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打脸进行时
类别:
玄幻奇幻
作者:
兔子不吃烤肉字数:3191更新时间:24/10/25 22:24:09
这可不吗?如果不是好诗刘奇能拿出来。
有人细细品味,然后眼睛猛地一睁,忍不住喝道:“好诗。”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白袍书生忍住了那一抹震撼之色,可越是品味就越觉得自己的诗无比的辣鸡。
这让他暗暗抓狂,可有不好发作。
这个李白何许人也,十岁之时真的能做出这等好诗吗?
本来要是有人跟他说,有人十岁能作出这等惊天作品的诗句,打断了他的腿都不信。
而现在,不用打断腿了,单单是人站在这里,他就能感受那不凡的气质。
对方不像是开玩笑的。
他咬牙道:“很好,很好,我场你赢了!”
场内也有人无不震惊的窃窃私语。
“十岁就做出来,这是什么文采资质?”
“他十岁就如此逆天,现在,看起来最少也只是二十几岁,我的天呐,在此期间,他究竟作了多少的诗啊?”
更有甚者摇头道:“真是如此,那恐怕年轻一辈的文采青年一代,就无人是他的对手。”
刘奇带有蓝色瞳孔的眼睛盯着白袍书生道:“怎么样?你服不服?”
好歹人家也是认输了,刘奇并不想太恶心对方。
白袍书生深吸了一口气道:“这只不过是侥幸而已,除了竹子,我就不信你还会别的题材诗句。”
可无论怎么看,刘奇都是一副有恃无恐,他双手交叉道:“尽管来,我但凡怕了我就不是李白。”
叶轻舞赞赏的眼神不由得闪烁着望着刘奇,最后,轻轻的鼓掌道:“不错,这等文采,连我也自叹不如。”
既然叶轻舞都表态了,众人也不得不跟着鼓掌,当然,他们大多都是自愿的。
人家有这等才能,他们也心服口服。
这个掌声,值得他们鼓起。
李白,啊呸,是刘奇,这时缓缓道:“还要继续吗?要是不想的话,直接认输,我可以让你自己只跑一圈而已。”
可,刘奇又哪里看出对方不服输的性格,这么说只是让他生出退堂鼓之心。
但他落在白袍书生的耳边,便认为对方是在借此羞辱他。
于是,白袍书生憋红了脸,最后缓缓吐出一个字:“继续。”
好吧,这不是一个字,而是两个字。
刘奇忍不住道:“你是赢不了我的,放弃吧。毕竟我的诗都是抄的,我是个挂逼你赢不了我的。”
后面两句话,他自然不会说的。
华夏上下五千年,涌现的诗句有着极为悠久的历史,岂能是对方能破的。
白袍书生脸上浮现一丝怒笑道:“真是好笑了,你怎么知道我不能赢?”
刘奇高冷道:“因为,我太强了,从无敌手,一生寻找一身之敌,但唯一打不败的,只有一个人。”
然后,众人屏住了呼吸,想看看他接下来要说的是谁。
那个人,竟然比李白,啊呸,又写顺手了,就不改了。
竟然比刘奇还要恐怖,那他的才能,恐怕已经是不属于这个世间的了。
“那个人,便是我自己。”
他的头保持仰望星空的九十度,那一刻,群众觉得他好不要脸,可他说的却又好有道理。
叶轻舞率先打破这尴尬的局面,道:“现在,我们进行第二题,这次,咱们就以美人为诗题,两位意下如何?”
美人,说实话,他们面前的就是绝色美人,白袍书生也注重到了在窗帘下的叶轻舞,又想到了自己的妻子,真是人和人的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啊。
说来,他这个妻子并不是机缘巧合下娶来的,而是人家自己找他的。
原本,他得了状元,所以听说叶轻舞的诗句酒宴无比出名,然后作死的要试一试。
结果,连第一题都过不了,被啪啪的打脸。
然后,他开始不忿,他是状元,实际上,他想以才能征服叶郡主,因为,不想娶郡主的状元不是好状元。
然后,他踏上了要娶郡主的旅程,那就是再完善自己,多读书,也许学识渊博了一点,郡主就看得上自己了。
可结果却不如人意,他写给叶轻舞的东西,都被一一送回了。
因为,叶轻舞的追求者实在是众多,白袍书生只是其中一个不起眼的小米粒。
然后,他悲叹,他开始感慨命运的不公,有时候,他甚至相信天命是存在的。
他的人生,他的一切,他的所有,也许都是被早就注定安排好的。
对此,他变得堕落,整日买醉,虽然他是一个小官,可实权不多,而如今这种状态,更是被停了职位。
白袍书生不屑一顾。
然后,他人也慢慢变得尖酸刻薄了起来。
可,他的才能却也总是被认可的,他的顶头上司,司蔚大人的女儿,看上他了。
然后,司蔚大人找他夜谈,说是夜谈,可他无比的疼爱女儿,女儿想要的,他都会尽量满足。
当时,有几个人把几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时,他突然又觉得,一切是那么的真实,面对死亡,他恐惧了。
但最终也无奈妥协!
可不多时,他就尝到了甜头。
司蔚大人的女儿不胖,但脸却无比的丑陋不堪,龅牙、口臭、狐臭、雀斑、暴力,所有的缺点真的正巧在一个女人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他开始后悔,可司蔚大人给他升职了,其中,还捞到了不少的油水,司蔚大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人的贪心,是无穷无尽的,没有欲望的生活,他现在想起来都会觉得很乏味,甚至为了他的欲望,他可以做出一切。
然后,他牺牲了自己的色相,但也获得了某些东西。
得到了无数的利益,他开始陶醉,白袍书生厌恶以前无能的自己。
所以,他对于穷人,还有那穷父母,穷弟弟,一概不问。
四年了,父母还以为他在天锦城做一个清廉的正直官员。
但论到叹,司蔚大人,他的岳父,还没有他的多。
他的胆子变得大了起来。
然后,他想到了叶轻舞,这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女人。
忍着欲望的火焰,他带着自己的身份来到这里。
他早已不是当年的他,面对叶轻舞,他已经有了抬头的资格。
这次,他笑了笑,无所畏惧的对刘奇道:“虽然来者都是客,但方才是我先出诗,今次,就由李白先出,叶郡主觉得如何?”
闻言,叶轻舞笑道:“有来有往,自当是公平的,那就由李白先出吧。”
刘奇脸色有些怪怪的,道:“你们确定?要我先出?”
他一开口就都是王炸,这样别人还怎么玩,他还是要给白袍书生一个体现的输机。
白袍书生以为抓住了刘奇的软肋,心道:“难不成这小子最不擅长的,就是以美人为主题的诗句?”
而后,刘奇那身妖气传来他忽然明白了。
“哈哈哈,对啊,我都忘记了,他是狐妖,狐族的没见过什么美人,那他这次,就给我死吧。”
内心无比暗爽,可表面上却毫无波澜。
然后他不耐烦道:“莫不是你作不出来?李太白,很多双眼睛可都看着呢,这一把你要是认输,我劝你开始下一把。”
“可下一把,你也一定会输。”
刘奇开始讨厌白袍书生了,你说你,明明这么大的一个人了,还穿的像穷酸书生一样,又不是什么进城赶考的书士。
当然,让刘奇吐槽的还是他的颜值,嗯,真的不适合这一身白袍。
最终,他遗憾摇头道:“真的要让我先开口吗?”
果然,白袍书生内心已经有些按耐不住的要涌现那股兴奋劲了,可最终还是死死的忍住。
“没错,给你一炷香的时间,作不了诗,你就算输了,当然,为了避免你心服口服,我还是会写出一首的。”
他的话,让刘奇暗暗皱眉,好啊,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来。
今夜小爷我就让你知道什么是诗仙,什么是土块,啊呸,是才怪。
然后,他觉得念出李白的那句清平调其一。
无他,主要原因就是既然是美人,那我不限手法的题材。
但他稍微改动了一下。
原来的诗句是: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可这里没有瑶台,据他所知,灵武大陆隐隐约约有一个地方,好像是叫灵月。
如果用瑶台,自然是好的,但这里的人不理解,而灵月,号称是仙界之地,是人间女子美貌的巅峰之地。
想到了这点,刘奇道:“我想到了我十二岁做的一首诗,马马虎虎,你们若有兴趣,我就勉为其难的再回想起来吧。”
最终,过了三分钟,他假装思索成功道:“有了,我曾作诗三首,名为清平调,共有其三,我就读出其中一首,念给郡主,这首诗,也是送给她的。”
果不其然,一听到这句话,叶轻舞不知道这个脸色会变得有些红润了起来。
这个人,还真是……有心啊。
“清平调的其一,是这个,你们挺好了哈,也请郡主听好了。”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灵月月下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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