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于魄
类别:
科幻灵异
作者:
逐星虫字数:2288更新时间:24/10/19 15:28:02
看着刘老三走了,李晨风微微一笑。
其实这件事情可以说不管他的事儿,但却也与他脱不了干系。
他的确是在刘老三的身上下了点东西,但却不是什么邪咒,而是刘老三老爹交给他的一样东西,谓之“百年指勾”。
这东西类似于东洋的降头术,通常用在人与人结约立誓的时候,立誓之人一旦被种下“百年指勾”,就非得履行自己的誓言不可,否则将受到非常痛苦的惩罚。
这东西起源于中国古代,也就应和了那句童谣“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相传是一对灵童所创,即便是儿时誓约,也得终身不忘。刘老三他爹为了让儿子戒赌,是废了好大功夫才搞到了这东西。
虽说刘老三并非打心底愿意戒赌,但他老爹的目的也算是达到了。
这晚李晨风的手机收到一条消息,是小英发过来的。
“谢谢你,我的入群申请已经通过了,如此大恩,我就是做牛做马也会报答你的。”
李晨风回了个笑脸。“能入群就行了,以后的事儿再慢慢安排,至于这报答嘛就还是算了,我现在可还处于半年的义务劳动期,你就当是捡了个便宜吧。”
之前李晨风在三河村烧掉死人树之后,小英也彻底恢复了自由,但由于她曾以厉鬼的身份复仇,杀死了一个村子的人,按下面的规矩她是没办法投胎了,除非经历十八层地狱之苦。
没有办法,李晨风也不可能让她一直待在三河村当孤魂野鬼,要是不小碰上个歪毛道士,搞不好会被收了去。
于是乎李晨风就想着让她加入猛鬼聊天群,这样一来也至少有个组织的庇护,至于投胎之事,画皮群主在阎罗殿里比较吃得开,经过她的调节,以后可能还是有机会的。
其实在猛鬼聊天群里的成员,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投胎转世,最后由群主画皮集中管理,这样一方面能控制住他们,不让这些猛鬼在外面惹是生非,另一方面,由于画皮的庇护,道士也不敢轻易找他们的麻烦。
毕竟像黄袍道长那种道士圈里宗师级的人物都不是画皮的对手,谁还敢没事儿去她那里找刺激呢?
“老板,我买了夜宵,你要吃点吗?”
“肚子不饿,没胃口。话说都这时候了你还吃这么多东西,睡觉的时候不消化,你就不怕长胖呀。”
洛薇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着东西,那种平时在客人面前的淑女范儿顿时荡然无存。
“不会呀,我吃不胖的,你看看,标准的水蛇腰。”
说着放下夜宵就往上掀衣服。
“得得得,女孩子家家的就不能注意点形象呀,时间不早了,东西吃完收拾一下,准备打烊了。”
就在这时候,书店外突然有个人走了进来,李晨风有些纳闷,都这么晚了怎么还有人来看书。
虽然是夏天,但这人穿着一身黑色风衣,头上戴着墨镜,他的个子很高,少说也有一米八,身材看着很是匀称,再加上那帅气的脸庞,明显是个标准的高富帅形象。
怎么说呢,这样的帅哥肯定深受那些花痴少女的喜欢,但李晨风见他的第一眼就没什么好感,或许是因为男人之间的嫉妒吧。
李晨风在心里嘀咕道,大夏天的还这副装逼打扮,你当自己是TheOne呀?
心中虽这么想,但嘴上还是很客气地说道:“不好意思先生,我们马上就要打烊了,你要看书还是明天再来吧。”
这人面无表情地盯着书架,仿佛没听到李晨风说话,他伸手从书架上拿下一本精装版的《子不语》,然后认真地看了起来。
“这位先生……”
李晨风已经站到他的旁边说话,他还是一点反应没有。
以现在的情况来看只有两种可能,第一,他是个聋子,听不见李晨风讲话。
第二,他在装逼耍帅,故意不理睬李晨风。
很明显,这第二种情况的可能性要大很多,李晨风在他的身边站了足有两三分钟,心中已经开始有些窝火,但想着这毕竟是书店的客人,便忍着没有发作。
“不好意思先生,我们真的要打烊了,请你明天再来吧。”
他还是没有反应,无奈之下,李晨风伸手一把抓住他手里的书,这时这他终于转过头来,看着李晨风。
虽然隔着墨镜,但李晨风似乎还是感觉到了他那穿透性的目光,这两人同时松开书籍,书落到了地上。
两个男人四目相对,场面有些尴尬,这时洛薇从茶几边走了过来。
“搞什么呀老板,还不关门。”
在看到那风衣男的一瞬间,洛薇突然愣住了,这时风衣男的目光也从李晨风那里转向了洛薇,持续了几秒钟,他突然转身离开了。
李晨风有些无语,他妈的简直就是个神经病,他捡起地上的书放回到书架上,却发现洛薇还愣愣地盯着门口。
李晨风心里有些不高兴了,阴阳怪气地说了句:“看什么呢,不就是个帅哥嘛,魂儿都被勾走啦?”
这时候洛薇突然回过神来,走到李晨风旁边,搂住他的胳膊,神色严肃地说道:“不是老板,我认识这个人,他是个道士,而且是很厉害的道士。”
李晨风眯了眯眼,显得有些疑惑。
“他是道士?”
那副风衣墨镜的打扮,要说他是黑社会大哥李晨风都相信,但他怎么也不能把这么个人和道士联系在一起。
“老板,在遇到你之前,我还是完整修罗的时候,曾以恶鬼的身份杀死过一个富家公子哥,事后他的父亲感觉到了是恶鬼在作祟,于是就请了个道士来驱邪,最后请的就是这个人。
在那之前我遇到的道士不下一百个,其中江湖术士和真的有本事的都有,但都不是我的对手。
唯独这个家伙,当时硬是差点把我收了,我是好不容易才从他的手里逃走,不然的话,我可能后来也不会遇到老板你了。”
听完这话,李晨风顿时皱起了眉头,一个连阿修罗都能对付的道士,那该是有多大的能耐?虽然现在的洛薇只是个普通人,但在她与李晨风分享阿修罗血统之前,她可真的可以说是所向无敌,几十年的时间里杀了几百个人,其中不乏有大量的道士。
“那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
“嗯,后来我还专门去查了他的身份,他姓于,单名一个魄字。”
于魄?李晨风心里一惊,他他不就是张卖狗所说的一品道现任会长吗。而且据刘老三所说,洪爷在一品道里是于魄的左膀右臂,关系非同寻常,他这个时候出现,难道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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