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晚会(一)

类别:玄幻奇幻 作者:豌豆杂酱面字数:3040更新时间:24/10/29 02:39:20
    当利刃说出这么一句话后,他自己愣住了,心头一阵纳闷:“为什么我会说这样的话,难道我曾经喝过曼施坦因大师的酒吗?”失去记忆的狼人少年脑海中似乎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但那东西却是如此虚无缥缈,他始终无法牢牢把握住。他皱起了眉,冥思苦想着,在失去记忆的脑海中努力搜索着什么。

    沃德也是同样充满惊奇地看着利刃,当然他可不知道什么‘国士无双’,他只是惊奇,听狼人少年的语气,似乎曾喝过这酒,竟然在肯定是曼施坦因大师酿造的酒水外,还一口就否定了自己胡乱说的酒名。

    几年前,利刃的父亲狼首督军被狮心皇褫夺军权,赋闲在奥特兰克山脉碎颅堡的家中时,狼首督军的好友曼施坦因大师曾经造访碎颅堡。

    在碎颅堡盘桓的数日中,曼施坦因大师酒瘾发作,亲酿了一款名为‘国士无双’的佳酿,与狼首督军品尝。当时利刃也曾有幸饮过‘国士无双’,对此酒味道印象深刻,故他才会在尝过沃德手上的美酒后,下意识地将酒名脱口而出。

    不过,失忆中的利刃,只是潜意识里记起了‘国士无双’的味道,而对于以前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事情,包括他以前什么时候曾喝过‘国士无双’,他却仍然不能记得。

    利刃又是一阵苦思不果后,喟叹一声,再次放弃了对过往记忆的徒劳搜索。他眼皮一翻,瞧见那位被自己抢了美酒的人类,正用一副肠子都悔青的表情死死盯着自己手中的酒壶时,不由嘿嘿一声冷笑,转过身就准备闪人走开。

    当利刃走出没多远时,他突然又停下脚步,抬起手臂,将衣袖放在鼻边闻了闻,眉头微拧,自言自语道:“我这身衣服好些日子没清洗了,味道都有些重了,如果平日有个人给洗洗衣服打打杂,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喂,那个谁……,你刚才说你叫什么名字来着?”利刃回过头,朝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但是还处在肉痛中,一副失魂落魄模样的沃德喊道。

    “刀,刀疤英雄,你,你是在问我吗?”沃德回过了神,用手指着自己道。

    “废话,这里就我们两个人,我不是问你那还能问谁?你不是想当我徒弟吗?看在你给我献上美酒,人也诚心的份上,我就收你做我的徒弟吧。”利刃道。

    “刀,刀疤英雄,此话,此话当真?”沃德一听,乍见拜师之事陡然间峰回路转,不由激动得脸庞发红,连口齿都变得不清晰起来。

    “要做我的徒弟,可是要面临各种艰苦考验的哦,不知你……。”

    “刀疤英雄,不,师父,你放心,徒儿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以后无论面临何种艰难险阻,徒儿一定会迎难而上,哪怕是上刀山,下油锅,徒儿也会毅然前往,不皱半个眉头。师父你叫徒儿向东,徒儿绝不往西,师父你叫徒儿上山去屠龙,徒儿绝对不会下海去捉鳖……哟,师父,你等等,等等徒儿啊!”眼见明显不耐烦的狼人少年转身走开了,兀自喋喋不休的沃德赶忙追了上去。

    夕阳的余晖,轻洒在了这对师徒的身上,将他们在地上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很多年以后,当一群比蒙帝国的兽人士兵带着无比艳羡的目光向他们的统帅、一名出身人族的督军询问他当年是如何得到比蒙帝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剑神垂青,被剑神收为座下首席大弟子的时候,那位人族督军沉吟了半响,最后是用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深沉口吻这样回答部下们的:“谁叫你们督军大人我天赋异禀,惊才绝艳呢?剑神他老人家神目如炬,慧眼识人,又是那样爱才心切,一见了我这样的天才人物,自然是不会放过了……。”

    据传,那位剑神在听说了人族督军的上述之言后,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哦,他是这样说的吗?恩,我这个月的衣服,剑神府都不用洗了,全送去督军府吧,就说我说的,我这个月的衣服全交给他亲自来洗了……。”

    ……

    田埂上。

    利刃拾起身旁空空如也的酒袋,摇晃着向沃德问道:“沃德,我叫你给我去找酒,你每次不是给我找些品质低劣的红酒,就是找些寡淡无味的麦酒,你就是这样敷衍我的么?”

    沃德一听,心中顿时那个气呀。自从拜了利刃为师后,自己非但没有从他身上学到任何有关武技方面的知识,得到半分好处,反而是变成了他的佣仆,成天被他颐指气使,不是给他洗衣服打扫房间,就是给他搜罗美酒野味,供他吃喝。

    这一个月下来,沃德忙得上蹿下跳,整个人看上去都瘦了一圈。反观利刃,自从有了沃德这个免费劳动力后,他的小日子过得愈发舒坦,不用操心劳务,不用操心吃喝,而且还能不时喝喝小酒,开开小灶什么的。必读书屋 

    俗话说心宽体胖,这不,利刃原本瘦削的脸颊都渐渐变得圆润了。

    看见利刃微带不满的脸色,沃德心里更是万分不满,不过他可不敢表露出来。

    “师父,徒儿也是尽力了。咱‘夜刃豹’盗匪团的藏酒窖徒儿都光临几遍了,可酒窖里只有这种货色的藏酒啊!”沃德一脸委屈的说道。

    利刃也知道沃德所言非虚,哼哼两声后,没再为难他。

    “师父,篝火晚会马上就要开始了,咱们快点去吧。”沃德催促道:“听说为了庆祝这次合并,斯蒂芬妮团长特地派人去外边采购了一大批伏特加酒,师父你不是喜欢喝烈酒吗,这次你算有口福了!”

    “哦?”利刃原本无甚神采的眼珠顿时亮了起来。

    布莱克森城堡的广场上,数千名盗匪各自分散围绕着数百个熊熊燃烧的火堆坐在一起。每一个火堆两侧,都有一个大型烤架,烤架上放置着一根又粗又长的铁条,而每根铁条上,都串着一头诸如全牛,全羊或者全猪之类的大型烤味。火堆旁围坐的人群中,不时有人翻转着铁条,将油盐酱汁等调味品涂抹在烤味之上。

    广场中,还摆放着几百桶由小型橡木桶密封装着的伏特加烈酒。

    斯蒂芬妮慵懒地翘着二郎腿,一手托着香腮,斜倚在广场中央临时搭建的高台宝座上,一手轻轻地敲打着宝座的扶手。她的一双美目缓缓扫过全场,眼角含笑,流露出的是难以抑制的兴奋之情。

    尤其是当她看见那几个被吞并的盗匪团的首领神情难堪地坐在高台下时,眼中的笑意更浓了。

    有什么事情能比让曾经的对手匍匐在自己脚下更令人开心的呢?

    现在的‘夜刃豹’盗匪团,人数已达到了四千人之多,而且经过那几场吞并之役后,更是名声大振。

    由于比蒙帝国和拜占庭帝国的边防军对边境地带的盗匪团围剿的力度都在加大,因此不断有感到难以支撑的小型盗匪团和独行盗匪慕名前来投奔,使得‘夜刃豹’的实力一直在以呈直线型上升的方式壮大,在周边区域数百里范围内已没有盗匪团能够望其项背。

    如今的‘夜刃豹’盗匪团,隐有与其所在的拜占庭西部边境省份加基森行省内规模最大的盗匪团‘血隼’齐名之势。

    斯蒂芬妮知道,带来这样显著变化的一个关键人物,就是那个身为九级强者的狼人少年。想到这里,她的眼光不由搜向了台下。终于,在一处火堆旁,她瞧见了利刃。只见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身前一头还在烧烤中的全羊,咽喉蠕动,不住地吞着口水,一副垂涎欲滴的模样。

    斯蒂芬妮微微一笑,对于利刃的印象,她还是感到不错的。年纪轻轻就身怀绝技,在‘夜刃豹’中也不拉帮结派,勾心斗角,对她的地位毫无威胁,就凭这一点,斯蒂芬妮就十分满意利刃。不过,利刃的缺点也是很明显的,例如生性散漫,不注仪表,且贪吃贪喝,团里伙夫房的大厨和酒窖的看管人已经不知道给她抱怨过多少次了,说这个利刃经常指使他新收的一个名叫沃德的徒弟光顾伙夫房和酒窖,专做那偷鸡摸狗,顺手牵羊之举,令他们不胜其烦。对于这样的抱怨,斯蒂芬妮都是一笑置之。因为她知道,相对利刃能对‘夜刃豹’做出的贡献,这些他带来的所谓麻烦根本微不足道。

    而且,利刃的这种性格,对她来说不是更加易于掌控吗?

    斯蒂芬妮相信,‘夜刃豹’盗匪团在她手中一定能够继续发展壮大,至于能发展壮大到什么地步,她也不知道。不过,她会努力,努力将‘夜刃豹’发展到如‘他’曾经带领的佣兵团那般强大。到时候,她将前往夜歌森林寻找‘他’,将‘夜刃豹’交付给‘他’。而自己,则退居于‘他’的身后,默默支持‘他’,为‘他’完成心目中的复国理想,奉献出自己的每一分心力。

    一个洒脱不羁的身影,悄悄在斯蒂芬妮的脑海中浮现。广场上熊熊燃烧的篝火,映亮了斯蒂芬妮忽然间变得柔情似水的脸庞。

    数道礼花冲天而起,在布莱克森城堡上空炸响后如花朵般盛开绽放,庆祝‘夜刃豹’和其他几个盗匪团正式合并的晚会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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