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萌生杀意
类别:
科幻灵异
作者:
悠悠慢字数:2189更新时间:24/10/20 07:07:37
“你怎么了?”冷不丁发现芸姐躲在这里,表情还如此吓人,我不禁吓了一跳,连忙走过去问。
不是说先回家里等我吗,怎么搞半天还在这里。
仿佛没有听到,也没有见到我似的,芸姐没有任何反应,双眼空洞无神地对着前方,脸色如纸,平常引人遐想的身子愈发颤抖,摇摇欲坠。
看她情况完全不对,我顿时大急。
扶住她微凉的身体,一连喊了好几声姐,她才总算勉强回过神来,呆滞地盯着我看了片刻后,一头扎进我怀中哽咽起来。
“姐你别吓我啊,到底怎么了?”自打认识以来,我还是第一次见她表现得这么吓人。
说起来,芸姐虽然是个极能洞察人心,尤其洞察男人心的妖精,却也算得上是个性情中人,至少在她觉得能信任的人面前,喜怒哀乐都会表露出来,但以往就算有崩溃失控的时候,也只是愤怒或者伤心。
而这次,这两种情绪虽然也有,但更多的是绝望,以及惊恐。
召出十二元辰左右前后看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阴灵出现过的迹象,我担心的同时,也愈发一头雾水了。
几分钟前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变成了这样?
难道……是因为刚才那个人?
刚想到这里,芸姐就软软的一拳打在我胸口上,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天杀的!你刚才真是吓死姐了!”说着,狠狠一口咬在了我肩膀上。
虽然被咬得很疼,但我没有挣扎,心里顿时也意识到了什么,脸上渐渐变得难看。
没有急着追问,脱下外套罩在芸姐冰凉的身体上,花了好一会时间安慰,等她终于平静了些许后,收捡好地上的东西,扶着她往小区内走去。
至于从罗文信家里包过来的特产,以及生猛海鲜,则被我扔进了门口的垃圾箱,反正都已经掉到地上,脏了。
经此一变,原本说好的一醉方休自然泡汤,回到家里好一会,芸姐情绪才总算平静了下来,一言不发地回到房间里,一分钟后捧着一幅画卷走了出来,冷冷地看着我问:“你认识刚才和你说话那人吗?”
那幅画卷,正是超度小清时我画的“太乙天尊接引图”,虽然只是一张御图,过后就没用了,但毕竟沾染过神明的气息,留在家里,或多或少也会有些益处。
尽管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刚才的人,我确实是在罗文信家才第一次见。
见我似乎已经明白了什么,芸姐脸上骤然恨意弥漫。
“没错,他就是杀死小清的人!”
饶是已经猜到答案,但真正听到这话的瞬间,我脑子还是轰然炸响!
果然如此!
“幸好你真的不认识,要是你刚才说出半句知道他是谁的话,我们这份情也就彻底走到头了,你……吓死我了你知道吗!”芸姐说着身子一软,趴在沙发上又哭了起来,撕心裂肺。
见状,终于大致弄懂情况的张晓微,连忙上去安抚。
我呆呆地站在旁边,只觉背脊一阵发凉,冷汗直冒。
是说为什么我一见到他,就从心里感到厌恶,连在一旁装死都做不到,不惜与罗文信闹不愉快也要走,甚至都追到楼下了,也无法给出半点好脸。
原来,是注定会站在我对立面,永远无法共处的人!
幸好,这份我先前都想不清缘由的厌恶,使我对这人极为反感,才在他抛出利诱时完全无动于衷。否则一旦松口帮了他们,就算芸姐不会责怪,事后知道真相的我,又如何能原谅自己?
幸好我从一开始就没有动心;幸好我没有去别的地方,而是径直来了芸姐这里;幸好她没有立即上楼,而是在那人离去后立即打醒了我……
但凡有一丁点出错,我就有可能铸成大错!
如同劫后余生一般呆在原地,良久过后,我才渐渐定下神来,看向芸姐。
“姐,对不起,我是真的不知道那人就是害死小清的人,今天之前也从没见过……”
这会芸姐也已经平静了许多,抬起头,红着眼睛道:“姐知道你没骗我,也没有怪你的意思,我是被吓到了你知道吗?如果刚才你真的答应帮他做什么,我们怎么对得起小清……”
“是是是,都怪我,不该把仇人引到姐家楼下来,你别伤心了好吗?我保证不会答应他任何事情,不仅不会答应,还会让坏人受到恶报。”说着,我心里也萌生出了某种想法。
听到这话,芸姐才算好过了许多。
又安慰着哄了一阵,见她终于能露出笑容,我才敢问:“还记得那人叫什么名字,有些什么背景吗?”既然要替小清讨回公道,就有必要弄清楚这些。
“放心,姐不会忘,就算他王志强死了化成灰,我也会认得他。”
什么?!
我瞳孔骤然紧缩,只觉眼前一黑。
王志强!
“你怎么了?”见我表情突然大变,芸姐顿时担心不已。
“没怎么,就是觉得这名字有点熟悉。”我强行稳住情绪,假装没事似的笑了笑,心里掀起惊天巨澜。
想了想,我又问:姐你真没弄错,确定那人真叫这名字?
“我不说了吗,就算他王志强烧成灰我都不会忘记,你不相信?”听到这话,芸姐不禁大为不满,为了证明自己不会弄错,又红着眼,把王志强的背景关系一一清晰地说了出来。
随着一点点听完,我也逐渐从这个令人猝不及防、极度震惊的消息中定下了神来。
脸上愈发平淡,心里却生起一种叫杀意的东西。
虽然和二十多年前有不小出入,但顺着蛛丝一样的关系网理到深处,却也完全搭得上,都和萧清荷生前曾听到的那个早已经死去的大人物有关。
这样一来,就不会错了。
二十多年前残暴害死萧清荷的王志强,和二十多年后残忍杀死小清的王志强,是同一个人。
二十多年来,这头恶魔不仅一直逍遥法外,还在再次残害一个鲜活生命后,继续逍遥法外。
真是巧合?还是老天爷终于要开始清算这头恶魔的罪行。
我更倾向于是后者。
既然是老天爷要清算你,把你推到了我面前,又恰好有求于我,那我自然责无旁贷。
既然法律没能制裁到你,那……我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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