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7、我一个女生,怎么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别动我的字数:2269更新时间:24/10/13 18:16:20
    “我们现在来分析一下这位网友的问题。”

    和那位网友断开连麦,李晨也开始剖析他的案件:“他和他的朋友去酒吧玩耍,他的朋友找来了几个妹子。

    大家都注意这一点,说这位网友进行猥亵的女生并不是在酒吧里面随便找的女性,而是他朋友带来的妹子。

    几人聊的很开心,而妹子也说自己没有对象。

    喝酒的过程中,也是清醒的状态,说明什么?

    说明她是在自愿跟人家走,也代表着对方愿意后续的行为。”

    “案件到了这里出现了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位网友被他的朋友算计了。

    他的朋友知道这位女生有对象,还要把她叫出来,目的就是为了设计这位网友。

    我们再来看后续。

    说这位女生的男朋友找到了那位女生,这里有一个疑点。

    女生的男朋友,是如何知道这位网友跟这位男生开过房?

    故事到了这里,答案已经非常的明显。

    有内鬼!”

    李晨一脸继续分析案件:“我们再来看看这位女生的反应。

    在她的男朋友找到她后,她第一反应不是否认自己的出轨的事实。

    常见的出轨,自己还是过错方,通常都会采取否定的手段回馈给另一方。

    你说我和别人开房,我们又什么都没做,实话实说又能怎么样呢?

    即使做了什么,你又没有抓我我的把柄,没有被你捉奸在床,也是可以否定的。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开房间就一定是在做运动么,就不能是打了一夜的牌?”

    “这也是出轨的真正问题,当我们没有精准的证据时,就不能够确定对方有出轨的事实。

    什么叫精准的证据啊?”

    李晨面带笑容的看向直播间的网友,看了一下他们的回复才是点头说道:“没错,就是你们说的做奸在床。

    做贼拿脏,捉奸捉双。

    只有你把双方抓了个现行,才能说是在对方在出轨。

    这也是婚姻法中不合理的现象,它个人隐私权出现了碰撞。

    面对出轨的情况,只有在场抓住了他们,对方才不能继续的找借口进行抵赖,但亲眼看见的证据,没有其他证据作为辅助,你也不能说对方是在出轨。”

    “婚姻中,捉奸的照片能够被承认的,只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你的对象把另一方带到了自己的家中进行运动,而你又恰好的回到了家中,目睹了两人的激烈运动。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拍照的,因为双方运动的场所是你的家里,不涉及私闯他人住宅。

    第二种情况,就是双方玩刺激,去一些公共场所做运动。

    你比方说:

    公园啊、野外啊等…

    如果发生的行为进入公共场所范畴,行为人的行为就失去了狭义的私密性,一般认为这是行为人自己放弃了隐私的权利,因此,取的证据被审判院采纳的可能性较大。

    大家请注意啊,我刚才说的这两种情况,只是可能被审判院采纳,并不是百分百…”

    李晨面带微笑:“具体的情况,还是要看你请的律师的个人能力,他的话能否得到审理法官的认可。

    你找的律师要是跟那位网友似的,很有可能出现自己受到牵连的情况。

    拍个照片成为了罪犯,也不不可能,因为从原则上来讲,偷拍别人本身就侵犯了他人的个人隐私。”

    “我们再来讲这个案件。”

    李晨将话题转移到故事之中:“经过我的个人分析啊,这位网友的女性方的举止也是反常的,那么我在分析接下来的事情。

    案件的后续发展,也有些不符合常理。

    从武协所到律师,再到咱们的地检署,一套流程出现了异常情况。

    定罪,是指一个人所犯得罪行触犯到了刑罚并受到相对应的处罚。

    你违背了别人的意愿发生关系,那叫强上最,你跑到别人家里偷了东西,那叫盗窃罪,你在路上抢劫人家,那叫抢劫罪,这是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逻辑,那就是根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去定罪,而不是根据犯罪的案件去套。

    构不成强上罪那就给他定强制猥亵罪,本身就有欠妥当。

    什么叫做猥亵,我想大家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猥亵是什么,就是变相的骚扰。

    从网友的口中,我们所了解的事实能叫骚扰么?

    再来看看律师的行为。

    一个正常的律师,在面对委托无罪的情况下,他的第一反应不是积极的辩护而是让当事人去做认罪认罚。

    你让一个无罪的人去承认他的犯罪事实,本身就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律师执业准则。”

    说到这里,李晨一脸严肃的看向直播间的网友:“在这里呢,我也提醒大家,若果说你们在打官司时遇到了这种无良的律师,一定要大胆的去举报。

    毕竟你们花钱找我们就是想为你们的事情进行辩护,那我们作为被雇佣者就应该为你们的案件进行有效辩护,而不是一味的去配合执法机关坐实你们的案件。”

    “讲完案件的其他构成人员我们再来谈谈这位网友。

    从律师的专业角度来分析案件,这位网友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而最大的问题,就是他签了认罪认罚。

    作为案件的主要构成人员,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案件的整个过程。

    你说你什么都没有做,为什么还会签了认罪认罚?

    这本身就不符合一个正常行为人的思维逻辑。”

    “会不会是他被逼无奈啊?”

    “一个女生怎么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当我拿出这句话时,阁下又该如何应对?”

    “我感觉他是在说谎…”

    直播间内的网友也谈起了自己的看法,李晨看完后也开始解答他们的问题:“被逼无奈的情况也不是不可能,但这样的案件我想执法人员也没有那个必要去搞手段。

    女生不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你也可以反驳啊。

    你作为一名正常的男性,又没有过有关的违法记录,也是可以用同等的话还给对方。

    我一个正常人,又没犯过法,我怎么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呢?

    现在这个时代不是男女平等么,怎么他的清白就是清白我的清白就不是了?没有这个道理啊对不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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