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初雪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云舞轻轻字数:2911更新时间:24/10/31 12:26:01
    我一直都知道顾天霸这幅皮囊并不丑陋,以前天天照铜镜,虽然看不太真切,可除了皮肤白了些以外,这大体的轮廓、五官并没有什么变化,我一直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和朝露差不多,或者比她还要差一点点。不然,别人怎么可能总是把女装的我认成朝露。

    前几天我抱怨铜镜照不清人,小夜就给我搬来一面水晶的镜子。我才发现自己这张脸竟然变得这么好看。透着珍珠般光泽的皮肤,黑亮如夜空星辰般璀璨的双眸,纤长细密的睫毛如羽扇般轻柔,挺俏的鼻,樱红色如花瓣般娇嫩的双唇,乍一看惊艳,再看每个细节都精致、美丽到无与伦比。再跟之前比较,好像也没多大区别,却又像脱胎换骨,完全变了个人。

    如今想来,幸亏那天遇到肃崇华和林慕涵时我化了浓妆,浓妆掩饰了我和朝露细节上的区别,同样的轮廓,相似的五官,在两人都是浓妆的情况下,的确没有多大区别。可不化妆的情况下,一个清秀一个绝美,这差别,只要长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

    清晨,我推开门,发现外面已经白茫茫的一片,下雪了!天裕国初雪这天,是不用上朝的。

    太子大婚的日子定在了腊月初。这些天,慕羽一直在赶绣嫁衣,我说这东西让尚衣局的绣娘来做就行,她却怎么都不同意,说新娘只有穿着亲手绣的嫁衣出嫁,这一辈子才会幸福。

    我说,就算她不穿嫁衣,只要有我在,也不会让她受一点委屈,她只是笑,却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

    我看了一会她飞针走线,正觉得无聊,就见徐总管推门进来,手里还捧着一件红色的大斗篷。

    不等徐总管开口,我已经披上斗篷,跟慕羽说了声:“我出去玩了!”就踏出了房门。

    一出寑宫,果然有一个同样火红的身影站在雪地里,正冲着笑,“我们去堆雪人吧!”

    “小孩玩的东西,没意思!”

    我这才发现漫天的雪花像是长了眼睛,没有一朵落在小夜的身上,再仔细看,是雪花落到小夜的斗篷上,又快速的滑落。再看自己,雪花好像也躲着我似的,并不在我身上停留。随便一出手便是这么好的狐皮斗篷,让我不禁感叹,有一个人傻钱多的朋友,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我们出宫吧,”我对小夜说:“莫谦前几日把我订的嫁妆都送到了呼延灼那,我还没来得及去看呢!”

    “真是女大不中留!”小夜撇嘴:“这呼延灼还没从北漠回来呢,你就日日往他那跑,要是他真回来了,你岂不是要住他那了!”

    “那当然!我们说好的,他从北漠回来,就向我提亲。如今我嫁妆都送他那儿去了,住过去还不是早晚的事!”算算日子,呼延灼也快回来了吧!

    因为下雪,街上的行人特别少,街边的不少店铺也都大门紧闭。我听见有吆喝卖糖炒粟子的,就让小夜帮我去买,自己则进了路边的一家布庄。

    逛了一圈,见这里还代卖绣品,就多看了一眼,一顶绣着鸳鸯戏水的红盖头很是漂亮,伙计说这个要十两银子。我去摸钱袋,才想到跟小夜出门,我压根就没带过钱袋,不过他知道我进了这家店,买完粟子肯定会回这里找我,便等着他来给我付帐。

    就在我抬头望向门口,看小夜有没有回来的时候,浩浩荡荡一队人马就停在了布庄的门口。接着,从马车上走下来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少女一身华贵装扮,我还以为是哪家千金小姐,却不想,她掀开车帘,扶着一个火红的身影从马车上走下来。

    那雪白的脸,斜入鬓角的长眉,滴血的红唇,不是我最讨厌的林慕涵还是谁!这个时候,林慕涵也看见了我,此时,我身裹大红斗篷,虽然没有梳成女子的发式,可这用艳丽丝带绑在头顶的长发,说是男子打扮也着实牵强了些。

    刚才还说,我和朝露只有轮廓相像,不化浓妆就会穿邦,这下好了,我竟然素面朝天,跟林慕涵来了个正面接触。

    而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接着,一个从太阳穴到颧骨处卧着一条刀疤,身穿黑色狐皮大氅的男人,站到了林慕涵的旁边。

    完了,虽然这次朝露回宫,多是以浓妆现身,可难保肃崇华和林慕涵没见过朝露没化妆的样子,而我天天素颜面,从不缺席早朝的肃崇华怎么可能认不出我来。

    再用朝露的身份,看来是行不通了,可我现在的样子,连这布店的伙计过来打招呼的时候都毫不迟疑唤我一声姑娘,再加上我手上正拿着一顶女子出嫁才用的红盖头,硬说我是男的,肃崇华会信吗?

    此时,肃崇华眼睛正望着我,似乎在做最后的确认。

    情急之下,我垂下眼帘,做出一幅羞怯女儿家的姿态,弱弱的问身旁的布店伙计:“小哥哥,十两银子太贵了!五两行吗?”我只能假装自己不是顾天霸也不是顾朝露,而是一个和他们长得相像的小门小户人家的女儿。

    “姑娘,您买块红绸子盖头上也得二两银子吧!”那伙计等我付银子已经有一会了,早有些不耐烦,又见门口来了贵客,急着去招呼,说话也不怎么好听,“就十两银子,少一个子您今天也甭想拿走!”

    “小哥哥,您看我用这镯子来换行吗?”我取下腕上的玉镯,这镯子成色一般,是我花二十两银子在一个小摊上买来的,小夜嫌它丑,好几次都差一点给我拿去丢了。现在,拿它来换盖头,也算废物利用。再者,不管是顾天霸还是顾朝露,都不可能戴这么差的镯子。这样也更能说明,我是小户人家的女儿这件事。

    那伙计接过镯子,举到眼前看了看,叹口气,道:“姑娘,不是我嫌弃,就您这破镯子,最多值五两银子。这样吧,我也不跟你浪费口舌,这镯子,我收了,您再拿五两银子,这盖头我让您拿走。”

    好歹也是玉镯,又不是土疙瘩,还五两银子,这伙计也够黑的,要是平时,我才懒得跟这种人打交道。可这会不同,我一定要表现出一幅又寒酸又怯弱,被人笑话还不敢还嘴,委屈往肚子里咽的可怜模样,“小哥哥,我这镯子可是花了二十两银子买的,您再看看,这成色,这水头,怎么着也不能就值五两银子吧!”

    “我说五两就五两!”那伙计脸拉得老长,“我收了你这破镯子,还得出去换成银子交帐,这大冷天的,要不是看你可怜,我才懒得理你。”

    “是是是!小哥哥辛苦,可万一我娘知道我用这镯子抵了五两银子,一定会打死我的,小哥哥,您就可怜可怜我,让我用这镯子,换了这盖头吧!”为了表现得再可怜点,我还拼命挤出了两滴眼泪。

    “不就是十两银子,至于如此为难一个姑娘家!这十两银子,本将军出了。”

    可能是表演得太投入了,直到听到肃崇华的声音从头顶响起,我才知道他已经到了我的跟前。而且还张口替我解围。只是没想到,平日里不可一世的肃崇华还有这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爱好。

    白白受了人家十两银子,我好歹也得说句话不是,正思考着该说些什么,却见肃崇华伸手拿起那大红的盖头,道:“鸳鸯戏水!姑娘好眼光。”

    “谢将军夸奖!”

    我伸出双手,准备接过那盖头赶紧离开,却不想,他竟把那盖头对折几下,塞进了自己怀里,又勾起嘴角打量着我,道:“这声谢应该本将军来道才对!谢姑娘替未来的将军夫人选好了盖头。”

    此刻,我有一种想伸手掐死眼前人的冲动,极力让自己的表情更自然一点,我娇羞一笑,道:“将军这声谢小女子担待不起,不打扰将军,小女子告辞。”说完,我抬腿就往外走。

    “姑娘!您的镯子!”那布店伙计在我身后喊。

    就算我再不想在肃崇华眼前晃,可那镯子是我的,就算回去以后小夜给我拿去扔了,也不能便宜这个势利眼的伙计!

    肃崇华伸手从伙计手上接过那镯子,转手递给了我,我接过镯子又道了声谢,赶紧转身出了布店。

    等我拿着镯子往手腕上套的时候,竟发现肃崇华递给我的,并不是我原来的那只镯子,而是一只翠绿通透的翡翠镯子。

    他这是什么意思?撩妹吗?当着林慕涵的面不好太放肆,所以才拿只翡翠镯子来引诱人家姑娘。肃崇华是个美男,又是天裕国的战神大将军,他想撩妹,自然手到擒来。要是那姑娘真想攀附富贵,定会去将军府找他,做个小妾、帖身丫环什么的,这辈子也能衣食无忧、穿金戴银。

    无聊!撩妹居然撩到我头上来了!不过这镯子倒是不错,我就当是臣子孝敬太子爷的,勉为其难的收啦!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