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上班第一天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狼五叔字数:2277更新时间:24/10/18 18:29:14
    古有东掌生,西掌死之说,皇宫右边是吏部、户部、工部等官署衙门所在地,刑部、督察院、城卫军等官署则设在西面。

    黑衣卫虽属天子亲军,但却不属于体制内的,其官署孤零零的位于东城区古柳街尾。

    一大早,披挂一身灰黑色铠甲,腰悬佩剑的荆秀带上巴三虎、燕小六,前往黑衣卫官署报到。

    他人本来就长得帅气,加上一身铠甲,威风凛凛,平添几分英气,一路前行,让一些早起忙于生计,开门摆摊的妇人纷纷注目,胆大的甚至直接大抛媚眼儿。

    这也证明了,无论古今,无论男女,都是看脸的世界。

    铠甲佩剑都是官方配给,确切的说是皇上自己掏的腰包,黑衣卫虽是天子亲军,但也只能算是天子的鹰犬,专门为皇上干一些脏活累活,羽林卫反而是正儿八经的官方编制。

    荆秀一身光鲜铠甲看着是威风凛凛,但却是皮革所制,防护力并不高,除非是郎尉以上的中高级军官才有资格配备明光铠之类的战甲。

    这年头打仗,中低级军官都是自备武器装备,好的武器装备能让你在战场上多一分存活的机率,荆秀如果想穿铁甲,就得自己掏腰包定制,而且价钱贼贵。

    主要是科技落后,铁矿石等资源少,开采工具落后,难度大,运输成本,冶炼、打造制作等诸多因素,造成了价格昂贵的原因。

    精良的铁甲,一把锋利的上好武器,那是以后的事情,现在嘛,先去官署报到再说。

    黑衣卫是天子鹰犬,指挥使都由宫中宦官担任,这一届的指挥使是邵容邵公公,卫里都尊称邵中宫。

    其副手是鹰扬郎将韩锦荣,曾是忠勇侯雷桐的部将,作战勇猛,屡立战功,经武功侯薜老侯爷等大佬举荐,入黑衣卫任职。

    邵中宫虽是一把手,负责全面工作,但基本不管事,说白了就是天子委派的监军,象执行侦察、缉捕等行动的具体任务,基本由韩锦荣负责,真正实权人物。

    之后是沈庆、唐青、关云山、伍昭四大郎尉,各领一大队密卫,再往下就是荆秀这样的校尉,每个校尉各率五至十人不等的小队。

    今天有抓捕行动,除了请假或外出执行任务的,该来的基本都来了,把若大一个官署都挤满了。

    “荆校尉,来来来,咱家给你引荐……”

    荆秀一来报到,邵容邵中宫就笑眯眯的拉着他手,热情的给他引荐。

    他在前两天就先后得到了福大贵公公和郦皇后的暗示,让他关照一下荆秀。

    一个是顶头上司,一个是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都是他得罪不起的大佬,他哪敢有半点怠慢。

    “见过诸位大人。”

    荆秀没想到邵中宫如此态度与热情,心中的紧张感全消,恭敬客气的给几位上司和其他的同袍抱拳揖礼。

    “荆校尉,欢迎加入黑衣卫。”

    众人也客气抱拳回礼,他们都知道雪糖的种种传闻,也知道荆秀的身份家世,但邵中宫如此态度,让他们心中不免生出一丝好奇。

    一番客套,大家都有了初步的认识,众人也接纳了荆秀这个新人,然后按官职大小落座,等候邵中宫发布命令。

    “具体行动,由韩大人布置吧。”身为一把手的邵中宫依如平时,继续当他的甩手大掌柜,把事儿甩给副手韩锦荣负责。

    韩锦荣也不矫情,直接拿出地图,宣布行动计划,除了留下一队人驻守大本营外,其他三队人马全部出动,就连刚第一天来报到上班的荆秀都被派了任务。

    当然了,韩锦荣是忠勇侯雷老侯爷的人,早得雷老侯爷的吩咐,让他暗中关照一下荆秀这位财神爷,所以,即便给荆秀这个新手指派了任务,也是最轻松最安全的任务。

    荆秀的任务是守一条巷道,这条巷道虽深,但却是死胡同,只要脑子不进水,没人会往里逃,所以说他的任务是最轻松也最安全的。

    荆秀这一组人就五名密卫,外加他的两名随从巴三虎和燕小六。

    无论是文官还是武将,有钱有势的,哪个身边不带有几个护卫?文官带的随从叫侍卫护卫啥的,武官带的叫家将部曲,都属私人力量,区别是叫法不同,得自掏腰包养人。

    因此,荆秀带着巴三虎和燕小六,正常得象人每天要吃饭睡觉拉粑粑一样,没人有异议,只要你有钱,想带多少护卫都行。

    在前往任务目的地的一路上,荆秀听手下的小队长庞华讲述,才知道今天的具体任务,还有一些相关传闻。

    太子商兔鸣起兵谋反,落败身亡至今已经过去一个多月,所有和太子有牵连的都被皇上毫不留情的铲除掉,但也有不少漏网之鱼。

    黑衣卫现今的主要任务就是不计代价的把这些漏网之鱼找出来,一一清除掉。

    昨夜,黑衣卫接到密报,有太子余孽的重要人物躲藏在西城区永兴巷丙字37号民宅里。

    不管消息是否属实,邵中宫立功心切,也顾不得侦察确认,直接让副手韩锦荣执行抓捕命令。

    如果是假的,挺多白跑一趟,糊弄他的告密者会死得很惨,如果是真的,他立一大功,告密者也会得到一大笔赏钱,皆大欢喜。

    抵达目的地后,荆秀等人就在那守着,其实就是在那里瞎转悠,那里十分偏僻,啥都没有,鬼影都不见一个,只能站着聊天吹水消磨时间。

    站了半个多时辰,荆秀就受不了了,日头大,就这么的站在太阳光下暴晒,别说全身飚汗浸湿衣服,喉咙干得冒烟,搞不好中暑挂掉,那才叫冤。

    “庞华。”

    “小的在,大人有何吩咐?”庞华躬身应喏。

    “带个兄弟去买几把伞,还有清水……最好能弄张矮凳……剩下的分点给兄弟们。”荆秀擦抹额头渗出汗水,从怀里掏出两锭十两银锭交给庞华。

    买这点东西根本花不了几个铜钱,他这是变相的给手下发福利,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他的第一把火烧的是银子,为的是笼络人心。

    “是。”庞华怀揣二十两银子,叫上一名密卫,屁颠屁颠的跑出去买东东了。

    他虽然领着天子的俸禄,待遇比一般的低级军官要稍好一点,但也仅够养家糊口而已,想过得舒坦点,得弄一些灰色收入才行。

    荆校尉变相的给他们发福利,大好人呐。

    “这个庞华,去买个东西怎么那么久?”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一直未见庞华回来,荆秀气得画圈圈问侯庞华的祖宗八代。。

    “啊……”

    凄厉的惨呼声突然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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