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鱼死网破
类别:
科幻灵异
作者:
能吃八两饭字数:2127更新时间:24/10/14 13:23:24
这时,简白曼走上前来,脸色有些为难,不过还是语气真诚道:
“这位先生,如今危机四伏,我们确实很需要您的这台柴油发电机,只有保持了电力,才能与上级联系,得到上级的指令!希望您能不计前嫌!”
对于征用私人物品,简白曼同样保持疑意,可是形势所迫,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见简白曼语气真诚,唐践脸色稍微缓和了些,说道:“物资可以给你,但是我不会加入避难所,我们这就离开!前往别处!”
唐践有自信,即使是离开了这里,自己依旧能给苏淼和唐糯米带来良好的生活。
而且,在白羽超市中,唐践还留了三分之二的物资!
听了唐践的话,李信瞄了一眼苏淼和唐糯米,贪婪的眼神再度一闪而过。
下一刻, 李信摇头,眼神阴沉道:“你们,不能走!”
这时,一向温顺的苏淼,再也忍不住怒意,对李信喝道:“我们为何不能走!”
苏淼深知,李信人品极差,当初在学校时,便仗着家庭背景,成为远近闻名的混混。
如今,李信掌权,并且与唐践有仇,苏淼可不会相信,李信能够不计前嫌,不来找唐践的麻烦。
李信冷笑一声,指着唐践说道:“我们征用了他的物资,还放他离去,倘若他心怀怨恨,引来丧尸或者其他心怀不轨之人,前来报复我们,那如何是好?”
李信稍微停顿,享受着群众拥护的感觉,继续说道:“而且现在你们已经在别墅区中,按照避难所规定第三条,任何人不允许随意外出!”
说罢,李信对在场所有人,高呼道:“我坚决不允许任何人,对我们的避难所造成危机!”
顿时,周围人一阵喝彩,纷纷李信已经成为了这群人的领袖。
用如此义正言辞的话,来达到自己的私人目的,李信成功的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同。
与此同时,民卫队的人,也逐渐隐隐向这边靠拢,只要李信一声令下,便会将唐践等人拿下!
为了保证唐糯米和苏淼的安全,唐践并没有选择硬拼,只是冷道:“好的,我们可以留在避难所,给我们安排住处吧!”
见唐践没有执意离去,李信的脸上,露出胜利的神采。
随后,李信得意的咧嘴笑道:“你这种危险分子,从现在开始,由民卫队二十四小时贴身监管,而且……”
转而,李信一指苏淼和唐糯米说道:“为了防止你们逃跑,就将你和她俩住处分开!”
听到这,如此过分的要求,就连简白曼都一皱眉头,心中对李信的印象,急转直下!
简白曼刚要开口阻止,可就在这时!
异变突生!
李信话音刚落,唐践眼神陡然变得锋芒毕露,冰冷寒光乍现。
下一刻,唐践猛然爆发,以极快的速度,向李信冲去!
唐践身体拉出一道残影,几乎是瞬间的功夫,便来到李信胖子保镖面前。
提掌,一记手刀狠狠劈向胖子保镖持枪的手腕!
“你敢!”
面对突如其来的进攻,胖子保镖双眼暴睁,努力调整手枪方向,企图瞄准唐践!
可是,唐践身为变异尸级别,身体产生的爆发力,已经几乎达到了人类的巅峰。
别说是胖子保镖,就连一旁身体素质极强的简白曼,都根本来不及反应!
“砰!”
一声闷响,唐践受到狠狠砸在胖子保镖的手腕。
“啊!”
顿时,胖子保镖惨叫一声,手上力道一松,手枪顿时从手上跌落下去。
与此同时,唐践顺势弯腰,在空中一把捞起下坠的手枪。
唐践握枪,直接抬手,将黑洞洞的枪口直接指向李信!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所有人都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
等所有人回过神来,唐践已经用枪指着李信的脑袋。
这等强悍的身体素质、极强的爆发力、敏捷的速度,让简白曼错愕不已。
片刻后,周围的民卫队成员才缓过神来,立刻掏出手枪、刀具等武器,纷纷指向唐践。
简白曼神情紧张,忙对唐践说道:“别冲动!”
李信声音有些颤抖,说道:“你……你要干什么!”
此时,唐践眼中,隐隐泛起一丝赤红之色,李信与唐践四目相对。
顿时李信仿佛嗅到了血腥的味道,仿佛有看不见的粘稠血液,将自己包裹住,让自己根本无法动弹!
这来自于唐践凌厉的杀意,让李信仿佛真的回到了当初的图书馆,被唐践用军刺指着脖子的时候!
唐践语气中,带着无比冰寒,说道:“你敢让我们分开?!”
为了救唐糯米,唐践这一个月来,不知道受了多少的苦头,几乎是拼了性命,几次命悬一线,这才将唐糯米成功拯救。
对于唐践来说,唐糯米便是自己最后的底线。
绝对不允许他人触碰的逆鳞!
李信只感觉双腿有些发软,强撑着说道:“你敢动我?信不信下一刻,你会被打成筛子!”
唐践面容冷峻,冷笑道:“我信,但是你信不信,你绝对会死在我的前面!”
末世之中,最不缺的就是亡命之徒。
李信好不容易获救,而且身居高位,怎么可能舍得放弃这一切,与唐践赌命?
李信面露惧色,眼中充满了不可置信。
他怎么也想不到,被数柄手枪指着脑袋,唐践依旧无所畏惧。
李信恐惧中带着怒意,磕磕绊绊吼道:“我……我爹是李景福,你……敢动我,就是跟民卫队作对!”
唐践摇头,冷道:“李景福?我不认识……”
就在这时,陡然一个声音传来:
“我倒要看看,谁不认识我李景福!”
这声音急促中带着愤怒。
顿时,人群向两侧分开,一个人影急促的向这边赶来。
一个中年男子,身着笔挺西装,油亮的大背头向后梳着,一丝不苟,手上戴着三个沉甸甸的大金戒指,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甚至还系着一个深红的领带。
整个人的穿着打扮,与难民营中的其他幸存者,显得格格不入。
正是李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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