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你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拿的刀?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别动我的字数:2317更新时间:24/10/13 18:16:20
    另一边。

    李晨进入自己入住好的酒店,拿上自己的房卡进入房间,脱掉西装后打开空调,开始编写有关于案件的各种情况。

    这种案件,无论对方是否构成故意伤害,他都愿意去替对方辩护。

    从犯罪的动机上来分析,一定是有一定的原因,才会迫使曹文斌拿刀砍人。

    毕竟那可是人家的大喜的日子,真不是忍无可忍,又怎么会做出如此过激的手段?

    所以,李晨相信他们说的就是事实。

    两个辩护方向:

    罪轻的辩护。

    考虑对方的情况,是出于护妻心切,虽然造成严重的后果,到还是要结合案件的真实情况。

    曹文斌是阻止别人侵犯自己的妻子啊,这种犯罪能不能去给他轻判?

    但凡是有点良心的法官他都会去思考对方的客观原因。

    要是对方是一个没有人情的法官,不讲原因只看罪行,那就没有辩护的必要了。

    你什么原因都不能拿刀砍人,这就是触犯了法律。

    既处罚了法律,就该被判刑,没啥可说的。

    真遇到那样的人,也别过多的去辩护了。

    你说的再多人家不鸟你,还不如把精力放在二审上。

    第二个就是无罪辩护:

    曹文斌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这种辩护方向的要求十分苛刻。

    第一,主观上,曹文斌拿刀的目的是阻止对方实施侵犯。

    第二,曹文斌在拿刀之后对方没有收敛,继续实施侵犯。

    第三,有证实能够证明曹文斌阻止的意图,是对方继续侵犯才造成的结果。

    三者紧密相扣,缺一不可。

    忙乎了半个小时,把案件中的所有问题都记录了下来,并写出解决方案。

    可不管是哪一种,都需要第三人来出面说明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来讲述案发时的具体情况。

    同时,李晨也是做好了准备,他将那帮不愿意出面作证的人送上被告席上…

    次日,早上八点钟,李晨从梦中醒来,起床洗漱。

    今天要去忏悔所看一下当事人,从他的口中来了解案件的情况。

    八点半,李晨准备打车前往曹文斌所关押的忏悔所。

    九点钟,经过手续开始正式的会谈。

    这次会见的时间很长,一个小时。

    或许是忏悔所的管理人员比较同情曹文斌的做法,在手续在一块处理的要比他之前见的接见快上不少。

    会见室内。

    曹文斌目光望向李晨开口询问:“律师,我家里那边请您花了多少钱啊?”

    李晨也没想到他会询问自己的收费:“不贵,一个阶段是两万块钱,你现在的案件属于在地检署的阶段,到案件正式结束前一共收费四万块。”

    说实话,李晨的收费并不高。

    他这种情况,有能力又有知名度,收费和他的实力不成正比。

    普通的律师接刑事案件都是两万块,这就是一个门槛费。

    能赢是两万不赢也是两万。

    到了审判庭上,他们有可能会十分认真的去对待你的案子,和执法人员硬碰硬,也有可能会走个过程,全程当个吉祥物。

    如果是有钱的人,他们知道了李晨的实力后会认为这个收费可真便宜。

    四万块钱,最次也能帮自己减轻处罚,不值么?

    可曹文斌的想法却不同,因为家庭条件的原因,让他脱口而出:“这么贵?”

    “我这收费已经很便宜了好吧?”

    听到对方嫌贵,李晨有些无语。

    “我不是那个意思…”

    见李晨皱起眉头,曹文斌便想开口解释自己的想法,李晨见状直接打断了他的解释:“刑事案件的门槛都是这样的,我这也是最低标准了。”

    刑事案件收费参考:

    (1)一审阶段:

    侦查阶段(含地检署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

    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

    而他两万块钱的收费,就是包含了地检署阶段的所有在内…

    基本上大家都是这样收费的,特殊情况除外。

    比如申请人没有钱,而律师对他的案件很感兴趣,也是可以为他做免费的法律援助。

    “哦…”

    听李晨说完,曹文斌也是没有办法。

    他主要震惊的原因,还是因为里面有不少人都是找了律师的。

    钱花了,人也被判了,妥妥的人财两空。

    受到这种条件的影响下,曹文斌也是很自觉的产生了找律师没用的心理…

    而曹文斌也是直言自己的原因,李晨听后没有过多的去说什么。

    怎么说呢…

    任何行业都有能力强和能力差的人,也不是所有的律师能够说服执法单位。

    “还是说说你的问题吧。”

    李晨开始步入主题:“我听你的家属说,你拿刀砍人是因为他们侵犯了你的老婆,是这样吧?”

    “没错。”

    一提到之前的经历曹文斌就恨得牙痒痒:“那帮畜生,本来我们的关系还算不错,却没想到他们喝多了竟然干出那样的事来。”

    李晨闻言点了点头:“刚开始你还想要劝阻他们,他们不但没有收敛还对你实施殴打,是在这种以多欺少的情况下你才回去拿的刀对吧?”

    “没错,他们仗着自己人多还他妈的打我,我就气不过回去拿刀了?”

    李晨听到这句话时忍不住皱起眉头:“你是气不过才回去拿刀的?”

    这句话……

    可是很危险啊…

    “对。”

    曹文斌还没有发觉自己语言上的问题,继续回答李晨道:“因为他们人多我没有办法阻止他们,只好拿刀了。”

    “你到底是气不过才返回去拿刀该是说因为想要阻止他们的不法行为才拿的刀?”

    李晨一脸严肃的看着他开口问道:“这一点很重要,你最好是想清楚在来回答我。”

    听到李晨这么说,曹文斌有些不解。

    这很重要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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