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京城第一舔狗!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棠十七字数:2371更新时间:24/10/13 11:30:24
    陆泊朝着陆云笙伸出手,态度强硬,好似理所应当一般。

    “父亲是以什么身份和我要?”陆云笙冷眼看他,眼底满是凉意。

    “你是我的女儿,你的东西自然属于我,属于定国公府。”

    陆泊理直气壮。

    陆清欢也跟着附和:“妹妹,父亲都是为了家族兴盛,你应该交出来的。”

    这么好的东西,怎么能让陆云笙独占!

    她也想要。

    “家族兴盛和我有毛线关系呢?”陆云笙裂开唇角冷笑一声:“这十年,我也没有吃国公府的米,喝国公府的水,父亲这是想空手套白狼啊!”

    陆泊被陆云笙怼的无语凝噎。

    他实在找不到话反驳了。

    “我晚上还有约,告辞。”陆云笙不屑和他们继续浪费口舌,抬脚就走。

    陆泊满腔的怒火无处发泄。

    扭头,他就看向了一直没说话的陆秉。

    “陆秉,你为什么不替清欢辩解,替为父说几句公道话?”

    陆秉:......

    他就知道!

    陆清欢红起眼眶,刚蓄上泪水准备哭诉一番,陆秉却什么都不打算说,直接跑进国公府。

    父女俩大眼瞪小眼,无处发泄。

    陆云笙回了水榭阁,正瞧见,一月和二心正往院子里搬着什么东西。

    她们身上果然都穿着她送的衣服。

    而平安和顺才刚从她的屋子里走出来,喜笑颜开地不知说些什么。

    手上拿着的都是陆云笙的名贵首饰和珠宝。

    见陆云笙回来,二人迅速将东西藏到身后。

    “三小姐回来了。”平安有几分心虚。

    “我们...替三小姐看护院子,拿点东西可以吧?更何况,三小姐都赏赐一心和二月了。”顺才强装镇定。

    陆云笙掩去眼底划过的一抹狠厉。

    “当然可以了,你们都曾是姐姐身边的人,我怎么敢怠慢姐姐的人!上次我让一心和二月收拾院子,第二日就被姐姐教训了,说我不该如此严厉。”

    闻言,两人断定陆云笙怕陆清欢。

    于是他们胆子大了起来。

    “那便多谢三小姐了。”

    尤其是顺才,那贪婪的目光在陆云笙的身上上下打量了好几番,眼里多了几分迫不及待。

    被平安及时拽走了。

    陆云笙觉得一阵恶心。

    但不用着急,很快,你们几个就一起下地狱。

    “你们搬的这是什么?”陆云笙走近一心和二月。

    两个人难得地有耐心给她解释:“三小姐,这可是夫人特地为您寻来的,听说养在院子里,可以延年益寿呢!夫人对您比二小姐都好呢!”

    一边说着,两人一边将两棵树的幼苗从花盆里取出来,种在院子里。

    陆云笙只是瞥了一眼便眸光阴沉下来。

    这是金皮树。

    金皮树的叶子上有一层细小的绒毛,犹如布满毒液的尖刺,一旦不小心扎入皮肤中,毒液便会顺着伤口进入体内,引起中毒。

    这种毒不易医治,还会反复发作,发作的时候伤口处剧痛无比。

    不会立刻致死,但会让人痛不欲生。

    林氏可真是好狠的心啊!

    一心和二月种植的时候格外小心,她们肯定是知道金皮树有毒。

    “你们辛苦了,做完再去选两件衣服吧!”

    “多谢三小姐。”

    一心和二月表面上道谢,心里却在暗骂她是蠢材。

    刚来水榭阁的时候,她那么嚣张,还以为多厉害,还不是被二小姐治的服服帖帖的。

    她肯定再也不敢对她们吆五喝六。

    陆云笙将她们脸上的得意尽收眼底,嘴角扯起一丝冷笑。

    换了身衣服后,陆云笙准备出门。

    陆清欢早已经等在水榭阁门口了。

    “妹妹,你好慢呀。”

    陆清欢攀上她的手臂。

    发生了刚刚那种事,她竟还能厚着脸皮跟上来!

    还真是为了接近傅南霄,连脸都不要了。

    陆云笙腹诽:我愿称你为京城第一舔狗!

    二人出门子的时候,天色已经开始暗了下来。

    暮色将至,家家户户门口都亮起了灯笼,整条街灯火通明,全然是另一番景象。

    “第一舔狗”比陆云笙看起来更兴奋。

    见了傅南霄,忙热脸贴着冷屁股一般地凑上去。

    “王爷,您这身真好看。”

    “王爷,您喜欢吃什么?臣女请您吃!”

    “王爷,您喜欢哪家茶馆,不如我们去坐一坐?”

    “王爷......”

    ......

    陆云笙都嫌烦。

    放到现代,这都是相当炸裂的存在!

    “王爷~”陆云笙学着陆清欢的语调,甜腻腻的:“臣女想吃酱猪肘!”

    傅南霄:......

    他扭头就对一直憋着笑的于溯道:“给她买十个!让她吃个够!”

    “是!”

    于溯马不停蹄地去买了。

    陆云笙嘴角一抽。

    他还真去啊!

    正在陆云笙打算找借口逛逛之时,从旁边的酒楼二楼窗口处突然飞下来一个绯色的人影。

    那人直接摔倒在三人面前。

    陆清欢吓得脸上血色尽失。

    “啊!”

    陆云笙定睛一瞧,躺在地上的是一个女子,她头发凌乱,袖子被撕破,露出藕白色的手臂,手指紧紧地拽着自己的衣领子,脸上挂满泪痕。

    女子长的秀气好看,一看就是被欺负了的模样。

    酒楼二楼的窗口处,探出了一个男子的脑袋,他指着地上的女子道:“给我把她抓回来。”

    听到声音,女子吓得站起身,可跳下来的时候,脚踝扭了一下,站了几次都站不起来。

    “姑娘,求求你救救我!”她当即扑倒在陆云笙的身前,一个劲地磕头:“只要姑娘救我,我愿意为姑娘做牛做马!”

    陆云笙蹙起眉心,没有说话。

    酒楼里已经下来了五六个壮汉,个个膀大腰圆,一起朝着女子冲了过来。

    她抬眼希冀地看着陆云笙。

    “你叫什么名字?”陆云笙问。

    “我叫阿巧。”

    陆云笙正要将她扶起来,陆清欢却阻止她:“妹妹,这姑娘来历不明,你别被她骗了。”

    她不能让陆云笙多个帮手。

    她的身边只能有她安插的眼线。

    “姐姐是想见死不救?”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担心你。”

    “我们是医学世家,医者仁心。”

    陆云笙直勾勾地盯着陆清欢的眼睛。

    周围都是看戏的百姓,陆清欢生怕影响自己的声誉,便不说话了。

    壮汉们围上来,扯着阿巧的胳膊就要往酒楼里拽。

    “放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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