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39.身不由己

类别:武侠仙侠 作者:沐月之白字数:2661更新时间:24/10/27 02:17:04
    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我们看上去的那么简单。

    人各有命,上天注定。

    有人天生就是贵族,有人终究落草为寇。

    脚下的路,如果不是自己的选择,那旅程的终点在哪儿,也没人知道。

    甚至,连你会走到什么地方,会碰到谁,发生什么事情,都不由自主。

    就像我与慕容婉儿相遇,这都是命中注定。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与她有太多的交集。

    更别说有朝一日,会把这慕容世家的大小姐也变成一个杀手,与我一起,堕入黑暗的深渊。

    原本,她只是个单纯无辜的女子。

    一个做着女侠梦的善良姑娘。

    ……

    壬辰年十月二十,大雪。天飘鹅毛,海岸银装,水上清光闪亮。

    纵然寒冷,江南地面仍是十分唯美的。

    唯美到,像一副淡雅的水墨画卷。

    我两次意外救了慕容婉儿。同行十余日,她已然把我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暧昧的感觉,好似我是他的非血缘至亲一样。除了依赖,竟然,还有点……仰慕。

    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且不说她才十八,我老人家大了她整整十岁,彼此出身也全然不同,压根不是“门当户对”,其他方面,也是不可能的。

    首先,我有心上人;其次,我不稀罕女色;再者,做我这一行的,说不定哪天突然就死了,搞不好连尸体都留不下,跟人家姑娘谈什么感情?

    少点牵挂也就能少点负担和烦恼。

    人还是活得潇洒点儿比较好。

    正因如此,纵使我也曾去青楼风月场所里逢场做戏,那都不过是为了满足简单的生理需求,一时痛快而已。我从来没有对菲儿以外的任何一个女人动过真心。

    只要舍得花银子,什么样好看的女人都不难得到。

    所以我懒得花费感情。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不需要耗费太多的时间、精力。

    如此,各种女人的身体我也见多了。

    我说的是鲜活的女人身体,不包括死去的尸体。

    女人的身体见多了,自然对所谓“美色”就有了一定的免疫力。否则,执行任务杀美女目标的时候,怎么好下手呢?

    定期去嫖,这也是我们接受的训练之一。

    “只有习惯了美色,见多了美女,才不会把女人的身体太过看重,执行杀人任务的时候,才不会受到美色干扰。”

    这是前长老无法大师讲过的经验之谈。

    这个风流和尚,就曾经因为迷恋美色,吃过大亏,险些丧命。

    他遇到的,还不是孔兰君这种量级的尤物,只是个普通的美女将军。

    因为栽在这女子手里,他变成了残废,成为了他一生的耻辱和我们的笑柄。

    我牢记着这些教训,除了菲儿,再没有对哪个女人真正动过心。

    所以,对于慕容小姐的倾城容貌、曼妙身材、青春气息、悦耳声音……乃至有意无意的“好”,我都并没有太多感觉。

    看见她跟看见死在我手里的任兰等也没有多大不同。

    只是,没想到后来她对我的影响还挺多,倒叫我不得不回头认真审视这个单纯的姑娘。

    ……

    我说过,我是个杀手,随时可能以任何不同的方式接到任务。

    这天,乘船行至海中洲,天蒙蒙亮,我刚刚睁开眼睛,就看见“宁波知府刘珩”这几个字,正如鬼魅一般,出现在船舱里的卧房门上。

    我一向睡觉还是比较警觉的,所以,我知道这必是谷中高级上线直接传达的命令。属于紧急任务,必须尽快执行。

    果然,再查探时,这门的另一面写着“三天”两个字。

    呃,三天之内,干掉刘珩。

    我知道了。

    需要尽快策划方案,及早动手。

    能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来给我下任务,这是比剑婴更可怕许多的人,他完全有能力自己出手,之所以还来找我,那定是组织安排的考验。

    刺杀张昊已经失败过一次,这次如果再失败,恐怕我的脑袋就要搬家了。

    所以,我需要小心谨慎。

    这种事情,当然不能让大小姐知道,我也不方便带着她行动啊!

    只是她暂时还不愿意自己坐船回栖霞去,所以,这三天,我叫她自己先在此地逛逛,不要乱跑,做好打扮伪装,不要给官府的人认出来捉了去。只要她不出什么意外,等我回来,再带她一起去嘉兴。

    宁波旧称“明州”,到本朝时,为避国号讳,太祖皇帝采纳他人建议,取“海定则波宁”之意,将明州府改称宁波府。

    知府刘珩,经打探未听得此人有什么必杀理由,甚至民间传言,说他“极是个清廉的官”。

    那他,他为什么该死呢?

    这当然不是我应该考虑的问题。

    我只需要执行命令。

    否则,该死的人就是我了。

    我杀刘珩的时候,他刚判完了一桩案子。

    有个叫贾老实的财主因为家产纠纷被族里几个兄弟告了。

    他家的财产,都是自己的叔父贾太监退休前挣来的。几个侄子,按说都有份。

    可是贾老太监只把财产留给了贾老实。

    因为贾老实有个媳妇儿叫金瓶儿,生得貌美如花,人也机灵,很是精明能干,从前还是吏部侍郎的小妾。

    那年,吏部侍郎暴病身亡。这个金瓶儿,被贾公公托人做媒,把她说给贾老实娶过门做了大太太。

    一般人都以为,是不是因为金瓶儿擅长持家,所以贾公公才把财产留给了他男人贾老实一个?

    其实不然,贾老实不过是个幌子。真正原因是贾公公原本就要把财产留给这个侄儿媳妇金瓶儿的。

    至于为什么,呵呵,往阴暗处想想就知道了。

    据说,贾公公、贾老实、金瓶儿三个人住在一处院子里,贾老实却经常在外眠花宿柳,许久不回家。

    贾公公死前留给贾老实多少银子、现货没人知道,这几个兄弟明明白白能看见的,只有他住的这一座三进三出的大院子。

    但他这几个兄弟不干,在贾公公死后,一齐来闹,非要重新分配财产。

    于是他们告状,要官府判决,让贾老实把贾太监生前留下的银子、财物全都拿出来,如数平均分配,再卖了这座院子,把卖得的钱也平分。

    贾老实自然是没什么能耐的,兄弟们来告,他也没甚法子。但金瓶儿可不是省油的灯。她于是打点银子,托付了人,直上京师。

    对外只道:贾公公留的这房子是在,但银两财物,早就在办丧事时用度完了。

    所以,这回刘珩断案,这个“极是清廉”的知府老爷也并没有去做多细致的调查取证,而是三下五除二就做出了判决:

    第一是,银两无可稽考。既然已经用完了,那就将这房产估价变卖,平均分给贾家众兄弟。

    第二,那几个兄弟还要紧追银两财物不放时,刘珩大怒,喝道:“你们这厮少打!当初贾公公在时你们怎么不来告状?如今人死多时了,却来骚扰?”

    就这样,只要贾老实把房子卖了,分给几个兄弟,就草草结案了。

    刘珩的判法,是否公平?我没有兴趣。但我知道他绝对是按上面的意思判的。

    呵,金瓶儿,上面有人啊!

    正因如此,才听说,这回案子虽是刘珩断的,但金瓶儿却没给他送一文钱。

    呵呵,“极是个清廉的官”,好呀!

    这里“清廉”原来就是搞不到钱的意思呀!

    穷鬼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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