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灰与训狗人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荒野浪人字数:4063更新时间:24/10/14 03:45:48
    我目送丝瓜离开,当我跑回到白洋弄弄堂口的时候,发现了异样,今天人们没有下棋,他们在弄堂口围成了一个圈,他们嘟囔着:“哎,换一只歌唱唱,唱一晚上了,腻了!”圈内传来熟悉的旋律,那是——不会说话的爱情,我挤进人群,果然是他,他原本低着头,却像是有预感般突然抬头,他没有任何表情的看着我,瞳孔里一片死灰,这个叫做灰的杀手,他莫不是来杀我?我手心和后背全是冷汗。

    就在他看见我的那一刻,他拿出琴盒,把那把旧吉他放好,他俯身的时候,那个金属拨片垂在他脖子下面,来回摇摆,路灯下那拨片寒光闪闪,我想到这拨片插在女烟鬼颅骨以及肋骨上的时候,看他已经收摊,周边的人渐渐散去,弄堂口只剩下我和他。

    他最后捡起那用来装钱的礼帽,那帽子里空空如也,这卖唱的生意也不好做,他轻轻掸去帽子上的灰尘,带在头上。他的脸被帽檐遮住半边,路灯在他头顶洒落下来,他的脸半明半暗,帽檐下阴影里的眼睛却像是两颗灰色的宝石,有黯淡的光。他一言不发的看着我,我也沉默的看着他。

    我抬头看了看那曾经纪录下我在小发廊外边徘徊经历的监控摄像头,我暗忖若是老乌贼正在看着我,会不会就有一线生机?我甚至朝着摄像头眨了两下眼睛,但是我很快就人麻了,因为手机很快来了条短信,老乌贼发来的,只有四个字:“自求多福!”

    我的眼睛死死的盯住了骨灰盒,尤其是他那双手,那双能发出瞬间致人死亡的拨片的手。他将琴盒杵在地上,两只苍白瘦弱的手轻轻的搭在琴盒上。我就像是被陷在流沙里慢慢下沉,既不能动弹,也无法逃脱,更没有人会来营救。

    我开始攥紧拳头,积蓄力量,准备殊死一搏,我俩此时此刻就像是弄堂口的两座雕塑,跑?我没有这样想过,我见过那拨片嵌在骨头上的样子,那是可以媲美子弹的速度与力量,转身把后背露给他的瞬间,足以让我死一百回!绝不能跑!

    弄堂口时不时有人从我和他之间穿越而过,偶有相熟的邻居见了我还打招呼:“菜刀,下班了啊,夜饭切过了瓦?”这切也是魔都的俚语,就是吃的意思,我尴尬的笑答:“切过了,切过了。”就在这要命的时候,那该死的骨灰盒他的右手动起来,我下意识的往左边窜出去一步,好避开他的拨片,这一窜由于使出了全力,我竟然窜出去七米多的距离。

    没有拨片,没有暗器,我那邻居被吓了一大跳,他说:“你切了噶空啊!慢慢练……”他摇着头往弄堂深处走去,嘴里嘟囔着:“脑子坏掉了……绝对脑子坏掉了……”我无暇他顾,那骨灰盒却是从裤兜里掏出了一盒烟,我昨天给他的那半盒烟,他自顾自点起一支,还是不说话,眼睛在那烟雾里益发的灰起来,灰的渐渐带了些浅浅的蓝。

    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把心一横,横竖就是个死!我走上去冲着他说:“你来杀我的?”他摇了摇头,却把那半盒烟递过来,我抽了一支出来,自己点上。

    路灯下,青烟缭绕,两个烟头忽明忽暗。大家谁也不说话,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好,这骨灰盒显然也不是个善于沟通、表达的人,他唱歌比他说话顺溜的多。外滩地下道撞见他,可以说是巧遇,今天这堵在我家门口,难道也是巧遇?

    “我……只……杀……烟鬼!”他终于开了口,艰难的就像是我们平时挤快要用罄了的牙膏,他把烟头扔在地上,依旧是昨天那双亮橙色的人字拖,他踮起脚用拖鞋底碾了几下烟头,那姿势和动作很有特色,像极了一个后来很红的歌手。

    “那我走了?”我问他,他眼睛微微的皱起来,表情犹疑、极不情愿的点了点头。我如获大赦,却又心神不宁,我一步三回头的看他,他斜着头用那双死灰色的眼睛也紧紧的盯住我,我走出十几米后,他居然拎着琴盒亦步亦趋跟了上来,我顿时有些眼冒金星的感觉。

    难道是弄堂里没有监控,他好下手?我在心里嘀咕,几步之遥,斑驳的黑色木门就在眼前,我快到家了,我停下脚步,转身看着那灰,他站在弄堂的阴影里,有些像是幽灵,他的黑色牛仔裤和弄堂的阴影融为一体。我脑子就像进了水一样,鬼使神差就想脱口而出,要不要进来坐会?

    “等……等……”他似乎终于下定了决心,他先开了口“我……请……你……吃……肉……最……好……的……肉!”

    我沉吟了半晌,要说饿,我是一点也不饿。今天我是一丝一毫也没有客气的大吃了丝瓜一顿。

    “最!……好!……的!……肉!”灰再度努力强调了一下,他嗓音干涩的就像是锉刀,不知道他多久没有和人讲话了,我只能点头,黑暗里他的眼睛骤然明亮。

    这回却又路过了那刚刚打了一架的谭氏官府菜,丝瓜啊丝瓜,老不死的怪物。我们到了西郊动物园,这地方在清朝时候是个马房,到民国变成了高尔夫俱乐部。

    两只巨大的亚洲象分立两边,它们的长鼻高高扬起,在空中交汇形成了一道弧形的拱廊,拱廊下方就是公园的大门。我看了看骨灰盒,他侧了侧头,还是那张刷了浆糊的脸。公园内一片漆黑,只有高大的乔木遮天蔽日,它们树梢就在月亮的下面,随风摆动,发出呜呜的声响。在这地界宰了我,连清道夫都省了,直接扔进虎园,我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第二天就成为了颇为肥沃的虎粪。

    灰也不说话,带着我沿着动物园的围墙往左走去,足足走了一刻钟,我们在一扇小门旁停下,这门锈的不成样子,显然是平常很少起用。灰拎起琴盒,在前面领路。这条路长的很,我们走过熊猫馆、走过火鸡池、走过象栏,走过猴山,走过狮园。一路没有一句对话,伴随我们脚步的只有蟋蟀的鸣叫,和猛兽们沉闷的嘶吼。最好的肉?到底是什么?这一路完全没有碰见人,而灰轻车熟路。

    林间小径已到了尽头,尽头是一座小屋,石棉瓦搭的简陋小屋,小屋前有块空地,用竹竿挑起了一盏昏暗的白炽灯,白炽灯下有个穿着大裤衩的人,他拿了把蒲扇,蹲在那里对着一个红泥的小炭炉扇风,那炉子上炖着一锅肉,正发出咕嘟咕嘟的声响,炉子边摆了两副碗筷。

    他听见脚步声转头,这让我看见了他的脸,他的脸上布满了无数的伤痕,看着就像是是千疮百孔的烂棉袄,我停下了脚步,这是一个经历了无数的折磨而不死的人。他在对着灰微笑,那无数伤痕就像是鱼的鳃一样蜿蜒蠕动起来,我有种浑身爬满了蟑螂般的恐惧,这最好的肉经由这样的厨子烹调,这到底是什么肉?

    空气里异香扑鼻,我嘴里开始湿润,我开始吞咽口水,这味道有陈皮的甜香,有刚刚撒上去的大蒜叶,有三十年的女儿红,有顶好的辣椒,还有枸杞的甜润,更香的是那肉。

    那人微笑着看灰,看到我的时候有些惊讶,但是很快又到屋里去拿了付碗筷出来,灰撂下琴盒,蹲到炉子边,他朝我挥了挥手,我只好蹲到那锅旁边,时值盛夏,红泥小炉里,炭火正旺,热浪很快让我汗如雨下。那人把碗筷递给我,他微笑着说:“佘天昆,佘太君的佘,天空的天,昆明的昆,叫我老佘就行!”他的声音沙哑不堪,像是声带被镪水毁坏过。他递碗过来的手不是端着碗筷,而是用拇指和食指夹住,他缺失了每一根手指的第一节指骨。

    这人到底经历过怎样的折磨啊?我转头去看灰,灰摇了摇头,这意思是让我千万别问。

    那人大笑起来,他对着灰说:“没事没事,任谁见了我这副德行,都是吓的魂不附体,继而好奇心大作,既然是你的朋友,就能吃这肉,就能问我这事!灰你是不喝酒的,这位喝不喝?”他问我。

    我点了点头,他说:“要得,我去拿酒,三十年陈的女儿红!你等我!” 他站起身来,大步流星的走进了石棉瓦小屋。这却也是条干脆利落,爽朗刚毅的汉子!

    我跟灰对视了一眼,他沉默如故,我现在知道他扎马尾的用意了,方便吃肉。不然这头发帅则帅矣,老是耷拉到锅里很煞风景。不一会,那老佘捧了一大坛酒过来,这一坛子酒怕是有二十斤,我今天已然喝了好多,实在是有些不胜酒力,却也只能勉为其难,舍命陪君子吧,我将心一横。

    老佘将那坛子上的泥封一掌拍碎,登时酒香四溢,醇厚、绵软、悠长,就像是桂花般香飘十里,闻一闻已然醉了三分。我看了看眼前,并没有杯子,莫非拿这碗喝?这餐具却也简陋的紧,普通的竹筷子,粗白瓷碗,釉面也不是纯白,处处都是黑色瑕疵。

    那老佘朗声说道:“相见即是有缘,骨灰盒从来没有带过人来我这,你既然是他的朋友,也就是我老佘的朋友,我先敬你!”话音刚刚落地,他反手擒住了那坛口,将坛子高高倒转过来,琥珀色的酒液就像瀑布一样落入他的嘴里,他就如此豪饮起来……

    这一口下去怕不得有三五斤酒,他将那坛子放下,一把递到我的面前,我在心里哀嚎一声,像他这么喝,我非死在这不可,这江湖人最重的就是脸面,他当你朋友才敬你的酒,若是不喝,就是扫了他的面子,不当他是朋友。

    没奈何,只好有样学样,我接过来,举高坛子,咕嘟咕嘟咕嘟的猛灌了一气,直到我觉得那酒都溢到我嗓子眼了,我的肚子浑圆如球,饱胀欲裂。我打着酒嗝想将坛子放下,那灰却劈手夺了过去,他不是不喝酒的么?

    “敬……你!”灰看了我一眼,也扬头猛灌起来。

    老佘将身上的酒液胡乱抹了一把,在大裤衩上随意的擦了一擦,哈哈哈哈哈,他大笑起来,他说:“难得难得,骨灰盒居然喝酒,真是少见,都是好汉子!坐坐坐,站着干什么。”他带头第一个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我捧住我的肚子,艰难的坐下去,那灰喝完,也一屁股坐下,像头老牛一样的喘粗气。老佘却举起筷子来说:“吃肉吃肉!这个天,三五知己,围炉而坐,吃的浑身大汗,喝到痛快淋漓,人生乐事啊,吃!吃!”

    我这时候酒劲上来了,又热的汗流浃背,索性站起来,脱了个干干净净,就剩了条裤衩。骨灰盒死灰的眼睛里又有了那天我给他小费时候的笑意,他也学我脱剩条裤衩。空地上,炉火雄雄,我拿起筷子,先吃它一块再说。

    这肉进了嘴,才知道它的妙处,香到了极点!这肉筋道的就连脂肪部分也很有弹性,炖的火候上佳,每一口都是肉汁四溢,齿颊留香,我一边咀嚼,一边含糊不清的问,这什么肉?怎么这么好吃啊?

    老佘满是伤疤的脸上泛起来一层红光,他说:“狗肉!这一锅还不是普通的狗肉,这是只比特冠军犬,地下斗狗连赢了六十九次的常胜将军,今天死在了场上,与其烧了,不如拿来咱们饱饱口福,这才炖了四分之一,你要喜欢,一会带点回家,自己炖!秘诀就是这橘子皮,大蒜生姜多放,加的酒要好,最好是三十年陈的女儿红!”

    这却是个实在人,我忙不迭的摆手。灰也不言语,闷头吃肉,一块接着一块,额头上、身上的汗珠就像是雨后的荷叶上的露珠一样,从皮肤下渗出来,他原本极瘦,两排肋骨就像是搓衣板一样起伏不平,可是如此豪饮暴食,却不见他的肚子有半点被填满的迹象,锅里的肉飞速的在变少。

    “这狗主人也就不管它了?”我问老佘。

    “唉……常胜将军输了比赛,意味着狗主输了很多很多钱,这狗原本不是必死,它躺在血泊里,用哀告的眼神请它的主人救它,那狗主输了钱,狠狠的上去给它脑袋补了一榔头,挨了榔头还拼命的摇尾巴,讨饶认错呢,那狗主又生生的补了四锤,活活把它砸死了。”老佘把那酒坛拿过去,又猛灌了一口。

    说来也怪,刚刚吃的兴奋,现在这狗的事却让我开始难以下筷子。

    “老佘,你是干嘛的?”我好奇的问。

    “我从前是个杀手,现今是个训狗人,哪家有了好狗,想要赢比赛基本都送到我这训练一段,或者让我掌一眼。”老佘淡淡的说。

    杀手?我瞧瞧灰,再看看老佘,这两个人胆子也忒大了点,这事也有对着生人张口就来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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