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没头脑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风云再起字数:4269更新时间:24/10/19 01:51:10
    高湛以皇帝的威严,迫使前任皇后李氏成为现任嫔妃,不久李氏怀孕。正好她的亲生儿子高绍德(即李氏和文宣帝高洋的儿子)请求入见,李氏羞愧难当,不好意思见他。

    高绍德讥讽道:“儿岂不知耶,姊姊腹大,故不见儿。”

    管母亲叫姊姊,这是北齐的风俗。

    高绍德的话击中了李氏的要害,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而且,这话居然被李氏知道了——这有点匪夷所思,高绍德说这话的时候,不大会是当着人群演讲时说的,也不大会专门托人给李氏带的口信,不知道老实巴交的李氏是怎样得知的——不过既然史书上这样说,我们姑且认为是真的吧。

    其实,高湛和李氏的所作所为在当时来说,根本算不得伤风败俗,至少在北齐皇家不是,要知道,高湛跟他的父兄一样,最拿手的就是乱。

    总之李氏听了儿子的话大惭,不久生下一个女儿,就立刻溺死了。

    一直到前不久,还能听到某地有某妇产女婴被溺死的消息,愚昧残忍到无以复加,女婴何辜?从古到今,不知有多少女婴遭受这样的境遇!

    其实李氏大可不必这样,也许他的新任丈夫高湛和儿子高绍德都会喜欢这个小女孩。

    高湛听说后大怒,持刀入宫怒斥李氏说:“你敢杀我的女儿,好,我也杀你的儿子。”说着召高绍德进宫,用刀背乱打,高绍德受不住痛,长跪哀求,高湛听了不仅不罢休,反而怒气更盛,说:“当年你父亲打我的时候,怎么没见你求饶?今天倒想活了?”

    继续发了疯似地猛击高绍德,后者不久晕倒在地,气绝而死。

    李氏见儿子被打死,凄厉呼号,惹得高湛性起,扒掉李氏的衣服,抡起皮鞭劈头盖脸抽去,打得李氏遍体鳞伤。

    直到高湛打累了,看了一眼昏死在地上、浑身是血、已经没有人形的李氏,扔下皮鞭,吩咐宫女道:“要是她死了就算了,如果不死,就让她去做尼姑。”

    幸亏李氏还有一口气,宫女用了两天两夜才将她救活。

    从此李氏落发为尼,对尘事不再过问,也不再多想。灯冷、夜冷心更冷。与高湛作了一年假夫妻,不想后者薄情至此。看来,男人,没几个可靠的。始乱终弃,此之谓也。

    据说李氏是北齐的第一美女,芳名李祖娥,比起后来玉体横陈的冯小怜有过而无不及。可惜“红颜薄命古今同”,冯小怜的际遇,比李氏也好不了多少。突厥现在还不是最强大的时候,但它的成长速度超快,几十年后,突厥就已经成为控弦百万的超级游牧大国,虽然还是游牧,还是落后,但已经可以左右中原的局势,隋末的北方割据政权李渊、刘武周等,争相给突厥当干儿子,又是送钱又是送礼,还送美女,“以媚突厥”;

    到了千古一帝唐太宗的时候,更是发展到兵锋直抵长安附近,如果不是唐太宗“天可汗”的威名使他们忌惮,恐怕就得象不爱江山爱美人的唐明皇一样,被逼得跑到甘肃或是四川去;

    唐朝中期突厥衰落,唐玄宗时期,突厥衰亡。它对中国历史的影响,大约是半个多世纪。

    但突厥作为一个民族,仍然倔强地生存下来,至于中国古代境内突厥和现在突厥人的关系、和土耳其的关系以及和回教的关系,这都是历史学家们研究和争吵的问题,我回答不了,还是请专家教授们给出正确答案。

    现在我们回来看高湛的反应。

    高湛不是高欢,可以亲自指挥千军万马从容上阵;高湛不是高洋,自己治国不行,但可以重用宰相杨愔。目前的情况是,他自己不行,又不知道手下谁行,高湛不禁着慌,匆忙之中决定亲征。

    北周与突厥联合,准备一举扫平北齐,一统北方。北周所有人认为应该多派些兵马,派兵十万出击北齐。只有柱国杨忠,独树一帜,认为兵不在多,有将则灵,只需要一万人左右即可。

    这位杨忠大将军,就是杨坚的父亲。

    杨忠果然是雷厉风行、兵贵神速,连下齐国二十余城,兵锋甚锐;此时突厥木杆可汗——不知道为什么起这样一个名字,在我们的印象中是一位又高又瘦的形象——又亲率十万突厥雄师到来,双方会于晋阳城下。

    高湛到底还是继承了父兄身上的血性,决定亲征——这一点与他的宝贝儿子区别十分明显,我们稍后可以看到,这位宝贝儿子高纬童鞋,那才叫不爱江山爱美人,把御驾亲征前的激情演说变成了行为艺术……

    对不起,跑题了——一提高纬就兴奋,有点迫不及待。还是来说高湛。

    这是这一年的十二月,天降大雪,旬日不停。齐孝成帝高湛倍道兼程赶到晋阳,命司空斛律光率兵三万,驻防南路。

    斛律光是北齐史的一个亮点,关于这位北齐首屈一指的名将,我们以后还有精彩的故事交待。

    高湛进入晋阳不久,北周统帅杨忠及突厥可汗,率兵直逼城下,高湛登城遥望,见敌兵阵容齐整,刀枪映日,不知有几千几万,不禁大惊失色:“这般大寇,如何抵御?”说着,就想下城逃命——这样也好,好让北周提早几年统一黄河流域,最好所有割据势力都向他学习,这样北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统一全国,顺应历史顺流,高湛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可恨高湛手下这些不识大体的大臣,非要叩马谏阻,搞得高湛不得不留下来安定军心。

    高湛错失了一次顺应历史潮流的机会,可惜可叹啊!

    高湛命并州刺史段韶,职掌军务,对抗强敌。

    段韶字孝先,是北齐名将,德高望重,能得众心——其实北齐大可以不亡,先有杨愔这样的治天才,后有段韶、斛律光以及兰陵王这样的军事天才,以及后来的高延宗这样的优秀宗室代表,可惜,皇帝昏庸残暴。不亡也难。

    段韶出城应战,军容甚盛。

    突厥木杆可汗远远眺望,“颇有惧容”,回头对杨忠说:“你们说齐乱,所以我们才会师伐齐,现在我发现齐兵十分整齐,训练有素,怎得轻敌!可见你们周人总是喜欢危言耸听。”

    杨忠手抚银须,笑而不语,用步兵为前锋,向齐挑战。

    段韶严令诸将不许出击,说:“大众须听我号令,不得妄动!待中军扬旗伐鼓,才准出击,违令立斩!”

    从早至午,两军就这样静静对峙,千军万马集中在一隅之地却又象一个人都没有那般寂静。北周军队无从交战,渐渐松懈起来,但见段韶,仍是面目平和,从容不迫,就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所谓静如处子,动如脱兔。

    突见段韶一声令下,北齐阵内红旗飘扬,紧接着战鼓隆隆。北周兵正惶恐间,北齐兵已杀到眼前,周兵抵挡不住,纷纷倒退。

    但杨忠不慌不忙,他知道他的底限是什么,他心里有数。

    他的底限是突厥兵,只要战场形势稍变,突厥兵一拥而入,以逸待劳,谅齐兵再强,也抵挡不住。

    但杨忠往突厥木杆可汗所驻的西山一看的时候,惊得险些掉下马来,突厥兵一个都不见了!

    刚才总结中国北方游牧民族的特点的时候,忘了加一句:不守信用。

    如果杨忠早知道他们的这一特点的话,就不应该轻信。如今木杆可汗把突厥部众收拢在西山上,真的象个木杆一样立在那里,一动不动,专顾保存实力,不管周军的死活。

    北周孤军奋战,终致大溃,杨忠也不能禁止,只好黯然收兵,退回关中。木杆可汗也带突厥兵从山后引遁,退回大漠。自晋阳以北,都遭到突厥洗掠,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段韶击退北周与突厥,但不敢追赶,只是尾随着他们,“礼送”敌兵出境。斛律光也收兵回到晋阳。高湛见到这位北齐的军事支柱,放声大哭,哭得斛律光莫名其妙,旁边有大臣还忙着瞎解释:“想必陛下是为着击败强敌,喜极而泣,陛下说是吧?”高湛从尴尬中醒来,连声说“是、是、是”,止住哭声,论功行赏。

    斛律光听说段韶不击突厥,只是远远的从后跟随,讥笑道:“段孝先好改称段婆,才不愧为送女客呢。”

    段韶闻听,笑而不语,他知道斛律光不是恶意,他更知道斛律光的份量,大齐帝国如果没有斛律光,就完了。

    虽然斛律光不这样认为,但事实却做了证明:斛律光快死了,北齐也快完了。

    北齐武成帝高湛击败北周与突厥连兵,回到邺城,志得意满。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他在掂记高百年。

    高百年是他哥哥高演的儿子,他的亲侄子。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他一直做梦,梦到高百年。但每次做梦,都记不得做什么,只是有一种非常不爽的感觉。

    他觉得这个侄子有点碍眼。

    他有时候会想起他可怜的哥哥高演。哥哥的一生很曲折,没有当皇帝的时候,兢兢业业维护疯子皇帝兼哥哥高洋的河山,冒着被杀的危险劝谏,早上出门上朝,还不知道晚上能不能回来。后来当了皇帝,时间又很短,只有一年。

    哥哥在位,其实没有做太多错事,只是杀了两个不该杀的人。

    第一个是有才干的宰相杨愔。暴君高洋在日,虽然欺辱杨愔,但不敢杀他,因为杀了杨愔,就无人替他治国了。高演敢杀他,不是因为他比杨愔更懂得治国,而是因为他比高洋更没头脑;第二个是他的侄子高殷。高洋死后,高殷是皇帝,但他太小,当时还活着的娄太后又喜欢高演,于是高演成功即位,废高殷为济南王。虽然当时允许这位废帝活着,但后来还是禁不住杀了他。正是这一杀断送了他自己的性命,不仅慈母娄太后不原谅自己,隔三岔五还看见死去的高殷来他们家蹓跶一圈。

    武成帝高湛突然觉得自己和哥哥很象,他不知不觉地被牵着往哥哥曾经走过的路上走着,这条路就是,杀死自己的侄子。尽管哥哥高演临死时也对他说过:“宜将吾妻子置一好处,勿学前人也。”

    把我老婆孩子好好安置一下,别走别人的老路。

    这是哥哥高演临死之前的遗愿,只是想让自己的老婆孩子活下去。

    可惜,这个最简单的遗愿变成了最难的。

    不想让这个孩子活下去的是他的亲叔叔。

    高湛在杀人和良知之间挣扎了很久,从冬天击退北周和突厥那时起,一直到夏天,苦不堪言。

    公元564年的六月,天空出现了一个异象,在太阳旁边出现了两道白虹,又横贯而不相连,赤星出现。于是北齐皇宫乱了套。

    天象和人间有关系,这是一定的。

    以前看《三国演义》,经常有这样的话“见一大星,光芒有角,三起三落”,那大约是诸葛亮之类的大人物要死了。

    古人迷信,认为星象和现实有关系;我不迷信,也认为星象和现实有关系。

    总之,高湛觉得这是天意,决定对高百年做点什么。

    正好高百年请了当时超一流的书法家贾德胄教他写字。这位大书法家,其实还是一位阴谋家,能打进皇室的圈子接触核心人物仅仅是他的第一步,他的目标是进入政局成为核心人物。为了这个目标,他可以出卖任何东西,包括良心。

    高百年是前太子,现任皇帝高湛对此忌讳莫深,这一点书法家同志很清楚,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是个好机会。

    可悲的是,他的直觉是正确的。

    书法家贾德胄只教给了高百年一个字,让他写好几遍,这个字是“敕”。

    这个字是只有皇帝才能用的。

    这是一个圈套,可惜,年少的高百年看不出来。

    贾德胄把这些高百年手书的“敕”字默默地收起来,转身就交给了武成帝高湛,只说了一句话:“这是高百年写的。”

    他这一句,顶一万句。

    高湛立即发怒,召高百年晋见。

    高百年“自知不免”——冤死的人都有这种感觉,挣扎无益——割下佩带上的玉佩交给妃子斛律氏,夫妻诀别,然后入宫,到凉风堂来见皇帝。

    高湛让高百年写“敕”字,高百年写出来的“敕”,当然和贾德胄拿来的一致。于是,高湛得出英明的判断:高百年是在为当皇帝做准备——他是在练签名。

    这个念头让高湛发疯,高氏家族的狂暴因子开始作用。

    他命令左右对高百年乱击乱打,又拖着后者绕着凉风堂边拽边打,所过之处血流满地。高百年受痛不过,向高湛求饶:“情愿不当王爷,愿给叔叔当牛做马。”

    这是他一生中的最后一个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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