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抢了主角的饭碗
类别:
历史军事
作者:
狂生落笔字数:2358更新时间:24/10/30 06:30:34
半夜三更的,小弟弟又不听话了,怒视着我。
我叹了口气,只好说道:“系统,能不能把波波给我召唤出来?”
系统冷冰冰的只回了我一个字:“滚。”
这家伙一直很没有同情心,毕竟只是一个系统。
你们没有看错,我拥有一个系统,很牛逼的召唤系统,反正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额,确切的说应该是穿越了。
你们又没有看错,的确是这样的,这一点我无比确信。源头是我在起点网站看到了一个历史类别的征文,所以打算写一本很牛逼、将来必火并且能够让我一书封神的书,名字我想了很久(好吧,其实只想了几秒钟而已),叫做《史上混乱第一》。原因呢,就是大神张小花写了一本《史上第一混乱》,我只好用《史上混乱第一》这个名字,谁让我写书迟呢。当然,我也想借《史上第一混乱》这把火把我燃烧起来,只要别烧死就行。
当然,这一切都是我的意淫。事实上,我还没等到书名审核通过,就已经出现在这里了,还写毛的书。
天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敢对着电灯泡发誓(反正现在电灯泡也没有出现),我绝对没有想波波,也没有想别的什么藤篮或者空空什么的,所以小弟弟生气完全和我无关。好吧,我承认,我的确受到了资本主义腐败思想的诱惑,忍不住产生了一点龌龊的想法。果然,这都是放屁。自己管不住小弟弟,和人家资本主义有毛线关系。
我正想着是把书发到创世还是发到起点的时候,我就发现,我已经穿越了,的确有点蛋疼。有时候穿越就是这么蛋疼的事情。
很多人觉得,在这种时候我应该大吃一惊。但事实上我的确大吃了一惊,因为我穿越到了自己即将要写的《史上混乱第一》里,未来的一位大神级别的作者就这样流失了,阅文的编辑一定在偷偷地抹眼泪。嗯,夜色不错,唯一的缺憾就是我没有改掉吹牛逼的习惯。
确切的说,我是穿越到了一个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朝代,我在小说里设定的是东汉末年,但并不是三国开始,而是直接把五胡乱华胡乱整合到了东汉末年。我的打算是设定一个很牛逼的召唤系统,主角可以强悍的召唤各种时代的英雄人物,从而获得很高的逼格。当然不是玄幻打怪升级的那种模式,也不是仙侠杀人灭口腹黑的修仙模式,纯粹就是历史大杂烩。
所以我才把这本书定名为《史上混乱第一》,不过现在看来我是不用想该去创世还是起点了。
算了,不扯淡了,鬼知道这件事情是怎么发生在我身上的。
这个召唤系统大概的功能是这样的:
系统升级总共有六个级别。第一个级别可以召唤一些小说里牛逼哄哄的江湖人物。第二个级别可以召唤一些江湖豪客,也就是杀人放火的那类人,因为这类人符合这段历史的要求(从这一方面来看,我也没有胡乱设定)。第三个阶段是可以召唤一些很牛逼的将领,第四个阶段是召唤更加牛逼的名将,到了第五个阶段就是最吊的了,可以召唤一些,额,暂时先不说。当然还有第六个阶段,我也不想说,因为那更为蛋疼。
好了,说了这么多,小弟弟还在生气。我现在恨不得杀了自己,设定的时候为何偏偏要添加一条:不能召唤美女。这大概就是作死吧。
从这一点来看,我简直是天才,你们见过有谁把自己坑死的?
其实,除了这些功能之外,我还有两项绝技:
第一种是逃跑技能,叫做“走为上”,很牛逼的技能,速度可以从一倍升级到六倍,与系统级别相对应。
至于第二种,其实我很认真的想了很久(也就是穿越前想了两秒钟而已),不知道是用李寻欢的飞刀绝技还是该用陆小凤的灵犀一指。但是穿越的那一秒钟我想的是李寻欢的飞刀绝技,所以导致我现在既拥有飞刀绝技,也拥有了灵犀一指。
这让我情何以堪?所以我就愉快的接受了。
对了,还有一点,就是系统的升级体系。嗯,需要逼格,一级需要十点逼格,二级一百,三级一万,四级十万,五级百万,六级我还没想好,鬼知道需要多少。
这一点证明,我绝对是个天才,因为光是这一点就绝对能把我自己给坑死。本来这些都是给主角设定的,你们没猜错,用来虐主角的。如果是主角的话那肯定不用死,因为拥有主角光环。所以,问题就来了,我这个作者自己穿越了过来,抢了主角的饭碗,那谁给我主角光环呢?
你们说,我是不是天才?你们别不承认,我知道你们心里都承认我是个天才,有本事你们也把自己往死里坑。
我从而得到了一个结论,装-逼是作死的前奏,是作死的不二选择。
根据我穿越之前大纲设定的情节发展,接下来我会遇到一个老头子,就像《功夫》里的那个大忽悠一样,把我忽悠去军营,所以我淡定的等着他的出现。
只要我默默数三声他就会出现。
“一,二,三。”
我默默数了三声,还是没有出现,没见过这么不守信用的人。
当我数到一百的时候,终于听见一个破锣嗓子唱着荤曲段子出现了。
“醉花楼大姑娘的乃-子呀,大又圆嗳。”
“那肉肉的屁股呀,又翘又白嗳。”
“真想上前去抹两把呀,可我老汉嗳,没有钱哟。”
绝对是这货没错了,除了他,不会再有旁人出现。
他看见我了,他的眼睛贼亮,冒着贼光。
接下来,他就会说我骨骼惊奇什么的,然后会把我忽悠去军营,赚取中介费,压榨我的剩余价值。这样的话,他就有钱去醉花楼找大姑娘探讨人生哲理了。
死老头子笑的像一朵菊花,开始忽悠我:“小兄弟,我看你骨骼惊奇・・・・・・”
我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话:“你肯定要说我骨骼惊奇,是练武奇才,是国家栋梁,能够拯救万民于水火,会成为细柳先锋天狼营的扛把子,前途不可限量,功名利禄唾手可得・・・・・・”
死老头子惊诧的看着我,捂着我的嘴不让我说话,问道:“你怎么知道我要说什么?”
我心说,废话,我要是不知道的话你就可以去日天了。
“其实你错了。”死老头子还是捂着我的嘴不让我说话,“我是想说:打劫,把钱交出来。”
很快,他就友好的放开了我,语重心长的对我说:“我怎么会打劫呢?你看我都这么老了,黄土都埋到脖子了,哪里像歹人?不过就是想要以身作则,告诉你,做人要有骨气,不要想着不劳而获。做人要善良,要做到: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这样才能早日成佛。阿弥陀佛,无量天尊。”
我觉得他说得很对,人与人之间要坦诚,为了缓和气氛,我也扔掉了手里的板砖。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