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官要自作

类别:武侠仙侠 作者:雾来花果香字数:3843更新时间:24/10/25 03:08:30
    土狗山的县衙,今日有一个外来客造访。

    县衙门内,左右站着几个穿着宽袍大褂的衙役,垂手肃立,瞧见了那一袭黑袍的来客,当即一声吆喝。

    “止步!来者何人?”

    来客老老实实驻足,笑道:“麻烦与县老爷通报一声,就说他的好友魏礼前来拜访。”

    一个衙役瞪了一眼魏礼,仔细打量了一番,生的倒挺白净俊俏,瞧着不似那贼人,便瓮声瓮答道:“且在此等着。”

    说罢,这个衙役便匆匆入内堂,去寻县老爷林德。门内余下几个衙役,依旧紧盯着魏礼,不敢放松。毕竟大白天穿着一袭黑袍,难免让人心生猜疑。

    静候了一盏茶的功夫,林德才自内堂踱步而出。倒不是他刻意推脱延误,而是手头恰有些紧急公文要批示处理,不便耽搁。至于来客自称魏礼,林德想了想,自己并不记得结识过这般一个故友,不知来者何意。

    出了内堂,瞧见了与自己年岁相仿的黑袍之人,林德愈发确定,自己不曾见过此人。当下,林德心思急转,细细回忆自己来土狗山之后的一举一动,生怕在有心人眼里曾落下什么他与杨之志交好的把柄。

    官场水深,深不见底,跌下去就浮不起来了,溺死了。故而防人之心不可无,林德自问一路走的皆是小心翼翼,哪怕是遇到一个小水坑都愿意绕道而行,就怕那万一。

    林德面色泰然,立于县衙内,也不出门,轻声问道:“这位兄台,不知找我有何事?”

    魏礼站在门外,袖袍一抖,拱手抱拳,笑答道:“慕名而来,希冀与林兄一叙。”

    林德微皱眉梢,摇摇头,抱拳回礼,致歉道:“公务繁忙,怕是无力招待兄台,请回吧。”言下之意明显,林德不愿与这自称魏礼的来客多做纠缠。事实上,林德只求在自己管辖内的一亩三分地内老实耕作,最好一个人落得清静,不愿搅上官场是是非非的浑水。

    魏礼瞧见林德转身欲走,轻笑一声,说了一句古怪之语,“我听闻此地五色潭风光迤逦,湖中五色虾滋味不错,夜钓之余,最适合以清酒炝上几只。而那土狗山,竟有一山流萤,尤以山神庙附近颇多。囊萤夜读,据说那名叫杨之志的山神,也是个喜欢读书之人。”

    林德停下脚步,明明是日光高照,他却顿觉背脊生寒,此人竟然对二人之事了如指掌。林德缓缓转过身,望着一脸笑意的魏礼,片刻之后,笑道:“既然阁下有备而来,那便请入内一叙。”

    “客气了。”魏礼笑应一声,从容的跨过门槛,随着林德入了内堂。

    瞧见了那副长联,魏礼微微驻足,轻声念了一遍,“槛外山光,历春夏秋冬,万千变幻,都非凡境。窗中云影,任东西南北,去来澹荡,洵是仙居。”

    随后,魏礼笑道:“杨之志倒是写得一手好字。意思嘛,差了点。无非就是些文人心气,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自吹自勉罢了。”

    林德转身,他听过此番话,心生不悦,便反驳道:“杨兄心中的情怀,阁下又知道多少?如此出言不逊,属实不妥。”

    魏礼上前一小步,抬手一指屋内桌案之上的一颗小巧玉章,笑道:“杨之志这人,就如他喜欢的这枚闲章一样。章上刻‘官要自作’,寓意事必躬亲,不愿假手于人。不过,多多少少也意味着冥顽不灵哟。大祸临头,不知变通。说不定那会儿他还想着奸臣当道,那他便以身殉国,岂不壮哉?我瞧着,算不得壮哉,至多算一愚忠。”

    “你就是布局杀他之人?”林德面色苍白,不由得握紧了双拳。此人对杨之志的前因后果了然于胸,说的头头是道,多半脱不了干系。

    魏礼笑着摇摇头,步入屋内,大大方方落座了主座,随后笑道:“书生杀人,靠的是一张嘴皮子上下掰扯。书生握拳焉有缚鸡之力?没有的,此举反而是落了下乘,心虚了。”

    “杨之志不值得我杀,更不值得我劳心劳力为其布局。为官者,一心一意造福百姓,是分内之事。这一点,杨之志倒做的不错。不过,分外之事,上下通达,这些杨之志就不行喽。所以,杨之志官做不大,位卑则言轻。当官本领不行,脾气还臭,便落入死局。”

    林德冷哼一声,他心里知道,今日之事,是福是祸,都躲不过了,便也不再顾忌,驳斥道:“为官者,当心怀天下,自勉清白。结交朋党,属实不屑一顾。靠着低眉顺目,阿谀奉承,便是当了一品大官又如何,还不是志大才疏,碌碌无为。若是在进一步,官至国师,则作乱朝纲,祸国殃民。这种下流行径,杨兄疾之如仇敌,恶之如鸱枭。我林德,钦之慕之,心向往之。”

    魏礼哑然失笑,轻声道:“好一个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我瞧那杨之志的死相,不是粉身碎骨,也相差无几。只可惜,这清白嘛,倒没有的,反而沾了一裤腿子烂泥,遭人唾骂,还被打砸了山神庙。当然了,这还得归功于你林德,毕竟污他名誉这事,可是出自你手。你俩倒也有趣,杨之志呢,觉得此生尽了为官之道,只是独独有愧于你一人,要你接了这副担子。而你林德,所作所为,问心无愧,唯独有愧杨之志,污了他的名声。此般交情,当得起君子之交,但那又如何呢?”

    “造福了这一方百姓,便觉得心满意足了?是不是还想着事成之后,辞官隐退,不再插手这泥泞污秽的官场?李氏王朝坐拥南域,有多少个如土狗山百姓这般,期盼着来一个好县官,能餐餐饱腹、衣可蔽体之人?浩如烟海,我是数不过来的。那杨之志还算有一句话让我较为满意,百姓日子好了,世道才会越来越好,诚然如此。做一个县官,能渡这数万百姓。但如果做一国之师,却能渡数万万百姓,你觉得呢?”

    “你究竟是何人?”林德额头渗下密密汗珠。此人的言论,听似荒诞,但林德细细一想,却无力反驳。

    魏礼一抖袖袍,容貌又遮掩为苍老之相,两鬓斑白,他笑道:“我?我可不就是你嘴里边,作乱朝纲,祸国殃民的糊涂国师么。”

    林德瞪大了眼睛,换了副容貌的魏礼,他一下子便认得了。顿时,林德吓得大气不敢喘,有些手足无措。林德自然是认得以这副容貌示人的国师,也听闻过,国师手段通天,是个修仙之人。林德万万没想到,这名为魏礼的访客竟然真是国师魏礼,并不是巧合重名。

    魏礼拎起那方篆刻“官要自作”的闲章,轻抛给了噤若寒蝉的林德,笑道:“希望你以后,无论做何事,都能时时记得官要自作这四字,很好的道理。”

    魏礼起身,踱步出屋,走到林德身旁时,微微驻足,轻轻拍了拍他肩膀,“以后,李氏王朝的国师,便是你林德了。作乱朝纲,祸国殃民可要不得哩。”

    林德可谓呆若木鸡,静静的站在门槛前,直至魏礼走远了,才缓过神来。他低头瞧去,攥在手里的那方闲章,不知不觉,已裹满了一手的冷汗。

    “官要自作。”林德喃喃重复了一遍章文,一屁股瘫坐在门槛上。自魏礼来到走,不过小半个时辰。可林德的身份,一瞬间却判若云泥,位卑言轻的县官摇身一变成了权倾朝野的国师。

    许久,林德轻叹了一声,站起身子,入屋,继续批示圈划余下的一些公文。即便是成了渡数万万人的一国之师,林德也不觉得,便可以对此地的数万百姓松懈了,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李氏王朝,朝野震动。李氏皇帝金口谕旨,昭告天下,国师魏礼告老还乡,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林德。

    满朝文武议论纷纷,甚至不少位高权重的大臣直言进谏,反对此事。李氏皇帝充耳不闻,只说了一句话,魏礼授意他说的一句话。

    “此乃国师魏礼举荐之人,将兴本朝。”

    魏礼名号一出,顿时议论声消去了大半。能登上金銮殿的,都不是傻子,心里都有数。既然是魏礼的意思,那他们再作议论,也是无济于事。

    一位身穿锈有丹鹤朝服的老文官轻叹一声,有些感慨。他二十岁便意气风发的进了金銮殿,头一次瞧见了面容沧桑的国师魏礼。而后四十余载,渐生华发,直至如今两鬓斑白。老文官本以为,说不定自己告老还乡了,魏礼还腰板挺得笔直,站在那金銮殿之上,看着李氏王朝的风云变幻。

    “要变天喽。”老文官摇摇头,压低嗓音,喃喃自语了一声。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老文官不求借着东风更上层楼,只求不引火上身便知足。再过两年,便到了告老还乡的年纪,他还指望着回去含饴弄孙呢。

    忽然,老文官皱起了眉头,对于“林德”这两字,他有些耳熟。细细一想,前些时候,不就有个叫林德的晚辈,拖了些关系,修书一封寄给了他,希冀调去那贫苦的土狗山任县官。当时他没多想,便批阅了,还夸赞了一番,觉得此晚辈有一副热忱心肠。

    “哪有这么巧的事情。”老文官笑着抚了把下巴尖儿上的山羊胡,只觉是自个儿想多了。

    李氏皇帝在金銮殿宣完此事,休朝后,去了趟李慕之练拳的后花园。不过,李氏皇帝只是远远的看着,并未上前。

    李慕之一如既往的酣畅练拳,神情专注,丝毫没察觉到不远处的李氏皇帝。而一旁的曹东一眼便瞧见了,正准备叩头跪拜,却发现李氏皇帝轻轻摇头,摆摆手,示意他作罢。

    李氏皇帝不想打扰到李慕之练拳,本就只打算远远的瞧一瞧。但是瞥见了丢在地上的四爪蟒袍,李氏皇帝的心里咯噔了一下,神情有些晦暗。他轻叹了一声,李慕之到底还是决意要放下太子的身份,拜入魏礼门下,成了修仙者。那他日后,与自己,与李氏王朝的关系难免会愈行愈远。修仙者嘛,终归是不愿多沾染红尘是非的。

    不过,李氏皇帝并不会阻挠。见过了魏礼诸多通天手段,他知道李氏王朝对于魏礼而言,只是一盘棋局罢了。那自己的儿子,李慕之有望跳出这个棋局,不至于沦为他人掌中的棋子,李氏皇帝自然乐得于此。

    天底下,哪有做父母的,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呢?无论是皇帝,还是寻常百姓,只要有良心可言,在这一点上,都是共通的。即便是雄才伟略的李氏先帝,在临终时刻,不也没对现在的李氏皇帝说什么谋划,只是颇为失望的说了句,“当个享乐皇帝吧,挺好。”这何尝,不是一种保护呢?李氏皇帝胸中有几斤几两谋略,李氏先帝自然是了如指掌,断然是斗不过魏礼的。那老实实当个傀儡帝王,享尽人间富贵,没什么不好。

    李氏皇帝瞧了一会儿,不作久留,转身离去了。与此同时,李慕之停下了练拳,神色复杂,有些愧疚的瞥了眼他父亲的背影,嘴角蠕动,犹豫着要不要说些什么。可最后,他唯有轻叹一声,竟什么也说不出口。

    ...

    青螺镇张记武馆前,来了一位外地客,一瞅便知道是个富家老爷。此人一身的绫罗绸缎,十根手指有九根都戴着亮晃晃镶金扳指玉,且腰间还学那君子佩玉。只不过,他腰间佩着的那块玉着实让人想不到君子二字,原因无他,那块玉大的都可以雕作成玉壶了。远远望去,唯有四字,富贵逼人。

    富家老爷走至武馆门前,正好瞧见一身着武馆弟子袍的少年,便招手唤来,笑眯眯的说道:“去和你家馆主通报一声,他的一位老友来做客了。”

    少年打量了一眼此人,疑惑道:“你谁啊?想见我家馆主得先报上姓名。”

    富家老爷笑答道:“齐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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