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你自己承认的威胁论,那他就是威胁论!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别动我的字数:2456更新时间:24/10/13 18:16:20
    九点二十八分,法官吴磊和另外两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一同进入审判室。

    孙检察员见他走入审判室,也是收起自己的笑容,与李晨和齐怀安一同望向法官。

    坐在审判长位置,吴磊目光在双方位置扫了一眼开口说道:“今天把你们叫过来召开庭前模拟会议,主要是围绕着双方答辩的内容进行模拟开庭,基本的流程也都跳过,直接进入答辩环节。”

    吴磊拿着李晨的答辩稿,看向两人的方向:“为了节省时间,齐律师你就不要说了,李律师你直接说出伱的答辩意见好了。”

    齐怀安闻言忍不住嘴角微微一抽。

    那我走?

    李晨闻言点了点头:“好的。”,随后将自己的目光看向检察员:“对于这次事件,我主要有四点辩护意见。

    第一,杨昊的行为。

    在酒吧中,杨昊先是故意挑衅,拿烟灰缸砸向刘晓辉,后又因刘晓辉准备反击,认为是对自己的再度挑衅,从而加大了对刘晓辉的挑衅,并拿酒瓶威胁其他人不要多管闲事,其本身的威胁手段严重威胁到了想要来制止冲突的其他人和刘晓辉本人。

    第二,刘晓辉的还击。

    第一次还击,是不符合正当防卫的司法定义,而刘晓辉也是被朋友劝阻,酒瓶被人拿下后采取道歉认错的手段想要化解矛盾,却被杨昊一直用语言威胁和挑衅,他的还击是属于正当防卫的。

    而根据对方的目的性和侵略性手段来看,他的防卫措施并没有不当和越界,因为杨昊的目的就是抱着要弄死刘晓辉的态度来实施侵害。”

    “你是怎么确定杨昊是打算弄死刘晓辉的?”

    听到这里,孙检察员也是忍不住开口搭话:“因为从事实来看,杨昊虽然威胁却没有实际性的任何操作,他也没有主动发起攻击。

    根据监控视频和其他人的反应综合判断,杨昊虽然有错在先,但他的后续动作也是刘晓辉的不当举动引起的。”

    李晨闻言没有回话,带着疑惑的目光望向法官。

    不按正常的辩论程序走了?

    “庭前模拟答辩,可以自由答辩。”

    李晨闻言点了点头:“好的,法官。”

    目光望向检察员,推了推自己的眼镜放下手中的答辩稿,随后开口说道:“一件事情,从起因到结果都要有个过程。

    而本案件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杨昊过意挑衅在前,先拿东西砸了刘晓辉,他是过错方。

    而刘晓辉的还击动作,我们也可以推断为喝多了酒,又或者年轻人火气大,但最后不是被人制止住了么?”

    “制止住了他的行为,但并不代表消除了他的影响力。”

    孙检察员再次接过话来:“因为杨昊在一开始就认为刘晓辉在挑衅他,所以才会有接下来的举动。”

    “那您的意思就是,刘晓辉因为还击动作也成了过错方?”

    李晨闻言一脸严肃的看着孙检察员说道:“那面对嚣张的杨昊的行为,他当时就应该赔礼道歉是么?”

    “我并不是没有说刘晓辉是过错方,而只是阐述整件案情。

    从事实上来看,正是因为刘晓辉的下意识动作,在杨昊的眼里是继续挑衅,才会发生了后续的事情不是么?”

    孙检察员目光望向李晨:“我们也没有说过刘晓辉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只是因为他的防卫手段超过了一定的量。

    而你的辩论意见从实际上来说是不存在的。”

    “怎么就不存在了?”

    李晨闻言开口说道:“从主观上来说,杨昊的行为对于刘晓辉确实存在了威胁,他也一直想要回避威胁,客观来说,杨昊的行为也是正在进行威胁。

    关于这一点,我们从其他人的身上也能够看出来不是么?

    总不能因为杨昊没有实施就否认了所存在的事实吧?”

    “你说的事实先不否认,但案件总体,从爆发到结束,刘晓辉一直是主动方,对方完全没有了还手之力,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刘晓辉还拿啤酒瓶去捅杨昊,造成对方失血性休克死亡的事实,那么他的行为就是防卫过当型故意伤害。”

    “刘晓辉之所以这么去做,不还是因为对方的言行举止已经威胁到了他的人身安全吗?”

    李晨看向检察员借口说道:“如果对方没有张口闭口想要弄死刘晓辉,那他的反应就是防卫过当,就是借着所谓的正当防卫想要弄死杨昊。

    那么他的这种行为,定性为谋杀也不足为过,而事实是什么?

    杨昊出言挑衅,利用威胁的话语来限制刘晓辉的自由,使整体事件的真正过错方本末倒置。

    本身没有过错方的刘晓辉,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得已去赔笑脸道歉求放过。

    面对这样的情况,他的还击从一开始就很明确,而杨昊对于刘晓辉的行为也并没有还手,这就加大了刘晓辉内心的恐惧,从而做出了捅他的动作。”

    “你说的这种行为和目的性,只是一个假设定义,并不能作为现实中发生的主要依据。”

    “我们不能凭借着个人的想象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存在威胁性。”

    “我说的这个并不是假设,也是在案件中真实存在的,是可以通关其他自然人的一个归纳性判断依据。”

    李晨继续接过话来:“从酒吧的老板到双方的朋友综合反应,就可以确定对方危险性的事实,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杨昊在举起酒瓶的那一刻刘晓辉的朋友为什么会后退不敢管?

    如果我的假设并不是真正存在的,那么从双方的朋友到酒吧的老板,应属于同案犯。

    最基本的一个,在双方爆发矛盾前,都有明显制止矛盾的行为,在爆发后却都是坐在一旁不闻不问,从严格意义来讲,刘晓辉和杨昊之间的冲突行为,也是他们双方默许的结果。

    而酒吧的老板,在发生矛盾后不出面制止,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在案发后也没有采取救护措施,与杨昊失血性休克死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请注意,杨昊的真正死因,是流血性休克而不是直接死亡,在案件的发生后,刘晓辉和双方的朋友还有酒吧的老板,都是一副淡定的状态,和见死不救没什么区别。”

    李晨紧盯着检察员看开说道:“而对于其他人的责任,你们地检署不也是有了明确的划分,也同样认定了杨昊的威胁性么?

    要不然怎么不一起起诉,而是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措施?

    酒吧的老板,只是给了一个治安处罚,其他人也是作为案件的证人。

    如果不存在威胁论,那他们又凭什么能坐在证人席上?”

    孙检察员闻言目光望向审判席上的法官吴磊,发出求救的信号。

    吴磊见状立刻低头看向旁边的证据进行对应。

    嗯……

    确实是这么回事…

    案件到此结束吧,不往后写了,下一章收尾算了,真搞不懂,写详细了叫水,不详细叫虎头蛇尾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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