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13.杀人伎俩与武功造诣

类别:武侠仙侠 作者:沐月之白字数:2365更新时间:24/10/27 02:17:04
    南宫俊,南宫世家的族长。江南三大剑侠之一。

    除他外,另外两个分别是单一飞和皇甫梅川。

    据这几日探听的江湖传言:此人是个君子啊!

    几乎没什么不良嗜好,也没有什么前科,没有滥杀过无辜,跟街坊四邻、其他门派乃至官府都交好。坊间传闻,几十年来,他没有得罪过任何人。甚至,逢年过节什么的,还要叫家人街头施粥,救济下乞丐、贫民,捐钱给过往僧道、落魄妓女什么的。

    连他用的剑,都叫“君子剑”。

    听听,多么正人君子的口碑。

    我真不知道,为什么公孙小蝶要我来杀他。

    他的武功据说极高,虽然没人见他杀过人,但都说他手里这君子剑十分厉害,有一套炉火纯青、出神入化、惊天骇地、鬼斧神工的剑法。

    到底有多厉害,不试试又怎么能知道呢?

    何况,我已经出发了。

    我要杀南宫俊,必须先得经过三个人。

    南宫应,南宫岚,南宫鸠。

    这三个,南宫应、南宫岚是他儿子,南宫鸠是他弟弟。三人各怀绝技,武功了得。

    相传,南宫应是武林四大世家公认的“刀神”,使一把三十六斤重的水磨镔铁虎翼刀,刀法雷霆万钧,气势惊人。

    据说那刀使起来时,仿若奔雷落月,又似血雨腥风,直可令天地变色,日月无光,方圆数十里鸡飞狗跳,鬼哭狼嚎……总之是可怕极了。

    我没有与他交过手,自然不知道他的刀法到底多厉害,如果他与张日天相比的话,到底谁更猛一些。因为毕竟一个是“力王”,一个是“刀神”嘛!

    这个答案无法知晓了。

    因为张日天也死了。

    ……

    那天,我中了埋伏,差点命丧冷燕之手。公孙小蝶救我回来之后,我的上线剑婴,亲自去料理了。

    在张昊如愿做掉了苟赟,杀了他的婆娘丽儿,占了他的妓院之后,还没来得及好好庆功,休整一番,好乘势一举荡平落雪山庄,剑婴已经先一步去拜访他了。

    那天,在那妓院里。老鸨丽儿正浑身温热、媚眼如丝地躺在他掌柜苟赟的大腿上,一面玉手芊芊撩拨着汉子圆滚滚的肚皮,一面柔言细语说些甜蜜的话儿,道:“我就知道,我没有看错你,我家男人,是个最有本事的,能成大事儿、发大财。你不晓得,东街那算命的老瞎子早就说过了,你这名字取得好啊,这个‘赟’字,拆开了有文、有武,又有贝,那是文武双全又有钱的意思,咯咯!”

    丽儿边说边笑着,苟赟听到这里也得意地笑了一回,甜甜喊一声:“我的心肝儿!迷死人不赔命的小妖精!你可算说对喽!你男人我呀,还有你不知道的本事哩!在江湖上,咱也算一号人物!”

    苟赟一脸容光焕发,喜笑颜开,正待对着她家妇人,再把胸中那许多豪杰的事务卖弄,却不想,这个关头,有人“啪!”一声踢碎了门,硬闯了进来。

    苟赟当下大惊,见是张昊,强忍着恐慌,问道:“这不是鸡公山的张大当家吗?为何毁我家门?”

    张昊也不废话,只骂了一句:“狗腌臜!破落户儿!往年偷人偷到老爷头上来了?当我不知道,容你到今天!”

    言罢,不由分说,手起刀落。

    苟赟尚不明就里,就被砍作了血淋淋两段。那丽儿正在他怀里,也叫一并杀了。死得,真是突如其来。

    后来才知道,原来,当年这苟赟当贼的时候,偷过张昊一回包裹。那时张昊年少,入城去投亲戚,才到洛阳,尚未问得路落脚,结果连盘缠都没有了。那一回害得张昊露宿街头,冻饿交加好几日。

    此番,张昊正是知道了当年害他的正主儿,特来因果报应了。

    呵,这个故事何其好笑。

    谁知才完不两日,张昊尚未启行前往白云山庄,就遭遇了我那个冷酷、残忍、嗜血,视杀人为游戏的上线剑婴。

    张昊要不死,几乎都不可能了。

    ……

    南宫岚是四大世家中的“剑奴”。

    这个名字,听起来奇怪。人,怎么能是剑的奴呢?向来只有人为主人,剑当奴隶,怎么会弄反的?

    后来才知道,他这个“剑奴”,可是不得了。

    名为“剑奴”,实为“剑人”。就是说,早就达到人剑合一的境界了。人就是剑,剑就是人。能不分离,就不分离!

    这是一个爱剑成痴的人。

    一个痴儿!

    据说已经二十一岁了,却对女色毫无兴趣,任谁来都不能叫他心动,可偏偏连睡觉都要抱着他那柄“龙吟剑”。其他时候,也无时无刻不把这剑抓在手里。

    他表现出来的样子,好像那剑就是他的情人,是他的奶娘,他跟这柄剑过一辈子都可以。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怪不得人家叫他“剑奴”!

    可是,这样的人,剑法岂非也是想象不到的可怕?

    是的。他的剑,后来我领教过了。

    第一个便是去找的他。

    若非我有这柄逆天作弊的未央剑,到底占了兵器上的优势,我可能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他的速度,不比我慢。出招精准性,更是令人咋舌。

    虽然我有点“异能”,看他剑招看得清楚,占了先机,但我眼睛虽快,手和身法却跟不上啊!几次险些失误丧命。

    所以说,我虽然最后杀掉了他,但其实剑法不一定比他高明。

    杀人伎俩,和剑术造诣,从来都是两个概念。

    南宫鸠的剑法虽不比南宫岚那么极致,但也是十分犀利的。他最大的特点,是招式简单。

    虽然简单,但却招招有效,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

    每出一招都是拿捏精准,不会多进半分,也不会少进半分。不会快一瞬,也不会慢一瞬。

    严谨、周密。就好像用尺子量过的一般。

    异常工整。

    这种剑法,也的确叫人头疼。因为很难找到破绽。

    正因如此,他的剑,排名也很靠前。而他的这柄剑,叫做“工布”。

    剑如其名,与历史上那柄“工布剑”一般,意为杀人细密,精准若工织布。

    莫说江南,在南宫、皇甫、慕容、夏侯四大武林世家乃至整个江湖中,他的剑法也是极为有名的。

    南宫应的霸气风雷刀,南宫岚的魔怔痴人剑,再加上南宫鸠的这件细密工布剑,这三个,一个比一个更难对付。

    而南宫俊据说还在他们之上。

    不止“君子剑”,他还有更多的本事。

    如果我杀不了这三个,又怎么能杀得了他本人?如果杀不了这三个,那么就算偷袭、暗算、下毒得了手,这三个将来找我报仇的时候,同样是无穷的麻烦。

    好在,现在南宫岚已经死了。

    他没有输在剑法上,输在了孤单。

    谁让他,爱剑成痴,身边总是没人呢?

    我要用他的这柄龙吟剑,来引南宫应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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