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化龙之卷 第一百一十章 荒原奇遇记(上)

类别:武侠仙侠 作者:独孤邪影字数:2994更新时间:24/10/23 21:03:45
    高原上的太阳宏大而温柔,随着大日西移,暗红色的日光慵懒地倚在荒原和雪山上,远处在云海间若隐若现的群山顶着白皑皑的雪帽,分不清楚哪里是云哪里是雪,天永远都是那么蓝,暗红的大日好似镶嵌在天幕上的红宝石,流转着温煦光芒,绝不咄咄逼人。

    红日,蓝天,白云,雪峰,可可西里的荒原上的每一秒每一处都是策动灵魂的画作,钟天地之灵秀泼墨为画,这是神灵方能作下的手笔。

    “自然之美,实乃人力所不能及也。”每一次置身此境,刘劫都会生出一种人类之于自然的渺小感觉,不只是力量,也有艺术与美。

    人类的画师即便穷尽心血也难以达到自然的万一,只因人类自己,就置身画卷之中。

    早已摘掉青铜面具的刘劫行走在可可西里平坦的荒原上,那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已是三天前的事了。

    粉碎了高桌会这次的行动,以及最后华夏国家势力的出手,刘劫估计这一组织在华夏以及周边的潜伏势力也损耗得差不多了,几年之内他们不可能在华夏翻起大浪,国家从此也会对其高度警惕,严厉打击,堂堂华夏一旦被惊醒谁人不惧?岂是好相与的。而且双方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身上,毛菁沁还有科考队的幸存者也会安不少,否则这样巨大的组织一旦要对他们几个小虾米下手,真是防不胜防。

    可可西里大荒原横跨阿特沙尔回疆自治领和青藏自治领,之所以要在荒原前面加个大字是因为它纵横千里,夹在昆仑山脉和藏地岗第斯山脉之间,包括了疆南和藏北的大片地区,占地35万平方公里,比塔克拉玛干还要大,从北向南穿越可可西里,就正式踏入了蓝星的屋檐——喜马拉雅高原,那是两大地质板块碰撞造就的奇迹之地,华夏三大主龙脉,有两条发源于此,被称为世界的第三极。

    可可西里的山势极为和缓,属于昆仑山南系的支脉,既没有高原腹地山系的剑戟如林的险峻也没有昆仑山系的巍峨磅礴,它夹在两尊穷荒巨神之间,柔和地作为华夏最大的两大山系的缓冲带,融化的冰川雪水汇聚成溪流小河,孕育了被称为“塔古米朵”,古藏语中意为“天神放牧牛羊”的草原,由于海拔极高,天气变化无常,这里是华夏乃至世界上最著名的无人区之一,同时也是其它生命的乐园,与非洲塞伦盖蒂稀树大草原及美洲亚马逊大森林并称人间三大伊甸园,意思是人类禁入的生命乐园。

    此时已是九月,塔古米朵的草大部分已经开始枯黄,绿色褪去,大片土地开始暴露出泥土的原始面貌,而就在半个月前,草绿的大地一直连接到天穹,雪山和白云就是蓝绿的分界线。

    放眼望去可以看到三三两两的小群野驴野牦牛黄羊在安静地吃草,时不时有一只旱獭从土里钻出一个鬼鬼祟祟的小脑袋,警觉的打量着四周,当刘劫走近的时候它们都自觉地跑开,可可西里荒原人虽然不多,但总还是有的,常有不怕死的冒险者旅行家或怀着别的目的的人企图挑战这一人类禁区,因此这些动物大多都是见过人的,可它们避开刘劫却不是因为他是人类,而是这些常年搏命的生物敏锐地从他身上感觉到了顶级捕食者的可怕气息,一种前所未有的可怖感觉。

    可惜不是在盛夏,那时才是可可西里最美的时候,不但可以看到连天的草绿,也能看到漫山遍野数以万计的野兽群,那时候也是可可西里最热闹的时候。

    温煦的阳光下,鹅毛样的大雪飘落而下。

    没有错,是下雪,这就是可可西里无人长居的原因之一,六月飞雪在这里属于家常便饭,虽说高原气候本无四季之分,所谓“一年无四季,一日见四季”,但老天爷对这里尤其任性,要下雨就下雨要下雪就下雪,比高考前的小姑娘还善变,除了夏季草长花开这一个还算守约以外,其他时候雨雪霜露看心情,时不时还来个冰雹滚雷,完无规律,至今仍是球气象专家心向神往的未解之谜地,十多年前央视科教频道还为此专门设了整整一个季度的节目,偏偏节目时间还老是和少儿频道的热播剧串台,让当时追着看《铠甲勇士》的少年刘劫记忆犹新。

    这么点雪当然不能把刘大侠怎么样了,休说是刘劫,就是那些小动物们也依旧老神在在的吃草,早习惯了,大家都是自然竞赛久经老天爷考验的生存强者,谁还怕下雪呀,你就是下冰雹这些风吹雨打下锤炼出一副硬朗身子骨的小动物们都懒得躲一下。

    生命是最具有韧性的,对于自然界的生灵你只要给口吃的,在哪都能给你活出花来。

    什么都不怕,就怕饿死。直到,一种名为人类的恶魔出现在大地上。

    刘劫一边走一边演练拳法,他是从昆仑山腹地直接飞越了无数雄峰来到这片大荒原的,一时见猎心喜就有了徒步穿越可可西里的想法,反正他现在是把世界当成一个免费的游乐园,想飞还是想走,怎么爽怎么来。

    雪很快停了,气温马上又上升到盛夏水平,融化的雪水润了润土,天空蔚蓝依旧,不带走一丝云彩。

    刘劫真元流转了一遍,雪花气化消失,身上那件在重阳秘境价值七百银元的内衬天蚕丝软甲的越野冲锋衣登时崭新依旧,说是护身宝甲其实刘劫倒觉得是自己护它更多些,要不是自己太上天龙铠来得及时,这些日子又是机关暗器又是大怪兽又是超火力重武器集群打击的,早变成渣渣灰了。

    从前刘劫还觉得天蚕丝这种一听逼格就很高的东西很有范,穿在身上还觉得浑身特不好意思,浑似身上挂了一套银元打的枷锁,现在只觉得自己当时太**丝,再高逼格的衣服也是给人穿的,谁穿衣服还找不自在。不过爱护衣服也是基本美德,你看看漫画里人家卡卡罗特,打一架爆一套衣服,那个刘劫是学不来,不爱裸奔是一回事,从小脑回路清奇的刘劫八岁时就想过为什么裤子爆不掉的问题,不过比裸奔更重要的是,这衣服是朋友送的,礼轻情意重,礼重情意更重啊。

    刘劫朋友不多,所以有一个算一个,脑子里心里记得牢牢的,送的东西,一件都丢不得。

    远远望见一条溪流从一片草绿色里流淌而过,在一片凹地汇聚出一湾占地不大的湖泊,白水透亮,光辉下闪着点点鳞光,似这般规模的水源在荒原里也属罕见,数百里也许只此一处,由于溪流是高山雪水混合着地涌泉水生成,水质极佳,常人亦可饮用,可惜水源极不稳定,多是间歇性湖泊,今年有明年就没了。

    走了三天两夜才看见水源,刘劫大步走向前,斜路里一头吉普车大小的野牦牛呼着白汽拦路,这等形单影只的野牦牛多半是被驱逐的老牛王或刚脱离了牛犊子称号准备称霸草原的愣头青牛,多是脾气古怪喜怒无常之辈,稍有野外经验的都知道要躲远些,但是刘劫直直向前,视若无物。

    牛大怒,它是本地一霸,视这湾小湖及周边草场为自家基本盘,也没见过人,当时把刘劫当成了是来争抢水源草场的不共戴天之敌,动物的想法和人类不一样,你杀我爹妈抢我老婆可以一笑了之,你妨碍我吃饭才是大仇,尤其你这两脚兽也不像吃草的,说不定是算计着想拿我开吃,顶死没错。

    野牦牛扬起四蹄,高高隆起的背部至脖颈四蹄皆是壮硕肌肉,起伏在油光水滑的皮毛下,两根硕大的牛角弯曲向上,月牙一般,无一不在彰显它的孔武有力,这是一只刚刚成年离群的雄牛,浑身洋溢着风风火火闯天下的豪气,便是狼群围猎它也敢斗一斗,虽从刘劫身上觉察到危险,但初生牛犊尚且不怕虎,离群自立门户的雄牛才真是百无禁忌。

    刘劫这态度更让雄牛觉得自己被冒犯了,平时看到它这身肉的要么畏惧要么嘴馋,哪有这两脚兽这样,根本没把它放在眼里,身发力,两支长矛一样的牛角就顶了过来,刘劫看也不看伸手抓住,雄牛只觉牛头不能寸进,刚想发吼一声加力,突然四蹄脱离地面,整个身体一轻,少说500公斤的身板被提在半空转了两圈,接着飞身而出,体验了一把飞一样的感觉,眼前天旋地转的直接一头落进了湖水里,还没完,巨大的惯性推动身体在水里滑了一段距离又钻出水面,又钻进水里,连着弹跳了三个水漂才安降落湖对面,下巴贴地又划出去两三米的距离,稳稳停住。

    雄牛颤颤巍巍地站起身甩了甩头,牛脸懵逼,惊恐地看了刘劫一眼,一溜烟跑了。刘劫在湖对面挥手再见,心想这就算给个教训吧,让它知道地球很危险,人类更危险,遇到了千万要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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