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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网游竞技 作者:作者路溪字数:5548更新时间:24/10/18 20:27:47
    八月末的金城,一晃眼便又送走了一场雨。夜晚金城的天空依然发着幽蓝的微光,天空中没有一片云朵,像一个巨大的湖泊,星辰如深海水母一样散发着璀璨的光芒。

    一闪一闪,星星点点,忽明忽灭。

    刚刚那场疾驰而过的大雨把我浑身都打湿了,我身上修身的黑色西裤和蓝色的衬衫都贴在肌肤上,一阵冷风吹过,我不由得微微打了个冷颤。

    我一直在等待那个人的出现,今天,我终于又要见到她了。

    过了一会,一辆白色SUV停在了我对面白色建筑旁边的停车位上,我看了看车牌,没错,就是这辆车,她一个月前刚到金城的时候买的,还在朋友圈发过照片。我关注着她的所有,她的生活点滴我从未错过一丝一毫。

    接着,一位男子从车里迈出来,他穿着驼色的风衣、黑色的西裤、棕色的皮鞋,手上拿着一个易拉罐,他斜瞥了我一眼,沉默了数秒。他身高一米八左右,五官立体,仪表堂堂,衣冠楚楚,和我是一路货色。

    接着他朝我的方向缓缓走过来。和我对视的瞬间,他微微张开了嘴,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认出我来。然后,他顺手把手中的易拉罐扔进了我身旁的垃圾箱里。

    男子走回王诗宜身边,王诗宜摘下墨镜打量了我一眼,接着他们径直朝旁边的白色建筑物走去。两人有说有笑,光彩照人。

    真好,除了浮华和虚荣,在冷酷这一点上,王诗宜果然继承了她父亲的所有。

    看来,她是故意没认出我,当然,她也不应该认出我,毕竟这辈子,我们从现在开始就注定了不能也不该相认。

    我只觉得作呕,背心里全是冷汗,我真是觉得侥幸,侥幸自己可以逃出一条命来。

    我爸爸一直教导我做人要有操守。不抢别人之媳。如果一旦我去找她,我觉得我又要毁了她,想来想去还是我活该。

    曾经的誓言,如同烟灰一般,被风一吹,瞬间就消失的荡然无存,不然,她们怎么消失的那么快呢?

    当爱情走到亲情的时候,当初执有的信念,五彩缤纷的颜色渐渐也会褪去。我清楚的记得那时候的每一天都是数着度过。

    当时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笑得那样灿烂,说着推心置腹的家常话,可以惊天霹雳的对峙。那是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的一段距离。今天的我们,已经学会用理智的眼神来打量彼此和周围的一切。

    前路漫漫,我不知道它通向哪里,我只希望我们能够一如从前保持着纯净的内心,抬起头向前走,这样的话,我们才会真正变得快乐。

    爱情,就是含笑饮鸩!知道喝下去会死,可还是要冒险一试。

    近前的男子,远方的女子终有一天他们都会幸福。陪你走过,并非一辈子就会在一起,你今天宠溺的人明天会成为别人的新娘,而我们都在选择尽情贪婪的享受着掏空她的一切。

    当自己所爱的人不在身边的时候,我们只会在黑夜独自选择唏嘘或者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喝闷酒,借酒装疯之后哭的一塌糊涂。等醒过来的时候又假装没事,其实心里早已翻江倒海。

    哭的失控,固执的放弃,一直以为,爱情的浮浮沉沉,就像雾里看花,水中望月。

    猜不透哪一段是真,哪一段是假。从当初的默默无闻到两个人的不离不弃,再到不言不语,最后到互不相识。

    誓言漫天的日子,如今已荡然无存,这点我并不感到可耻,可能我早已变得麻木。不然,我的笑怎么那么勉强悲伤,美好的回忆怎么说散就散了呢?

    是谁说过,让一个人痛苦,并不用让他死去,因为死亡往往是一种解脱,只有让他绝望,就会生不如死。

    王诗宜的表情一次次出现在我眼前,令我神色恍惚,仿佛是幻觉。

    假如,仅仅只是假如,我们不曾相识,我不曾爱她,该有多好。如果她从来不曾遇上我该有多好。我宁可自己还是个小孩子,不谙世事,该有多好。那样的话,我就是个阳光快乐的少年。

    视野里她任性霸道不容逾越,表情肆意豪爽,眼神里透着雌性,温柔而冷峻,偶尔有一点笑意却有着凄厉的曲线。她眼底的厉光如同一把刀,一下一下,戳进我的心房。

    我如此爱她,贪恋她,命运却掰开我的手指,硬生生将她抢走。她说她的运气太坏,她说她是没有幸福的人。

    真正运气坏的人是我,是我的坏运气连累她,我不该让她远离我犹如远离灾难,是我让她受了那么多的罪,我是千古罪人,是我的坏运气冲了她的幸福,是我硬生生挤进她的生活。我只希望自己可以安安静静的死去,永远不要醒来。

    还有就是大学的时候,我失恋了,我的舍友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我,他到处替我找女朋友,觉得本想没有人能替代王诗宜就跑到学校附近去物色,这样的话在别人的眼里认为我很好色。我一次次指责他,一次次谩骂自己,好不容易能够清静了又被他搞得鸡群鹤立,臭名远扬。我知道舍友是想安慰我,可他却愚蠢的自作主张干一些让自己都认为很愚蠢的事。不过,我很需要像他这样的朋友,至少他明白我的苦痛。

    薛馨颖给我来了电话,我得全心全意应付她。在我还没有能力占据王诗宜心中一个重要位置的时候,不妨我把剩下的一个重要位置留给她。

    我特别反感的就是我房间里的浴室,整面的落地玻璃,竟然没有窗帘也没有窗纱,无遮无拦,对着空阔的天际线。

    虽然明知这么高的地方外面不会有人能偷窥,但我仍旧不舒服。所以吃过晚饭后,趁着薛馨颖在书房工作,我拿着浴袍浴巾,偷偷溜到主卧浴室去洗澡。

    锁好门后我才放心在浴室搓澡。还是资本家会享受,下沉式浴缸大得跟游泳池似的,电脑控制按摩程序。架子上更搁了长的短的无数条浴巾,还有齐刷刷一大排浴盐,都是薛馨颖一直用的好牌子。

    真是舒服!当我把自己沉浸在温热的水中,无数负离子气泡冲上来按摩着我的皮肤,手边还有遥控器,随手一按,面前巨幅的百叶窗缓缓显出微光,竟然整体皆是LED显示屏,音响效果更是一流,杜比环绕立体声。

    如果能淹死在这浴缸里,大约也是很奢侈的一种死法,不过我肯定没那个福气。

    在水中沉浸了几分钟,我想起薛馨颖火辣的身材,放光的瞳孔,诱惑力极强,我还是强压着全身膨胀管似的雄性荷尔蒙。

    一下子我竟然觉得这泳池似的浴缸都逼仄起来。我垂着眼皮不敢去胡思乱想,其实心里已经和她暧昧不清啦,但这样的坦然想法把我道貌岸然斯文败类的爱铺露的如此猥琐。

    我从浴缸里站了起来,围上浴巾,她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我试着伸出手臂去搂她,她被迫紧贴在我胸前,清楚地听到她的心跳声。她有些无力地企求我。

    “别在这里,换个地方,好吗?”

    我的脸上没有任何尴尬的表情。

    她的语气很平静:“不要在这里?”

    我用手指摩挲她的耳垂,搂着她的那条手臂却在不动声色地加重力道。她被我箍得都喘不过气来,她也怕我一怒之下把她按在浴缸里淹死,或者用浴巾把她给勒死,所以她心惊胆寒地抱着我,娇羞的说:“不要嘛,不要嘛。”

    出乎我的意料,臆想中的雷霆大怒并没有爆发。头发忘记了吹干,头发上一滴滴落下的水珠,有些落在她的手背上,冰凉的,像是情人的眼泪。其实她好久没有哭过了,现在更是哭不出来,连眼泪都没有。

    我也不知道坐了多久,天花板上的灯,刺得我眼睛一时睁不开。我本能地用手挡住那刺眼的光线,看着她垂着头,我也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自己还能为她做些什么。

    不料她却冲我笑了笑,撒娇道。

    “你可以抱抱我吗?”

    我是她的小白脸?她是我的小三?我不知道我们在彼此心目中应该充当个什么角色。

    她心里肯定明白,做小三就得有做小三的样子,讨金主欢心是最重要的。该撒娇的时候撒娇,就像有些动物一样,见到主人就摇头摆尾,这样才有好日子过,大家都不会不愉快。

    每次我都会用所谓的公主抱,就是迪斯尼电影里常见的王子抱公主的那个打横抱。可惜我不是白马王子,她也不是公主,有些时候,我想着,王子不一定要抱公主,人世间的情感纠葛总逃不过世俗的眼光,我们不能活在框架里,我们要试着摆脱世俗的束缚。

    就好比现在,我抱着她回我的卧室,横放在我的大床上,而我却从相反的方向支起手臂看着她。我知道这个古怪的姿势让她觉得很别扭,她仰视我,我伸手抚住她的头,很随性地吻下去:“哇,很甜,很干净!”

    而在我眼里,在其他场合一向衣冠楚楚的我怎么在床上就变成了衣冠禽兽呢?此时我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在那双颠倒过来的眼中,她的目光又渐渐深沉,就像那次一样,那目光仿佛透过我的脸,就如同看着一个陌生人。

    大约是这样全然陌生的相处令我觉得不安,或者是她的目光让我中了蛊。我似乎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在喃喃地问,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爱到无路可退,爱到无力自拔,即使无法拥有她,也希望透过别的方式来自欺欺人,我的声音低了下去,我被自己的色胆包天吓着了。

    她冷淡地望着我:“你有没有喜欢过我,我在你的心里到底占据什么位置。”

    我回答道:“离心房最近的人。”

    还没等我说完,她起身拉开被单,躺下去没再理睬我。这是很明显的逐客令,我犯了大忌,或许我是故意的,因为最近我的心思都在她身上,即使到现在她依然认为她只是别人的影子。

    我借机让她爱上我,好让它达到至死不渝的临界点再选择目标找借口令其崩溃顺势逃离。但我最愚蠢的是挑错了对手,她只用一个简单的肢体动作就提醒了我,她是我惹不起的。我却还要厚着脸皮去靠拢她,讨好地凑上去亲吻她的颈脖。那里是她最敏感的地方,可是她无动于衷背对着我,全身都散发着妖气,冰冻三尺,拒人于千里。我却像一只蚊子一样在她身上蹭来蹭去,也没半点用处。

    我一直对她的身体很有兴趣,但今天我显然过分了,所以她一点兴致也没有了。可能我被看穿了。我心里一直在发怵,放弃了一切努力,灰心的下床站了起来,灰溜溜地靠着墙壁。

    她也下床打算回自己卧室去。脚刚踏到地板上,就睁眼对着我说:“不要在我的身上动任何歪心思,有空常回家看看你爸妈。”

    我不可抑止地发抖,用力控制自己的牙齿不要格格作响,或者抓住身边的台灯朝床上的那个人扔去。这个**,她永远有办法在一秒钟内让我看到希望,让我在下一秒看到失望,甚至失去失控,让我痛悔自己刚才做过的事。我的十指深深地扣进掌心,我脸上的肌肉一定扭曲得可怕,我用尽力气呼吸,才能让自己不歇斯底里尖声大叫。

    她淡淡的说道,语气里没有掺杂任何情感:“我要回房睡了,你也早点睡吧。”

    我努力控制自己,让自己能正常地迈动双脚,重新走到床边。她终于转过身来,看了我一眼:“你还有机会,别失落!”

    我用尽全部的力气,努力的绷着我的面部肌肉微微一笑。

    她神色冷淡的说:“早点睡!”

    对,在她的眼里我就是一个衣冠楚楚的禽兽,没有任何驾驭她的能力!

    心惊胆寒的失去了勇气,激情火热的心一下子陷入了谷底,心中的欲火也随之被浇灭,没有过多的勇气再重新爬上那张让我发怵的床,揉揉犯疼的胃,回想起这件事都让我有些不适应。步子轻缓的走到窗边,赤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看着远处的海市蜃楼,注定是一个不眠夜,也意外着冷漠和凄凉,更多的是软弱。心痛的时候,至少会想起我爸爸妈妈的时候,也就慢慢变得坚强,表面上还能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对面有起床的声音。

    听见她的气息渐渐逐近,就在我辗转反侧的时候房门被推开了,睡灯朦胧的光线里看到是薛馨颖,我从枕头上昂起头来看着她:“起这么早干嘛?”

    她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我的房间在她对面,她把门一关,还能听见我“哼哼”的声音,她的耳朵可能比狗耳朵还灵。

    她把门一关就消失了,我闭上眼睛,这一刻的我忽然觉得很满足,我似乎还在想念着我抱着她的那个场景,不知过了多久,久得,都几乎记不起它的温度了。

    她躺在我的怀里,转头,那双摄人心魂的脸,总是轻而易举的夺去我的呼吸,几经挣扎才从死神哪里逃回来。不知过了多久,她又轻轻敲开我的房门,猫步走到我的床前,我带着睡意的黑眸立刻变得精锐。

    她伸手,像是要安抚我似地,柔白的指尖轻点在我的唇上,浅浅一笑。而后,指尖游移,遮住了她那双让我不敢直视的眼睛。而我的心一直在凄寒的地狱,不由想说我还是放弃吧,无数次都在心里想,如果有一天自己说出这样的话需要多大的勇气?却不想,有些自以为不敢做的事情只要下了死心,便也就那样了。

    用她自己的话来讲,就是:“我从来都没发现我这张脸有当交际花的潜质。”

    她曾多么着迷我的笑,以至于潜移默化的去学我微笑时的样子,潜意识不自觉的去模范。看来我在她心目中还是占有一个很重要的位置。

    薛馨颖咬唇不说话,看着我修长的指尖轻轻捧起自己的脚丫子,眼眶里不停的在流泪。看到这一场景她的脑海里可能浮现第一次在家我给她按摩时的情景。她的脚上被磨得都是泡,脚踝位置有些发青。那时候我也是这样,半蹲在她身边,帮她按摩洗脚。时不时还把玩她的美足。

    那种温情的画面仿佛就在昨天,可是为什么一转眼,我就变成了一个想要霸占她身体的禽兽?为什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的想法,难道说我中了蛊毒。

    想到这里,她的心还在一阵阵的痛,原本柔软下来的脾气也渐渐的硬了起来,等到鞋子穿好,我刚要跟她说话的时候,姓薛的站起身来,变成那种满身带刺的小妖精。

    我能给她辛福吗?我狠狠地骂自己,我哪一点值得别人眷恋?我对自己产生了质疑。却还不知羞耻的想夺得女神的眷顾,想在她身上蹭来蹭去,越想我越感觉自己很狰狞很猥琐很阴暗。黑暗中涌动着我少有的怒气。

    我对自己的无能感到愤怒,此刻的薛馨颖,明明感觉那么好容易接近,却总是觉得很遥远。

    为了让她平静,给她时间让她找到那个可以替代我在她心里占有很重要位置的男人,我妥协了,我失败了,我绝望了,因为我的动机可耻。我决定崭时不去骚扰或者霸占她,多情和风流是我的天性吗?好像不是。没有任何人能够锐减我的这种天性,她们只会让我变得更加放荡和倨傲。

    我的爱还没有伟大到那种“爱一个人和她一生一世,永不相离,白头偕老”的程度。”如果让我重新选择的话,我宁愿选择放弃一个我深爱的人,再次爱上一个让我更加放荡的。

    这个社会是现实而功利的。爱情解决不了温饱,物质才是安身立命之本。没有人会无条件的去爱你,也不会有人甘愿为你放弃梦想。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分你一份肉夹馍。也很少有人能坚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然后踏踏实实结婚过日子。色彩斑斓的岁月,很少有人记得曾经发生了什么。

    跟薛馨颖在一起后我学会了爆粗口,每次我被她逼得退无可退的时候,我就在心里问候她的祖宗十八代。当然不能当着她的面骂,当着她的面估计她就要下逐客令了,说不准拿扫帚把我轰出去!!

    没办法,不仅仅是金钱驱使我这个市井小民在她面前任劳任怨,还有美女的错爱。

    晚上的时候,我们已经在市中心高层偌大的餐厅里吃晚餐了,大革命风潮过去之后,我们摇身一变,成了艺术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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