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十七章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类别:武侠仙侠 作者:白空蝉字数:2957更新时间:24/10/14 21:11:05
    冯铁匠并非没有动心,只是龙场镇的这个局不成,就算在北阳王朝的中岳开宗立派又有何用?

    至于徐炽他并不着急,北阳朝堂之上有赵谦之一人就已经足够,南镇抚司这柄利刃从来未曾真正牢牢握在皇帝手中,南宫的那个权谋老手,就是再如何手段狠辣,这朝堂上的利刃,握不住,耍弄小聪明,伤的只是自己,那个女人绝对没有这么蠢。

    而南楚的山上宗门与世俗武夫,现下的境况里,根本无力干扰北阳朝堂上的龌龊,只一个渐渐与南镇抚司愈发亲近的南楚户部尚书,就足够南楚朝堂上那些所谓“谦谦君子”头疼的了。

    徐炽很清楚,冯铁匠是必须要请回去的,纵然不开宗立派,也可以当做一尊大神,震慑宵小,南瞻洲没有森罗天下其他各部洲的底蕴,自从洞天福地挪移之后,只有南瞻洲与皎皎洲分裂开来,随着光阴流水远远阻隔了万里重洋,时至今日南瞻洲与皎皎洲的雅言之中也还有相同之处,南瞻洲的江湖人,乘着渡海舟到得皎皎洲根本不必费心去学皎皎洲的雅言,其中的缘故就是如此,本来一方陆地的底蕴,分做两方五大王朝,其中任何一方中的哪一个王朝,与其他部洲的王朝皆无法与之相提并论,这便是底蕴的差距,纵是几代人的抛头颅撒热血,底蕴一直横亘在那里,不论记得与否,它一直都在,赵谦之选择南瞻洲的时候,就知道这些,但他仍旧毫无犹豫的选择了南瞻洲,其中的原因,可能就是他自己心湖里的那个海眼,一直不停地涌动着怀旧的潮汐。

    徐炽每日来,无非不过谈天说地,市井朝堂,君子佳人,王侯将相,无所不谈。

    而陈越则一如既往默默记着冯铁匠铸剑敲打剑条的顺序与节奏,仿佛眼前只有剑条一般,对于其他的恍若未闻。

    王元宝自然不会知道这些,只是方先生在三姓祠堂“借”来的葫芦,这几天竟然慢慢由原先的天青色慢慢转成姜黄色,这令王元宝很是不解。

    但王元宝并未把葫芦的事情放在心上,而是一直在思虑窈窕女子所说的“练气门道”,在戏文本子上并没有说过练武须得有“练气门道”那些个行侠仗义的大侠,皆是靠着一双铁拳与剑,惩奸除恶,逍遥江湖,但窈窕女子的话与身影一直萦绕在王元宝的心头,不仅没有渐渐淡去,反而愈发清晰,竟然与那个在死亡之际跻身六境的武夫重合起来,山岳潜行,武运如山,而拳势如九天雷霆,渐渐地,竟在王元宝心湖畔长出了一丛嫩绿杂草。

    心湖就有如大海,经脉犹如河道,而游野真气就是河水,万川汇海,心湖成海,就是上五境,而武夫则是要在心湖之上建立起一座武运楼阁乃至宫殿,与修士不同,经脉各处的窍穴,修士称之为洞天,可以蕴养灵气与真元,而武夫的窍穴则相当于驰道上的关隘,修士经历三百六十五座洞天,才可以成就青山境,这便犹如道家仙人寻访名山大川一般,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仁者寿而智者动,见多了山水福地与洞天窍穴的风采,自然才可以做到“青山落红应不语”的境界;而武夫是杀伐场上的中坚,修行也如同杀伐场上一般无二,关隘须得去闯,拳势是兵刃甲胄,而那一口游野的纯粹真气就是凿阵的大军,甲胄兵刃武装大军,闯过层层关隘之后,心湖之上,才有建立武运楼阁乃至宫殿的根基,这点倒与学宫的修行方法有些相似,读书人也是在心湖之上建立宫殿楼阁,有的是学宫,有的是庙堂,也有的是书房,人生百种,各不相同,心湖之上的楼阁也各不相同,散修与走旁门的皆是如此,有人在心湖之上修建万丈高楼,有人则在心湖之上种下十里桃花,亦有人在心湖上,撒下一指流沙,大道朝天,各走一边,大道之行,各有千秋,长生大道的逆旅上,只有一人踽踽独行,大道至简也无情。

    在心湖之上修建楼阁乃至宫殿,其前提正是长生与同命二桥,没有桥,如何到得心湖之上?心湖如海,但却不同于森罗天下各个部洲所阻隔的五方重洋沧海,上五境与九境武夫还有剑修,皆可以渡海各显神通,但是心湖之上如何用得神通?

    王元宝同命长生二桥皆断,心湖之中更有蛰龙阴神盘踞,纵然有了顿悟的机缘,也无法上得心湖之中的那方陆地,雾满拦江,唯一能从雾里看清陆地的,只有王元宝一人。

    一天的时光在忙碌中总是不知不觉就流逝而去,王元宝被陈越强拽着到了剑器司署后的山上,剑器司署依山傍水,西边是莫名江,东边就是白头山,据说这是请勘舆大家观风看水之后选定的,风从山中来,水从江中去,风水轮流,不仅可以使得铸造出来的剑器深赋灵蕴,还可以保佑剑器司署不受天灾人祸的侵扰,但冯铁匠根本不信这一套,据说那勘舆大家,文绉绉的说完其看山观水的根据之后,正准备开口索要钱财的时候,就被冯铁匠拎起来扔了出去,连一文钱也没有落着,勘舆讲求的就是个借风聚气,兴旺人丁,但是这个所谓的“勘舆大家”着实是班门弄斧,这剑器司署的位置是冯铁匠亲自选出来的,其中的关窍他自然最清楚,什么风水宝地,原来这剑器司署就是前朝的乱葬岗,走江湖吃金点这个行门的饭,不打听好生意的来龙去脉,就信口开河,着实该打。

    这些个典故,还是陈越闲着没事时给王元宝讲的,权当个笑话听,但二人却从不敢往白头山去,那里的山崖峭壁边上的荒草丛中,不知有多少乱葬的坟墓,就连旁边老林子里的凶悍野狗,也不敢上这白头山来,仿佛这清秀的山上,有什么极为恐怖的存在。

    日暮时分,夕阳西下,白头山上的羊肠小道在荒草掩映下,分外凄凉阴森,陈越却没有丝毫恐惧,一马当先走在王元宝前头,而王元宝则是有些忐忑,虽说他在荒野外的灵官庙里见过装神弄鬼吓唬人的野狐,也见过死人,但却没有见过鬼,恐惧来自于对于未知的好奇,王元宝紧紧跟在陈越身后,一点风吹草动,都引得王元宝心惊肉跳,而陈越也是强打着胆子,走在前头,毕竟他也是年岁要比王元宝大出许多,总不能在这时候露了怯不是。

    二人走了许久,背后的冷汗都被山中的阴风吹拂得干了几遍。

    “到了,就在这!”

    陈越猛然停下,像是给自己壮胆似的大声喊道,他这一喊不当紧,倒是把王元宝给下了一大跳,脚下一滑,摔了个四脚朝天。

    “哈哈哈哈,你怎么回事啊,哈哈哈哈……”陈越见此不由得笑了起来,他以为王元宝如此淡定,许是根本不怕呢,结果被自己这么一喊,给吓了个四脚朝天,真是让人出乎意料。

    王元宝也不恼,抓住陈越的手站了起来道:“越哥儿,你拉我来这干嘛?总不会就为了看我的笑话吧?”

    看着王元宝狼狈的样子,陈越忍着笑道:“不是,哪能啊,跟我来,我让你看个东西。”

    说着,陈越从一片杂草中间穿过,杂草后是一块空地,与其他各处不同,当真是一块空地,别处都长着嫩绿,只有这,裸露出土地的本色,而且白头山上雾气朦胧,树叶草叶上或多或少都沾染着雾气凝结的水珠,而此地却干燥异常。

    王元宝见陈越已经走过去,虽说有些奇怪,但还是跟了上去,少年人最是好奇,越是神秘的东西,越是能撩拨得他们心神荡漾,更何况,连陈越这样稳重的都如此好奇,王元宝这个有些老成的少年又岂能免俗呢?

    穿过草丛以后,映入眼帘的却是一片方圆丈许的水潭,而陈越则脱了鞋,蹲在水潭边上,似乎在逗什么东西,见王元宝跟了上来,举起手里的“东西”道:“快来快来,看这是什么!”

    原来陈越手里抱着的竟然是一只长相煞是怪异的“狗”,王元宝忍不住好奇,走进才发现,这只“狗”的长相,与狗完全搭不上边,龙场镇寡妇六婶家里就养着一条黑黝黝的黑狗,王元宝是见过的,而陈越手里的,长着尖耳朵,头上鼓起两个包,似乎是还没长出来的角,毛色说白也不白,说黑也不黑,倒是与方先生给的葫芦的如今的颜色有些像,姜黄。色,两个黑溜溜的大眼睛,瞳仁竟然是金色的,不过此时被陈越抱着似乎有些郁闷似的。

    见此,王元宝不由得玩心大起,接过陈越手里的这只长相怪异的“狗”,正对着它的眼睛,蓦地,久未起过波澜的心湖此刻竟然有种特别的感觉,不像是因为它的长相的怪异,而是有种血脉相通的感觉。

    本来有些郁闷的“怪狗”金色的眼眸一亮,像是见到了可口的美食一般,竟然伸出舌头舔-起王元宝的手来,柔嫩的舌头舔在手上,痒痒的,麻麻的,很是舒服。

    “哈哈哈,它好像认识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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