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七章 崇拜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黑灯夏火字数:2315更新时间:24/10/14 09:46:00
    几乎在拉蒙特站起的瞬间,所有玩家都感觉到一股庞大压力铺面而来,

    他的脚下莫名生成一阵狂风,掀飞了地上厚厚一层尘土,

    长明烛火飘摇不定,地面砖石嗡嗡震颤,整座祭祀场仿佛都因他的愤怒而颤动。

    霍恩哈姆脸上露出凝重神色,丁真嗣满脸不可思议,

    显然这位拉蒙特的同伴早已衰亡死去,自己在少饮少食、无人陪伴的孤苦环境下,待了五十年之久,

    持续遭到吸收魔法环境折磨,

    身躯状况,恐怕虚弱恶劣到了极点。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竟然还能保持这种程度的气势,

    难以想象如果是全盛状态下,他会有多么强大。

    大卫等人面露凝重,只有安博里脸上露出了兴奋神情。

    哪怕隔着一段距离,她都能感应到拉蒙特盔甲下方的炽烈战意。

    恢弘神圣而又死寂冷清的祭祀场,

    燃烧着火焰的长剑,

    孤独衰老,陷入迟暮的战士,

    如果换个场合,她估计已经冲上去开砍了,将双方所有敌意与愤怒,在刀剑的肆意碰撞中升华。

    “等一等,”

    面对压力,李昂连忙摆了摆手,说道:“当我们进入地宫时,肯已经丧失了所有理智,成为了坐在血海尸山之上的怪物。

    我想就算是你,也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兄弟,变成那副模样吧。”

    身着红色铠甲的拉蒙特,仿佛没有听到李昂的话语一般,一步步缓慢踏来,

    每向前一步,都会在坚固的石砖上留下清晰脚印。

    迎面而来的压力越来越重,李昂表情一沉,从夔牛机甲手中夺过所罗门与德丽莎的尸体,义正言辞地喝道:“你不要过来啊!

    你再靠近,我就要毁坏你同伴的尸体了!”

    ??!

    李昂旁边的同伴纷纷侧目看来,眼眸中尽是震惊。

    拉蒙特的脚步为之一僵,竟然落在地上,没有走上前来。

    “哼哼哼嘿嘿嘿,”

    龙头面罩下传出了阴恻恻的诡谲笑声,李昂用一种文艺作品当中常见的阴险下作反派的语气,阴邪笑道:“你很在意自己的同伴吧,

    嗯?

    大家一起闯过了无数艰难险阻,造就了无数传奇故事,是彼此最为重要的家人。

    我想,你也不希望看到自己同伴的遗体,因为自己的冲动,而被我毁坏吧。”

    ???

    除了柳无怠之外,其余玩家的目光,变得更加奇怪了起来。

    不是,大哥,你这语气怎么听起来这么像死到临头还在负隅顽抗的反派坏人啊?

    拿正面角色同伴的尸体作为威胁,可真有你的。

    李昂并没有在意其他玩家精彩的表情,似乎是为了增强自己话语的说服力,他手掌一翻,自钠戒当中取出两把硕大钢锯,

    悬停在所罗门与德丽莎的头顶上方,似落非落。

    “你!”

    拉蒙特似乎也被李昂的无耻下作所震惊,手掌攥紧长剑,低沉沙哑喝道:“你想怎么样?”

    “只是想让你冷静一下而已。”

    李昂收起了阴邪语气,将钢锯重新收回钠戒,淡淡说道:“我们和其他勇者不一样,不在乎什么功名利禄,也不在乎什么改变世界。

    我们只想要回家。”

    “回家?”

    拉蒙特头颅微垂,“你们是从异界坠落下来的外域者么。

    呵呵,回家,

    已经没有什么家了...”

    李昂敏锐地捕捉到了拉蒙特语气当中的低沉,一条眉梢,追问道:“什么意思?”

    拉蒙特没有直接回答李昂的提问,抬起头来,沙哑说道:“你们看过了德丽莎的日记了吧。”

    “看了一部分,”

    李昂说道:“日记的前半部分记录了德丽莎作为修女的经历,

    但在她再次触发天启,产生有关于女神的幻觉之后,日记的记述就变得模糊不清起来,

    特别是后半部分,出现了大量的缺漏与人为损毁。

    从损毁痕迹来看,应该是她自己破坏的。”

    “...”

    拉蒙特沉默了一下,语气低沉道:“其实一开始,我们所有人都不知道德丽莎看到的幻觉到底是什么,她也从来不肯告诉我们。

    直到后来,我们第一次攻破了所有地宫,完成了历史上从未有人实现的成就,

    她为了说服肯留在山脚下,才告诉了我们真相——

    在她看到的幻觉里,我们的世界,并不是一个完整独立的世界,只是一个,盒子。”

    李昂眉头微皱,“盒子?”

    “不知道你有没有养过宠物。在我的故乡,那里的蚂蚁体积较大,性格温和,寿命相对绵长,因此常被儿童拿来当做宠物饲养。”

    拉蒙特沙哑说道:“我们会把一群蚂蚁放在玻璃板或者石板拼接制造的大盒子当中,在里面铺上泥土,石块,苔藓,枯木,

    导入水源,种植菌菇。

    蚂蚁会在那个箱子里生存的很好,它们繁衍后代,建立蚁穴,小心照料菌菇,作为族群的食物来源。

    我们会把蚁群中最大、最强壮的那只兵蚁,作为独一无二的宠物,

    拿它来与其他孩童饲养的兵蚁,放在盒子中,撒上蜜糖,让它们进行厮杀战斗。

    由于兵蚁被饲养得很好,甲胄坚固,力气庞大,因此鏖战死斗起来也格外激烈、持久、耐看,

    兵蚁战斗的胜者,不仅可以得到败者的蚂蚁,还能得到额外的彩头——比如在孩童之间格外流行的零食或者玩具。

    这实际上也是我们饲养蚂蚁的主要原因。

    如果饲养蚁群的小孩格外细心,平衡所有生存要素,

    箱子里的蚂蚁族群甚至能活过十年、二十年,乃至传给下一代的家中幼子,继续养着这些有趣的生物。

    这一风俗在我的故乡拥有许多年历史,以至于产生了独特的职业——一些成年人会专门在各地寻找合适的蚂蚁种类,专门饲养,向贵族或者中产家庭的孩童,

    兜售格外强壮的蚁后或者兵蚁。”

    拉蒙特似乎沉浸在了自己的回忆当中,语气逐渐变得平和冷淡,“如果说,饲养蚂蚁的孩童,其家庭格外富有,能够建造起巨大的玻璃箱,那么他还能观测到一些更有趣的东西——

    那个种类的蚂蚁,通过触须碰撞、交换信息素来实现交流,

    族群中的蚂蚁数量越多,则整个族群的‘智力’也就越高,

    甚至于,它们会意识到饲养者的存在,并且对饲养者,产生一种可以被称得上是‘崇拜’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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