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在明末,弄个皇帝玩不过分吧

类别:武侠仙侠 作者:宋戈壁字数:2498更新时间:24/11/20 02:46:03
    【阅读说明书:1,作者老扑街,扑街的意思就是没天分,作者理解的。】

    【2:时间线以作者为准,别纠结这些问题】

    【3:希望能活】

    正文:

    【明末崛起计划书】

    【选择1:加入朝廷,辅助崇祯改善朝堂,杀贪官充盈国库,造京营万岁南迁,重整厂卫,收集钱粮,大船出海编练新军,等清军入关不稳强势出击,拖垮对方】

    【选择2:接触不到崇祯的前提下,离开京城加入流民,振臂一呼攻城破县,收集物资远遁乡下,改革土地星火燎原】

    【选择3:入南明朝廷……算了,穿越者估计斗不过读书人】

    【选择4:剃头投降,以英俊的外表接触皇太后,设计救下豪格维持朝堂争斗,分散八旗子弟镇压各地,发展火器编练新军,时机天降之时弄死多尔衮嫁祸豪格,斩杀豪格挑动内乱,以新军屠杀八旗老兵,占京城雄踞北方。天下皆反,大有可为,靠的就是八旗人少,分散各地,感谢读者大爷借我神级颜值】

    【选择5:出海做强盗,移民新大陆……他日入关,横扫天下】

    曹昆默默的放下手中的匕首,看着刻在木板上的字迹,他伸出脏兮兮的手指轻轻抚摸。

    来到明末三天,他找到这废弃闹鬼的小院苟延残喘下来。

    前世身为一个扑街写手,站直了因为啤酒肚看不到脚尖。也不知是不是穿越的神奇力量,竟然让他变得年轻了起来,啤酒肚消失了,腰也不疼了,脸上因为长期熬夜的浮肿也没有了。

    可是他站直了依旧看不到脚尖。

    不是因为啤酒肚。

    而是因为二次觉醒。

    不过如今的曹昆依旧看起来是二十多岁的年纪,他只是身体变得年轻,脸蛋变的跟以前一样硬朗,还有了二次觉醒,其他并没有大的变化。

    外表一看,就是一个帅气的大叔。

    如果混入娱乐圈,再等几年,或许就会被称为最帅大叔也有可能。

    只可惜前世他没有机会,这一世即使穿越,却也是古代世界。

    这里秦淮河女神吃香。

    鸭圈并不受人追捧。

    “这是歧视。”

    好不容易获得一向超级技能的曹昆有些郁闷的吐槽道。

    明末。

    从街头偷听到的只言片语中,曹昆明白了自己可能存在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情况。

    这是鞑子扣关,九州沉沦,即将迎来数百年黑暗时期的开端时代。

    明年李自成要破BJ,然后或许会跟传说中一样因为一个女人,吴三桂冲冠一怒放开了最后的防线。

    接着残暴的满清和富饶的南明开始比拼谁更废物。

    只可惜满清真的非常努力去残暴了,却还是比不过。

    即使粮食不够吃的情况下,还是莫名其妙的拿下了九州天下。

    明末这段时间,或许是历史上最奇葩的天下争霸诞生史。

    因为是两个废物争天下,最后另外一个废物赢了,接着就是天命之子的吹捧和盛世王朝的到来。

    吱呀。

    床板翘起,曹昆露出一颗脑袋,目光在黑暗的房间内四处看了看,发现没什么动静,于是就从床铺下爬了起来。

    这宅子据说闹鬼,院子里荒草丛生。

    曹昆从天而降的时候想过离去,但是推断出是明末时期之后,曹昆就暂时居住了下来。

    因为此处是京城最肮脏的地段,四周的居民大多家中死了不少人,乱世之中哪怕是京城百姓也没有吃的,因此不少人逃跑或者投靠义军或者前往南方,也或许给大户人家卖身。

    这周围已经没有多少人,凄凉,诡异,黑暗中的异响,让人不敢居住。

    顶着一头短发,衣服很新潮却又让这个时代觉得格格不入的曹昆觉得,此地是他目前最好的栖息地。

    床铺下的密道并不是曹昆挖掘的,本来就存在,看上去是个藏身地,里面放了不少粮食。

    也不知是不是这家主人很有远见觉得京城守不住因此提前挖了地道藏身,但是看这院子杂草丛生的模样,曹昆觉得主人家肯定是没算到他会出事。

    吱呀一声传来。

    曹昆推开了房门,走入杂草丛生的院落。

    他上身穿着短袖,胸口印着骷髅头,下半身是牛仔短裤,脚下是一双粉红色拖鞋。

    看着天空中的圆月,曹昆深邃的目光一点点涣散,脑海中的画面再次浮现上来。

    那天刚发了这月的稿费,他买了不少好吃的等待女友下班回家,然后小两口就兴奋的吃饱喝足,开始了日常活动。

    睡到半夜,旁边的女友忽然迷迷糊糊的接了个电话,然后猛地惊醒一脚将曹昆踹下了床:“你快走,我老公回来了。”

    曹昆迷迷糊糊,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是身体的本能让他熟练无比的穿上拖鞋,接着抱着衣服拉开窗户就跨了出去。

    冷风一吹,浑身激灵,看了看空调机,再看了看二十八层的高楼。曹昆忽然觉得不对劲,这不是三楼外面的铁管子,这特么是二十八楼的我家啊。

    曹昆扭头就看向屋内,却见女朋友在床上呆呆坐了片刻,忽然一拍脑门跑过来:“老公我我我……”

    咔嚓。

    脚下传来巨响。

    曹昆懵逼的从天而降。

    再睁开眼,就揉着屁股从草丛中爬起来,他懵逼的套上衣服,穿上粉红色的拖鞋——自己穿越了。

    想到自己的遭遇,曹昆就满脸幽怨。

    愤怒倒是没有,跟女朋友本来就是一见钟情。

    她是单身女邻居,他是扑街小作家。

    她学问不高工作难找,工资不多。

    他心生怜悯,发了稿费,经常接济。

    最后一合计俩人的工资加在一起也不算少,退掉一个房子还能减少租金,而曹昆也不用花钱接济别的小姐姐,还能免费多个女朋友。

    她也不用在每月为钱发愁,不用经常换男友,还多个体贴的永久男朋友,更多个温馨的家庭。

    于是两人就在一起,心里想着或许未来还会结婚。

    这样的关系下曹昆很难会愤怒,甚至还有些窃喜。

    穿越古代,又是乱世,身为一个后世人,曹昆知道自己的机缘来了。

    后世花重金未必能娶到合心意的媳妇,就算娶到了估计也在家里抬不起头。

    在这一世,只要做出一些成就,三妻四妾,美妇萝莉,应有尽有。

    曹昆目光闪烁着自信的光芒:“区区明末,即使没有金手指又如何。我曹昆穿越一世,依靠自身智慧,碾压一群流民和狗鞑子,成就帝皇伟业不是很合理的吗?”

    “在古代混,入乡随俗。”

    “我曹昆,字孟德,号人妻,立志称皇做帝。”

    就在这时,远处屋顶忽然闪过一道身影。

    曹昆:“……”

    他瞪圆了眼睛,浑身都僵硬了。

    只见屋顶上那道身影脚尖一点,凌空飞度,向着自己这边高空冲了过来。

    曹昆:“……”

    穿越三天了!

    你给我玩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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