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你死我活
类别:
科幻灵异
作者:
白银之瞳字数:5097更新时间:24/10/25 21:39:45
生物,这是个关键词。
李杰发现边境这个杀手用词还是非常严谨的,他不能确定正在逼近的具体是什么东西,但他已经做出判断,是生物。起码不会是霸天虎,当然也不会是丧尸,不然他不会这么说。
李杰的感官也非常的敏锐,不管是视觉,听觉,还是嗅觉,他同样有着强烈的对危险的预感和预判。在遇到边境以前,他这方面的能力在身边的人中是首屈一指的。
李杰和边境的根本区别是在灾难前,李杰是在麻将桌上,在夜店的灯红酒绿中,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混吃等死。而边境则是睡觉也从来不脱衣服,睡着了也半睁着眼睛,手永远放在枪上。如果说李杰在灾难后不管从身体状态上还是从精神意识上都已经脱胎换骨,但这种改变再怎么也就几年,和边境那种随时都走在死亡边缘的人是没法比的。
杀手,那是一个很古老的职业。
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李杰觉得边境还是靠得住的,灾难改变了一切,对于杀手而言也是一样。甚至可以说,如果他们曾经想过上普通人的生活而不得的话,至少现在他们可以实现这个梦想了。
边境的头发很长。其实从“圣城”逃出来的奴隶头发都很长,不过和其他人的头发又长又乱相比,现在边境的头发经过梳理和清洗,看起来很柔顺,如果只看背影的话,会以为这是个女人。其实李杰认真观察过边境,他的长相不像林野那样美得可以把女人都比下去,但是他的五官还是比较细致的,脸型的线条也很漂亮,尤其是一个尖下巴,脸色看起来有些苍白,这样的人在大街上遇到的话,你会以为他是一个体弱而且气质也比较偏女性的人。这样的人在城市里也很常见,而常见就是对杀手最好的伪装。
这个时候,李杰和边境一起站在山头上,距离他大约有5米,从侧后方看上去,如果边境把耳朵拉尖一些,把背上背的88狙换成一张弓,那他就很有些精灵王子勒格拉斯的味道了。李杰还没有完全见到边境展现他的实力,但在这一瞬间,他隐约觉得这儿家伙有几分像哪个长得很像女人,却被称为最接近于神的黄金圣斗士。甚至连他说话的那种腔调、音质以及气质都有几分像,尤其是气质。李杰在遇到那个混血美女黎索的时候,就觉得她的战斗力相当具有当沙加的潜质,问题是,黎索比他想象的还要有爱心,而且在谭皎那里那种低眉顺眼像个小媳妇一样的态度,让她的气质大大的打了折扣。
眼前这个边境倒真让李杰觉得有点处女座沙加的味道,果真如此,而这个家伙又真心的接受他的话,那他就赚大了。
也许,他可以重建他的黄金小队?虽然他从来就没有凑齐十二个黄金果。
边境大概并不知道李杰正在想什么,但即使知道了,大概也不会跟他废话。在李杰看来,很多厉害的家伙其实都是很无趣的,就像李恩慧、鲁斯,而有趣的家伙好像陈重,胡欢,似乎又没那么大的本事。上天果然是公平的。
但是,生物?这个词也用得相当的幽默啊。
同时,也用得相当的准确。
因为这个时候,李杰也已经觉察到了远方山林中的异动,月光被云层遮住,黎明之前的山林隐隐绰绰,没有风,但李杰感觉到了一股不安的气息。
虽然到目前为止,他们也没有遇到过什么丧尸类以外的怪异生物,但对于地球原先的生物,他们了解得也不多。在很长时间里,除了人和人制造出来的东西,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关注过其他,即使想关注,那也是关注不到的。
当月亮穿过云层,再次将如水的月光涂抹在树木稀少,杂草丛生的山坡上的时候,李杰骤然看到对面的一个山头上多了一个身影,那身影蹲坐在地,头朝月亮,突然毫无征兆的引吭高歌起来。
“嗷嗷嗷呜”
那最后一声尾音极长,也极有穿透力。
那是,狼。
曾经很常见,后来又已经在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很久的动物。
至少,李杰在此之前就从来没有在野地里见过狼。
如果季忆在的话,应该会很兴奋?那孩子对人很不以为然,对野生动物倒很亲切。只是不知道,她现在在哪。
“季忆。”李杰和远处对面山头上的狼遥遥的对视着,嘴角挂着一点笑意,心里却满满的都是哀伤,李杰从来就不喜欢装艺,只是他心里的哀伤像冰雪溶化后的湖,溢满了他心灵的每一个角落,让他无处可藏。
“季忆啊。”李杰心里默默的念着那个女孩的名字,默默的在心里说:“我信守了我们的诺言活下来了,你也不要失约啊。”
李杰和边境与对面山头上的那头狼的距离,目测大约1公里的样子,如果边境把背上的88狙取下来,李杰相信以他的枪法,即使是用很被人诟病,尤其是在射程和精准度上差强人意的88狙,边境也能很轻松的将那头狼干掉。不过边境没有这么做,他甚至一点把枪从背上取下来的动作都没有。而是远远的看着那头狼,当那头狼突然停止叫声,低头朝他们看来的时候,边境轻轻的笑了一下。
李杰从侧面看着边境,只一个瞬间,他就读懂了边境的笑容
对面那头狼跳下山顶上落脚的石块,紧跟着,那个山头的后面,潮水一般的涌出了很多狼来。它们发出一种好像战鼓一般的嗷嗷的叫声,争先恐后的从山头那边冲出来,那种声音,既有一种发现猎物的兴奋,又有一种面临强敌的紧张。
在这个星球上,尤其是在城市遍布,公路铁路交通像血管一样铺展,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满世界跑的现代社会,人狼之间的战争,早已变成了远古的传说。
李杰拿起对讲机来,说:“鲁斯,让大家都回到车里,有狼群向我们逼来,尽量不要和它们纠缠,尤其不要开枪。”
李杰不是季忆,他想到的首先不是什么保护野生动物,而是自己的队伍的安全。谁都没有和狼群战斗的经验,如果展开近战,也许他们会吃大亏,而如果开枪,又很容易把他们暴露出来。
不过,边境却没有和李杰一起回到队伍中去,比起狼群来,他更需要防范的,是来自同类的威胁。
当李杰背着枪,从山顶上一路狂奔到山下的公路边的时候,狼群的先头部队已经从把李杰的车队堵住的泥石流堆积出来的土坡后面窜出来了。距离太近,李杰也没有来得及跑回车上,只能拔出了和枪一起背在背上的砍刀。那种砍刀是从净土教士兵身上缴获的,长约60公分,刀身有一定的弧度,所用的材质十分优良,而且做工也很精细,是用现代的工艺制造出来的古典战刀。
李杰将战刀拔出来的时候,雪亮的刀身在月光下泛起一片耀眼的光芒。那光芒让那几头扑面而来的狼迟疑了一下,它们对李杰身上的肉充满了兴趣,但是对李杰手里的刀却心怀疑惧。李杰笑了起来,小样,几年前,你们不就是关在动物园里的吗?虽然看起来你们很有气势,但是和你们的祖先比起来,你们的彪悍就差得太远了。
这些狼对人的气味并不陌生,或许它们有些就如李杰所说,是从动物园逃出去的狼繁殖的后代,当然也会有野生的狼加入,不然也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展出这么大的狼群来。但是不管是从动物园里逃出去的,还是远离城市野生的,这些狼对人的气味真的很熟悉。灾难后,人似乎也是它们最容易捕食的猎物,所以即使眼前的人类有几十个,它们也敢于围上来。李杰相信只要他一开枪,这些对人类很熟悉的狼肯定知道那玩意是什么,但是他更像让这些家伙知道,人不光有枪,刀也很厉害。
一头年轻的公狼最先失去耐心,它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之后,猛然向李杰扑来。
李杰呵呵一笑,不但没有转身逃跑,反而迎着年轻公狼冲了上去。
好好见识一下!李杰心说,不要以为人类已经沦落到可以任你们猎食的地步了。不让你们长长教训,你们就不知道什么叫天高地厚。
李杰现在连丧尸犬都敢硬抗,更不要说狼了。
记住,这是末世,人类社会崩溃了,世界湮没了,但人类依然并不是可以随意践踏的!
当这两个飞快移动的生物猛然间撞在一起的时候,那头年轻的公狼发出了一阵凄厉的惨叫声,它的整个身体倒着飞了回去,重重的摔在地上,而它挣扎着站起来的时候,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又重重的摔倒下去,周围的狼顿时炸了锅一般的发出呜呜声,情形显然很震惊又很愤怒,因为那个把年轻公狼绊倒的东西,分明就是它自己的肠子。
李杰在大力把年轻公狼撞飞的时候,手里的刀也没有闲着,他故意没有把年轻公狼一刀劈成两段的目的,就是要对年轻公狼和它的同伴造成一种心理打击作为一个心理医生,虽然是无照经营的,但李杰深知心理打击的重要性。
不要说只有人类才有心理活动,这一点,李杰一向都是这么认为的。
也许是这些狼确实不如它们的祖先彪悍,也许是李杰表现得太彪悍了,当那头年轻的公狼拖着肠子哀嚎的时候,周围那些狼明显的畏怯了,它们犹豫不决,徘徊不前,直到山顶上和李杰对视过的那头狼王的到来。那确实是头狼王,论体格,它明显比其他的狼大了的一号多,刚才隔得远还没有特别的觉得,当它出现在李杰的面前时,李杰就觉得这头狼和小牛都差不多大的样子,关键是,气势。
这头狼王明显的有股杀气,它的眼睛上面有两道醒目的刀疤,胸口上腿上也有刀疤,很显然和人类有过激烈的交手,而它看向李杰的时候,眼睛里也充满了仇恨。
“哥们,”李杰对着狼王一笑,把刀横在面前,说:“不管你是跟什么人结下的梁子,我都给你了结了,不要太嚣张,这世界还轮不到你们回来做主!”
狼王冷冷的看了李杰一眼,发出了一声长嚎,在它身后,瞬间涌出了几十头体格都相当彪壮的公狼。和先前那几只狼组成的侦查小队相比,这群狼显然是他们的主力部队。
如果李杰要独自面对这么多狼的话,要想不开枪就把对方击退,即使是他,最后的结果可能也是被狼群撕烂。但是,李杰并不担心这个问题,但两头凶悍的大狼向他扑来,更多的狼紧随其后的时候,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了他的身旁。李杰都不用去看那是谁,他只想对狼王说,不要以为,只有你才有伙伴。
尽量不要开枪,这是这场战斗的关键。
当李杰和鲁斯被几十头大狼包围的时候,李瑞克和海凌珈也加入了战群。狼的数量虽然多,但是在这个靠山靠水的公路边,它们的数量优势并不能充分的展开,而李杰、鲁斯以及李瑞克和海凌珈的四人团队,从在李恩慧的基地训练开始,就还是很有默契的。
那几个孩子在加装了防护网的大巴车里目睹了这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为了避免更多的人受到伤害,为了给整个队伍节省体力,为了避免被敌人发现,李杰和他的三个伙伴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只看见,月光下,刀如雪,对于那几个孩子来说,这既是一场战斗,又是一场舞蹈,他们看到的不是血腥,而是战斗的美。而此时此刻,在他们心灵里种下的,也不是恐惧,而是战斗的力量、勇气,还有那几个伙伴互相之间的默契与信任。
“小雅姐姐,”几个孩子中年龄最小,只有7岁的男孩陈小龙对他们当中年龄最大的女孩小雅说:“我长大了,也要当李杰大叔那样的人,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
小雅是个生下来就不能说话的孩子,这时候,她听到了陈小龙的话,带着一个大姐姐的微笑,身后将小龙紧紧的搂在了怀里。
他们都还是孩子,但是,他们不再是被父母祖父母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在地上不小心摔一跤就马上会有大人抱起来的孩子。他们,是生存在末世里的孩子,类似的场面对他们来说已经不是场面血腥,看了会做恶梦的事情,而是,随时随地都可能被卷入战斗中的问题。
小雅不能说话,即使能说,她也不会说那种希望你快乐成长,不用再面对这样的事情之类的话,即使是陈小龙那样小的孩子也知道,与其抱那些遥远而不知所谓的希望,还不如希望自己变得更强。
即使是这个希望,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实现。但至少可以可以希望。也许他们都没有机会长大成人,他们的家长,曾经保护他们的大人都先后死了,失踪了,躲在钢绳厂的时候,他们每天都生活在极度的恐惧之中,他们现在也随时可能会死,但至少可以有希望了。李杰最开始是极度不愿带上这些孩子的,但是他知道,海凌珈的坚持,对于这些孩子来说,有着什么样的意义。
狼王很聪明,它很快就发现它眼前的这些人,和它之前遇到的人类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很强悍。看起来那几个人类也有受伤的,但问题是,它的子民损失得更大。如果需要,它还可以把另外的一些狼也投入战斗,但那些是母狼,还没有长大的小狼,战斗的结果不得而知,但它显然不想赌上自己部族的未来。
于是,眼看着战斗的态势不对,狼王悲凉的长嚎了一声,那些大狼得到指令,也不再恋战,留下十几具尸体,纷纷的撤出了战斗。
“我们有肉吃了!”李杰看着狼群远去,满脸是血的笑了起来。
饥饿的狼群没有能够吃掉他们,反而成了他们的食物。这其实,也是最简单的丛林法则。
狼肉的味道怎么样,他们都没有体验过,但是曾经做过大厨的何震霆还是很有经验的指挥几个人把狼的尸体都剥了皮,去除内脏,砍掉没有多少肉的部位,再把肉成块成块的用食盐抹上,装进了车里。现在不是做饭的时间,安全是第一位的,在夜晚生火,会比白天更醒目。
但是,狼群的远去并没有给他们带来真正的安全。或者说,真正的危险才刚刚来到。
之前为了避免和狼群大面积的接触,大多数的人都是躲在车里的。狼群退去后,他们下了车,但是都在兴奋的讨论着吃狼肉的事情。如果不是警觉的海凌珈发现一个刚刚布置的哨位有动静,他们将面对更大的危机。
海凌珈发现那个哨位有动静后,给李杰挥了挥手,然后和她的搭档李瑞克端着枪快速的靠近那个地方。那是一个山坡的转角,哨位是之前他们就侦查过的,视野很好,也不容易受到攻击。但因为狼群的出现,他们派过去的人晚了一段时间,这是个致命的时间。当海凌珈刚刚靠近那个哨位的时候,山坡的转角后面,一个巨大的身影猛然向她扑了出来。这才是,战斗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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