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章 赃官下场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不笑生字数:3032更新时间:24/10/22 10:09:08
    百姓们,这时的欢呼,大约更多的是认为终于有人给他们出了口恶气。终于他们明白,他们的权利比那些所谓的官们,更值得今天的中华联邦来保护。

    而这个场景,让将来会担当总统的麦克.郎看到的话,他一定会如此说。

    “从来没想到啊!这个家伙居然还满有演戏的天分,天生就是个下九流的胚子!这种事老子我啊,是万万做不出来的!”

    可酒楼之中的,那些金陵的学者们却不是这样看的。

    “听到了没,处女卖淫案里的警员死不了的。违反法定程序、刑讯逼供、妨碍司法公正,三罪归一,不过就是几十年的苦役,外加没收财产,剥夺公民权利终身,最后一项也就是说,谁杀了他都不犯法,天生就是该死之人。

    不过,梅芸小姐恐怕就好一些了,最少对方的家产被没收之后,她可以拿一半,或者酌情拿到2/3,外加国家赔偿的话,也算是不枉受了这荡罪了!”

    先前捋着胡子的人接口道:“看到了没,其他的罪,全都是渎职、受贿、行贿,在《中华法典》里这些全是死罪,我真不明白难道我们的总统先生不懂得法不责众吗,这样杀下去的话……”

    哪知,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旁的人不满的打断。

    “杀人,他会在乎吗?知道不知道,为了华侨在南洋不受欺负,他把南洋的当地人杀了一多半去,是几十万命现在那儿的人全把他当神拜。日本人在中国胡作非为那么多年,怎么样,被他生生从日本政府把那些军官讨了来,全部枪毙。

    杀千把人他根本就不在乎,看到他身边的杀神了没有,就那家伙一天之内把上海的青帮杀了精光。现在还有青帮吗?没了,全死了!

    要我说,这些东西都杀光了也好,我们中国有4亿人,挑不出来些做官的?听说每年从西洋回来的留学生就好几万,中国的大学生得有多少。杀光了好,给清官腾下位子,要我说,这是好事!”

    法不责众,这在中国从来都是一个祸害。

    正是因为法不责众,所以土匪也可以当成官。正是因为法不责众,赃官也可以抱成团。正是因为法不责众,所以各人利益也可以被大家去分。

    那么要问一句,如果分的是他皇帝个人的呢?也分了去不成?

    评价一句的话是:“真岂有此理!”

    随着台阶下面,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庄严的迈动脚步来到台阶之上。随着台阶下面,联邦律政司的检控官们庄严的来到台阶上面,这场戏被推到了最高潮的阶段。

    随着百姓们的欢呼,联邦最高法院的院长与律政司的司长步上台阶的最高层。这时他们的位置排的非常有意思。

    两位司法的官员高高在上,而唐云扬虽然是联邦的临时总统,却依然站在下几级台阶的位置上,看着他们的时候,包括他在内,依然要仰起头来。

    最先开口说话的是联邦律政司的司长,他接过唐云扬递过来的麦克风。

    “作为联邦律政司的司长,我谨以中华联邦的法律——《中华法典》赋予的权力,接受临时总统唐云扬唐先生对于金陵城方面各项罪案的指控,同时我们联邦律政司将以《中华法典》赋予的权限,命令联邦调查局展开调查,并在得到确切证据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作为一个司法官员,我无法确定总统先生的指控全部成立,但我可以以法律的名义保证,一切都将是公正而又严格的法定程序之下进行!”

    随后,他把麦克风递给一旁的联邦最高法院的院长,在这种情况他不得不出来说一两句话,最少重建金陵城的秩序,必须要重建的就是金陵城里百姓们对于法律的认同。

    “作为联邦法院的院长,对于金陵城出现的事情我感觉到痛心。虽然没有审判之前,我们不能够判定这些被总统先生指控的人有罪。但在这儿,我以法律的名义保证,一切将会公正的被审判!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没有人可以在一个法治社会之中违法的时候不受到惩罚!

    我最期望、最想努力做到的就是,在永远的未来之中,中华联邦的所有公民都可以生活在法律所保障的公平社会之中!”

    “绝了,嘿嘿这样的法治宣传恐怕也只有我们的这位总统能想得出来!”

    酒楼里面的学者,先前还有一些认为,唐云扬把这件事捅得这么隆重,似乎有做秀的成份在内。然而,当联邦律政司、联邦最高法院的院长,这番禀着未经公正审判,不得宣判任何人有罪的话,实际说出的是“罪刑法定原则”!

    可这样的法治宣传以前没人搞过,这样敢于向全中国人宣布的,皇帝(总统)尚且要到检控官面前来控告,更不用说别的什么人了。这不正是向所有百姓们宣布,在新的中华联邦之中,法就是天!

    自古以来,中国人敬天、怕天、爱天。那么今天,也就不必去依靠那不知所谓,丝毫没有用处的东西。只消敬法、怕法、爱法,就足够了。

    这段故事讲到这儿,也到了该告一段落的时候,当然不是全书的结束,而仅仅是处女卖淫案的终结。

    经过联邦律证司的检控,自然是一个该死的家伙都逃不掉。不用问,没地方跑。就算跑出国门,也有“中华会馆”控制下的世界级的黑帮追杀,可以逃到哪里去呢?

    随后法院进行了公开审判,大约的判决有以下败类。

    被证据证明具有渎职行为的,包括金陵城的执政官、议长、法院院长、律政署署长、警局局长,包括其他一些主要官员及主要参与者,被判处绞刑。财产在支付过律师费,为所有直系亲属仅仅保留一个月生活费之后,其余财产全部没收。

    被没收的财产,如同前面所说,除过偿付受害人之外,其余的用来进行国家赔偿。最后所余的上邀金陵城重新选举的执政官领导与管理的政府。同时,资金的使用,受到重新选举的议员及议会的监督。

    作为此案的受害者,梅芸获得国家赔偿的同时,从被判处了30年苦役的几个警员手中,接过了他们家庭一半的财产。同时还有其他参与此事的一些官员的财产,当然这些官员并不仅仅只侵害了她一个人,所以被没收的2/3财产被受害人拿出来分配,其余财产上缴当地政府。

    当所有的一切完全解决之后,梅芸的身家已经相当富裕,甚至她买得起房产与汽车。这种情况下,许多存心不良的人,甚至认为这是一条发财的捷径,对于公务员及议员的监督就更加眼明手快。

    虽然如此,按照前面的分析,既然“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所以公务员总是不缺的。

    说起来,在中国这全世界最多的,四亿人口里面,想当官的大有人在。杀光一个城市的官,并不会造成权利真空。所以,面对愚蠢的法不责众式的伪善,希望所有人都明白,这种伪善,不但最终要祸害掉中国的文明,亦同时会破坏掉整个中国最基本的诚信。

    为什么?

    当时那些贪官们把持着金陵的权利时,对于不满而离开的人,他们会撇着嘴笑话。

    “在中国三条腿蛤蟆不好找,想当官的人多得是!”

    所以当赃官抱成了“官官相护”的集团的时候,真正有工作能力的人因为没有共同利益,就不会被挑选出来。

    所谓的,即会有共同利益的,又聪明的可以把工作做到“专注于工作”的人之上的,这样的一个萝卜可以两头切的“天才”有吗?有几个,而且凭这几个人就可以使中国富强吗?真是有这样的脑袋干吗不去赶超爱因斯坦啊!

    这种说法不过是乡愿式的黄粱美梦,贪官必须要以最严格、严酷的法律来制约。否则,无论什么时候,中国依然是一个官僚横行的国家,那么“世界强国”这个美梦依然还不知道要等待多少个世纪。

    在今天,在这个严刑酷法而又高薪养廉的中华联邦里,新上任的官员们,开着国家赠送的有使用权的新车,住着政府提供的两层大宅,大可以向那些刚刚被“绞”下地狱的,行得并不远的孤魂野鬼们同样说一句。

    “在中国三条腿蛤蟆不好找,想当官的人多得是!”

    当“处女卖淫案”落下帷幕的时候,那些曾经听上级的命令,前往阻碍琴岛记者采访的金陵城的记者们依然无法逃脱法律的严惩。作为受胁迫而不得不为违法事件的他们,虽然有减轻的条件在内,但当然的要受到依法的惩处。

    尹朋玉及其他参加的记者,获得的是3年苦役,终生不得从事媒体事业及对个人诚信要求较高的,有关的其它事业。

    作为某种程度上的朋友,在尹朋玉即将去服刑之前,虞采琳去监狱看望过他。令虞采琳没有想到的是,对方居然关心的不是自己的命运,那么他关心的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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