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同案犯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南国兵王字数:3165更新时间:24/10/22 11:05:20
    龙妹回答说:“我咋会知道哩?”

    闫崇善沉吟了一会,愤愤的说:“狗曰的陷害我哩!”

    侦案人员疑惑地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看,事情一出来,你们就按存单的名字寻我来了。他这不是陷害我是啥?”

    “龙治民为什么要陷害你呢?”

    “恨我嘛,我打过他,打过好几次哩!”说到他与龙的仇恨,闫崇善愤怒的神情里含 有着一种轻松感。因为与龙有仇这一事实有助于他与龙案洗清关系。他说:“最后一次我说,你要是再来,我就打断你的腿!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来了。我们也和他断了来往。”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早了,都四五年了。”

    “龙治民来你家干什么,你为什么要打他?”

    闫崇善看看妻子,没有回答。龙妹忽然站起来说:“那是瞎种……”没容她说下去, 闫崇善抢过话头说:“他老是来寻事,要吃要喝,要钱要粮,要他妹子去给他屋里做活,

    骂他妹子。

    龙妹在一旁抹起了眼泪。

    这时闫崇善突然高声说道:“他要是没让你们抓了,下一个怕就该杀我了……”不翟混察员诘问,他就解释说:“我打他嘛。”

    侦察人员感到,闫崇善夫妇和龙治民之所以有如此大的仇怨,其中必另有隐情。又问了几句,见夫妇二人还是那些话,不便在追问下去,就把龙治民对以闫崇善之名存款的解 释告诉他们。

    闫崇善夫妇说龙是胡说八道,他们家和河对面龙的岳母家早就断了往来,跟仇人似的 。原因是龙的岳母多次指责龙妹做媒,把女儿闫淑霞送到了火坑里,为此龙的岳母多次跑 到闫崇善家吵闹,骂的龙妹上不成工。龙妹就是想照顾侄女,由于龙的岳母插在中间,她也做不到。

    最后侦案人员把闫崇善带到县里,让龙的存款单上写明的储蓄所的办事人员辨认,均说对闫崇善没有印象。

    闫崇善是复员军人,=员,历史清白。

    此间龙犯的西邻何家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何老汉说,有一次---时间记不得了,好象是去年二月间的事,他家的一头猪掉进了龙家门前的东大坑里。龙治民为此大为光火,隔

    着院墙大骂何家,说把他家的萝卜窖毁了。当时何老汉心里就犯嘀咕:就这么大点事,龙治民何至于发这么大的火呢?何况倒霉的又是何家--猪交扭了,而一头猪掉进窖里又能毁

    坏什么呢?何老汉忍受不了辱骂,就和龙大吵了一场,更蹊跷的是龙自己跳进窖里把猪推 了上来。问到东大坑是什么时候有的,何老汉说去年冬天还没有,坑是今年年初挖的。

    “龙治民自己挖的?”

    “是他叫人挖的。”

    “叫的谁?”

    “好几个人呢,都是外乡人,不认识。”

    何老汉的儿子却记得一个。那是个年轻人,二十出头,何老汉的儿子和他搭过话,年 轻人说他是梁铺乡刘河村人。何老汉的儿子曾听见喊他叫庆娃。

    梁铺乡在县城东南二十余华里,当侦察人员来到刘河村时,见一群村民正在一棵大树 下谈论龙案。警车一出现在村口,就有一个小伙从树下忽地站起来,离开人群,慌慌张张 地闪入一条巷子。

    “是这个人吗?”

    “好象是……”何老汉的儿子说。

    当侦案人员在村民的指引下追到刘庆娃家时,见刘庆娃正蹲在屋檐下缩成一团,浑身 哆嗦,不等询问,他就喊:“我没干啥,只给他挖过萝卜窖……”侦案人员当即把他带走 ,另留下人对刘母进行调查。

    下面是刘母讲述的情况:

    事情发生在去年腊月间,有一天一个穿一身黑棉袄的矮个汉子寻到刘家门上,见了刘 母就喊她姨,声称是刘庆娃的朋友。刘母正纳闷,刘庆娃从从屋里迎出来,告诉母亲这人

    姓龙,家在王墹,是前些天在集上认识的。认识几天就称朋友,又一副油嘴滑舌,这让刘 母心里很不舒服。后来刘母把此感觉告诉儿子,刘庆娃说:“人家就凭嘴吃饭哩!”专给

    说不上媳妇的人说媳妇。听说龙是给儿子说媳妇的,刘母高兴起来,用好吃好喝款待客人 ,还留龙在家里住了两夜,临走又塞给龙五元钱。

    问到龙在刘家两天的活动,刘母先是说他也没干什么,吃喝乱说罢了。侦案人员告诫 她:“这可是天大的案子,北京都来人了,你可不敢有丝毫的隐瞒。”刘母又讲了一件对

    她来说不讲也罢的事:

    龙在刘家的第一天夜里与刘庆娃同宿,睡的木板床。第二天龙称他是晚睡感冒了,又 是咳嗽又是流清涕,要求第二夜睡刘母睡的热炕。刘庆娃的父亲已去世,刘母一直和孙女 睡那张热炕。她觉得不妥,说晚上给他加一床被褥,但龙执意要睡炕,不由分说脱鞋上了 炕。刘母看他40岁,她60余岁,乡村里男女老少谁在一张炕上也是常事,便没有在意

    龙在刘家的第一天夜里与刘庆娃同宿,睡的木板床。第二天龙称他是晚睡感冒了,又 是咳嗽又是流清涕,要求第二夜睡刘母睡的热炕。刘庆娃的父亲已去世,刘母一直和孙女

    睡那张热炕。她觉得不妥,说晚上给他加一床被褥,但龙执意要睡炕,不由分说脱鞋上了 炕。刘母看他40岁,她60余岁,乡村里男女老少谁在一张炕上也是常事,便没有在意,任 他睡下了。不料半夜里龙治民爬到她身上,她掀也掀不动,又不敢叫喊,因为住在一个院 子里的大儿媳妇与她素有矛盾,怕被听见,又怕惊醒孙女无奈只好忍辱从之。第二天龙跟 没事似的,走时还问刘庆娃索要媒礼,刘庆娃向母亲要钱,而刘母只想尽快把龙打发走,掏出5元钱塞给刘庆娃骂道:“看你交的什么人。”

    对刘庆娃的调查是在县=局进行的,除了龙犯强奸刘母的事,对龙在刘家的活动,刘 庆娃的供诉与刘母的讲述没有大的出入。由于寻媳妇心切,当时他并未把母亲“不要再和 这人来往”的告诫听进去,他不断跑到王墹村询问提亲的情况,结果在今年腊月间被龙留 在那里做了几天活。

    他做了两天,挖了门前的萝卜窖。挖窖之前,龙治民用石灰打了线,并叮嘱刘庆娃千 万不要超过灰线。刘庆娃当时曾想:挖萝卜窖嘛,大一点小一点有什么关系?还打线哩!

    心想龙这人做事很讲究哩。挖窖过程中发生了一件事,他沿东边的灰线往下挖时碰到了一 块大石头,抠出石头,不得不把灰线往东边移了一段,结果挖出了一块骨头。刘庆娃看着

    象人骨,就喊:“老龙老龙,这地里咋还埋着人哩!”龙治民从屋里跑出来一看,脸刷地 白了,但他很快掩遮了过去,说:“那是老坟吧。”第二天龙就打发刘庆娃回去了。

    刘庆娃最后说:“想想真让人后怕,当时我要是在多问几句,龙治民还能让我回去? ”

    刘庆娃的供词有着重要价值,由此可推断出东大坑的33个死者最早是在1985年腊月以 后陆续被害的。但基本可以排除刘庆娃的同案嫌疑。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一部分侦案人员对此案是否有同案犯产生了怀疑。倒不是因为 龙犯在供词里未涉及他人,一直咬定此案是他一人所为。

    假设存在一个杀人团伙,龙治民在其中是什么角色呢?窝主?窝赃的窝主?从龙家并 未搜出多少赃物,也许把赃物分了。龙分得赃款不过才500多元,却把40余具尸体留给了他 !他倒是窝藏尸体的窝主了。龙并不痴笨,怎么会为得几百元而担当窝藏40余具尸体的风 险呢?

    从目前搜查的情况看,并未在其他地方发现尸体,那么作案现场主要在龙家。这个“杀人 团伙”为什么把杀人现场安排在龙家呢?那并不是一个隐秘所在(不能设想他们在别处杀

    了人,还要把尸体转移到王墹的龙家)。据王墹群众反映,龙家常有闲杂人出没,可以把 这些视为龙的同案,但也可视为龙的猎物。更主要的一点是三具尸体没有掩埋。如果作案

    的是一个团伙,是不会让这样的事存在的,只有具有变态心理的杀人者才会这样做,而心 理变态只会是单个人,一个杀人团伙不会集体变态。

    但是没有人把上述想法摆到桌面上。因为追查同案犯是自上而下一个总的心理趋势, 所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在当时严峻的情势下,出现这种心理趋势乃是必然。追查结

    果,没有同案犯便罢,如果有而没有追查,就是对人民的犯罪了。一个瘦小如侏儒一样的 人和40余具尸体,你无法把二者联系成一体,无法不在二者之间立起一个有犯罪团伙存在 的假设。况且有=部、省=厅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亲自坐镇,谁也不敢怠慢,掉以轻

    心。在每曰一次在地区=处会议室召开的例会上,一位高层领导人就要求办案人员“首先 ,把凶犯不是一个人的观念树立起来。”许多领导人在不同场合都表示了同样的看法:

    “……挖知情的,同案的,查社会上有无逃跑的、自杀的……”

    “是一个人,还是团伙?不然他(龙治民)怎么会没有一点伤……”

    “……把调查范围放宽一些,有一点可疑的都划上。亲属、朋友、来往过的人,关系 密切的……重要的是要防止(同案)逃跑、自杀、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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