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狱卒之言
类别:
历史军事
作者:
李笔余字数:5064更新时间:24/10/31 11:52:53
那个犯人自进来开始,就引起了我的注意,不为别的,就因为她是个女人。
要知道,我所处的这座监牢,在蒙古可号称“第十九层地狱”,不论你是多厉害的细作,还是多血烈的汉子,只要进来,不出三个时辰,便会让你求饶妥协,这么多年,从无例外。
我有这个自信,无论是对这座监狱,还是对我自己。
当然,这也可能说明,进来的那些人,血性还是不够,真正有气骨的人,根本不会让自己活着成为俘虏,就是心中生出的一丝怕死之念,才使得他们落至此地,尊严扫地,饱受摧残。
有些事情,做着做着就习惯了,做着做着就喜欢了,这么些年,我见惯了血肉模糊,听惯了撕心裂肺,身为狱卒,我们的地位微如蝼蚁,很多时候,我只有在这座阴森血腥的监牢里,才会找到那种自欺欺人的优越满足。
在这里,死,是一件极其奢求的事情,看那些人在自己的面前哀嚎连连,你根本无法想象,曾经,他们是多么的高高在上,多么的不可一世,可漂泊了半生,荣耀了半世,临终之前,却惶惶如丧家之犬。
和他们这么一比,倒觉得老天有时候,也挺公平的。
路,都是自己选的。
可她究竟是什么身份呢?一般人可没资格来这里。
上头让我单独看管她,我第一次接到如此棘手的任务,毕竟以前,自己接触的都是皮糙肉厚的大汉,如今面对女人,我反倒不知该如何下手了。
我悄悄地打量着她,那个女人表现得极其平静,不知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处境,还是已经有了视死如归的心,我微有不屑,这副表情我见多了,但从来就没有人能硬到最后。
何况,她还是个女人。
她的头发下埋藏着一张瘦削的脸,与常人不同的是,进来的时候,身上就已经带了好几道鞭痕,我从押她来的小兵口中闲谈得知,那鞭子,是忽图剌亲自赏的。
闻言,我惊得下巴差点脱了臼,忽图剌是何许人也,那可是我们蒙古的天,他在先汗俺巴孩被金国人钉死的情况下即了位,为给先汗报仇,这些年来忍辱负重,殚精竭虑,不近女色,任人唯贤,做出的政绩,连我这个小小的狱卒,都看在了眼里。
她究竟是谁,又做了什么事情,能让平日里亲切近人,喜怒不露于色的帝王,动了逆鳞之怒。
还没来得及细思,这个女人就被押她而来的士兵们,粗鲁地吊了起来,根本没用我插手,紧接着,碗口大的鞭子,就如雨点般,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
我疑惑不已,审讯犯人时,严刑拷打只是手段,真正使用起来时要注意方法,这一顿鞭子下来,人首先就半死不活的,再审起来可就麻烦了,将自己的思虑说出口后,兵头却对我道,这女人,是金兀术的妹妹完颜珠兰,大汗的意思是,留口气就行,千万别手软。
金兀术,汉名完颜宗弼,这是一个永远也不会被长生天原谅的名字,金国将先汗俺巴孩,钉死在木驴上的时候,正是他执的刑。
难怪大汗会如此盛怒,原来,她是仇人的妹妹。
鞭子接触肌肤的声音,回荡在幽森的狱牢里,我远远地望着那抹身影,只见她顺着鞭子的力道来回晃悠,可自身却如死物般,也不挣扎乱动,又或许,她也发出了哀嚎,只不过声音太小,被周围铺天盖地的鞭子声所淹没。
等到人都离开了以后,我才慢慢走近那个女人,她应是已经疼晕了,弱小的身子,被监牢里的风吹得来回飘荡,担心她若吊久了会废了胳膊,我松了绳子,于是,她便摔在了地上。
真清瘦的身子啊,用摔字其实很不恰当,更像是叶子飘下来一样。
唉,连大汗都不让活的女人,我又何必对她动恻隐之心。
她的脸露出了头发外,由于之前的光线暗,我看得不大仔细,此刻认真端详,才发现面前的女人,简直是惊为天人,汗水浸湿了她的头发,也使得她单薄的衣服,紧紧地贴着肌肤上的伤口。
如此美人,却没人敢怜香惜玉,暴殄天物,真是暴殄天物。
她在昏迷中发出了呓语:“鹅……鹅……”
我听得不大清楚,也不确定她说的是什么,下意识地接了句:“曲项向天歌?”
我不该有非分的念头,但绝色佳人近在咫尺,心里不免起了波澜,见她没了动静,良久,我小心翼翼地伸出了手,我发誓,我只是想摸一下她的脸。
但就在这时,她咳嗽了两声,吓得我猛地将手缩回来,下一刻,她虚弱地睁开了眼。
“能给点水吗?”
虽是祈求,但语气却不容拒绝,还从来没有哪个犯人,跟我说话的语气这么硬,晓得她身份特殊,我也没和她计较。
她接过水,虽是渴极,却没有失态,我暗叹到底是当过公主的人,岂是我等末流之辈可比,只不过,这和“食不过三”却有异曲同工之妙,倒更像是汉家公主的规矩。
头一日便这么过去了,往后几天的情景,与第一日相比,有过而无不及,地狱的名号不是白叫的,从这些年来,那些被抬出去的一袋袋碎尸就能看出,那些人在生前,受到了怎样的折磨,辣椒水与老虎凳,只不过是小家子气,这里的刑罚,只有你想不到的。
有时她疼得昏厥,但下一刻,又会被人用冷水激醒,混合着冰碴的水,从她的头顶倾盆浇下,她咬紧牙关,浑身不住地颤抖。
真是令人心疼。
她似乎极在乎自己的模样,每次被伤痕累累地扔回来时,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用鲜血将自己的嘴唇涂红,这的动作往往会牵扯到她的伤口,因为我看见,豆大的汗珠,顺着她的额头往下掉。
“吃饭了。”
我道,将自己事先有意清洗干净的碗筷,放在了铁栏杆前。
她走上前,轻轻地俯下身,但手摸了半天,也没有拿起那只碗。
看着她茫然的眼眸,我心下一惊:“你的眼睛,被他们弄瞎了?”
待到她终于拿起了碗筷,然后摇了摇头:“不是,好多年的旧疾,只是时常复发罢了。”
可能是白日里,她的喉咙喊坏了,声音非常沙哑。
“看来老天是赏了你这张脸,又收了你的这双眼睛。”我道。
闻言,她轻轻地摸着自己的脸,对我说:“这张脸,可不是老天赏的,它动过刀,老天赏的那张脸,早就被火烧毁了,唉老了,老了……那句话是怎么说的,红颜迟暮。”
她若是老了,那我,岂不就是老不死的?
我暗暗苦笑。
“你的这双手,关节分明,指如削葱,一定是双演奏乐音的手吧。”
她笑了笑:“也拿过剑,只不过,都是些三脚猫的功夫,是当年练舞的时候,顺手学的,花拳绣腿而已。”
她拿起筷子,往嘴里送了一口饭,在发觉竟吃到了肉后,她停止了咀嚼。
“放心吃吧,是鹅肉,没有毒。”
将嘴里的东西咽下去后,她抬起那张没有血色的脸,淡淡地对我说:“为什么?”
“什么?”我没听明白。
“我是说,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以为,常年在这里生活的人,心都已经麻木了呢。”
“人都是喜欢美的东西,哪怕身处于地狱。”
我笑道,继而说道:“这是我的权力,与你无关,在我所处这个环境里,可不是天天都能遇见你这样的美人儿。”
“遇见你,本宫也很幸运。”
“公主怎能和我这种人相比呢?”我苦笑。
“为何不能,你又是那种人?”
“我只是一个狱卒。”
“狱卒怎么了?”她反问我,“术业有专攻,我记得,岳元帅死的时候,你的同行隗顺,就冒着杀头的危险,将他的遗体带了出去,只这一点,他将来必会载于史册……有时一个人啊,一生中只需做对一件事情,你看那宦官蔡伦,六根不全之人,污蔑妃嫔,陷害太子,但就因为改造了新纸,便让他名扬于世。”
她叹了口气:“不过本宫一直觉得,这世间万事万物,或早或晚都会消失,那些东西,都是虚的。”
我暗暗惊叹,没想到她身为公主,竟然会有这种想法。
目光所及之处,突然发现她的手臂上,有一个狼形刺青。
“你手臂上的这个,可有寓意?你母亲可曾同意?”
“母亲?”她重复了一下,仿佛对这个称呼十分陌生。
她晃了晃手臂,对我道:“母亲,我哪有母亲,我六岁的时候,父亲就把我的母亲给杀了,很惊讶吧,当时我也不敢相信,于是我就去找父亲,可父亲却跟我说,我的亲生母亲,在生我的时候就已经去世了,那个女人只是我的养母,他说她与我伯父有染,对我心怀不轨,所以才杀了她。”
“这世上,还有这种事……”我不敢相信。
“你以为事情到这就完了?”她笑了,本想接着说,但是突然又沉默了。
良久,她道:“他们都以为,我就是珠兰公主,但我不是,只不过,如今说出来,也不会有人信了。”
我有些迷惑,听得一头雾水。
“观我一生,我有很多个名字,只不过从始至终,被自己一心一意放在心上的,只有赵寒漪。”
“赵?莫非……”我意识到了什么:“你不是女真人。”
“算是吧,也不是。你只需记住,我是大宋在绍兴十一年,和亲给金国的寒漪公主,就行了。”
“听说寒漪公主,在为大宋传递情报时,被金国人发现,已经被火烧死了,怎会……”
“一言难尽啊。”她苦笑,转了话题向问我道:“你可知靡途之役?”
“当然,那一战,我们蒙古损失惨重,听说那场战役中,金国战死的那个将领,好像叫讹、讹什么来的。”
“讹里朵。”她道,接着又说:“他叫讹里朵,汉名完颜宗尧,女真的潞王殿下——我的夫君。”
“抱歉。”我意识到自己的失言。
“有什么好道歉的,人都已经死了,你说的这些话,他又听不见。”
她接着说道:“那可是在女真,对我最好的男人,你知道像我这种和亲来的公主,是带着联姻的政治目的,我根本没抱希望能让他喜欢,刚开始的时候,我一直戒备着他,觉得他对我的好,都是有目的的,我尽心取悦他,却又不敢对他动情,等到真对他动情的时候,又患得患失,唉,真乱,我也说不清楚。”
“你有妻儿吗?”她突然问道。
这个问题,一下子融化了我多年来石化的心,这是我的伤口,是我永远也愈合不了的伤口。
见我没有说话,她意识到了什么:“无意冒犯。”
我叹了口气,泪珠溢满了眼眶:“有,但是在靖康那年死了,埋在了临安。”
“临安?”她惊道,“你去过临安?”
“莫不是我在蒙古,吃这碗饭的时间太长,以至于公主都已经看不出来,我本是个宋人。”
闻言,她却笑了:“是看不出来,我的眼睛已经坏掉了,不过你信不信,就算我现在换上女真的服饰,你也不敢肯定,我就是个宋人,否则,忽图剌也不会被我三言两语,随便使用的小手段,耍的团团转。”
“你恨金国吗?”我终是好奇地问道,靖康之变,金国与大宋之仇不共戴天,她对金国,到底怀着什么样的情感。
“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也没有精力恨。”她道。
“胡地少教化,公主这些年,吃了不少苦吧?”
她叹了口气,“苦是吃了,不过他们金国的那些王爷,读的书,也并不比我们大宋的读书人少,就像我们也有目不识丁的粗鄙之辈一样,岂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冷风窜过牢房,她有些冷,蜷缩着身子。
“能给我弄一个弓弩吗,小一点的,我觉得,自己一定会活到,走出这座狱牢的那天。”
我不明白她要那弓弩做什么,难不成,心中还有未报之仇,未杀之人?
“这口气可不小,这么多年,还从没有发生过这种事,这是一个铁律,大汗把你关进这里,就是下了心要你死,你知道吗,上头说,下个月,就要把你凌迟。”
“我理解忽图剌的恨,但他恨的人不是我,金兀术一定会救我的。”
“就算如此,可我们这些人,是离不开这里的,为你大费周章地弄这个东西,于我有什么好处?”
见她没有说话,我突然反应了过来:“我可没那个意思。”
“如今本宫这满是伤痕的身子,还能让人提起兴趣么。”她自嘲地说道。
“你……能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吗?”我问。
对这样一个女人,我着实深感好奇。
最好奇的,是她与女真的潞王——讹里朵,之间的故事。
“好啊。”她答应的很爽快,“不过也挺难为我的,我在金国生活了将近十年,你要我如何在这短短的几天里,将那些事情全部讲出来,哪些人物没必要说,哪些事情没必要述,还得我斟酌,细节多了,难免让你觉得啰嗦,挑自认为重要的讲,又怕你感到突兀,想想也挺神奇的,我不会把我每日的行程都记住,但有时,就连天上有几片云彩,都能一清二楚。”
“你就不怕,我把你说的内容都给记下来?”我笑道。
“等我死后,大抵就不会有人,再提起赵寒漪这个名字了,你就算写也是野史,没人会信的。”
她的语气很随意。
那时,距她被凌迟的日子,还有将近一个月,一个月的时间,她的确无法将她十来年的经历,全都和我叙述一遍,但即便如此紧促,我仍然觉得时间太久了,如果可以,我希望她能早点死,早日脱离这苦海,洞中一日,世上千年,这个中滋味,肖与谁说?
她后来曾在某天夜里,与忽图剌单独见了一次面,如她所料,她的确成了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活着从这个地方离开的人,就连我,最后也只能以一卷草席,丢弃在乱葬岗的方式,举着双沾满鲜血的罪恶之手,被阎王升入到第十八层地狱。
我将她说的这些话,整理下来记录纸上,也不过是我这个即将成为朽木的人,在这余下日子里,一份慰藉罢了。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她从这离开时的场景,那天,她穿了一身的红,就像是用鲜血染成的一样,那种举手投足间的皇家仪态,是蛮族异部的公主,永远也不会有的。
她对我说,她嫁给讹里朵的时候,都没有穿过这么红的衣服,这辈子,甚至连正经的凤冠霞帔,都没穿过。
我跪在地上向她拜别,那是我和她的最后一面,在她走后,我随即接到了新的任务,她所待过的那座监牢里,又陆陆续续地进去了许多人。
我时常在想,若我的妻儿没有死于兵乱,那现在的我,又会过着怎样的生活?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下辈子,可一定要生在太平盛世,莫再孑然一身,度此孤生。
直到现在,我偶尔闭上双眼,耳边仍然会响起她的声音,仿佛我们之间,只隔了一座铁栅栏,她就坐在我的对面.
她说:“你见过雪吗?我说的是临安的雪,那时是绍兴十一年的冬天……”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