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60.黑莲
类别:
武侠仙侠
作者:
沐月之白字数:2728更新时间:24/10/27 02:17:04
我朝老话讲:“上梁不正下梁歪”。
其实这句话用在哪里都同样合适。
黑莲教有崔洁敏那样变态恶毒的“圣姑”,那她手下这些普通的教众,又有几只好鸟?
这不,我弄死吉财法的第二天,官府都还没来兴师问罪,却先有几个黑衣人来找麻烦了。
其实他们也知道,以小桑郎一家人的胆量和手段,怎么可能敢杀吉财法呀!而且,手段这般残忍。
这特么怎么也能看出来,不是一般人干的呀!
小桑郎一家,能是凶手吗?
何况,如果是他一家下的手,为什么不赶紧逃命,还要去城里报官呢?
我之所以用那么残酷的手段、留下这般明显的痕迹,就是不想叫人误以为是小美、小桑郎他们自己动的手,免得连累人家。
就差没在这三条死狗身上刻上几个字,写“杀人者王阿毛”了。
可这些人管那么多?
见尸首横着,血迹都凝固了,几个黑衣人不理他一家怎么喊冤,叫嚣起来:“抓走抓走!先抓到大牢里审问!”
哦,原来,他们还有大牢呀!
嘿嘿,搞笑,这鸿基城有官府吗?怎么什么事都由黑莲教来出面?他们的朝廷是摆设咋地?
我当然不能直接出手去救这一家可怜百姓,作为杀手,我的任务已完,按说也不该再多管闲事。
只是我知道这场祸是我惹的,现在祸事已经开始,如果我不做点什么,这一家人恐怕全都要遭殃,吃不了兜着走。
而连累无辜不是我的风格呀!
所以,我便远远伏于暗处,趁这几个黑衣人嚣张跋扈地起劲儿,尚未有其他人来增援之际,又玩儿了一通陆逊弩。
这个玩意儿十分犀利,个头儿不大,射程、精度却还不赖,还能发射连珠箭。
而且,按照我的喜好,我还在箭头上涂抹了各种毒药。
现在,射中他们的箭上,涂的药是“炎魔膏”。
我最爱用的邪恶毒药之一。
中了此毒,会产生强烈幻觉,只觉身体无比燥热,痛苦难耐。如果没有解药,任你用尽世间一切手段,怎么降温都不管用。横竖就是凉快不了!
纵然三九寒冬赤身裸体抱着冰疙瘩睡在雪地里也还是觉得热。
可怕吗?
所以,最后当人们眼睁睁看着这几个黑衣人脱得赤条条地,争先恐后跳进院子外那口池塘里闹腾了一顿,直至精疲力竭全都放弃了挣扎各自淹死后,都觉得像大白天见了鬼一般不可思议。
“他们……疯了吗?”
“不是,更像是鬼上身了!”
“妈呀!佛祖!快远离这罪恶!”
……
其实蝴蝶谷收藏的毒药里,这只是其中一种。类似的还有“寒魔露”,“痒魔散”等,一个比一个歹毒变态。
最变态的,叫“饥饿断肠丹”。
中了这种毒,那就是无论如何感觉死活都吃不饱,永远都饿得要命,疯狂地渴望食物,不停地吃吃吃,直至撑死为止。
不相信吗?我曾经用这玩意儿在女真建州长白山上杀死过一头黑熊。亲眼看着这熊不死不休地吃了无数东西,把片儿森林里折腾得满目疮痍,最后挺着快要爆炸的肚皮滚在了地上。
熊且如此,何况人乎?
呃!这些毒药,不知最早是他妈谁研究出来的。真是疯子中的极品、恶魔中的典范、变态中的天才!
这些玩意儿有的连“蝴蝶谷-神医”也不知该怎么来解。
幸亏这些毒药存量极少,比黄金更加稀有珍贵,又控制极其严格,非经特别授权不得使用,否则早就酿成大祸了。
发生了这么恐怖的事情,围观的乡民们早就吓傻了。
然而对我来说,这只不过是件普通的小事。
杀人嘛,还不就跟杀猪杀狗杀鸡一样,有时就这么简单。
甚至比打猎杀野兽更加容易。
因为人类贪婪,许多弱点比禽兽更为明显。
……
闹腾半晌,直到现在,才终于看到来了官差。
“如此命案,上头十分看重,兄弟们把这里所有人都带回去,严加盘问,不得走了一个!”
“是!”
“是!”
呵,不同地域,不同国家,不同的民族,官差的做法却特么出奇一致。
果然马后炮在他妈哪儿都一样!
……
这些黑衣人的尸体高矮胖瘦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后背都纹着一个同样的刺青:五瓣黑莲花。
这纹身正是黑莲教的标志。
所以,不是黑莲教的人,按道理是不可能会有的。
所以,当我看到范明月的身上也有这个刺青时,我才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鸿基城里,黑莲教的势力比官府都大。
范明月是此地第一美人,身段惹火、皮肤白皙、乌发如云自是不必多说了。
我看到她这个纹身的时候,她泡在自家修建的浴池里,闭目养神。
隔壁卧室的大床上,崔霾鹰正趴着。
呵呵,我明白了。
城主阮坚强有第一美人范明月当夫人,却总喜欢到外面,原来头上也是早顶了绿荫的。
黑莲教在鸿基城里有这么大势力,看来和城主夫人范明月有直接的关系。
在这个百姓贫苦的地方,这些所谓的“权贵阶层”、“上流社会”却如此混乱,难怪民间恶人横行。
……
杀范明月轻而易举。
我只是突然闪身靠近,点了她的昏睡穴。而后就任由她自己慢慢滑落到浴池里,生生溺死了。
但杀崔霾鹰却着实费了不少力气,我险些栽在他手里。
这厮刚刚享受过人间极乐,竟然还能有这么好的警惕性,不愧是黑莲教教主,不愧江湖人叫他一声“判官”。
“你来了?”
“我来了。”
“你不该来。”
“可我还是来了。”
“我就知道,你会来。”
“知道也晚了。”
……
这番对话,发生在我与他肉搏之前。
在这番对话之后,我尚未靠近他的身体,这厮突然翻身而起,掀起一条床单向我罩来。
饶是我眼明手快,避开这床单的当头儿,崔霾鹰也没落下风,他竟然拿着一把古怪的家伙指向了我的头。
“哈哈!我劝你不要乱动。”
“我动又如何?”
“你知道我手里这是什么武器吗?”
“看样子,倒像是火铳。不过,这么小的,却还头一次见。”
“好眼力!不错,这是从沙俄得来的珍品,叫手枪。”
“你确定有把握一枪打死我?”
“可以试试。”
说着,他的手指扣紧了扳机,随时就要发出那“砰!”地清脆响声。
然而,太依赖某种工具是不可靠的。
别说我,连他也没想到,这手枪,会有子弹卡壳的时候。
“嘎!”扳机扣下去,枪却没有响。
呵,机会,一次就足够了。
我的反应速度总是比他要快那么一点儿的。
在他刚意识到不妙,准备侧身一脚踹向我的时候,我已经一闪而过,两手顺势抓住他的肩膀,从口里吐出一枚薄薄的刀片,牙咬着,甩头划破了他脖子上的动脉。
崔判官脖子呲着血再想抓我时,我已经逃出这房间了。
等他追到浴室,看到范明月的尸身,发愣的一瞬间,我从背后一脚把他踹到了水池里。
他死后,他的这把手枪我拿走了。
后来鸿基城坊间传言:黑莲教主崔判官和城主夫人范明月私通,给人撞见,杀了二人,凶手逃之夭夭。
人们都怀疑,是黑莲教的对头白莲教干的。
呵呵,崔霾鹰呀!好险!
如果这手枪不卡壳,最后结局还真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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