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孟歌案件分析,闺蜜的行为
类别:
都市言情
作者:
别动我的字数:2334更新时间:24/10/13 18:16:20
“李律师你好。”
新网友的声音听起来不大,是个男孩子。
“你好。”
李晨微笑询问:“你有什么想要咨询的呢?”
“是这样的,李律师。”
男孩开始讲述了他的遭遇…
他在一名汽车配件厂上班,在工作的过程中受了伤,而他的老板却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说他们并不属于雇佣关系,也没有签订劳动者合同。
“如果按照伱这么说的话,你这伤属于工伤。”
听完问题,李晨开始解答:“而没有签订劳动者合同,你还可以多拿上两个月的工资,前提是你干满了一个月。
根据有关规定,工作一个月后不签合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而你要做的,就是想办法搜集你在这家修理厂工作的证明,比如说其他工友愿意做认证、工资流水等。
有了这些东西,就可以证明你在这家厂子上过班,不是他想否认就能够否认的。”
“可他说让我找学校啊。”
听到对方的回答,李晨有些疑惑:“找学校干嘛?”
“我是实习期学校安排过去实习的。”
“那你就去找学校啊。”
李晨听言后有些无语。
他还以为对方是自己找的工作。
“找学校能行么?”
“为什么不行呢?”
李晨闻言开口说道:“第一,你是学校派过去的,而学校将你派到指定的实习单位,他们之间肯定是有合作协议的,第二点就更不用说了,直播间内的网友已经给出了答案。”
直播间内,网友们的弹幕都说让他找学校,因为学生属于教育阶段,不是工伤,实习期间受伤,只要不是人为性的故意,那就应当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承担事故责任。
“哦,我知道了,谢谢你啊李律师。”
“不用客气。”
李晨微笑回应,开始新的连麦:“有请下一位网友。”
新的网友成功连麦:“喂,李律师,能听到我说话么?”
“嗯,可以听到。”
李晨微笑的点了点头开口说道:“你有什么想要咨询的呢?”
“我自己没有什么想要咨询的,就是有个事想要和您分享一下。”
???
这句话听的李晨有些茫然。
给我分享故事?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件,整个过程也是一波三折,真的快要气死了。”
男网友的情绪比较激动,李晨见状有些无语。
别人的事你还这么生气?
真的是…
李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位网友的想法。
“可以说么?”
“当然可以。”
见对方如此执着,李晨便是微笑着回应:“当然可以。”
“我要说的是前两年的孟歌案件。”
李晨闻言一愣,这个案件他还真知道。
作为当年轰动全国的热点案件,他们政法大学还为此展开了一场辩论会。
那是一场名曰道德与法治的理念碰撞。
从道德来看,孟歌的闺蜜的行为实属毁三观,通过锁门的行为断了孟歌的求生之路。
从法治的角度来看,孟歌的闺蜜不是直接杀人凶手,她的行为也是属于紧张害怕时的正常表现。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
而在李晨,也是在辩论的过程中承担孟歌的辩护人的身份,为孟歌的家属进行有罪辩护。
通过孟歌的所作所为,将其判断为间接杀人凶手。
其为她辩护的同学加上裁判都组团给送了进去。
就是通过那起案件,李晨被推荐到了最高审判院和地检署分别实习。
大二进入最高地检署,大三进入最高审判院…
而直播间的网友,听到他的故事也表示愤慨:
“像她那样的人就得判死刑才是真正的公平。”
“一想到她闺蜜的嘴脸我就感觉恶心,只是可怜孟歌了,遇人不淑,替她解围却被推卸责任,说孟歌和行凶者有矛盾…”
“最可气的是,竟然还有人为她成立基金会捐款,我是真的服了。”
“大概是,感觉她长得还行?”
而网友讲述完原本的故事,便开始询问李晨:“李律师,像她这样的人,如果是您来处理,能不能给她判死刑啊?
您是不知道她多恶心,她的上诉起,是在孟歌的母亲将捐款全部捐出去的前一天。”
李晨听言后点了点头:“你先下去平复一下自己的情绪,我来给你分析这个案件。”
李晨断开连麦,开始分析案件:“首先,我们要确定的一点,案件的发生地点,是在国外不是在咱们国家,如果是在国内,行凶者的行为,不可能会是二十年,最次也得是无期徒刑。
因为我国对恶意杀人的行为是零容忍的,再加上事件的舆论影响力,百分百死刑。
因为只有判他死刑,才能彰显法律的权威性,才能平息其他人的怒火。
第二个,就是她闺蜜的行为。
对于行为气愤归气愤,但我们考虑的一个点,她不是杀人凶手。
站在她的角度来分析这件事,出现这样的问题也不算太过于离谱,这也是能够进行辩论甚至于说是能够上诉乃至于再诉的主要原因。”
听到李晨的答案,刚进来不了解他的网友也是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那按照你这么说,孟歌的闺蜜就不该赔偿是吧?”
“鉴定完毕,无良律师。”
“不怪她的闺蜜,要怪就怪孟歌,是她自己活该出头(气愤!)”
也有熟悉的网友开始替李晨辩解:
“先别着急喷啊,李律师这么说肯定有办法给她闺蜜定罪的。”
“先抑后扬懂不懂?捧得更高摔的更惨!”
“李律师,我们现在该换位思考了吧?”
“有请张三登场!!”
李晨喝了一口茶水开口说道:“刚才我们是站在孟歌闺蜜的角度来思考这件问题,我们现在来站在孟歌母亲乃至网友们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第一点,她闺蜜是知道对方有威胁行凶的意图。
在案件的发生中,孟歌的闺蜜刘某,曾经告诉过过孟歌具体情况,让她等着自己。
而孟歌也曾告诉过她完报警解决问题,全被闺蜜给拒绝了。”
“你明知道人家要报复你,不向警方报案而是选择了拉一个人来给自己壮胆,你这是什么行为啊?”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她的行为来判断,孟歌的闺蜜就是想让孟歌作为自己的挡箭牌?”
听到这里,直播间的网友的网友彻底炸裂…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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