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 第八十九章

类别:武侠仙侠 作者:沐乔字数:2892更新时间:24/10/30 03:59:02
    第二天,芙蓉在纸上描下了那个字,拿去静思堂问了先生,先生告诉她,这个字念“筋”。

    “筋,肉之力也。诸筋者,皆属于节。皮、肉、筋、脉,各有所处。”李先生摇头晃脑地念了几句《素问》《灵枢》,见芙蓉一脸茫然,敲敲手上的书卷,告诉她:“问问你哥哥,《孟子·告子下》中的生死之论写了什么?”

    不妨先生会考自己,沈获傻眼,纠结了好一会儿,也想不起来。倒是芙蓉灵光一闪,自己先背了出来:“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听得李先生连连点头:“劳其筋骨,便是这个筋了。”

    几个孩子的课业进度都不同,先生也就不曾统一讲过课,芙蓉目前还处于启蒙中期,最大的目标就是扫盲,先把常用字学会,平时先生也只让她背一些简单的诗词和经典篇章。沈获三岁就启蒙了,文化水平比她高不少,如今已学到《孟子》了。

    往常在三爷书房里,沈获总是摇头晃脑地背书,芙蓉记性好,听了几回就全记下了,背得比他还快,不过只回房背给春燕听过,从没在外头表现出来。

    沈获满脸佩服,也有不解,趁先生去给沈茂答疑解惑了,小声问她:“妹妹,你是怎么记住的?我总是背了这篇忘了那篇。”

    “听你读的时候记住的。”芙蓉也压低声音告诉他,“但是我一个字也不会写。”

    她这么说了,沈获当然相信,心里平衡了不少。

    《易筋经》里,芙蓉不认识的字可真不少!

    一张白绢上头写了那么些字,芙蓉能完整读下来的就一句——“出走太阳之前,结于耳后完骨”,但是这些字单个都认识,连成一句就看不懂了。

    什么是涌泉、少阴、太阳?

    什么又是五藏、六府、十二原?

    一番阅读下来,芙蓉头晕目眩,当务之急,还是先把字都认全了。至于理解,那不是一个幼儿园小姑娘能办到的事,怎么着都得等她上小学了吧?

    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拿着这个去找师长解惑,想来不论是李先生还是三舅舅都能给她解惑。可不知怎的,芙蓉下意识就觉得这张白绢的存在不能叫别人知道,哪怕是再亲近的人也不行。

    所以她悄悄藏着这个,没人在时才敢掏出来看一看。好在芙蓉虽然住在老夫人上房,但只有春燕一个丫鬟贴身伺候,平时房里都没人,自由时间还是挺多的。

    类似于“涌泉”“少阴”这等词语都太特别了,芙蓉不敢直接拿去问,只能上学堂时对先生旁敲侧击地打听。后来找到了《黄帝内经》,终于明白原来那些都是人体里的穴位名称。因名字相近,芙蓉对《易经》也充满好奇,等后来识字多了,便去沈应书房寻摸了来看。

    此书并不是什么“歪门邪道”,见孩子对此感兴趣,沈应只有支持的份,三不五时还同她讲解一番,令芙蓉的自学进度突飞猛进。

    她实在称得上冰雪聪明,一学就会,举一反三,在静思堂读书的几个孩子里,除了将要举业的沈茂,李先生最爱重的便是她。

    可是,也许是因为兴趣渐渐偏离,原本表现亮眼的芙蓉在开始钻研《易经》等书后,课业上就变得普通了起来,最后稳定在与沈获差不多的水平。李先生失望之余,也不免调侃这对“难兄难妹”,不仅行止如一,连读书都一样。

    白氏的身体越来越差了,又熬过了两个冬天,整个人只剩一把骨头,大部分时间都躺在床上,连走到院中晒晒太阳也做不到。华夏书库 

    她很喜欢芙蓉,芙蓉也对她格外亲昵,平时下了学,总是跟沈获一块儿过来陪伴她。

    看到两个孩子承欢膝下的场面,沈应总是沉默的。白氏对他提出过两次,要认芙蓉作义女,他都没有答应,只是应付了过去。可如今白氏缠绵病榻,眼看着时日无多了,当她再次提出这个请求时,沈应终于不忍心再拒绝,禀明沈老夫人,挑了个好日子,正式将芙蓉认做义女。

    芙蓉心中是愿意的,认了干爹干娘,她心里只当做亲生爹娘一般对待,往日里沈获便如她亲哥哥一般,现在不过是将“三哥”改做“哥哥”,两个人之间还是像从前一样亲密。

    至于沈应,似乎人人都认为他应该高兴,毕竟他对芙蓉的疼爱有目皆睹。然而,当芙蓉给他磕头,喊他“爹爹”那一刻,他的心情,恐怕这辈子都不会有人知道。

    很长一段时间,沈应都觉得,也许白氏是发现了什么,才会这样迫切地要在离开前确定芙蓉的身份。或许是他不够谨慎,偶尔透露出的痕迹瞒不过结缡多年的发妻,对最熟悉的人来说,有时候只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便能看透他的所思所想。

    不过他还是想太多了,白氏的心思藏得并不深,认下芙蓉后不久,她又一次从鬼门关被抢回来,气若游丝地告诉他,唯一的遗憾便是不能亲眼看到儿子长大成人,成亲生子。

    当时白氏的父母兄弟都匆匆赶来,白老夫人闻言,握住女儿的手,痛哭失声。几位白氏舅兄纷纷保证,必会好好照看沈获,待他犹如亲子。

    白家大兄有个女儿,年纪与沈获相当,沈应稍微想想就明白了她的想法。许是芙蓉的存在,他的偏爱,两小无猜,叫白氏担心自己去后,儿子会顺理成章地娶了这个一起长大的姑娘。

    她也喜爱芙蓉,但这点喜爱远远比不上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若芙蓉的出身再高一些,娶了也无所谓,毕竟知根知底,性格好容貌也好。等她去世后,沈应一旦续弦,儿子在继母手下讨生活,能过得怎样还未可知。可偏偏柳大人只是一介七品小官,如今还外放岭南,这样一个岳家,有了跟没有差不多,指不定还要拖累沈获。

    趁着最后一些时日,把沈获的婚事定下来,她走得也安心。

    最终,沈应还是遂了她的心愿,在白氏的病床前,与白家大兄交换了信物,给沈获订下他舅家表妹做未婚妻。白氏心愿已了,又拖了一天,终于闭上了眼睛。

    一场丧事,沈府中不说人仰马翻,也着实不算井井有条。原本府中一应大小事务都归大夫人管理,可她早在两年前就将次女嫁了出去,收拾收拾离京走了。二老爷是庶出,二夫人刘氏也不怎么得老夫人欢心,内院管家权交给她,老夫人不仅不乐意,也不放心。

    但老夫人年事已高,精力不济,常常有顾不到的地方,实在无法可想,也只能分出一部分管家权给二夫人。于是后来的沈府就成了二房三房自治,公中事体由老夫人与二夫人协作管理。

    制度混乱,上头好几个主子,能不出大错已经很好了。

    白氏出殡当日,芙蓉摔丧,沈获驾灵,全了孝子孝女责任。爱女英年早逝,白老夫人伤心欲绝,搂着两个孩子哭到晕厥。又惊又痛又累,当天夜里沈获便发起了高烧,还是与他一同守灵的芙蓉发现了,赶忙唤了人来,将他抬进屋中,又遣人去请了大夫来,施诊开药。

    哥哥病倒,守灵的只剩芙蓉一个,本来老夫人担心她小姑娘害怕,派了两个丫鬟来陪她,都被她支走了。夜深人静时分,芙蓉盘膝坐在粗糙的蒲团上,一边给火盆里添黄纸,一边回想这几天所见之人,所遇之事,心中不免添了许多感慨。

    她已经八岁了,比从前懂事许多,很多曾经在书上看到却不懂的东西,也渐渐懂了。

    白氏收她做义女,一开始芙蓉是很开心的,本来她也跟大家一样,以为三舅舅会很爽快地同意。谁知沈应却迟迟没有答应,偶尔还会看着她无声叹息,叫她心下疑窦丛生。

    人的智商是天生的,芙蓉打小就聪明得与众不同,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她能注意到;别人不会在意的事情,她会发觉其中不对。

    当沈获与白家表妹的亲事订下后,别人也许不明白,唯有芙蓉恍然大悟。事出必有因,仅仅只是喜欢,哪里够让白氏拖着病体也要再三催促沈应确定她的义女身份?哪怕芙蓉真心认为自己智慧与美貌并存,文武双全人见人爱,也不敢自信到这个地步。

    白氏百转千回的心思会让沈应感到无奈,但不会给芙蓉造成任何影响。她只是有些伤感,尤其是看到白老夫人哭到昏厥时,心中又温柔又难过地想:世界上爱孩子的母亲那么多,偏偏我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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