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麦克布莱德。
就在一个小时之前,秦朗还从没有听说过这个人,不过他也对一八九三年的圣弗朗西斯科是不是真的有一位叫做詹姆斯麦克布莱德的珠宝商没有兴趣。总之,这个家伙,更准确的说是他的保险柜的美元,就是他、奥康纳和邓肯的目标。
现在他就在麦克布莱德先生的珠宝店对面的楼房的房顶上,用雷明顿步枪的瞄准镜观察着二楼的动静――按照秦朗的看法,麦克布莱德先生的珠宝店是那种典型的“小本经营”式的商店,一楼是店铺、二楼是住宅,这总让他有一种找错了抢劫对象的感觉。
有那么一段时间,他一直在怀疑他的同伙寻找目标的眼光。不过,奥康纳和邓肯都坚持麦克布莱德是一个非常有钱的家伙,所以他现在也只能认为这位富有的珠宝商是一个葛朗台似的人物。
一个令人厌恶的守财奴。
抢劫这种人一点也不会让人的心里产生罪恶感。他们占据着大量财富,却宁愿把它们全部锁在坚固的保险柜里,任凭它们发霉、变质,最后腐烂,这是对财富的最大浪费,是一个不可饶恕的严重错误,必须立即得到纠正。
“我是在进行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秦朗认为自己做得很对。
但易水却不这么认为。
“你不应该做强盗,秦朗,你是一个好人,不要做坏事。”这已经是他第十七次这么对秦朗说了,当然奥康纳和邓肯也听得非常清楚――只是他们不明白意思。
秦朗觉得这很好。因为,如果他们知道易水在说什么的话,他们一定会跳起来把他狠狠的揍一顿。
因为他也有这样的想法。
关于抢劫詹姆斯麦克布莱德的重要性,他已经向易水解释了至少十六遍,实在不想再向他解释第十七遍。“易水,现在我们都需要钱,你需要钱回国,奥康纳和邓肯需要钱逃亡,我需要钱生活,但如果我们不抢劫,那就永远也得不到钱。”
“我更愿意去找一份工作。”这句话同样也是第十七次被说出来了。
“见鬼!难道你的脑袋难道是石头做的?”秦朗几乎已经忍不住要揍易水了,“易水,你是华人,根本就找不到好工作,而且还会有美国人仇恨你――因为一份糟糕透顶的工作而招来别人的仇恨,你不觉得太愚蠢了么?”
“但你也说过,美利坚人的看法是错误的……”
“难道你还想和美国人讲道理?你这个笨蛋,和一群人讲道理是天下最愚蠢的事情,他们只要每人说一句话……不,”事实上,指望美国人会用嘴和一个中国人辩论,那根本就是不现实的,“美国人会用拳头‘说服’你。”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易水,你只需要记住一点:真理总在大炮的射程以内。”秦朗已经完全失去了与易水交流的耐心,而且也没有时间给他们交流了。
一辆马车已经停到了珠宝店的门口。
“麦克布莱德先生回家了?”似乎应该是他,但是,按照奥康纳的情报,他应该要一个小时以后才会回来……
“今天是周末,应该是他女儿回来了。”奥康纳解释到。“詹姆斯麦克布莱德有一个读女子寄宿学校的女儿,每个周末会回家一次。”
“瑞切尔麦克布莱德是个美人。”邓肯补充到。他比奥康纳更熟悉圣弗朗西斯科的人和事,当然也更了解詹姆斯麦克布莱德的女儿。不过看着他那副口水都要流出来的恶心模样,秦朗和奥康纳都很想把他揍一顿。
更重要的是,他的补充说明暂时还得不到证实。虽然瑞切尔麦克布莱德很快就从马车里跳了出来,但在昏暗的路灯灯光下根本看不清她的容貌,而这个年代女性的典型装束也让人完全看不出她的身材,除了一头漂亮的金发,两个充满希望的家伙根本就什么收获也没有。
秦朗和奥康纳很不高兴……
至少奥康纳十分明确的表明了他的态度。
注意到他的脸色,邓肯急忙安慰到:“等一会儿你就能看见了,伙计,不用着急。”
“我不着急。”奥康纳说,但他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麦克布莱德小姐身上――看着她敲门,看着麦克布莱德家唯一的厨娘兼女佣为她开门,看着她走进去……
然后门关上了,奥康纳也收回了他的目光。
一副若有所失的样子。
看到他脸上的表情,邓肯差不多都要笑出来了。“噢,奥康纳先生,你真是……”
“闭嘴,桑迪先生。”
“好吧。”邓肯转向秦朗,“我们需要提前开始吗?为了我们可怜的奥康纳先生……”
奥康纳怒视着他。“邓肯,如果你再说一句话,我就把你从这楼上丢下去。”
“嘿,我是想帮你。”
“噢?那我还应该感谢你咯?”
“我不介意。”
“你……”
“都安静,这个话题到此为止。”秦朗低声命令到。他并不介意奥康纳和邓肯用嘴巴打仗,但却不希望时间太长,尤其是在现在这种非常关键的时候。而对于邓肯刚才的建议――尽管那其实是个玩笑――他的回答是:“我们还是按照原定计划行动。”
所谓的原定计划……按照奥康纳调查、邓肯证实的情报,麦克布莱德先生的珠宝店会在每天下午五点三十分结束营业并开始进行例行的清点工作,这会持续半个小时,六点钟的时候三名店员会准时离开,而詹姆斯麦克布莱德也会在他将现金存进保险柜以后出门,直到九点才返回。
也就是说,在接近三个小时的时间里,珠宝店里里只有一个女佣――麦克布莱德太太三年前意外的在自己家的楼梯上摔断了自己的脖子,为此,麦克布莱德先生还获得了丰厚的遗产和一笔数额不小的保险金――当然,现在还有麦克布莱德小姐。然而这并不表示可以在这三个小时里采取什么行动。
或许是因为有大量现金放在家里的缘故,麦克布莱德先生和他的女佣都格外的小心谨慎,在结束营业以后他们不会给任何陌生人开门,要想进入珠宝店只有三种手段:得到钥匙、撬锁和破门而入。然而无论是秦朗、奥康纳还是邓肯,他们都弄不到钥匙,也不懂开锁的技巧,而把锁弄坏或者把门撞开都会引起还没有回家的麦克布莱德的怀疑,所以他们只能等待唯一的机会。
当晚上九点,麦克布莱德先生回家的时候……
他们会在他掏出钥匙开锁的一瞬间制服他,并进入珠宝店,然后威胁他打开保险箱,接着拿走里面的每一美元并回到卡车上,最后顺利的逃之夭夭。
等到明天早上来上班的店员发现店里的情况,解救出麦克布莱德先生和麦克布莱德小姐,然后向警察局报案时,他们已经在几百英里之外了……
等等!秦朗想到了他真正的那个计划:抢劫银行。如果在抢劫了麦克布莱德以后就立刻离开圣弗郎西斯科,那么计划又应该怎么办?不可能放弃它,但是……他看了一眼郁闷的蹲在一边的易水。
“还是先把这个笨蛋送走再考虑抢劫银行的计划吧。”秦朗暗自叹息到。如果每次抢劫时都有一个人在旁边念叨“这是不对的”,最后他一定会把他捆成一个粽子丢进太平洋里。但如果结果变成这样,当初他又何必多管闲事的把他救出来呢?
冲动是魔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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