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把酒言欢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郝十三字数:3031更新时间:24/10/29 22:29:16
    新军的队伍参差不齐,三里地的距离,直到红日偏西,两千新军才算是正是凑齐在红巾军寿州总管府,新兵的选拔工作繁杂,外加分发兵甲装备,一直忙到月上柳梢,安丰路总管的中军千户人员调配问题,才算是初步告一段落。

    郝十三根据人员的素质,从新兵之中,精挑细选的选出了五百人,编成五个百人队,并根据表现,任新任命五名百夫长。

    第一队的百夫长,徐州的老红巾军李大通,有一定的作战经验。

    第二队队百夫长,穆家寨就跟随郝十三的刘四儿。

    第三队的百夫长是寿州汉军的降军。

    第四队百夫长,寿州的屠户朱一刀。

    第五队百夫长,寿州人王小二。

    五个百人队全部配备上扎甲,其中前三个百人队配备长枪,第四百人队配备弯刀,第五百人队配发长弓。

    余下的一千五百人,其中有五百人,或老或少,好身体有残疾,实在不堪重用,郝十三也不忍心辞退,调拨后勤服务。

    余下的一千人,又编排了十个辅兵百人队,随时做第一梯队的补充人员,这一干人等,基本上没有兵器和铠甲,只有百夫长和十夫长勉强手中能够有像样的武器。

    傍晚时分,总管府邸,灯火将总管府的府衙照的通明,郝十三一身宽松的丝质锦袍,盘膝坐在砖石结构的穹顶大帐的案几后,案几上摆着一大盆热气腾腾的手把羊肉。

    案几下,分东西两侧摆了七个案几,案几上的摆设都是一样的简单,紧紧一大盆的手把肉而已,七个中军最重要的人物全数聚集齐了。

    猴子张三十一,作为侍卫队的百夫长,坐在郝十三左手边最靠前的位置,一身鲜明的扎甲,显得精神了许多。

    第一到第五百人的百夫长,李大通、刘四、吴六玖、朱一刀、王小二,亦是同样的一般甲胄,列坐其后,“人靠衣裳,马靠鞍装”,虽然战士比铠甲还新,但是,看上去确实有几分的威武。

    右手秀才边穆有才孤独一人,一身崭新的白色色儒衫,手中挥舞着两根羽毛的羽扇,也多了几分的秀气。

    银质的酒杯映着灯火的光辉,闪闪发亮,杯中醇香香清冽的马奶酒,仿佛是盈盈流动的浮光。

    郝十三端起端起银碗,扑鼻的马奶酒的香气让他仿佛全身的毛孔都炸开了,清冽的马奶酒,未曾入口,却已经有几分反而醉意了,所谓的沁人心脾,也不过如此。

    郝十三举杯道:“诸位兄弟,我们队伍的班底一切都是草创之中,按照道理,现在还不不是开怀痛饮的时候,但是,今日我今日一定要宴请大家,可能接下来会有很长的时间,不能和大家一起喝酒了,因为也速台的一万大军就在离我们一日路程之外,我们必须要有足够的实力却战胜他们,守住我们这寿州这个家!诸位――请先满饮此杯!”

    郝十三举杯一饮而尽,久违的“一线喉”的感觉,甚是熟悉和熨帖。

    前世的郝大宝,绝对算是善饮者,具有“酒蒙子”的称号,平素自己并不饮酒,但是他人缘比较好,最长十天半个月,就能和几个要好的工友路边小酌一番,一斤装的廉价白酒,两瓶算是垫个底,不醉不算尽兴。

    东北有句民谚:就算是没有菜,那也得喝二两。前世的郝大宝,只要有酒,无论白的、啤的、红的,甚至喝一口白酒,用筷子沾一下盐水,他都有试过,此种喝法,除了“酒蒙子”这个称号,似乎没有更贴切的了。

    如今这纯正的马奶酒,外配地道的正宗的羔羊手把肉,不知比前世的盐水配勾兑酒好上几百倍,此时郝十三才知道,什么叫做喝酒人的享受。

    众人喝罢一碗,除了吴六玖以外,几所所有人都把舌头吐出口外,只是在总管面前,不敢太过于造次,这酒度数比中原的米酒高出许多,乃是草原人驱寒的烈酒。

    猴子张三十一喝罢酒,辛辣刺鼻的味道让他无法承受,他痛苦的用手扇着舌头,抱怨道:“老大,这是什么鸟酒啊,也太辣了,可不比我们中原的米酒,太难喝了!”

    “这是草原特色的马奶酒,又叫‘闷倒驴’,可是阿速那颜特为为咱们兄弟的聚会,特意准备的!”郝十三说的一点不假,这些东西都是达鲁花赤阿速那颜准备自己享受的,万万没有想到,却成全这些破落户。

    郝十三继续解释道:

    “我们中原汉家的东西,未必都是好的,或者说,草原人,未必习惯我们汉家的米酒。

    草原人为什么骁勇善战?很大的程度就是喝得习惯这样的烈酒!

    古代赵国有个国君叫做赵武灵王,他和草原游牧民族打仗总也打不过人家,后来他发现游牧民族,有很多值得他学习的地方,所以,他冒天下之大不韪,摒弃汉家文化,学习游牧民族的胡服骑射,一举打败了北方的匈奴,所以,大家一定要习惯这样的烈酒,以后,我们要是到了草原,没准,还要靠着烈酒取暖呢!”

    猴子张三十一疑惑的问:“我们不是要赶走鞑子,建立我们汉人的天下吗,我听说草原是苦寒之地,我们去那地方干嘛?”

    “诸位兄弟可能有些不知,草原的冬天确实严酷,但是要知道在春天,那简直是人间的天堂,一望无际的草原,天空要比我们这的天空要蓝,云朵要比我的白,纵马在草原上驱赶猎物,可真是一件在美好不过的事情了,你们没有去过草原,永远不知道草原的美,北魏一名敕勒部的‘斛律金’将领唱过这样的一首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想象一下,那是多美的景象!”

    郝十三仿佛自我陶醉一般,无人能说明白,他的草原情节源自何时,何方,是源自前世的郝大宝,还是源自现在的郝十三,不得而知。

    秀才于听得云里雾里的张三十一会心一笑,知道老大自己上次打劫失败,被人家拍了一板砖之后,总说一些云里雾里的事情,现在都已经有些见怪不怪了。

    都是一个村子里面出来的,谁不知道郝十三是扁担倒了,都不知道是一个‘一’字的选手,居然时不时的引经据典了,他郝十三这本事到底在哪学来的呢?

    据秀才所知,郝十三离开穆家寨最远的距离,也就是这次护送明教教主韩林儿,阴差阳错的来到寿州这么远的距离,几时去过草原?说的跟身临其境一般,自从老大从小明王分手之后,越发变得诡异了,难道这就是明教传说中的附体?

    秀才摇摇头,挥舞着羽扇不以为然的说:“非也!小可窃认为,我汉家的‘井田阡陌,鸡犬相闻’,才是人间的仙境!”

    郝十三知道跟这些没去过草原的人,没有遭遇过“十面霾伏”的古人,根本无法领略到草原的美,一会再说到自己最崇拜成吉思汗和拿破仑,那就更没法解释了。

    “算了,话题有点扯远了,喝酒,喝酒吧!”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烈酒的清香众人逐渐的适应过来,气愤也变得越发融洽起来,也终于聊到了正题。

    “目前我们还没有骑兵,都说蒙元的赤马探军厉害,诸位可有什么破赤马探军的法子?长枪兵真的能克制骑兵吗?”郝十三漫不经心的问道。

    一直默不作声的吴六玖终于发声了,他作为寿州的汉军,也速台的赤马探军多少有些了解:“总管大人,赤马探军并不都是骑兵,也速台的赤马探军就有一万人之多,不过他只有三千的骑兵,‘赤马探军’乃是蒙语,昔年成吉思汗作战,设置有‘八鲁营’,乃是军中罪犯和战俘组成的先锋敢死之士,后来成吉思汗,把投降过来的女真人和契丹军队编成赤马探军,作战的时候冲锋打头阵,攻破城池,这些赤马探军,就留下来驻守那个城池,军衔和士兵都是世袭制度,只要有战争,随时征召入伍作战!”

    郝十三有些懂了,感情蒙元的赤马探军,也是世袭罔替的,老子是当兵的,老子没了,儿子顶替,这样的兵员,永远不会枯竭,平时负责驻扎在地方,作战的时候,自己带着兵器和铠甲,集中作战。

    沙俄时期顿河的哥萨克,世代为沙皇作战,还要自带战马和马具,就是蒙元赤马探军的一个缩影,也类似于明朝的军户,而郝十三现在要面对的赤马探军是女真和契丹的后裔而已。

    昨天郝十三在城门遭遇的二十名骑兵攻击,如今还心有余悸,三千骑兵的冲击力量,指挥得当,能碾压一切的抵挡,好在吴六玖和李大通两位百夫长有作战经验,给郝十三恶补一通。

    枪兵对骑兵,纯粹属于弱势条件下的无奈之举,步兵对骑兵,胜了追不上,败了跑不掉,战马是在人员操控下的,不会傻乎乎的直接往你竖起的枪尖上撞的,往往是骑弓兵围着你的战阵抛射重剑,待步兵方针遭到破坏,骑兵才能真正的冲击。

    不过,绝望的郝十三还是看到一线希望――此时,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冷兵器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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