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击溃的巧舌如簧的律师

类别:武侠仙侠 作者:物质主义字数:3157更新时间:24/10/19 00:07:01
    王女:“明明对我做过这样那样的事情,那时候还以公主抱的方式对待,不是一起睡在双人床上的知己了吗?”

    眨眼睛,眨了眨眼睛,仿佛一副这个人在说什么一样的表情,是天书一般,难以搞懂的话语?不,是荒诞到极致,已经是无法吐槽的、如同乱序的语言。

    按下不存在的抢答按钮!轮到林夕仪的回合:“异议!公主抱时,是为了拯救你,不求你知恩图报,但是也不要这样整我。那不仅仅是拯救你一个人,还是为了彻彻底底消灭那个满是污秽的、罪恶的城市。肢体接触,我承认有过,但是基本上无暇顾及肌肤的触感,还有你的体重,抱歉,说到了女性体重的问题。还有另一点要澄清的事情,那就是双人床,那可是约法三章,像是小学生一样划出分界线的,纯粹到不行,只是为了争夺地盘的方法,并没有任何恶意,也没有欲求,只不过是尊重对方人格的方式。对了,这些规定还是我提出来的。”

    但是,商会会长可不会就这样放弃,先是搞定林夕仪,那么剩下的的被告人就不足为惧,青衫之人说道:“也许确实如你所说,毕竟我们没有物证,只是能够明白你们住在双人间中,这个事实,添油加醋,或者是捕风捉影。但是——这个你怎么解释,上物证!”

    放映机,以灵气粒子的刻印效果为核心,只有在风水师布置的房间内可以使用的,记录下一定时间内所发生之事都便利道具。

    没错,符合其使用条件地地方只有一个,那就是商会会长的房间,也就是争夺红色宝石的地点。

    放映的内容是,束发少年于女盗贼亲吻的场景,虽然只是脸颊,但是两人亲密的举动,是不可动摇的事实!

    伸出手,指着画中的主角,现实中的律师,商会会长发问道:“请问这个应该如何解释?!作为律师却与盗贼勾结在一起,真的能够相信这位,可能夹带私情缘故的律师吗?难道他不会因为与女盗贼的关系,而指鹿为马?!非常有可能!我提议让私生活混乱的律师归为被告人一方,剥夺其律师权利,成为被审判的一方。”

    裁判长敲响木锤,表示认同的说道:“抗议有效,请问律师还有什么可说的?”

    林夕仪:“异议!这明显是她非礼我才对,我是无辜是,是被害者!”

    法官:“根据影片中的情形判断,律师方的观点明显更加符合实际内容。”

    林夕仪:“真是危险,差一点把自己也搭进去,干脆直接放弃被告人好了,最起码我会安全一些。”

    “哼哼。”发出奸计得逞的笑声,注视着束发律师的商会会长说道:“现在你自身难保,还是快一点放弃比较好哦,交出那位女盗贼!”

    “但是!我拒绝!我林夕仪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别人胜券在握时,拒绝对方!”

    “什么——!!!”

    “那个吻只不过是打招呼而已,就相当于某些地方的习俗罢了,就算是我夹带私情又如何?!我依旧是她都辩护律师!既然你的三条罪责已经宣布就请下一位证人登场吧!”

    裁判长:“第一证人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没有。“

    至此,第一位证人正式退场。

    第三证人,单片眼镜的男子,拥有光消灵根的城主——光逸登场!

    “为什么……为什么是你……我们不是青梅竹马吗?”

    “如果是小孩的事物,那么就将其双翼折断,放在自己的鸟笼里每天观赏,难道不是常理嘛?”

    “你是不可能束缚我的。”

    “希望你劳改回来之后还能够这么说。”

    “哼哼哈哈哈哈哈哈,不要搞错了,这位城主,是已经确定的胜利了,认为在有这么优秀的律师帮助下,她还会被判有罪!不可能!呐?现在你的背脊是什么样的感觉,背弯折到反人体结构的地步,还痛嘛?还是说已经感受不到痛苦,神经坏死了?!”

    嘲讽,挑衅,说出对方的痛处,并且,这个痛处还是自己造成的,像是十恶不赦的坏人般,扭曲的问候语,从束发少年的口中说出。

    “什么?那个难道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复健的嘛,区区反、人类的翻折罢了。只是……不知道律师先生现在的情况如何?强行使用出元婴的招式,瞬间移动是吧?肆意使用量子迁跃的后果怎么样?身体是不是变得破破烂烂的。”

    即便是在生气的情况下,还保持一副扑克脸,如果是去赌博的话,一定是位好手,但是,这是法庭。

    “我知道你非常难受,被青梅竹马背叛,所以他就交给我了。”

    “其实……说是青梅竹马,夜没有多少联系,他就像是——跟踪狂一样。”

    被林夕仪安慰着,有着美人痣的女盗贼感觉怪怪的,不过 并不讨厌就是了,虽然事实上,她完全理解这只是林夕仪想要和光逸城主单挑罢了。

    第三证人发话:“偷盗行为让本城的犯罪率上升,不能绳之以法的话,会出现许许多多的效仿者,所以,判决被告人有罪。”

    律师提出异议:“反对!据我所知,她是一位义贼,是一位怪盗!并非只是因为私欲就去盗窃,而且所谓的被盗之人,皆是为祸一方之人。”

    “难道你认为只要有着正义作为借口,就能随随便便进行犯罪,因为想要抓捕罪犯,所以抢夺他人的御剑,破坏他人房屋,以直线前进?!断然不可能!这个社会存在着法律,没有再法律规定中的正义行为,与悍匪之辈有什么差别?!”

    “有许多人是无法通过正规手段进行处罚的,曾经所犯下的罪孽,因为过了追究的时间,而变成无罪,这样的人,你认为以法律,是可以制裁的,法律终究还是人定制的,所规定之事,必然有人情才行!”

    “但是,这掩盖不了她盗窃的事实!”

    “当然,同样,这也掩盖不了你发动战争的事实,终日游手好闲,将城主之为视如无物,不背负责任都后果是副城主都背叛,不要忘了,修仙界的法律是不能波及平民!”

    “你想要两败俱伤的结局?!”

    “不是,这是想要终结这会不断延续下去,没有固定答案地辩论观点,所谓的正义才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概括的事物!”

    两人选择放弃这个话题,开启下一个话题,也就是另一个是后果。

    指着商会会长,光逸城主提出另一个由盗窃引发的问题。

    “因为偷盗的行为,商人蒙受损失,因为玉器被盗走的缘故,商会无法在这个城市扎根,造成经济的损失。被盗走的宝物多不胜数,这些宝物如果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流通,会带动城市的经济发展,但是,在暗世界的贩卖又如何?这明显是障碍经济流通。”

    这是其一,还有其二,单片眼镜的光逸城主,还不打算就此收手。

    “有请被害人出场。这是丽响为了躲避追查,曾经多次假扮成不存在的人物,因此引发的问题。”

    “看来你是真的不打算否认跟踪狂的头衔了,知晓的如此清楚。”

    至此,束发少年确定了城主就是个跟踪狂,这一个既定事实,没有震惊,这是,原来如此,这个人果然干得出来啊,自己的想法没有任何错误,有一种猜中答案后的莫名满足感。

    一位驼背的老者,看到他都一瞬间,少年明白了,然后带着震惊,不可置信的表情,转头 面对丽响。

    “没想到你的口味会如此独特,就连这种老人都可以接受,还是说你的魅力达到能够影响基本上告别性、生活的老人。”

    “我可以当做你是在夸奖我吧……应该?”

    “当然可以,只要你不介意的话。”

    “怎么可能不介意,夕仪,在你眼中我是怎样的人?”

    “一个没节操的盗贼。”

    “好过分,那个明明是我的初吻的说。“

    “哈?你是说那个亲吻脸颊的吻是最初的吻?!是我的问题嘛,是我的认知概念出现巨大到与世界脱轨到程度了?这是亲吻脸颊,像是某些风俗习惯的打招呼方式,就是初吻?!”

    “理论上,那确实是初吻啦!!可恶!你都让一个女孩子说什么……”

    “哦……十分抱歉的说,那么回到正题,一个将亲吻脸颊当做初吻的纯情少女,如何色诱一位老者,我非常好奇!”

    结束与被告人的对话,和情报交流,应该算得上是吧,少年伸出手,让城主大人发言,看一看他有什么高见。

    “咳,这个是因为丽响曾经多次打扮成老妪来隐藏身份,并且她所设定的角色定位是空巢老人,亲人很少会来看望她,然后……这位作为隔壁邻居的老者就开始了黄昏恋。”

    “唉?!隔壁有这位老者吗?完全没有影响的说,是谁来着,比煎饼摊老板娘的印象还要浅薄。”

    当事人如此说道,看来是纯粹的单相思类型黄昏恋。

    “关键内容呢?!我想要听得到的可不是谁都猜得到的开头和结尾,一个故事与其他故事不同的,也是最重要都部分,就是经过啊!既然都决定做个跟踪狂了,就坚持到底,事无巨细的调查清楚!”

    拍桌!作为律师的林夕仪要求证人提供过程!

    “可是……因为过程十分的无聊且千篇一律,我就没有记录,回想一下差不多都忘记了。”

    “呐!!这个真的可以嘛?!将逆自己都忘记的事情,当做罪证,这不就跟拿不知道大小的筹码进行赌博一样,蠢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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