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四民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胡渣唏嘘字数:3264更新时间:24/10/21 21:11:29
    《书·周官》:“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

    《穀梁传·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

    《管子》曰: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

    《汉书·食货志上》:“士、农、工、商,四民有业:学以居位曰士,闢士殖穀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

    按照后世公司的架构来理解的话,就是:一等人是职业经理人,负责行政管理、组织生产;二等人是普通蓝领,负责提供原材料和生产加工;三等人是技术工人,负责研发新产品;四等人是营销部门,负责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

    您是不是感觉排名有问题?

    当然有问题了,以某官本位思想严重的国家有些扭曲的商业社会的价值观来衡量,应该是士商工农。也就是官员掌控一切,商人与“白手套”们合作发财,白领们辛勤工作,农民伯伯辛苦吃土。

    由此大概可以看出,古今最大的区别在于农和商的位置颠倒了。

    这并不是封建帝王们良心大发,感念农民伯伯的辛苦而特意抬高了农民的社会地位,而是因为生产力的落后和工商业的畸形发展,而不得不喊出的正治口号。谁要是当真了,就真的是图样图森破了。

    以农税仅占国家税收四成的宋朝为例。

    北宋的田税规定,向土地所有者按亩征税,每年夏秋各征收一次(沿袭唐朝的两税法)。北方各地大致每亩中等土地可收获一石,须纳官税一斗。江南各地由于产量较高,每亩须纳税三斗。唐代的两税法是按资财多少征税的,而宋代则是按土地面积定额征税的。秋税,是在秋熟后按亩征收粮食;夏税,是以收钱为主,或者折纳绸、绢、绵、布。

    按亩征税是征税的基本标准,但是在实际征收时,还有所谓“支移”、“折变”的计算,从而提高了实际征税的税额 。“支移”就是在征收秋税时,要求农民运至指定地点交纳,如果农民不愿随长途运输之劳,就要多交一笔“支移”,也就是“脚力钱”。“折变”就是在征收夏税时,钱物辗转折变,也提高了实际交税额。

    官田招佃农耕种,由**收取地租,称为“公田之赋”。但官田本身无人交纳秋夏二税,往往又把二税加到佃农头上,加重地租数量,即所谓“重复取税”。

    北宋的身丁税规定,男子20岁为丁,60岁为老。凡是20岁至60岁的男丁,都要交纳身丁税,交钱或交绢,与两税同时交纳。

    北宋承袭五代十国的苛捐杂税,以类合并,统称之为“杂变”。其中名目繁多,如农器税、牛革税、蚕盐税、鞋钱等,即所谓“随其所出,变而输之”。

    另有和籴、和买制度。和籴是官府强制收纳民间粮米;和买是官府强制收购民间布抽。在实行和籴与和买之初,是按土地多少,分别派定强制征购的数量,并付给一些预付款,到后来,则都是“官不给钱而白取之”。

    司马光曾言:四民之中,惟农最苦。农夫寒耕热耘,沾体涂足,戴星而作,戴星而息。蚕妇育蚕治茧,绩麻纺纬,缕缕而积之,寸寸而成之,其勤极矣。而又水、旱、霜、雹、蝗、蜮间为之灾,幸而收成,则公私之债交争互夺,谷未离场,帛未下机,已非己有矣。农夫蚕妇所食者糠籺而不足,所衣者绨褐而不完,直以世服田亩,不知舍此之外,更有可生之路。

    以这位老兄的人品和生活的时代,大概是可以保证这些话的可信程度的。

    总之一句话,农民这个职业从古到今都是生存状态最差的社会底层。你都底层了,大家压迫你一下,让你的负担重一点,没什么问题吧?

    当然,以中国农民忍辱负重、吃苦耐劳的品格而言,“一下”和“一点”大都是可以忍受的。

    如果连农民碗里的最后一口饭都要抢去,最后一片遮体的衣物都要拿走,农民即便是性格再好只怕也要“反他娘”了,断然是做不到老老实实等死的。所以,中国王朝的变革往往都是以农民为主力的。

    有广大农民参与了,叫“起义”;没有农民参与的叫“造反”,是要很快被消灭的。

    这样看来,无农不稳除了说明农业作为传统农业社会的经济基础,还是有正治意义上的考量的。

    至于商人之所以被排在“四民之末”的悲惨地位,方仲永只想说一个字:全都是自己作的。

    据说,周朝的建国者们在反思商朝灭亡的教训时认为,殷商之亡就是因为民众热衷工商而荒芜了农业,造成民心浮躁,国基不稳。因此,转而推行鄙视工商的重农政策。在周制中,工商业者的地位变得非常低贱,“百工”常与处于奴隶地位的臣妾(男女奴隶)并列。于是士农工商的社会分工阶层就基本上确定了——尽管那时候的农指的是中小地主。

    更可气的是吕不韦这个傻缺弄出了个奇货可居的典故。

    《战国策·秦策五》载:濮阳人吕不韦贾于邯郸,见秦质子异人,曰:“此奇货可居也。”归而谓父曰:“耕田之利几倍?”曰:“十倍。”“珠玉之赢几倍?”曰:“百倍。”曰:“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余食;今建国立君,泽可以遗世,愿往事之。”

    更更可气的是,吕不韦这个傻缺在贩卖帝王成功后到处嚷嚷(不排除政敌抹黑的可能),最后被“货物”的儿子给弄死了。

    后来的帝王一看,好啊,这是有刁民要害朕啊,全部拉出去咔嚓了。转念一想,这些肥猪留到需要的时候,比如说遭灾啦、打仗啦、修建宫室啦等等需要钱财的时候再宰杀了,岂不妙哉?

    但既然终究是要当肥猪宰了,社会地位低一点也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了。谁家会给猪穿绫罗绸缎,谁家会给猪变成士子(入仕)的机会,于是各种歧视性的规定层出不穷。有严苛些的,直接就把商人定为“贱籍”。

    猪嘛,无所谓!要是敢瞎哼哼,不等过年就把你给宰了。

    另外,商贾“不事生产,囤积居奇,低买高卖,以次充好”的恶行也被广泛宣扬,尽管有些夸张,但以方仲永后世的眼光来看,还可以再加上无数的贬义词来证明商贾的“黑心”与“不良”。

    对此,“工”表示,躺枪了。

    如果说,古代定义的商业是纯粹的产品贩运和销售的话,工应该就是生产企业了——尽管只是手工业。

    不知道怎么回事,中国古人对于手工业的感情是非常复杂的。一方面,贵族们对各种能够提高自己生活水平(享受)的“奇技淫巧”贪腥嗜腐,一方面又对于能够提高广大百姓生活水平的发明创造不屑一顾。

    如宋朝就设有将作监:掌管宫室建筑,金玉珠翠犀象宝贝器皿的制作和纱罗缎匹的刺绣以及各种异样器用打造的官署。监二人称将作大匠,从三品的高官;少监二人,从四品下。

    对各种发明的奖励,宋朝较其他朝代有所提高。史载:有人制定“新历二十卷”,便拜“司天监赐官”;制定“乾元历”颇为精密,皆“优赐束帛”;有人献所制**、火球、火蒺藜,项绾“献海战船式,各赐缗钱”。具体奖励了多少钱,我们无从知晓,但不会太多应该是可以确定的。否则,以古人记史的习惯,定要来个“赐钱百万、千万”的。

    至于方仲永提出的“无军不强”,其实是有些鲁莽了。幸好王益自觉方仲永是“自己人”,没有害他的心思。若是那心怀叵测之辈,就这一句话就要把方仲永踢出士大夫的行列了。

    盖因本朝太祖赵匡胤得国其实是不怎么正的。

    那赵匡胤原本是后周世宗柴荣麾下的大将。后周显德六年(959年),柴荣于北征幽州时病倒,回京不久后驾崩,时年39岁。逝世前,柴荣任命赵匡胤为殿前都点检、归德军节度使。次年(960年)正月初一,传闻契丹兵将南下攻周,宰相范质等未辨真伪,急遣赵匡胤统率诸军北上御敌。周军行至陈桥驿,赵匡义和赵普等密谋策划,发动兵变,众将以黄袍加在赵匡胤身上,拥立他为皇帝,史称“陈桥兵变”。随后,赵匡胤率军回师开封,京城守将石守信、王审琦开城迎接赵匡胤入城,胁迫周恭帝禅位。赵匡胤即位后,改国号为“宋”,仍定都开封。石守信、高怀德、张令铎、王审锜、张光翰、赵彦徽等皆得授节度使位号。

    尽管有诸多文人粉饰,将赵匡胤描写的无辜而被动,但赵匡胤黄袍加身的整个过程充满了浓浓的阴谋气息。好兄弟尸骨未寒,你就胁迫人家孤儿寡母把皇位“让”给了你,合适吗?

    赵匡胤“被迫”当上了皇帝之后,觉得龙椅坐得很舒服。就怕其他如石守信、高怀德等手握兵权的大将也“被迫”了一下,就来了一出“杯酒释兵权”,非常完美且又毫不血腥地解除了几位统兵将领的兵权。

    “杯酒释兵权”之后,赵匡胤又进行了一系列的军事改革。

    新设枢密院与三衙统领各有所司,三衙虽然掌握禁军,但却无调兵和发兵的权力。枢密院有发兵、调兵之权,而不能直接掌握军队;行“强干弱枝”之策,调各地精锐官兵组成禁军,半数留于在京城拱卫皇城。又行“更戍法”,无论驻屯京城的禁军,还是驻在外地的禁军都必须定期调动。京城驻军要轮流到外地或边境戍守,有的则要到产粮的地方就粮。

    这样一番操作下来,老赵家的皇位是稳当了,但其造成的后果也是严重的:兵不知将,将不知兵,军队战斗力大幅度下降;不懂军事的文官控制军队,造成军队战斗力再一次大幅度下降。如此连番降下来,军队还有多少战力实在令人怀疑,“宋鼻涕”的帽子也就摘不下来了。

    方仲永不愿意繁华的大宋被野蛮落后的游牧民族侵袭,强军这一步是一定要走的。

    后世军事理论认为,在武器没有代差的情况下,战争打的是后勤,是资源。要强兵,先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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