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我就只是一个懂法的律师而已…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别动我的字数:2201更新时间:24/10/13 18:16:20
    看完升旗仪式,其他三人便是打车回去继续睡觉,拒绝了李晨游玩天安门的美好建议。

    而李晨也没有强拉着他们,选择一个人闲逛。

    下午三点,李晨坐上火车准备返回魔都,想要欣赏一下路上的风景,他们几个则没有那个雅兴,选择乘坐飞机回去。

    进入火车内,找到自己的座位,李晨也感觉有些困乏,便是打算眯一会。

    “你能不能管一下你家的小孩?”

    一个声音将他吵醒,李晨看了一眼,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的旁边多了一位年轻的长发美女。

    记得上次被人提醒道歉的时候,自己的旁边还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把他叫醒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的肩膀上还残留着李晨的口水印记…

    女人站起身来面带气愤,李晨也是面带好奇的看了一眼后面一眼,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怎么了,你这么大一个人跟小孩计较什么?”

    ……

    听了半天,李晨也是大概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小孩比较调皮,没事就踢一下前排的座位,把这位女士给踢得不耐烦了,这才站起身来想要劝导对方,让他们做家长的管好自己的孩子。

    而家长也是个硬茬子,大概是认为在这种公共场合被别人教训丢了面子,一口一句自己的孩子还小,甚至出口辱骂他旁边的这位女生。

    还真是一个好汉三个帮。

    怪不得小孩会如此不懂礼貌…

    而那年轻的姑娘又岂会是三人的对手?很快就败下阵来。

    也就在这时,战况升级。

    男孩的妈妈率先出手,一个巴掌呼到了人家姑娘的脸上。

    那年轻的姑娘被打的走了神,一时没反应过来。

    见那女人打了自己还在骂骂咧咧也是忍不住进行还击。

    女泼妇的战斗力十分强悍,那姑娘完全不是对手。

    两人拉扯的过程中,姑娘还被推到了李晨的身上。

    李晨有些无语,只能起身拉架。

    他敢对天发誓,一开始他是绝对是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对待这件事,只是单纯的想要把战斗的双方拉开,根本不存在拉偏架的行为。

    而那泼妇的老公一见他的老婆被人欺负,也是站起身来准备动手,更是狠狠的踹了李晨一脚。

    还没来得及倒下,对方又紧逼了上来。

    见没了后路,李晨也不在打算退让。

    你既然真想跟比划比划,那就来吧,老子把你弄死了也是正当防卫,毕竟这么多人看着呢。

    看到列车员的身影,李晨急忙捶上两拳先回个本再说。

    列车的过道有些狭窄,再加上有旅客拉架,这完全限制了李晨了输出的空间,不然一定要让对方体验一下什么叫做被跳起来捶的快感。

    列车员来到之后便是将战斗的双方强行分开。

    而那男人被拉开后还是有些不服,感觉自己有点吃亏的他便是抬起自己的左脚做出踹人的动作。

    那左脚上穿着的黑色皮鞋也是不受控制的飞了出去,刚好落到了李晨前排的餐桌子上。

    那位置上坐着的几名旅客,看着自己面前这突然起来的皮鞋陷入了沉思。

    这还真他妈是人在车上坐,鞋从天上来。

    尤其是这只皮鞋,还散发着刺鼻的味道…

    两方人马被分别控制住,随后交给下一站的铁路武协局。

    一开始的时候,铁路武协还打算调解,见到李晨态度如此强硬后也是没了调解的欲望。

    “知道你的行为是什么吗?”

    李晨坐在审讯室内,他的手机和随身用品已经被警方暂时扣下。

    “见义勇为加正当防卫。”

    审讯他的警察一听他这么说顿时就乐了。

    “还见义勇为正当防卫?你这是互殴你知道么?”

    见对方不愿意和解,两个警察也是换了表情,用着审讯的手法跟他录口供。

    “警察同志,我对你们的行政处理不认可。”

    李晨闻言看了看他们认真的说道:“正当防卫法第二十条有明确规定: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

    “而我刚开始的目的,也只是想要制止他人实施暴行,而那人也是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对我进行殴打。”

    “列车的空间狭窄,完全不利于我采取紧急避险,所以只能采取正当防卫的方法来制止对方的暴行,从而保证我的个人利益不在受到侵害。”

    “而整个过程中,坐在我旁边呢位置的那位女士,一开始也是正常的与他们进行理论,阐述事实,并要求他们的家长做好父母应尽的义务。”

    “却不想,对方听完后先是出口辱骂,随后动手对我旁边的女士进行殴打,而我旁边的那个女士更是被施暴者按到了我的腿上。”

    “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将他们分开,制止对方的暴行。”

    “综合上述,我的行为只能是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而并非你们两个口中的互殴。”

    “如果你们非要把我定性为互殴,那我肯定是有异议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被执行者有权提起行政复议。”

    两名警察听他这么说脸色瞬间阴沉了下去:“你是在跟我们普及法律?”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李晨看着他们两个露出冷笑说道:“要是你们敢对我动手,我保证你们这辈子都穿不上这身警服。”

    “你是什么人?”

    年轻的警察看了看忍不住皱起眉头。

    这个家伙怎么懂得这么多?

    “我只是一名律师。”

    李晨见状面无表情的回道:“一个十分懂法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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