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忘年之交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徐小唯字数:3076更新时间:24/10/21 18:40:22
    如沐春风,整个人融合在蛋与饭的里面,可可米粒中有饭,每一粒饭中有蛋,越是嚼动越觉得香嫩。

    刚才医馆的老中医明明看见,一阵猛火在铁锅里面掠过,却吃不出一点烧糊的味道,更是连一点油腻的感觉也没有。

    如果要形容眼前这盘蛋炒饭的感觉,除了好吃,医馆的老中医再也找不出任何形容词来形容。

    他从做学徒起,行医也有七十个年头,给无数达官贵人看过病,吃过许多山珍海味,像眼前这盘简简单单的蛋炒饭,他还是第一次吃到。

    尝到林小嫚炒的蛋炒饭好吃以后,医馆的老中医更是欲罢不能,三下五除二,直接把一盘蛋炒饭吃完了。

    最后他瞧见白色瓷盘上面还有几颗米粒,直接伸手把它抓起放在嘴里吃下肚。

    “小兄弟,看不出来你年起不大,厨艺倒是不错。”医馆的老中医秒赞道:“不过啊,我老头子胃口比较好,你盘蛋炒饭根本吃不饱,要不……你在给我再来一份?”

    听着医馆老中医带着几分讨好林小嫚的口气,闵怀业也立刻把盘子里身下的黄金蛋炒饭吃完,对着林小嫚说道:“在给我来十份。”

    “小哥儿,那么多,吃的完吗?”医馆老中医一脸不削的说道,再次举着手中的空盘子,不甘示弱的说道:“我也要十份。”

    “抱歉,本店小本买卖,任何商品每人限购一份,中午的你们俩已经没有了。”林小嫚说道。

    对于经营美食的她来说,如何留住顾客,提升饭馆的逼格,她比谁都清楚,早上她还不确定自己的厨艺是否收受欢迎。

    如今接二连三有人告诉自己,她做的东西好吃以后,林小嫚便确定自己的厨艺的确是一起穿越过来。

    并且在仙灵果汁的催化下,所有食物的味道变得比过去更加完美。

    如果这个时候她在不定下一些规矩,以后她恐怕会因为做菜而累死。

    毕竟厨师这种职业在古代的地位并不高。

    稍微有点钱的人、有点权的人都聘请的起。

    而她不过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乡野村姑,自然的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小兄弟,你做的蛋炒饭,真的超级好吃,要不我出钱,你在做一份给我吧。”医馆老中医讨好的说道,回味着唇齿之间留下的香味,让他越发想吃。

    “不行,规矩就是规矩。”

    林小嫚一把收了两人身前的白色磁盘说道。

    “夫……”闵怀业刚要说话,就被林小嫚恶狠狠地瞪了一眼,立刻改口说道:“小嫚,我可是你的大哥,饿着他,也不能饿着我啊。”

    林小嫚无奈的耸耸肩,就眼前两个的情况来看,林小嫚非常有自信,自己推出的美食很快就会得到长都城的人喜欢。

    闵怀业看了看身边老中医,站起身走到林小嫚身边,小声说道:“夫人,我可是你未来的夫君,饿坏了,你可就要守寡了。”

    “咚~”

    林小嫚拿起身前的勺子,毫不客气的敲闵怀业的头,说道:“不信。”

    “谋杀亲夫可是要进猪笼的。”闵怀业再次说道。

    早上,他吃过林小嫚做的糕点后,再去吃别的东西发现很难下咽,当时他一直安慰自己,那是林小嫚在糕点中加入仙灵果汁的缘故,跟林小嫚的厨艺没有半点关系。

    可是就在刚才闵怀业再次吃到林小嫚做的黄金蛋炒饭,他立刻推翻自己上午的想法。

    林小嫚的厨艺真的非常好,甚至比广聚轩的掌厨还要好,特别是唇齿留香、回味无穷的感觉,就像是那端坐关关雎鸠之上的窈窕淑女,让人日思夜想。

    医馆的老中医见到闵怀业上前跟林小嫚说话,理了理衣服,大步上前对着林小嫚说道:“小……小兄弟,其实你姐的病情表面上看似没大碍了,不过,还需要每天上门定时检查,否则,颅内淤血太多,压迫脑子,就算是醒过也会是个傻子,至于证金……”

    说道此处医馆的老中医半睁着眼睛看了一眼林小嫚,继续说道:“老夫可是长都城医协会的会长,不仅能够治疗活人,还兼职做县太爷御用仵作,所以收个两百两诊金也是理所当然。”

    噗嗤——

    正在洗盘子的林小嫚真想一口盐汽水喷过去,她一顿黄金蛋炒饭才收一百两银子,老头出诊就要两百两银子,摆明是来蹭饭。

    “县太爷御用仵作?”

    站在一旁的闵怀业忍不住开口问道。

    他上任也有三个月,该见的捕快都见过,至于仵作,因为没有发生命案,他也就是听捕快们偶尔提起,说县衙里的仵作以前都是身份卑贱的奴隶,后来奴隶中没有学医的,渐渐就没人来做仵作。

    再后来,他们没有办法就找到长都城资历最老的医生,不知道是不是眼前这位。

    想到此处,闵怀业大胆的开口问道:“敢问前辈是否姓华,名鹊?”

    “没想到,老夫的名号还有人记得,哈哈……”华鹊捏着胡须脸上有着难以掩盖的自信。

    闵怀业心中一怔,想着:幸好这段时间长都城没有发生命案,华鹊还不知道他的真是身份。

    不过,闵怀业想来也觉得奇怪,传闻中华鹊号称古朝医圣,性情古怪,医术高超,银针在手药到病除。

    没想到这样的人,居然会喜欢林小嫚的黄金蛋炒饭。

    这倒让闵怀业对林小嫚更加刮目相看。

    “小兄弟,你可要知道,就算当今圣上下旨让我给他瞧病,都还的看我心情,用一盘黄金蛋炒饭跟我做兄弟,不亏吧。”华鹊笑道。

    林小嫚长叹一声,说道:“谢谢你老瞧得起,不过规矩就是规矩。在楼上的时候你老也说过了,我姐姐的病情算不上太严重,所以蹭饭这种想法就免了。”

    被林小嫚当面戳破,华鹊的老脸微红,他不过就是想吃一盘蛋炒饭,眼前的小兄弟就不做给他吃。

    要知道他可是华鹊,当今古朝的医圣!

    他想要什么别人都会给他送来,如今栽在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身上,心里很是生气。

    可是,华鹊转眼一想,黄金蛋炒饭的味道真的超级不错,便带着几分事事好商量的口气说道:“要不我少收点,一百八十两银子,你看行不行?”

    华鹊见林小嫚没有说话,又少了十两银子:“实在不行,我在你给打个折,一百七十两银子。”

    “一百六十两……”

    “一百五十两……”

    “一百四十两……”

    “一百两,不能再少了。”华鹊一脸委屈的说道。

    他一生收人尊敬,从来没有这么委屈过,心中一酸,眼睛浮起一丝薄雾,打算使用苦肉计。

    忽然,林小嫚浅浅一笑,让华鹊整个人懵了,眼前的小兄弟到底是答应了,还是没有答应。

    这时,从外面抓药回来的林招娣阴沉着脸,死死的拽着手中的药,心中不断发狠的说道:“凭什么好的都是她的,凭什么每个人对她的厨艺赞不绝口,以前有闵怀业,现在有医圣华鹊,就连早上那几个怂包也愿意出高价吃林小嫚做的东西,凭什么?她明明跟自己一样出生卑贱,是从乡下来的村姑,凭什么她就可以被众星捧月,而她却要听命于林小嫚。”

    无尽的仇恨在林招娣心中蔓延。

    这个时候,林小嫚淡然的说着:“华医圣你可以每天来舌尖上的江湖用餐,不过你的答应我一个条件。”

    华鹊听见林小嫚没有跟自己谈钱,立刻来了兴趣,乐呵呵的问道:“什么条件?”

    “教我学医。”林小嫚说道。

    自古以来,明间就流传“不为良相即为良医”,林小嫚穿越到原主也不知道的朝代,除了一手卓越的厨艺,她还想拥有一手医术,就算她不救死扶伤,将来留作自保也错错有余。

    “小兄弟,你当真是学医术,不收银子了?”

    华鹊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对他来说,教人学习医术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至于给银子这种事情,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做过了,这些年他的医圣的名气越响,找他看病的人就越多,花重金聘请的也就越多,以至于他做好多事情都不花钱,就算是他去广聚轩那种酒楼吃饭,一样可以免单。

    今天他要不是闲的没事做,也不会去医馆坐班,更不会被林小嫚拖到舌尖上的江湖来,让他吃到人生中最好吃的黄金蛋炒饭。

    “老头,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林小嫚神情自若的说道。

    虽然她不知道华鹊的医术到底有多高,可是古代华佗、扁鹊在新时代的依旧像神一样的存在。

    如果自己能够带着华鹊的一身医术回去,说不一定除了食神的称号,她还会拥有另外一个医神的称号。

    这种感觉想想就很美滋滋!

    “好,成交。”华鹊笑道:“不过,小兄弟你如今厨艺了得,我在做你师父就有些占便宜了,我看要不这样,咱俩结拜成兄弟,老夫也多了你一个忘年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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