次都是象征性的应付差事,根本没有取得什么作用。
整个公审会场的气氛,随着公审的不断进行也变得非常热烈,尤其是公审现场围观的底层百姓,都在不停的呼喊叫骂,如果没有远东军官兵和民兵维护公审现场的秩序,他们都能冲上审判台。
经过一天的公审,刘仁恭指使他人谋杀、残害幼女、贿赂、勒索、欺隐田粮、脱漏户口和以不正当手段兼并土地和霸占田产等等恶行,都纷纷的被公之于众。(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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