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妙人明乐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咏七字数:3142更新时间:24/10/21 13:10:28
    苒华休本只是一时感叹,神医明乐真是个妙人,却不想在夜锦狸在含情谷养病的三天才真正见识到这神医的“妙处”。

    苒华休甚至都有些怀疑明乐的鼻子是狗鼻子,耳朵是狗耳朵——因为他实在太灵了,只要是苒华休他们一拿出吃的东西来,过不了一会儿,明乐便会跑过来,先是有意无意的搭讪,然后说几句什么“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真巧,我肚子也有点饿了”之类的话,然后成功的蹭吃蹭喝。

    对于明乐这种厚脸皮的蹭吃行为苒华休他们几个人从不说什么。

    直到三天后,夜锦狸毒完全解了,虽然内伤还没完全好,却已经活蹦乱跳的。

    他们一如既往的吃着从梅府带来的干粮,夜锦狸鼓着腮帮子嚼着有些发硬的点心,因为他自幼锦衣玉食的缘故,觉得好难吃,难以下咽,又不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吐出来,故而两眼上翻,差点没把自己噎死。

    “咳咳。”夜锦狸咳嗽个不停,借机把嘴里的吐了出来——他实在是吃不下去了!夜锦狸甚至有些委屈,哪怕让他喝些白粥也好啊,他可是个病人!

    其实不是苒华休他们不煮热饭吃,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神医连锅炉火灶都没有,更别提粮食果蔬了。幸好他们是从梅府备了干粮来,不然都得被饿死。

    就在他咳嗽的这会儿,明乐又一脸微笑的过来了,刘药师见他来不用多说,就给了他一块点心,明乐正乐滋滋坐下的捧起点心来,打算张口美滋滋的吃。

    那边娇气的夜锦狸终于忍不住道:“神医啊,其实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

    “什么?”明乐温和的笑笑。

    “呃……我想知道你这里连灶台都没有,你平时吃什么的呀?这荒山野岭又没有别的人家,不然还可以说去别人家蹭饭。”

    夜锦狸奇怪的问道,其实不止他觉得奇怪,大家都很好奇神医这种人到底吃什么长大的——一个人住在深山野岭,又没有锅灶,又不备粮食,那他吃什么呢?

    “呃……这个。”明乐挠挠头,有些尴尬的说,“我吃的东西都是附近山上的。春天的时候,山上的荆棘会抽嫩芽,你别看它有刺,把它的外皮剥掉,它的嫩芯又脆又甜,还有另外一种刺藤,它的叶子又香又嫩,就注意不要吃带刺的地方就好了;夏天和秋天的时候山上有很多野果,虽然看起来丑陋,吃起来却是鲜嫩可口,不过夏天鸟儿多,那些暴殄天物的畜生,经常有事没事就啄一口野果,啄破了又不吃,它这一糟蹋,马上被啄开的果子会引来很多蚂蚁,那黑漆漆密密麻麻的,看着都渗人的慌,还是秋天更好,秋天鸟儿差不多都往更南的地方飞了;就是冬天没那么好,冬天山上几乎没什么吃的,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这边山上雪地里时不时可以掏出一些坚果来,实在不行便去掏松鼠窝,那些小家伙们攒坚果的能力挺强的……”

    神医明乐讲的绘声绘色,众人却都听的一头黑线,苒华休默默的咬了一口点心,暗道长见识了,突然想起三天前见明乐时,明乐手里提的那个小篮子。

    苒华休就忍不住脑补明乐提着那个小篮子撅起屁股掏松鼠窝的样子。

    夜锦狸听后瞪目结舌,咂舌道:“你你简直是禽兽啊!人家松鼠,那么小小一只,好不容易藏的冬天的口粮,结果你还给它掏走?”

    “呃……”明乐咬了口点心,沉思道,“好像是有点罪恶。”

    “岂止罪恶?要是松鼠会说话的话,它都要问候全家祖宗。”夜锦狸口无遮拦。

    苒华休见状用手肘捅了捅夜锦狸,虽然她也觉得松鼠要是会说话,肯定要骂神医家的祖宗十八代,不过,直接讲出来,未免有些尴尬。

    但明乐却不介意,他挠头笑了笑:“好像我那样做是有点缺德,不过我也不想的,我也饿嘛。”

    夜锦狸:……

    “你完全可以弄个灶台,买点粮食自己来煮的啊。”夜锦狸提议。

    “可我不会啊。”明乐耸肩。

    “你把米和水随便放进锅里,随便搅两下,底下烧着火不就好了嘛。”夜锦狸觉得明乐真是个生活白痴。

    “可我不会点火啊。”明乐继续无奈道。

    “呃……这个,”

    夜锦狸看了看苒华休,呃,点火这件事,确实,有点难!他,其实,也不太会……

    夜锦狸一下子卡巴了不知说什么。

    苒华休看了看明乐那张无辜的脸,突然觉得其实明乐与夜锦狸性格挺相似的,都有点二、有点白痴、有点奇葩,只不过神医不说话的时候看起来像个世外高人。

    苒华休笑了,她看了看活蹦乱跳的夜锦狸,又看了看一脸认真听指教的明乐道:“神医,我们吃完这餐饭便打算启程回去了。”

    “这么快?”明乐一惊,为了弥补他惊讶,他又眼疾手快的拿起了一块点心啃了一口,“不多留一会儿吗?”

    “不了,家中还有些事情需要处理。”苒华休答道。

    “是嘛,那太可惜了。”一块点心很快被明乐吃完,明乐嘬了嘬手,心中有些遗憾苒华休等人就要走了,她们走后他又得吃松果了,好惆怅~

    “你们要去金陵城吗?”

    明乐突然想起来苒华休给自己的那一千两银票——明乐虽然在蹭吃上厚脸皮,但原则性还是很强的,他说了五百两就是五百两,绝不多拿。而且以前他给人治病是从不收钱的,这次已经是破例了。

    “嗯,我们路过。”苒华休点头。

    “那你们载我一程如何?我也要去金陵城,我还得还你五百两你还记得么?”

    “不用了,那五百两……”

    苒华休话还没说,就被明乐打断了。

    “不成,那五百两一定得还。”

    旁边的夜锦狸一头雾水道:“什么五百两?”

    “就是神医救叶公子的条件,他向主子要了五百两银子治病,结果主子没有五百两银票,于是便给了神医一千两,主子都再三说了不用找神医非得还。”刘药师悄悄在他耳边说。

    “什么?”夜锦狸闻言一脸纠结,站起身走到明乐面前,“啊喂,你有没有搞错,五百两……”

    明乐一脸尴尬,正以为夜锦狸要说“五百两你怎么不去抢”之类的话。

    夜锦狸那厮果然不出苒华休的预料,叉着腰语出惊人道:“五百两……你到底眼光行不行啊?小爷的命就值五百两?”

    “啊?”明乐一时没转过弯。

    “再说,你面前的这位,可是鄢陵有名的富婆,你竟然只要五百两,亏了亏了。”夜锦狸连连摇头。

    苒华休一个眼神对着夜锦狸扫过去道:“你若是觉得你的命不值五百两,五千两五万两或者五十万两我都给可以神医,不过这是给你治病用的,自然得你自己出,我也不用利息,只要你还本金的起就好,如何?”

    “啊?”夜锦狸迟疑,“那这五百两也要还你吗?”

    “可以不还,”苒华休笑了笑,“不过不知你知不知道江湖上的规矩,但凡欠钱不还的老赖,一律按赔手赔脚来算,不过我觉得剁人手脚没什么意义,我该拿回来的还是没拿回来,所以,你若是还不起,你得去我的酒店当伙计,拿你的工钱抵。”

    想到剁人手脚那种不寒而栗的场面,夜锦狸连连摇头:“算了算了,还是五百两吧,不然多了我要当一辈子伙计。”

    夜锦狸自幼富贵惯了,对五百两有多难挣没什么概念,只怕再多了要当一辈子伙计,却不知道五百两其实也差不多够他当一辈子伙计了。五百两在苒华休看来只是九牛一毛,但绝对不算少,要知道二十两便足够庄户人家用用一年了。

    见夜锦狸认怂的样子,明乐忍不住哈哈大笑,夜锦狸挑眉像看傻子一样嫌弃的看着明乐。

    苒华休也觉得好笑——夜锦狸这个人嫌狗憎的家伙居然还嫌弃别人?

    一行人填饱肚子就准备出发往金陵城去了,苒华休这边有两匹马,她一匹刘药师一匹,还有两辆马车。

    夜锦狸挑起帘子看了看骑在马车上英姿飒爽的苒华休,又看了看坐在马车的自己,觉得有些别扭——在他心里他可是个爷们啊,坐马车感觉娘娘的,他也想骑马,而且,他有点不想和神医这个大傻子坐一起啊……

    “你想骑马?你身体还没恢复,骑不得马只能与我这种不会骑马的人一起坐马车了。”明乐却开心的很,他摸了摸马车,兴奋道,“原来有钱人的世界这么舒服,我尚未坐过这么好的马车,又大又宽敞,而且是有两头马拉着,稳稳当当一点也不觉得晃。”

    “苒……然而梅灼,不是说你是神医么,按理来说医术高明也可以日进斗金啊。”

    夜锦狸差点又说漏了嘴,这三天养病期间,苒华休特意叮嘱过他不要叫她苒华休,要叫她梅灼,还有每隔三天,她便会让刘药师给他易容的事情。

    “呃,我自幼和师傅住在含情谷里,师傅教导我行医便是行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人命关天,钱财都是外物。”明乐一本正经道。

    “听说你以前治病都不收钱,药钱都自己掏的那种?”夜锦狸问。

    “是的,这次是破例。”明乐道。

    “过分了啊,为什么治我就破例?”夜锦狸的好奇心又起来了。

    明乐老脸一红:

    “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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