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来得也太晚了

类别:武侠仙侠 作者:雾来花果香字数:4275更新时间:24/10/25 03:08:30
    张记武馆,在青螺镇可算得上是威名远播。自开馆十余年来,教出了许多个中好手。镖局的押镖师,衙门里的捕头,有不少都在张记武馆学过拳。

    而且馆主的儿子,也就是目前的大弟子张自伟,前几天还在二十余位师兄弟浩浩荡荡的陪同下,去报名参与了御灵宗的弟子选拔,甚至还放出狠话说,这御灵宗的弟子身份对他而言,就如探囊取物般简单,勾勾手就拿到了。

    这一幕,自然是被不少爱看热闹的青螺镇街坊大妈瞧见了,叽叽喳喳一传十,十传百,说的是绘声绘色,甚至还添油加醋,说这张自伟乃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不出一个早茶的功夫,便有近半小镇居民知道了这一桩事儿。

    只是雷声大,雨点小。这不,前几天张自伟趁着夜黑风高的晚上,灰溜溜的回到了张记武馆。回到武馆后,不少弟子都告诉了他,目前大半小镇居民都等着看他风风光光的当御灵宗弟子呢。顿时,张自伟脸色就不好看了,他已经能猜想到,自个儿一跑上街,多事的街坊大妈肯定张嘴就问他当上了御灵宗弟子没,自己若是实话实说,不出一天,半个小镇的居民都得知道他牛皮吹破了。若是撒了谎,早晚会被捅破,到时候只会更难堪。   于是,张自伟便打算这几天闭门不出,避过这阵风头再说。毕竟青螺镇每天发生的新鲜事儿一大堆,过几天那些个街坊大妈就找到新话题,也就会自然而然的忘了自己这一茬。

    张自伟有些庆幸当初自己耍了个小聪明,偷偷在山脚下等到天黑了,行人稀疏的时分才摸回武馆,这样一来好事的街坊大妈们并没有发现他已经失去了资格,偷偷溜溜回了武馆。故而这两天,张自伟在武馆内呆的虽然有些无聊,却还是较为安心的。直到今天,这个有些黝黑的少年主动寻上了门。

    在演武场前,张自伟一把接过了墨世平抛来的玉简,神情有些疑惑的盯着这个少年,试探性的开口道:“就为了这个?”

    墨世平笑了笑,其实他原本还打算和张自伟说一说自己使出狩虎崩拳这一招的心得。当初俩人同样使出这一招后,虽然墨世平已经留了大半的气力,但张自伟还是应声倒地且之后还极为不甘的嚎啕大哭,这尴尬的场面让墨世平心里着实有些过意不去了。所以既然自己能看出对方招式的不圆润之处,他倒是不介意说上一说,作为补偿。

    只不过现在演武场上还有二三十个弟子,而且听之前那名弟子对张自伟的称呼,这张自伟还是张记武馆的大师兄,若是自己当众这么一说,反倒是会让张自伟下不来台了,与自己的初衷不符了。

    于是墨世平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只是轻轻点了点头,抱拳告别,然后转身离开了。

    当墨世平走到张记武馆正门口时,他背后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等等!还有件事儿!”

    墨世平转头一看,一袭黑色练功服的张自伟正快步小跑到了自己跟前。

    墨世平便停下了脚步,有些疑惑的望着他。

    张自伟挠了挠脑袋,脸色青一阵红一阵,有些犹豫,似乎难以启齿。

    墨世平一挑眉头,猜出了他的来意,便主动开口道:“一起讨论讨论狩虎崩拳?”

    “好,好!”张自伟顿时神情欣喜,连连点头附和。

    于是,墨世平便站在门口,仔仔细细的和张自伟讨论起了形意拳第一式狩虎崩拳的出招要点和心得。说是讨论,其实大半都是墨世平在讲,张自伟听着。期间,墨世平怕自己讲的不够清楚,还特意放慢了身形打了一套狩虎崩拳,逐一将各个关节的发力特点阐释清楚。

    小半柱香后,墨世平才停下了有些干燥的口舌,基本上该讲的都讲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就靠张自伟日后自己的磨练了。

    张自伟望着面前这个额头渗出些许微汗的黝黑少年,他的眼眶有些湿润。在之前的讨论过程中,这个少年一直滔滔不绝,务求详细,甚至都没有来得及抬手去抹一把汗珠。

    张自伟轻轻抱拳,沉声道:“受益颇丰,多谢赐教。”

    这一抱拳,乃是真心实意之举。

    墨世平挠了挠脑袋,脸色有些微红,腼腆的说道:“无妨,都是...”

    突然,一道尖锐的嗓音传来,打断了墨世平的话语。

    “哟!这不是张小武师吗?已经回来了啊,咋不和咱们说一声哩!咋样,肯定当选了那什么什么宗的弟子了吧?我可提前都和那些姨婆们打赌了,赌你一定能行哩。”

    此时,武馆门口路过了一位挎着菜篮的街坊大妈,正神采奕奕的盯着张自伟,扯着嗓门乐呵呵的喊道。

    张自伟顿时神情一变,吓得一个激灵,都不敢看那街坊大妈一眼,连连和墨世平抱拳告别,转身一溜烟就躲进了武馆内。

    “奇了怪了,这张小武师平日里不是这样的哩。”不过,那位挎着菜篮的街坊大妈也没多想,径直离开了,既然有了谈资,她就有些心痒痒了,想着去和那些个街坊邻里碰个头,好好聊上一聊。

    墨世平见状,不由得轻笑了一声,颇为无奈的摇了摇头,替躲进武馆的张自伟捏了把冷汗,看来他之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喽。

    墨世平眯起眼睛,抬头望了眼太阳的方位,差不多已经午时了,和他预算的差不多。办完这两件事,墨世平在青螺镇也就没什么牵挂了,大步向着约定好的城头走去。

    没走多久,墨世平便到了熙熙攘攘的城头下,各色行人商贩来来去去好不热闹。

    “这!这呢!”城头脚下,一道瘦弱的身影挥动着双手,朝着墨世平大喊道。

    墨世平定睛一看,正是热的满头汗水的王富贵,便快步走过去。

    “哎,都忙完了?”王富贵伸手递过去了一个水囊,问道。

    墨世平接过了水囊,拔起了塞子,灌了两大口,顿时觉得火辣辣的嗓子舒服多了。

    “嗯,都忙完了,我们可以动身了。你那边怎么样,玉简卖出去了吗?”墨世平抹了一把嘴角残余的水珠,将水囊递还给了王富贵。

    “嘿嘿。”王富贵眯着眼睛笑了一声,也不答话,伸出右手指了指一旁。

    墨世平顺势看去,发现一匹膘肥体壮的枣红色马儿被系在了一株老树旁,长长的鬃毛披散着,浑身上下油光发亮,一瞧就知道,绝对是一匹上等好马。

    “你买的?”墨世平神情有些疑惑,难以置信的问道。马匹的价格可是不菲的,一般来说要卖到二十到三十两银子,寻常老百姓家省吃俭用得攒个一两年才买得起一匹,根本就不敢奢望。

    王富贵楞了一下,立马摇了摇脑袋,解释道:“哪能买的起呀。这是在旁边的马市里租的。价格是三天一两银子,我寻思着咱两人若是徒步赶路去就得花一天,而且这价格还算公道,我就租下了。”

    墨世平点了点头,确实,有了一匹马来回路上不仅能节约很多时间,还能省力不少。不过墨世平心里还是有些疑惑,一般来说,马匹的租赁只会给当地有头有脸的达官贵族,轻易不会租给寻常百姓的,想来是这王富贵的一番天花乱坠的说辞蒙混了过去。

    王富贵似乎看出了墨世平心里的疑惑一样,神情颇有些自豪,洋洋自得的继续说道:“不瞒你说,现在我啊,在这青螺镇可是小有名气了呢。方才我去租马的时候,那的掌柜一听我叫王富贵,立马就问我是不是那御灵宗选拔弟子里的第一名。我当然就只能承认了,结果,那掌柜的硬是挑了一匹好马,说是租给我不收取,那我哪能答应,还是按照市价付钱给他了。”

    墨世平神情一愣,想来这多半也是那些喜欢碎嘴的街坊大妈的功劳,这么快就传了出来。不过这倒也不是一件坏事。

    想到这儿,墨世平便笑着调侃道:“哈哈哈,看来这第三轮试炼后,你才是最后的大赢家啊。”

    王富贵神情也见不害羞,反倒是扯着嗓子故意说道:“这是不是叫作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墨世平笑着轻锤了一下王富贵的肩膀,二人之间这种无伤大雅的玩笑,他自然是不会当真的。

    二人牵着马匹,顺利通过了城门口卫兵的检查,出城了,向着大鳖镇进发。

    不过,刚开始二人骑马的速度并不快,因为墨世平和王富贵皆是没有骑马的经验,当下商量了一番,只好由墨世平在前头现学现卖,而王富贵坐后头稍微照看一下。

    所幸没过多久,握着缰绳的墨世平便逐渐掌握了要领,二人骑马的速度也是逐渐提升,照此看来,天黑之前便能赶到大鳖镇

    马背上,墨世平感受着一阵阵轻风自耳旁呼过,沿途的风景快速变换,不由得有些感慨,就在几天前,自己孤身一人背着一个干瘪的包袱。虽然如今走在同样的官道上,可内心却是天差地别。

    当时的自己可谓是一穷二白,前途又未卜,便唯有抱着一颗必要拜入修仙宗门的决心,孤身一人,一路到底。

    而现在,自己正骑着一匹膘肥体壮的好马,身后还载着刚结交不久的朋友,如此反差,让墨世平都出现了些恍惚,不过这马背上的来回颠簸倒是时时刻刻提醒他,这一切都是真的。

    墨世平忽然想到了这么一句话,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他不由得想着,自己如今这骑马儿,又是成了御灵宗的内门弟子,比起当初落魄的离镇,是不是也算一种富贵还乡了?不过,墨世平并没有打算弄得人尽皆知,恰恰相反,他唯独只想让一个人知道,店小二李发财。

    天色渐暗,风尘仆仆的二人终于在日落前赶到了大鳖镇。

    墨世平率先翻身下马,然后顺手扶了一把马背上的王富贵,他知道王富贵左手腕的伤势还没有全好,所以还是留了个心,怕出了意外。

    墨世平望着小镇里各家各户袅袅升起的炊烟,忽然眼角有些微润,有些感慨,才离家几天,自己怎么就像是阔别了几年一般的矫情了?

    墨世平长舒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微起波澜的内心,转头问道:“王富贵,租了马匹,我们还余下多少闲钱了?”

    王富贵利索的从怀里摸出一个鼓囊囊的钱袋子,轻轻掂了掂,顿时发出了一阵银子清脆的碰撞声,叮铃哐啷。

    “放心,管够!”

    墨世平笑了笑,朝着王富贵竖起了大拇指,由衷的佩服王富贵做买卖的本事。

    “那我们先去买些酒水,配些佐酒小菜?”

    “成!走嘞!”

    二人一拍即合,由墨世平在前头牵着马儿带路。

    ...

    老王酒馆内,现在正处于饭点时间,自然有不少来客,正是一天之中最忙碌的时候。又是掌柜又是店小二的老王正忙里忙外的招呼着,汗水悄然浸透了麻衣。

    “老王,快些上菜呀。”

    “酒呢?老王,酒呢?”

    老王都顾不得抬手抹一把脸庞的汗水,连连应声,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王叔。”

    忽然,店门外传来了一道熟悉的少年嗓音,老王闻声顿时停下了脚步,有些愣神的转过身去,看见两个少年正牵着一匹马,站在店门口等着。

    其中一个有些黝黑的少年,正笑着望着自己。

    “哎...”老王嗓音有些颤抖的应了一声,眼角有些湿润,不知是不是汗水蹭进眼睛里了。

    ...

    大鳖山脚下,位于巷子深处的一间客栈门口,一位身着粗布麻衣,肩头搭了一条干净抹布的少年走到了店门口,不过,在他右脚跨出门槛的时候,忽然愣了一下,又悻悻然的收回了右脚。

    李发财摇了摇脑袋,自嘲的笑了一声,明明墨世平都离开几天了,但每天到了这个点,自己还会习惯性的去门口等上一等,总觉得会有个背着箩筐的少年来轻轻敲门。

    李发财走回了客栈内,扯下肩头的抹布仔细的收拾起桌子椅子,虽然客栈依旧没什么生意,但他每天依旧会里里外外的把客栈打扫干净。

    “咚咚咚。”

    就在这时,门口忽然传来了一阵轻微的敲门声,紧接着还有一道李发财尤为熟悉的嗓音传来。

    “这么早就收工,不等我啦?”

    李发财身形颤了一下,顿时停下了手里的忙活,瞬间红了眼眶,猛然转过头去,瞧见一道熟悉的身影站在了门口,手里还拎着两壶小酒和一大包佐酒小菜。

    李发财鼻尖一酸,哽咽道:“臭小子,来得也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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