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出北冥 099:步扬影之成功潜伏

类别:玄幻奇幻 作者:双人渔字数:7591更新时间:24/10/28 07:31:35
    世界一片灰暗,松木和苔藓的味道和着一丝寒意,飘在风中。

    黑土地上升起苍白的迷雾,骑手们在碎石和乱木中费力地穿行,直下河谷,朝如珍珠般散落的温暖火堆奔去。火堆很多,多得让步扬影无法计算,数百数千的篝火组成一条摇曳的光带,伴随着冰冻的白色河,看起来就成了两条河。此此景,让他右手五指不自地开开合合。

    他们骑下山脊,没有举旗也没有吹奏,一片死寂中,只听远方河水的潺潺流动,马蹄的得得声,以及叮当衫上骨甲的碰撞。头顶某处,老鹰展开灰蓝的巨翅,俯瞰着下方的人、狗、马和白色雪狼。

    马蹄踢动碎石,石块滚下斜坡,步扬影看见白闪扭头过去搜寻这突兀的声响。它一整天都远远跟着他们,这是他的习惯,而当月亮在哨兵树梢升起时,他就会睁大血红的眼睛跑开了。一如既往,叮当衫的猎狗们朝他齐声哮吼狂吠,但雪狼漠不关心。六天前的晚上,他们扎营后,最大的那条猎狗试图从后方偷袭他,不料白闪比它更快,打得那狗满伤痕、落荒而逃。从此以后,狗群始终和它保持距离。

    步扬影的马轻声嘶鸣起来,但抚摩和软语很快让它恢复了平静。我自己的恐惧能这么轻易地平复就好了。他一漆黑,这是守护者军团的黑衣,可他却骑行在敌人之中。我跟着他们,跟着这些野人。蕊蕾穿着汪万里的斗篷,朗尔要了他的锁甲,他的手被大个子矛妇芮温拿走,而某个弓箭手得到了他的靴子。相貌平庸的矮个子“长矛”里克赢得了汪万里的头盔,但这头盔并不适合他那颗窄头颅,所以他把它送给蕊蕾。

    步扬影正是跟随这几位游骑兵来到风声峡的。死了,他们都死了,而全世界都知道我也完了。

    蕊蕾骑行在他后,他前面的是长矛里克。枯骨之王让这两人看住他。“如果让乌鸦飞走,我就把你们的骨头给煮了,”出发时他告诫两名守卫,透过用作头盔的巨人头骨,歪曲的牙齿下露出得意的笑。

    蕊蕾斥骂他:“你到底要不要这个人?如果要,就少废话,我们自己知道怎么做。”

    他们是真正的自由民,步扬影发现,叮当衫可以领导他们,却无法凌驾于他们之上。

    野人头目转而恶狠狠地瞪着他,“乌鸦,你骗得了其他人,骗不了塞外之王铁战。他一眼就能拆穿你的伪装。然后呢,我会把你那只狼的皮拿来做斗篷,接着划开你柔软的肚腹,缝只黄鼠狼进去。”

    步扬影用剑的手开开合合,手下灼烧的指头蠢蠢动。长矛里克在旁笑道:“这么大雪,你上那儿去找黄鼠狼呀?”

    头天晚上,经过整骑行之后,他们在一座无名的高山顶上找到一处碗状的浅石滩,就地扎营。雪花飘飞,人们蜷缩在火堆旁,步扬影看着吹雪降落到篝火上空,迅速融化消解。尽管他穿着层层羊毛衣、毛皮和皮甲,仍旧感觉寒冷彻骨。用餐以后,蕊蕾一直坐在他旁,她拉起风帽,手掌缩进袖子里以求温暖,“等铁战听到你对汪万里的所为,会立刻接受你的。”

    “接受我?”

    女孩轻笑道:“接受你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你以为自己是头一个飞离长城的乌鸦?我知道,你从心底渴望自由飞翔。”

    “我可以自由加入,”他缓缓地说,“也可以自由离开吗?”

    “当然可以,”她的笑很温馨,惟独牙齿有些歪斜,“而我们也有猎杀你的自由。自由是危险的事物,但人人都渴求它的滋味。”她把罩着袖子的手掌放在他膝盖上。“你什么都不懂。”

    是的,我还不懂,步扬影心想,但我会去看、去听、去学,探明底细就奔回流放处。野人们把他当背誓者,可他在心底仍是守护者的汉子,执行着汪万里交给他的最后使命。在我杀他之前,他的最后托付。

    他们下到斜坡底部,面前是一条流下山峦注入河的小溪,看似纹丝不动,反光芒,但坚冰下传来水流的响声。叮当衫带他们渡过溪流,踏碎水面的薄冰。

    接近营地时,铁战的斥候靠过来。步扬影瞥了他们一眼:八个骑兵,有男有女,全穿着毛皮和皮衣,手执长矛或用火淬过的枪,但只装备了几顶头盔和几幅破烂的盔甲。对方首领有些特别,胖呼呼的,水汪汪的眼睛,满头金发,提一柄巨大而锋利的钢铁镰刀。这是哭泣者,他立时反应过来。黑衣兄弟们经常谈论他。和叮当衫、“狗头”哈犸和“猎鸦”阿夫因一样,他是出了名的掠袭者。

    “枯骨之王,”哭泣者招呼道,一边打量着步扬影和他的狼,“那是谁,就那个?”

    “一只逃来的乌鸦,”叮当衫说,他喜欢被人称为枯骨之王,那件叮当作响的骨甲是他的骄傲,“他怕我像趴汪万里的骨头一样趴了他。”他提起那袋战利品,在野人斥候们面前摇晃。

    “是这小子杀了汪万里,”长矛里克说,“他和他的狼。”

    “这小子是个狼灵。”大个子矛妇芮温插进来,“他的狼咬下汪万里一截小腿呢。

    哭泣者用那对红润潮湿的眼睛又瞄了步扬影一眼,“是吗?哦,他有狼的特质,我瞧见了。带他到铁战那儿去!由他发落。”他调转马头,决尘而去,他的手下紧跟着他。

    他们排成单列,在河河谷的营地里穿行,寒风又湿又重。白闪紧随步扬影,他的气味如同传令官,宣告了他们的到来。不一会儿,野人们的狗全部聚集而至,咆哮、吠叫。朗尔嚷着让它们安静,但不起作用。“他们不喜欢你的伙伴呢,”长矛里克对步扬影说。

    “一边是狗,一边是狼,”步扬影说,“它们不是同类。”就像我不是你们的同类。但我必须暂时抛开这些,去履行责任。汪万里交给他的责任——伪装成背誓者,去找出野人们在冷荒芜的霜雪之牙挖掘的秘密。“某种力量,”汪万里对燕北行断言,可他在找出真相之前就死了,甚至不知道铁战是否挖到了“它”。

    沿河都是篝火,点缀在板车、推车和雪橇旁。野人们用兽皮和羊毡匆匆搭起无数帐篷,也有些人就着大岩石建个窝,或睡在车子下面。

    步扬影看见男人在火堆旁淬着长木矛的尖头,一边还掷矛试手;另两位穿皮甲留胡须的少年用棍棒互相击打,跳过篝火追逐对方,口中呼喝不断;十来个女人坐成圆圈,给弓箭上羽毛。

    这是为我的弟兄们准备的箭,步扬影心想,为我父亲的人民准备的箭,为北冥城、深林堡和最后壁炉城准备的箭,为北境而准备的箭。

    可眼前并不都是战争气象。他也看见跳舞的姑娘,听到婴孩的哭闹,一个裹着毛皮的小男孩从马前跑过,因为嬉闹而气喘吁吁。绵羊和山羊自由漫步,牛群在河岸边搜寻青草,羊的香味自营火处四溢开来,一整头公猪串在木叉上熏烤。

    骑到一处由高大葱绿的士卒松围成的空地时,叮当衫下了马。“就在这儿扎营,”他告诉朗尔、芮温和其他人,“将马、狗、还有你们自己都喂饱。蕊蕾、长矛,把乌鸦带走,让铁战好好瞧瞧,接着我们来剥他。”

    剩下的路他们步行,经过更多的篝火和更多的帐篷,白闪依然在后紧跟。步扬影没见过这么多野人。

    他甚至怀疑是否有人曾见过这么多野人。

    这片营地无边无际,不,不是一片营地,而是上百处,每一处都易受攻击。由于分散在好几里格的空间里,因此根本谈不上防备,没有陷坑,没有削尖木桩,只有几小队斥候在四周巡逻。各个团队、氏族和村落看中什么地方,就直接扎营下来,丝毫不管别人。这就是自由民。如果他的弟兄们抓住机会,这里的很多人就得为自由而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虽人多势众,可缺乏守守护军团的纪律。纪律严明,十战九胜,父亲曾教导过他。

    国王的帐篷十分醒目,比他刚才所见最大的帐篷还要大出两倍,音乐声从帐内传出。它虽和别的帐篷一样是用兽皮缝制,但材料是雪熊的纯白毛绒。帐篷顶围一圈巨鹿角,想必是从先民时代曾奔放于七大王国的巨驼鹿头上采到的。

    直走到这里,他们才碰到守卫;两名卫兵站在帐篷门口,拄着长矛,手臂上捆了圆皮盾。看到白闪,其中一名守卫放低长矛,“野兽不能进。”

    “白闪,停下,”步扬影命令。雪狼听话坐下来。

    “长矛,看好这家伙。”叮当衫掀开帐门,打手势让步扬影和蕊蕾进去。

    帐内酷,充满烟雾。四角都搁着装烧炭的篮子,放出暗淡的红光,地面则铺了厚厚的兽皮作地毯。一黑衣的来此地,静待那个自称塞外之王的变色龙处置自己,步扬影感到无比孤单。眼睛适应这团弥漫的红色烟雾后,他发现里面共有六人,但没人关注他。一个黝黑的青年男子正与一位漂亮的金发女郎分享一角蜜酒;一个怀孕的女人站在火盆旁烧烤一串小鸡。

    叮当衫拉下发黄的头骨盔。脱掉骨甲和皮甲之后,他其实很瘦小,容貌平凡,下巴多节,短胡须,面颊扁平而灰黄,眼睛则是一条细线,眉毛横贯前额,尖的秃头上有几丛稀薄的黑发。

    火盆边的凳子上坐了一个矮小却非常粗胖的男人,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串烤鸡。腾腾的油脂流过下巴,淌进雪白的胡子里,而他欢快地嘻笑着。他粗壮的胳膊上,带着雕刻符文的厚重金箍,上穿的则是沉重的黑色环甲——那只能得自于死去的游骑兵。

    几尺之外,另一名高瘦男子正对着地图皱眉,穿着缝青铜鳞片的皮衫,背上横跨一把皮制剑鞘的双手巨剑。此人像矛一样笔直,长条的肌腱,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却秃了,有硬朗的直鼻子和深陷的灰色眼眸。若有耳朵的话他的样子算得上潇洒,可惜他一只也没有。

    步扬影不知是霜冻还是战争造成的,总而言之,缺了它们,男人的头有些失衡,显得又窄又尖。

    白胡子和秃头都是战士,步扬影只消一眼就清楚,而且都比叮当衫厉害得多。他不知他们中谁是铁战。

    秃顶无耳的男子从地图上抬起头来,恶狠狠地瞪着叮当衫、蕊蕾及夹在他们中间的步扬影。“这是谁?”他说,“一只乌鸦?”

    “没错,”叮当衫说,“他还是个该死的狼灵。”

    “那你带来做什么?砍了就是。”

    “他已经倒戈了,”蕊蕾解释,“他亲手宰了流放处的汪万里。”

    “就凭这小子?”听罢此言,无耳的男人有些恼怒,“汪万里是我的猎物。乌鸦,你有名字吗?”

    “我叫步扬影,陛下。”不知该不该在“塞外之王”面前跪下。

    “陛下?”无耳的男人望向粗胖的白胡子,“你瞧,他以为我是国王咧。”

    满脸胡子的胖子哈哈大笑,笑得鸡块到处飞溅,他用那只巨手擦擦嘴。“他肯定是个不长眼睛的小子!难道有缺耳朵的国王吗?见鬼,那样王冠会直直地掉进脖子里!哈哈!”他边朝步扬影咧嘴大笑,边在马裤上擦拭手指。“闭上臭嘴,乌鸦。转过头去,你要找的人在后面。”

    步扬影转过头去。

    “我是曼斯·雷德,”旁边一个根本没引起步扬影注意的人开口说话,“而你是步扬尘的私生子,北冥城的步扬影。”

    步扬影惊得半晌说不出话,良久之后方才勉强恢复镇静:“您……您怎么知道……”

    “这个故事待会儿再讲,”曼斯·雷德说,“‘告诉我,我们的枯骨之王说的可是实话?你杀了我的老朋友汪万里?”

    “是的。”虽然不是由我独自完成。

    “流放处的高墙不会再如以前那般可畏了,”国王语带悲伤,“汪万里虽为我的对手,但也曾是我的弟兄,因此……我应该感激你呢,步扬影?还是应该诅咒你?”他给了步扬影一个嘲弄的笑。

    塞外之王没有国王的样子,甚至不像个野人。他中等材,苗条,尖脸,一双精明的棕色眼睛,还有棕色长发——只不过此时已经泰半灰白了。他头顶没有王冠,手臂没有金环,颈项没有宝链,总而言之,一点装饰也无。他穿的是羊毛衫和皮衣,全上下惟一引人注目是褴褛的黑羊毛斗篷,其上有几个长长的裂口被褪色的红丝线缝补起来。

    “你应该感激我除掉了你的对手,”最后步扬影说,“同时诅咒我害死了你的朋友。”

    “哈哈!”白胡子的男子叫道,“说得好!”

    “同意。”铁战示意步扬影靠近,“你想加入,就得先了解我们。’”曼斯转向白胡子,无耳的男人冷冷地瞪着步扬影,“这位凶猛的小鸡吞食者是我忠诚的托雷,那位女人——”

    托雷不依,“等等,你没报我的头衔。”

    铁战微笑。“如你所愿。步扬影,在你面前是巨人克星托雷,吹牛大王,吹号者,以及破冰人。他也是雷拳托雷,雪熊之夫,生灵的主宰者。”

    “这还差不多。”托雷道,“幸会,步扬影,我虽瞧不起什么步扬家族,却对狼灵感兴趣。”

    “火盆边那位好女人,”铁战续道,“是妲娜。”怀孕的女人羞涩地笑笑。“你务必像待王后一般地待她,她怀着我的孩子。”他转向剩下的两人。“这位美人是她妹妹瓦尔,瓦尔边的年青人贾尔则是她的新宠物。”

    “我不是别人的宠物,”贾尔凶猛而沉地说。

    “瓦迩又不是男人,”白胡子托雷嗤之以鼻,“你给我搞清楚,小子,铁战可没说错。”

    “你已经认识我们了,步扬影,”铁战道,“这就是塞外之王和他的宫廷。现在轮到你说。你从哪儿来?”

    “我来自北冥城,”他说,“这次是从流放处出发。”

    “你为何背井离乡,来到河上游?”他不待步扬影回答,望向叮当衫,“他们有多少人?”

    “五个。宰了三个,抓到这小子,还有一个上了山,骑马无法追踪。”

    铁战的目光再次与步扬影交汇。“你们只有五个?藏了没的人没有?”

    “不,我们是四个加上汪万里,汪万里一个能顶二十个。”

    塞外之王哈哈大笑,“不错,大家都这么说。还有一个问题……流放处里的新手跟着一群影子塔的游骑兵,这又是为何?”

    步扬影早就备妥说辞:“燕北行大人把我派到汪万里手下锻炼,因此我参加了巡逻。”

    托雷皱眉道,“你是说,巡逻……你们疯了不成,会到风声峡来巡逻?”

    “村庄纷纷被遗弃,”步扬影实话实说,“好象所有的自由民都突然消失了。”

    “啊……消失了,”铁战道,“消失的可不止是自由民而已。谁告诉你我们在这儿,步扬影?”

    托雷喷喷鼻息,“那还用问,肯定是莫里呗,否则就当我是腼腆少女好了。我跟你说过,铁战,该砍下那东西的脑袋。”

    国王生气地扫了这位长者一眼。“托雷,总有一天你得学会在说话前动动脑子。我当然知道是莫里。我的目的是考察步扬影。”

    “哈哈,”托雷吐口唾沫,“好,我闭嘴!”他朝步扬影咧嘴笑道,“看啊,小子,这就是为啥他能当国王而我不行。我喝得多,打仗强,歌也比他唱得响,块头更是他的三倍,可铁战比我狡猾。你知道,他从前是个乌鸦,哈哈,诡计多端的鸟儿。”

    “我想和这小子单独谈谈,枯骨之王,”铁战对叮当衫说,“还有其他人,都走吧。”

    “什么,我也要走?”托雷道。

    “不,你例外。”铁战说。

    “才怪!我才不会在不受欢迎的地方吃东西咧,”托雷站起,“我和我的小鸡还是离开吧。”他抓起另一串鸡,塞进斗篷衬里缝的口袋,说一声“哈!”算是道别,然后着手指走出帐门。大家跟着他离开,除了女人妲娜。

    “随便坐。”等人们离开后铁战说,“饿吗?托雷还留了两只鸟。”

    “我很荣幸能吃您的东西,陛下,谢谢您。”

    “陛下?”国王笑了,“没人能从自由民嘴里听到这个头衔。他们多半直接叫我铁战,少数人称我为铁头领。来角蜜酒?”

    “乐意之至。”步扬影说。

    妲娜切割着烤脆的小鸡,给了他俩一人一半,国王则豪饮蜜酒。步扬影摘下手,用手指帮助进食,他饿得厉害,吸着骨头上每片丁。

    “托雷说得没错,”铁战边撕鸡边讲,“黑乌鸦确实是种诡计多端的鸟儿……而我在你出生之前就是乌鸦了,步扬影,所以当心哟,千万别对我耍花招。”

    “如您所说,铁战。”

    “我答应要讲故事,讲讲我为什么认识你。你想明白了吗?”

    步扬影摇摇头,“叮当衫预先通报过?”

    “用鸟?我们没有训练有素的乌鸦。不,我记得你的脸,因为以前见过。见过两次。”

    这没道理。步扬影使劲想想,终于弄明白了。“当您还是守夜人的兄弟时……”

    “非常正确!是的,那是第一次。当年的你还是个小孩,我则全黑衣,作为前任司令官的十二名护卫之一,护送他前来北冥城拜访你父亲。我在庭院周围的内城墙上漫步,撞见你和你哥哥步扬飞。前天夜里下过雪,你俩个在城门上堆了一大堆,等着某个倒霉鬼从下面经过。”

    “我记起来了!”步扬影带着惊讶的笑容说。一个在城墙上漫步的年轻黑衣兄弟,是的……“你发誓不会暴露我们的。”

    “而我守住了誓言。至少,守住了这个。”

    “我们把雪倒在胖郭子头上,他是我父亲手下最迟钝的侍卫。”后来他俩被郭子追得满院子跑,直到三人的脸颊都变得像熟透的苹果一般红。“可你说见过我两次,另一次是什么时候呢?”

    “青丘家族前来北冥城与你家结亲的时候。”塞外之王轻声道。

    步扬影的眼睛由于难以置信而瞪得老大,“那怎么可能?”

    “那是事实。你父亲知道此事后,便给流放处送来消息。黑衣兄弟和自由民之间的交易来往比你所了解的要深得多,所以消息很快也传到了我耳中。这个惑我无法抗拒。你叔叔没见过我,所以我不担心他,我也不认为你父亲会记得多年以前匆匆飞过的一只小乌鸦。我打算亲自前往北冥城,去长长见识。所以我骑上最快的马,说走就走。”

    “可是,”步扬影提出异议,“流放处的高墙……”

    “高墙能够阻止军队,却不能挡住独的汉子。我带上琵琶和一包银鹿,在长车楼附近攀过冰墙,越过新赠地,再南行数里格后买马。我夜兼程,随即加入到王家队伍中。你知道,自由骑手和雇佣骑士常凑到王族边,希望能留在御前服务,而我的琵琶使我很容易被接纳,”他笑意不减,“我会长城内外所有曲小调咧。晚宴时你也在,当晚你父亲招待劳勃,我在大厅末端的长凳上和一帮自由骑手对饮,边听旧镇的奥兰多弹长竖琴,歌唱长眠于海底的君王,边吃你父亲的烤和蜜酒。我好好瞧了瞧屠王者和青丘家的丑鬼……也瞄到过步扬尘领主的孩子们和他们脚边的小狼。”

    “您就像呤游诗人贝尔,”步扬影说,他忆起蕊蕾在霜雪之牙上给他讲的故事,那天晚上他差点杀了她。

    “我像他就好了。啊,贝尔的事绩很让人激动……我却没胆子偷走你某位妹妹。贝尔写下自己的歌谣,并永世流传,而我只会翻唱比我出色的人编的曲子。还要蜜酒吗?”

    “不了,”步扬影说,“假如您被发现……被抓住……”

    “你父亲不会砍我的头,”国王耸耸肩,“因为我在他的厅堂吃饭,受宾客权利的保护。有关宾客的法则同先民一样古老,所以啰,在这里你也是宾客,有我的保护,不会受伤害……至少,今夜如此。说实话,步扬影,你是个因恐惧而变节的懦夫呢,还是别有原因?”

    不管有没有宾客权利,步扬影知道自己正如履薄冰,稍有失足,便会万劫不复,死无葬之地。每个词都得仔细掂量,他告诫自己,一边喝下一大口蜜酒拖延摊牌时间。放下角杯时,他道:“您先告诉我您的理由,然后我就说。”

    正如步扬影所预期,铁战笑了,这位国王很明显是个自信满满的人。“我会告诉你我弃职的经过,我会的。”

    “有人说您为顶王冠,有人说您为个女人,还有人说您天生有野人的血统。”

    “野人的血统是先民的血统,先民的血统也就是步扬家的血统。至于王冠,你在这儿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一个女人。”他瞥向妲娜。

    铁战抱拢她,“不,我夫人是清白的。从你父亲的城堡回归途中,我遇见了她,汪万里是朽木做的雕塑,我可是有血有的人,着迷于女的魅力……和四分之三的黑衣兄弟一样。说真的,黑衣人中有的家伙干过的女人是那可怜国王的十倍。你得再猜,步扬影。”

    步扬影考虑了一会,“汪指挥使说您喜欢野人的音乐。”

    “这没错,已经接近答案了,但还不准确。”铁战站起来,松开斗篷的搭扣,将其铺在桌面上。“我是为这个。”

    “为一顶斗篷?”

    “一顶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兄弟的黑羊毛斗篷,”塞外之王说。“有一次,我们出巡逻时打死了一只美丽的巨鹿,正忙着剥皮呢,不料血腥味引来了附近巢里的凶猛野兽。是我把它赶走的,可斗篷在打斗中被撕成了碎条。你看到了吗?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他咯咯笑道,“那畜生还撕烂了我的手臂和脊背,我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弟兄们害怕我在返回影子塔让药师诊治以前就死掉,所以把我抬到一个野人村庄,因为据说那里有个老女巫懂些医术。不巧的是,她已经死了,只留下一个女儿。是她,替我清洗伤痕,缝好创口,还喂我粥和药水,直到我康复。她用亚夏产的鲜红丝线缝好我破碎的斗篷,丝线是她祖母从一只被冲到冰封海岸的遇难小船上发现的。这是她最大的财宝,是她给我的礼物。”他把斗篷披回肩上。“回到影子塔,他们从仓库里给了我一件新的羊毛斗篷,一件全黑的斗篷,整洁清爽,配上黑色的马裤和黑色的靴子,黑色的上衣和黑色的锁甲。这件新斗篷没有磨损、没有划痕、没有裂口……也没有红色。守护者必须穿着黑衣,流放处有人严厉地提醒我,当我是健忘者。他还说,你的旧斗篷可以烧掉了。”

    “第二天早上我就离开……去了一个亲吻不再是罪恶,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斗篷的地方。”他扣紧搭扣,重新坐下。“你呢,步扬影?”

    步扬影又下一口蜜酒。看来,只有一个说法能让他信服。“您说您去过北冥城,参加过我父亲招待王后的晚宴。”

    “是的,我的确在那里。”

    “那您应当一清二楚才对。我的兄弟姐妹们走过中央的通道,万众瞩目,而落座的地方也仅比王后和领主的高台低一席。”

    “如何?”

    “您看见我坐哪儿了吗,铁战?”他向前靠了靠,“您看见他们把私生子扔哪儿了吗?”

    铁战长久审视着步扬影的脸孔。“我想该为你找件新斗篷,”国王边说,边伸出手。

    至少步扬影可以肯定一点,他的理由说服了塞外之王铁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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