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证人也是被告?
类别:
都市言情
作者:
别动我的字数:2428更新时间:24/10/13 18:16:20
“我想问一下您,对于这个事件,您是怎么认为的?”
李晨目光看向审判官,想要探一下对方的口风。
“那你又是怎么认为的呢?想要做什么辩护?”
王法官闻言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起李晨。
“我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辩护,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还是偏向于无罪辩护。”
王法官闻言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怎么辩护,那是对方所思考的事,和自己无关…
离开审判院,李晨心里已经做好了上诉的打算。
最差就是这样,实在不行就申请再审。
还是那句话,谁都不能翻掀了自己饭碗。
就目前来讲,李晨的心中已经有了定论,那就是正当防卫。
打车返回酒店,准备编写自己的答辩稿。
坐在房间内的桌子上,拿出电脑编写自己的答辩稿。
重病还需重药医,只有把局面放大了才能引起法官的重视。
辩论意见一共有四点:
1、事发地点是在学校。
在学校发生这样的事情,实在是让人感到愤怒。
学校是什么样的地方,那是教书育人的地方。
这样的事件,让人很自然的想到了一件十分争议的话题…
2、案发时间对于张振宇本身的概念。
而案件中,张振宇在凌晨两点被人给打醒,意识不清,第一次没当回事,很有可能以为是自己做了一个噩梦。
在第二次,张振宇被人强行拉出宿舍,面对门外一帮人的情况下,张振宇很自然的会产生畏惧害怕的心里,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才会拿刀进行防卫。
而在案件过程中,张振宇被人拽到楼道的拐角,从视屏中却没有看出所谓的拉架行为,只是看到了一堆人将张振宇包围其中。
第三点,证人的口供和监控视频的内容逻辑依据对不上。
如果他们是真的要拉架,那么张振宇后续的行为,就是故意杀人,应该判死刑,才能捍卫法律的尊严。
令人疑惑的点,为什么对方在视频监控下表现的让人匪夷所思。
如果是拉架,为什么这多人会制止不了一个人的行为?
因此,也有理由证明他们是想要把人拉到监控的死角实施殴打。
第四点则是意见总合。
案发地点在学校,又发生这样的事件,由于紧迫性,也不存在任何可能性的避险行为。
当参与的人数大于自身的好几倍,当事人拿刀的行为应属于保护自己不被他人殴打,而在这情况下,施暴者仍选择继续施暴,是导致命案发生主要原因。
而当事人在制止不法侵害后并没有多余的动作,因此应该认为是正当防卫。
敲定草稿并细化内容,直到九点半才算基本完成。
次日九钟,李晨带着自己的答辩稿来到审判院。
九点二十分,向审判的法官提交自己的答辩稿。
负责审判案件的王法官从李晨手中接过答辩稿,简单看看了一眼。
看到第一条时他就差点破防。
好家伙,这答辩稿,有水平!
按照他这么讲,那问题的角度可就严重了。
吴法官开始认真审查答辩稿上的每一个字。
好家伙。
照你这么说,所有证人都得是被告了?
“你这么说的依据在哪里?”
吴法官抬起头来看向李晨开口询问,李晨闻言一脸严肃的开口答道:“从视频中就可以看出来。
在视频中的第一点十八分时,一帮人将张振宇包围在中间。
我想,如果他们是真的想要拉架,没有理由制止不了酒后寻衅滋事的王国威,同样,正是有了他们的存在,才加大了张振宇内心的恐惧,才会做出拿刀的动作。
在面对这么一群人,有没有人制止王国威的暴行,张振宇拿刀防卫也是合情合理的。”
王法官闻言不知道该怎么去反驳李晨的言论,因为从视频之中得到到反馈来看,是可以这么认为的。
他动摇了。
从第一次阅卷时认定的故意伤害变成现在的可能为正当防卫。
这锤子该怎么敲?
人家都把问题上升到了新的层次上,那就不得不站在对方的视角来重新这个问题。
事发在学校,又有多人参与…
嗯…
沉思了一会,还是决定把问题交给起诉方和公诉方,看看他们是如何应对的…
“行了,伱可以回去了。”
“好的,王法官。”
李晨闻言后离开审判院,准备去一趟学校来了解相关的情况,看看能不能和张振宇的同学聊一聊,让他们来做案件的主要证人。
审判院。
王法官将李晨的答辩稿复印件一式三份,分别发送给负责起诉的地检署和民事起诉人。
地检署。
负责起诉案件的公诉人刘雪当收到答辩稿时内心有些诧异。
她有点搞不懂,就这样的刑事案件,竟然还有律师接?
带着疑惑的目光,打开邮件,先是扫视。
嗯??
当看到对方的第一条答辩问题时,在也淡定不了。
深吸一口气,认真查看上面的内容,心中有些纠结。
将对方的答辩内容记录在案,随后开始做针对性的答辩。
另一边。
民事起诉双方也是收到了答辩稿,作为亲属的他们,第一反应是气愤。
有些想不通,为什么这样的案件还有律师接。
当他们看到李晨的内容时,心中无比愤怒。
这是什么律师,竟然这么说话?
自己家的小孩都死了,竟然被他说什么校园啥。
真就离谱,竟然还真有人给犯人脱罪。
他们的孩子什么样的人他们能不知道么?
要不是对方有错,自己的孩子又怎么会去打他?
学校里这么多人,为什么偏偏去找你的麻烦?
这么多人在场都没人拉架,不足以说明问题?
怀着气愤的心情,他们又联系了负责教他们写答辩状的律师,询问有没有什么理由能够将对方的辩护律师给送进去。
这个律师太丧良心了!
得到的答案却让他们有些难以接受。
律师在审判庭上提出的辩护意见,不会被追究任何的刑事责任。
如果对方的律师没有任何的违规操作,是不是可能吧对方送进去的。
同时他们也比较好奇,这位律师到底是何许人也,辩护意见竟然会如此的刁钻…
竟让人一时不知道怎么去回答…
女主没有了,六点之前第五章出不来了,今天肯定五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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