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京畿条约(二)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半老夫子字数:2504更新时间:24/10/18 12:43:33
    周全斌略微一思考便点头同意道:“租借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想让我们改变,不知满清方面有什么拿得出手的诚意?”

    “不知周大帅想要什么诚意?”

    “凭白的将割让的土地变成租借,满清方面需要补偿我华夏经济损失,每地每年补偿十万两银子,租期一百年。”

    满清方面对周全斌这种死要钱的做法很是鄙夷,心中不自觉的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更是觉得跟一个满身铜臭之人谈判都有些羞臊。

    “周大帅!本官从未听说地主还要倒给租客租赋的,郑氏不愧是做无本买卖出身,实在是佩服。”

    “我们彼此彼此,你们满清当年不也一样如此,无本买**我华夏做的利落多了。”

    在这一点上满清没有任何的道德优势,而且满清的吃相更难看,硬要往这方面套,只会是自取其辱。

    纳兰明珠果断闭嘴,不再提这无本买卖之事,不过还是坚持不给这十万两的租借费用,拒绝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华夏方面师出无名,哪有地主给佃户租子的道理。

    周全斌本就是有枣没枣打一杆子,能不能捞着都无所谓,自己拿到土地目的也就达到了。经过几个回合的拉扯,双方就四地的归属达成了协议,四地以满清赠予的方式进行租借,租借期限为五十年。

    五十年之后,视当时的情况再进行调整。

    第二条落下之后,双方又一次就着驻军问题进行扯皮,纳兰明珠表示若是不驻军,一旦出现意外谁来保证大清城池百姓的安全?

    周全斌拍着胸脯表示,华夏陆军就是安全的最大保证,哪个不开眼的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华夏陆军保证让他生不如死。

    满请方面当然不可能将安全问题操之于敌人之手,不过双方之间这个谈判本就是各怀鬼胎,谁都没想这个条约能够长久的运行下去。

    之所以互相扯皮,主要是因为不想自己谈出来的条件太过的难看,可是谈判的主动权始终掌握在华夏方面,满清只能在城下之盟的情况下,寻求一个相对体面的条件。

    不过这个驻军问题,涉及到将来的反攻,驻军离的太远,反应时间太慢,很容易让敌人有喘息之机,这是满请方面不能容忍的。

    因此在驻军问题上,满清方面紧咬着不放,双方之间谁也说服不了谁。在这一点上满清方面异常坚持,就算是周全斌与何义轮番恐吓也不能动摇。

    最后华夏方面进行了妥协让步,允许满清在四地二十里之外进行驻军,双方之间保持二十里的缓冲距离。

    周全斌更是发狠,若是不能达成一致,他宁愿不要这个谈判。明珠与陈廷敬一商量,再坚持下去后果难料,便点头同意了这一条。

    到了第四条的时候,在周全斌与何义认为最应该产生分歧的人口流动问题上,满清官员集体表现出了好说话的态度。

    这让两人有些不可思议,一个农业国家人口就是财富,没有足够的人口支撑如何能够撑起一个大国。

    可是两人哪里知道,满清方面的小算盘,官府可以不阻拦,不代表士绅不阻拦,这些士绅就靠着对百姓吸血过活,百姓都跑了他们还去吸谁的血。

    至于华夏方面追究的时候,只要推给了民间,表示这是民间行为,官府并不做出任何的阻拦。周全斌与何义当然不知道满清方面打得什么算盘,自然感觉有些蹊跷。

    不过既然能够顺利达成协议,两人也不愿节外生枝,紧接着开始进行下一个条件的谈判。第六条的自由贸易条款,满清方面更是连犹豫都没有就点头答应下来。

    在满清方面来看,双方之间进行贸易是商贾行为,朝廷只要管好农桑就行,商业就交给商贾自行经营,只要给官府缴足赋税,官府就不会去干涉。

    到了第七条的时候,双方再次陷入了僵局,若是有人犯法,官府都无权抓捕,那么官府的威严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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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条无论如何是不能答应的,这已经不仅仅是丧权辱国,更是能够动摇统治基础。

    若是一个持有华夏户贴的百姓当街杀了一个持有大清户贴的百姓,结果官府来了之后,竟然不敢对其进行抓捕,这让百姓如何看待官府,如何看待朝廷。

    尽管明珠与陈廷敬都表示无论华夏方面的任何人在大清地界犯法,官府都会秉公处置,绝对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

    对此,周全斌嗤之以鼻,冷笑着问道:“若是皇帝的亲戚当街杀人,你们敢判这个亲戚死刑吗?你们的律令简直就是儿戏,除了屈打成招之外,似乎你们也不懂什么叫做审案。”

    对于周全斌的指责,包括明珠在内的满清官僚都很清楚,官府问案,基本就是三木之下口供就出来了。

    大老爷们哪里会有耐心去寻找犯罪的证据,大老爷们有那工夫纳房小妾他不香吗?

    如果不是上峰施压的案件,官员们基本都是能拖就拖,那么大案要案都会变成悬案。华夏方面当然不会相信满清官府的官府,与官府律令相比,华夏更相信钱对于官府更有用。

    双方在这个问题纠缠了很长时间,各自引用自己的证据证明自己能够秉公执法,甚至那个叫做张英的翰林提出了一个对等的要求,那就是满清人员在华夏治地也享有领事裁判权。

    这个提议被周全斌一口回绝,周全斌明确的告诉张英,这一条就是专门针对满清司法混乱才制定的。

    若是满清方面承诺旗人与普通百姓同等对待,华夏方面就同意满清方面提出的建议。可是别说明珠了,就是小麻子康熙也不敢做出这样的承诺。

    旗人拼死拼活打下来的江山,到头来还要跟普通百姓一样对待,旗人非得掀桌子不可,弄不好小康麻子的江山都坐不稳。

    这是动摇满清立国根本的大事,说什么都不可能同意旗人与普通百姓一视同仁。两害相权选其轻,无奈之下的明珠只好认下了这一条。

    单从讲理这方面,满清并不占优势,华夏方面敢公开地说,在华夏治下,遇到法律问题,所有人都是一视同仁。

    甚至周全斌更是大声表示,在承天府他的儿子犯了法,也一样接受同样的处罚,犯什么法就判什么罪。

    这样的承诺让满清方面的几人找不出任何的理由和借口,如果说第七条还是法律问题的分歧,那么接下来谈判的第八条就成了妥妥的干涉内政。

    华夏方面以保护百姓生命和说话的权利为由,要求满清方面不得发起任何形式的文字狱,无论官员百姓说了什么话,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官员百姓是有危害国家行为,满清朝廷不得以任何理由兴起大狱。

    这一条受到了明珠的坚决反对,明确表示大清内部的事务自有大清处置,不劳华夏方面操心。

    可是作为干涉满清的一个理由,华夏方面哪里会轻易放弃,周全斌当时就举例了永历十六年的《明史案》,满清朝廷就利用这样一个证据牵强的大案,在江南掀起了血雨腥风,共计几千人在这个案子中死的死,流放的流放,贬为贱籍的贬为贱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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