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我要同你比击剑,就赌我这条手臂

类别:网游竞技 作者:鸡皮兔恩静字数:4400更新时间:24/10/18 21:34:44
    就私人而言,罗克愿意和香克斯交个朋友,红发海贼团并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海贼团。

    但上升到工作层面,那朋友肯定没得做。一些无关紧要的事,譬如说想原剧情中那般归还白胡子和艾斯的尸体,那没问题。

    现在一句话直接放人,唔可能。

    本·贝克曼眉头微皱,大海之上少有敢不给香克斯面子的人,偏偏罗克拒绝香克斯的理由还很合理。

    合理到让本·贝克曼找不到一点毛病。

    “我们愿意赔偿海军的一切经济损失,你说一个数目,我绝不还价。”香克斯依旧是面带笑容,确实是红发海贼团这边理亏一点。

    罗克伸出一只手,对准身侧的一片空地。

    就在众人不明所以之时,电磁力自罗克掌心中释放而出,收集半径三十公里内所有的金元素,汇聚于空地之上。

    大海之中富含丰富的微量元素,单单是溶解在海水中的黄金,每吨海水中就有0.01到0.4微克。

    闯荡大海的一些海贼也有储藏黄金的习惯,海贼船沉入海底后,那些金币之类的贵重金属也会一同沉下去。

    被雨水冲刷进海底的含金矿砂、落入海洋中的陨石中的金元素,当然还有地底之下储藏的天然金砂,这才是真正的大头。

    受限于技术水平以及鱼人的习惯,深藏地底的黄金,即便是能在水下自由行动的鱼人一族也无法大规模开采。

    而罗克可以。

    金元素被罗克凝聚为一条条重一公斤的金砖,堆砌成一座并不太起眼的小山,体积大约在一立方米左右。

    但没人会认为,一立方米黄金是个小数目,黄金的密度可是水的19倍。

    “这里有大概20吨黄金,每吨黄金价值20亿贝利。

    我不清楚红发海贼团的总赏金是多少,但如果你想卖,我可以买下整个红发海贼团。”

    海贼王世界中存在着一枚金金果实,使用这枚果实的人能够拥有控制黄金的力量,并且把果实能力开发到觉醒之后,还能够把接触到的物体转化为黄金。

    这就魔幻。

    前世的蓝星确实已经可以人工制造黄金,但这种人工制造一般是做加法:用某种元素的原子核做炮弹轰击另一颗原子核,然后大力出奇迹把原子核直接轰进另一颗原子核中。

    这种技术叫做核聚变。黄金可以人工量产,只是成本高到无法估量,产量也很低。

    金金果实一颗果实就做到了核聚变才能做到的事。

    拥有金金果实的黄金帝泰佐洛号称拥有世界上20%的财富,罗克不会比黄金帝差太多,特指财富。

    泰佐洛可以利用金钱的力量自由操纵天龙人,乃至于影响世界政府,罗克买官还是受到了这位剧场版老前辈的影响。

    香克斯眼神微眯,这一手看上去像是金金果实的能力,但黄金帝明明还没死。

    并且,不谈罗克是怎么做到这一手的,只凭这酷似黄金帝的能力,就必然不可能被买通。

    想要在我面前炫富?那必不可能!

    罗克又挥一挥手收回黄金,不能浪费,这些黄金砸到天龙人脑袋上,够再砸出来一个海军政委的职位。

    “看来,只能用大海之上最原始最朴素的方式,来了解这件事了。”

    香克斯叹一口气,回望本·贝克曼一眼,又转过头,说道:“贝克曼是我的左膀右臂,属下犯的过错,我愿一力承担。

    我用我仅存的这一条手臂代替贝克曼的性命,当做赌注来和你赌一局。”

    “怎么赌?”罗克挑挑眉毛,来了兴致。

    “比剑术,就赌我们两人谁能用剑,在对方身上先留下一道伤口。

    我赢,贝克曼袭击海军这件事,就当无事发生过。你赢,我这条手臂就是你的。”香克斯身上油然而生一种自信、豪迈。

    我命你速速与我击剑!

    “嘶~”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众人都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好在海贼王世界气候神鬼莫测,对全球变暖的影响不算太大。

    这赌注可是大到没边了!

    巅峰白胡子、勤奋大妈、双臂香克斯、谨慎凯多,并称正传中四大不存在的最强者。

    十年前丢失一条手臂时无论香克斯是不是四皇,但他现在依旧稳坐四皇宝位,就证明独臂香克斯确实有四皇级战力。

    但是独臂能打,一条手臂都没了,你还能打么?

    “香克斯……”本·贝克曼想要劝香克斯大可不必如此,话还未说完便被打断。

    “没关系,即便是连这一条手臂都失去了,我还有你们在,你可是被称为我的左膀右臂啊。”

    香克斯安抚船员一句,又凝视罗克,燃起来了呀,战意高昂热血沸腾:“并且,我不认为我会输!”

    贝克曼沉默了。

    老实说,贝克曼无法分析出罗克与香克斯孰强孰弱,大概双方要打上至少一整天才能真正分出生死。

    但如果只比谁先击伤对方,香克斯至少有六成胜算。

    “小心一些,他的战斗风格与寻常大剑豪不同,更依赖近身战。

    战斗时的节奏比鹰眼米霍克更加激进,向死而生一往无前,有攻无守。”贝克曼小声提醒一句。

    香克斯秒懂,这把稳了。

    鹰眼作为世界第一大剑豪,那是出了名的攻势凌厉。红发作为鹰眼的金牌陪练,对付这种节奏激进的人,那是老有心得了。

    防守反击。

    “可以,我答应了。”罗克点点头。

    香克斯自觉胜算高了一些,乘胜追击,眼神深邃望了艾斯一眼,又提议道:“此外。

    艾斯的归属问题,我希望能够以同样的方式来解决。哪一方获胜,艾斯就跟谁走。”

    “如果艾斯同意,那我也没有意见。”罗克再度答应下来,稳赢的。

    生死战不好说,但如果只是点到为止的battle,罗克自认大海之上无敌手。

    “虽然不想再成为海贼,但我愿意把我的前途交给老师来决定!”

    艾斯对自己的老师同样信心满满,又说道:“不过有言在先,即便是不能成为海军,我也不会再去做海贼,我更愿意成为一名赏金猎人!”

    “那就这么说定了!”

    香克斯直接把这件事定下来,做赏金猎人总好过做海军,否则那可就太讽刺了一些。

    两大高手要决斗,贝克曼、桃兔等小弟自觉撤退出一段距离,清退、驱逐闲杂人等,然后期待起这场决斗。

    所有人都尽量压低了呼吸声,不想因为自己影响到其中一方的状态。

    一方是红发香克斯,红发海贼团扛把子,大海之上最强的男人之一,只有一条手臂也能和世界第一大剑豪五五开。

    另一方是天行者罗克,海军实质上的二号人物,地位还在三大将之上。

    并且在完美压制了本·贝克曼之后,罗克也证明了自己的实力,绝对有与四皇一较高下的资格。

    严格来说上,双方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剑豪,但在剑术上的造诣,都能够与当世第一大剑豪鹰眼米霍克比肩。

    以击剑决定胜负,合情合理。

    双方深情对视一眼,惺惺相惜,英雄惜英雄。

    罗克: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出他很期待这一战。

    香克斯: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出他看出了我很期待这一战。

    “你习惯在决斗之前,与敌人相距多远?”罗克突然开口问,眼神闪烁。

    香克斯微微一怔,随后便被罗克的公平决斗原则所打动,这绝对是个道德上都无可挑剔的完美对手,就像米霍克那样。

    香克斯记得,鹰眼初次与红发决斗时,也问过同样的话。

    果然,虽然并不以大剑豪自称,且无论用的是什么剑,但能在剑道之上拥有如此造诣的,绝不可能是什么阴险狡诈之辈。

    “二十米左右。”香克斯沉思片刻,报出一个数字。

    凭借着见闻色霸气,香克斯还未上岸时,就见识到的罗克的战斗风格,狂风骤雨一往无前。

    二十米,香克斯认为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数字。

    罗克一言不发,转身向后走出十九米停下,而后转身。与香克斯的距离不多不少,刚好相距二十米。

    香克斯心中对罗克更加钦佩了,高义!甚至还略略有些内疚。

    严格来说,这是一场并不公平的决斗,香克斯经常与鹰眼击剑,对付罗克这种打法激进的剑客,自认很有经验。

    并且,香克斯还未上岸时就见识到了罗克的剑术,算是对罗克有了几分了解,心中有底。

    反观罗克,只知道香克斯是四皇,却从未见香克斯本人亲自出手过。

    这种情报上的不对等,让香克斯的胜算更大。

    不过香克斯毕竟是压下了仅剩的一条手臂作为赌注,心理层面上的压力更大。

    这是个值得尊重的对手,居然会为敌人考虑,香克斯如是想到。

    寒风萧瑟,罗克棕色斗篷被风卷起。

    “我与大海之上的其他海贼或者海军不同,所使用的并非恶魔果实,或是霸气的力量。

    我是一名绝地武士,是作为人,代替神挥剑斩杀世间一切不义的存在。

    绝地武士所使用的力量名为原力,原力是神所赐下的力量,它存在于万物万象之间,有着种种妙用。

    驱使光剑,只是原力最直接最简单的一种使用方式。”

    代替神挥剑,这逼格一下子就上来了,香克斯肃然起敬。

    观战的艾斯也挺起胸膛,俺们绝地武士就是这么流弊,从今天起我也是代神挥剑斩杀不义的绝地武士了。

    罗克右手握着光剑剑柄,左手伸入斗篷之中,又取出一根光剑,漠声道:“并且,相比于一刀流,我更擅长双刀流。

    你,不介意吧。”

    双刀流?贝克曼眼神深邃,香克斯心中压力也骤增。

    是出于公平竞技原则选择如实相告,还是抛出了一颗烟雾弹?

    如果是后者,那罗克之前表露出的坦诚就很有可能是铺垫,然后让香克斯在这里对罗克的说法无法判断真假。

    或者,罗克确实就是一个坦诚的人,但坦诚的人不代表不会用一些心理战术,出剑前的心理战,本就是击剑的一部分。

    拔刀术、居合斩,本就有极高的心理战术含量。

    香克斯对光剑也算有些了解了,那两根手电筒的一端,能随时探出锋利无比的剑刃,足以斩开贝克曼的武装色霸气。

    光剑,只要剑刃探出的速度够快,天生就适合用来施展拔刀术。

    相比于心理战,香克斯更不希望事实是罗克所言非虚。

    使用不擅长的一刀流都能完美压制贝克曼,那用出擅长的双刀流还不上天?

    并且,一刀流和双刀流的打法是不同的,自己的情报优势,将会丧失大半。

    香克斯单手持长刀,内心压力山大,注意力全部放在了罗克手中那两根还未探出剑刃,酷似手电筒的光剑之上。

    罗克摆出战斗预备姿势,左手持剑斜指苍天,右手持剑斜指大地,眼神锐利,提醒道:“那么,要上了。”

    要来了要来了,香克斯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准备应对罗克的第一次进攻。

    与这种攻势凌厉的剑豪交手,一定要挡住他们一开始的攻势,最好还要尽可能反压制回去,否则就会一直处于下风。

    香克斯经验丰富。

    罗克一步踏出,手电筒指向香克斯。

    第一招是刺嘛?确实,光剑不同于武士刀,刺击的杀伤力更大,香克斯眼神一凌,想好了反制手段。

    下一瞬,光剑剑刃从罗克左手的手电筒中探出,以超越二十倍音速的速度向前延伸,刹那间剑刃就探出了十几米远。

    纳尼?

    十几米长的剑刃还在继续延长,香克斯微微错愕,而后迅速反应过来,挥动手中的西洋剑格里芬,欲要挡下这突如其来的刺击。

    而后,香克斯又错愕了一瞬,手中的西洋剑格里芬像是被施加了魔力,被什么东西吸住一般,重若千钧。

    万般无奈之下,香克斯只能尽量催动武装色霸气,增强胸膛处的防御力,可连续错愕两次,已然是错事了良机。

    光剑剑刃最终探出二十五米,直接将防御力不足的香克斯胸膛洞穿。

    “我赢了。”罗克轻声道。

    谁说光剑就一定要要一米左右长?那只是常规光剑。

    罗克斗篷之中的特制版光剑不下十柄,哪怕香克斯战斗前报出来100米,罗克也能翻出来一柄两百米长的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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