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吾兄元宝(1)
类别:
科幻灵异
作者:
余九五字数:2432更新时间:24/10/24 00:42:39
第十八章吾兄元宝
慕容元宝是我的发小,我们在一个村里长大,小时候一起偷瓜盗果,一起上房揭瓦,一起室外罚站,一起并肩战斗,幻想过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幻想过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幻想过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不知道我俩的这种交情是臭味相投呢,还是惺惺相惜,总之我和元宝是过命的好兄弟——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说得文绉绉一点,我们算是“刎颈之交”。
我的老老爷爷(高祖父)童嘉树和元宝的老老爷爷慕容嘉会是拜交(方言,拜把子)弟兄,我的老爷爷(曾祖父)童万年和元宝的老爷爷慕容南阳也曾义结金兰。
在童家村,这二姓的交情说不上是臭味相投,还是惺惺相惜,总之我们两个家族的几代人的关系可谓错综复杂,既明争暗斗,又相濡以沫。有词为证:
童树黄栌映山红,慕容寒霜相会。万年石桥南阳水,海岱生卧牛,铁血耀东州。龙争虎斗闹春秋,临仙不媚冬夏。通谊之家酒肉香,往事知多少,天涯尽浮萍。
慕容元宝自称是南燕国(建都Q州广固城,说来也怪,山东背山面海,物产丰饶,人杰地灵,历史上却极少有人称帝。南燕国乃是在齐鲁大地上建立的唯一一个正式的封建帝国)皇室后裔,照他的说法,那个国祚短促,历二世而亡的王朝自从被东晋刘裕攻灭以后,他的先祖便流落民间,他们家族已经在Q州这片土地上扎根,繁衍生息了一千六百多年。
为了躲避民族矛盾带来的伤害,慕容家族甚至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不得不隐姓埋名,苟活于世。鲜卑这个民族也逐渐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虽然元宝言之凿凿,但是我对他的说法却不敢苟同。为此,我曾经专门查阅过《晋书》中关于南燕二帝的载记以及《十六国春秋?南燕录》、《资治通鉴》等史书对南燕国的描述,经过仔细推敲,从中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太上六年(公元410年)二月,广固城陷,南燕末主慕容超被俘,押往建康(东晋国都,南京)斩首,一同被杀的还有慕容皇室、王公大臣等三千余鲜卑贵族。大量的鲜卑人被迫充当汉军的奴隶,据史料披露,纯种的鲜卑妇女大多金发碧眼、身材窈窕、皮肤白皙,像极了欧罗巴人,因此受到汉族男子的热烈追捧,争相霸占鲜卑妇女为***而且在东晋十六国时期,正赶上五胡乱华,边疆少数民族趁华夏内乱之机入主中原,与汉族彼此残杀,荼毒生灵。天下大乱,饿殍遍野,十室九空,难民析骨为柴,易子相食。激烈的民族矛盾泯灭了一切天理良知,反正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就连我们大汉民族的英雄冉魏皇帝冉闵不也下达过“屠胡令”吗?而他自己本身又是羯人之螟蛉。当南燕灭亡时,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即便有漏网之鱼,我想元宝的先祖应该也不会是什么皇室。因为南燕帝国的开创者慕容德(慕容皝之子,称帝后改名为慕容备德)早年曾追随哥哥慕容霸(称帝后改名为慕容垂),趁前秦在淝水之战中大败,叛秦自立,辅佐哥哥建立了后燕。慕容德留在前秦的家眷即遭屠戮,导致其膝下无子,后来只好让侄子慕容超承继大统。慕容超又英年早逝,也没有子嗣。因此元宝的先祖很有可能只是一名慕容鲜卑王族或普通百姓。
元宝这个打小就不学无术的熊孩子长着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他面部扁平,国字脸,宽额厚唇,表情僵硬,一看就是典型的蒙古利亚人种。不过这个身份证上民族成分登记为“汉族”的小伙子却总以拥有鲜卑血统而倍感自豪,他还老拿中国最鼎盛时期的唐朝皇帝(或多或少都拥有鲜卑血统)举例子。看来,在祖先崇拜方面,是不分汉夷的,一旦崇拜过头了,甭管你是什么人种,要么变成疯子,要么变成半个低能儿。
显然,上学的时候,同学们是把元宝当成疯子来看待的。有个喜欢看武侠小说的比较三八的男生戏称他是慕容复第三十八代直系后裔,结果大家就都跟着叫开了。
但是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慕容元宝同学是绝不会以兴复大燕为己任的。他说他想做个有钱人,而这样的理想太俗,所以有钱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另一个“高雅”的目标:泡更多的妞。
元宝现在跟一家药厂签了卖身契,活期契约,也许他明天就会跳槽,也许他会在那里耗尽青春。他每天都要工作十二小时,把一辆辆装满葡萄糖或是氯化钠溶液的玻璃瓶子的铁轨车,用一个长铁钩子从闷热的灭菌柜里拖出来。他常常累得大汗淋漓,腰酸背痛,有时会被突然喷出气门的热气烫掉一层皮;有时会被脱轨的车轮碾压脚面,肿得像馒头;有时会被碎玻璃扎伤,血流如注。他这样“兢兢业业”一方面是为了养活自己,另一方面主要还是因为在药厂谋生的小闺女(方言,年轻姑娘)比较多,这给他提供了一个可以充分发挥猎艳技能的舞台。
逢年过节,他会向车间主任主动要求加班。他几乎很少回村子,即便偶尔回一次家也是挑一个街上没人的时间匆匆溜回去,然后在家里坐一会儿,马上就走。
他总说工作很忙,没空回家,然而只有我知晓其中的隐情,或许用苦衷来形容会更加合适吧。他是怕被爸妈和七大姑八大姨逼婚,他还要躲避常年聚在街头巷尾讨论“国家大事”的老婆子协会的长舌妇们的严刑拷问。他越是这样拼命,给人留下正儿八经的好印象,流言蜚语便越是像瘟疫一样扩散。
那些死老婆子就会说,你这么能干,咋还不娶媳妇?你是不是没钱没房没车,是不是身体哪里出了毛病?是不是……
在我还剩下差不多一年刑期的时候,元宝曾经往狱中给我寄过一封信。他在信中说,他跟苦恋了五年的女友马菲分手了,现在极度悲观厌世,想逃离这个世界,甚至还产生了要替我坐牢静修的想法。
我很感动,脑子里也立刻蹦出一个想法,我要在回信的时候写上这样一段话:元宝吾兄台鉴,吗啡虽能止痛,但长痛不如短痛,还望早点戒掉为好。天涯何处无芳草,请节哀顺变,阿弥陀佛!
接下来的内容则笔锋一转,写到失恋后的第三天,他“含恨”交了一个比他小七岁,芳名叫“芫荽”的女朋友。按照我们老家的叫法,芫荽就是香菜。你别看元宝平日里吊儿郎当,他确有两项绝技。
一是特别能打,二是特别会吃。元宝十五岁走出校门,带着一张初中文凭走南闯北,将各大菜系的食谱基本上都研究了一遍。后来他参了军,服役期间只回家探过一次亲,我们几个最要好的伙计凑在一块吃了顿家常便饭。他亲自下厨张罗了一桌丰盛的酒席,看到他厨艺精湛不减当年,我还以为他在部队里的炊事班混日头,闲来无事也就做做饭喂喂猪什么的,后勤工作肯定搞得有声有色。
他退伍后回到村子的那一晚喝了很多酒,借着酒劲向我倾诉衷肠,他说他最光荣的事迹是曾经在济南军区大比武中获得过一次全能冠军。他在执行一次特殊任务时发生了意外,身受重伤,不得不忍痛复员,他的军旅生涯就此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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