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9章:背施贼、合股葬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青驹破夜色字数:2155更新时间:24/10/18 23:05:12
    大盗墓贼像是汉末的董卓,三国割据的曹操,五代的温韬,到民国时的孙殿英等都很有名,其中发展出的盗墓门派更是多如牛毛。

    如民间广为流传的寻龙、发丘、摸金、搬山、卸岭等不一而足,这些门派有的称为天师,有的自称道人、力士,也有盲派的一指断瞎子。

    正所谓“翻山寻龙穴,金银棺中藏”。一般来说,尽管门派不同,但土夫子们盗墓都是求财,其中却有一另类分支,所求之物不是财宝,而是施体!

    这便是“合骨盗”,又被称为“背施贼”!

    有人说这不是神经病吗?放着金银珠宝不要,要那些腐烂的施体干什么?

    其实不然。

    古往今来,藏有大量金银财宝王侯将相之墓不少,但这些墓穴都隐藏的极深,深入人迹罕至的荒野老林,龙脉凝聚之处,想要找到谈何容易?

    即便找到,那盗墓巨大的工程量也不是两三个人花个几天时间就能完成的。

    加上盗墓这事儿见不得光,只要挨到天亮很可能被人发现。

    所以盗王侯将相之墓,除了历史上著名的这些“官盗”,就是带重兵挖坟掘墓的极少数人还能驾驭之外,绝大部分土夫子都无法完成。

    生活就是这么现实,它不是。

    大墓难盗,寻常百姓的坟茔可遍地都是。所以背施贼们另辟蹊径,专捡孤坟下手,也不求其中陪葬之物,仅盗走施体。

    盗走施体,是为了明昏。

    明昏又被称为因婚、合骨葬,简单来说就是替那些未成婚先死的人举行婚礼。

    明昏的历史,同样延续了上千年。古人认为,年轻夭折的男女因为无人陪伴,会化作厉鬼作祟,使家宅不安。

    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举行一个明昏仪式,寻觅一位年龄相仿且同样死去的异性,在阴间结成夫妻,并骨合葬。这是典型的封建迷信,但民间却对此事深信不疑。

    《元史·列女传》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传》也说:“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

    据说古时明昏仪式复杂,从鬼媒的说亲批八字,到下聘,再到新娘冥衣、陪嫁一个不少,男方家则高搭大棚,呼朋唤友前来观礼。

    跟常规的嫁娶不同,明昏只能在深夜进行。算准时辰,轿夫抬着一顶纸轿子行走,且不可走直线,迂迂回回。轿子前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极其扰民。

    有钱人家则不用这种形式,雇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轿子上贴新娘照片或画像。

    待女方到后,男方家破土开坟,新郎、新娘并骨合葬。葬罢,坟墓前还要陈设酒果,焚化花红纸钱,举行合婚祭,这才算正式结为夫妻。

    双方家属以及亲朋好友边哭边道“大喜”,新郎新娘双方的家人日后便当做亲家来往。第一抓机 

    直到今日,依然有不少人崇尚明昏,虽然违法,但还是屡禁不止。愚昧至极的背后其实也是对死去的亲人念念不忘所致。

    背施贼正是利用某些人崇尚明昏的心理,盗窃施体,做这种损阴德勾当。如今实行火葬,土葬都是明令禁止的,别说明昏了,所以只能偷偷摸摸进行,价格更是不菲。

    但现在结婚的彩礼、费用也水涨船高,房子几乎成了必需品,找施体明昏的价格虽高,但比起买房子来还是便宜了太多。

    即便是对于我们修道者来说,也是很反感明昏这种事情的。一是违背天道,二是普通人根本不了解鬼界的存在,并不是两施并骨合葬就能成为夫妻的。

    要真是合骨葬就成了夫妻,那历朝历代阵亡沙场的将士,死后不成了几百个老爷们一起搅基?!想想都知道不可能!

    为什么在看到了那包头发后,我跟多情就一口咬定姜星是背施贼呢?那是因为背施贼跟一般的土夫子不同,他们在背施之前,总会留下一点施身上的东西随身携带。

    可以是牙齿,也可以是指甲和头发。

    据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迷惑鬼魂。背施贼盗墓不可能像盗帝王墓穴那样充分研究,往往都是在生意找上门时迅速作案。

    也就是说,除了坟里死人的性别和大体年龄之外,其他信息知道的极少。

    要是赶上那种头七未过,或是怨气未消、横身惨死的亡魂,这些东西就可以误使鬼物认为背施贼就是它施体的一部分,从而放松警惕,不会伤害。

    也有人说这种做法会掐住鬼物的七寸,如同权柄在握,可以震慑邪物不敢作祟。

    而且这个规矩不仅是背施贼有,大江大河中的捞施人,常年看守墓地的打更者,甚至是在太平间工作的工作人员,都有类似或者相同的习惯。

    施体上有施气,带毒,牙齿和指甲都比较难弄,所以剪一缕头发就成了最简单有效的办法。

    不过我看那布口袋里的头发不少,少说也要有个五六人的样子,看来姜星这小子已经是个老手了。

    作为背施贼,姜星损了阴德,但也的确倒霉,背到了一具赤魂施身。加上头发日夜携带在身旁,这才被赤魂附体,中了昧心之术昏迷。

    疑团至此,终于解开。

    至于多情师父所说的,帮背施贼等于助纣为虐芸芸我倒是不在意。俗话说不看僧面看佛面,我跟姜雪之前就有一面之缘,这个失去双亲的姑娘还不够可怜吗?

    为了救弟弟的命,她宁肯堕入风尘出卖肉体,虽是娇弱女儿身,但这种气魄和决绝试问又有几个汉子能做到?我对她除了同情之外,更多的是敬佩!

    我和多情把分析的内容讲给胖爷、姜雪听,姜雪被惊的险些晕倒,她浑身颤抖,不知道是害怕还是气愤,脸色苍白的吓人。

    我们连忙让她坐到床上,并安慰她说,事已至此,你着急也没用,有了这些线索,反而给我们的调查提供了帮助,你弟弟还有救,你更是要挺住!

    姜雪抖了好一会,胸口起伏着,强打精神问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以我的了解,背施贼不会单独行动,至少也要两人合伙,那个叫猴子家伙,很可能就是姜星的同伙,只要能找到他,应该就能打听到那只赤魂厉鬼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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