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星条国开膛手【求收藏,求推荐~】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阿拉米格字数:2417更新时间:24/10/12 18:38:32
    拥有女人第六感的JO忽然发出一声轻呼,立即回头。

    却没有发现什么异状。

    走在前面的温良听见呼声,马上问道:“怎么了?”

    JO脸上有些惊魂未定的:

    “我不太确定,刚才感觉有人在窥视我。”

    窥视?温良赶紧过来查看。

    刚一靠近就闻到了一股刺激性的气味,很是熟悉。

    “你有闻到吗?”

    JO鼻子抽动,用力地吸了两口,有些疑惑:

    “这是什么味道?煤气泄漏吗?”

    “不。”温良面色凝重,这味道他记起来了。“是氯仿,用来麻醉人的气体。”

    “什么?!”

    JO似有所察觉,拿着EMF蹲下了身子,将天线对准了通风口。

    她手中EMF顿时发出刺耳的鸣叫声,代表着信号的红灯,全部亮起!

    她回头用询问的眼神看向温良。

    温良给了她一个肯定的笑容:

    “新人的运气总是不错,看来我们找到它的踪迹了。”

    接着他从随身携带的工具包里拿出十字螺丝刀。

    让JO拿着军用手电筒照明。

    自己则将覆盖在通风口上的铁栅栏取下。

    然后再接过JO手中的手电筒向里面观察着。

    在通风口的里侧似乎有着一团东西卡在墙后。

    温良试图将手伸进狭窄的通风口里获取物品。

    他心下其实有些忐忑。

    天知道里面会不会多出一只手来抓住他。

    幸好,没有什么意外,他很轻易地就将里面的物品给取了出来。

    那竟然是一团连带着金发的头皮。

    看着这血淋淋的头皮,JO脸上露出了不适的表情。

    温良稍好一些,毕竟他自己也亲手敲碎过别人的头颅。

    “看起来像是有人特意藏在这的战利品。”

    温良试着用话语转移JO的不适感。

    没想到JO很快就接受了眼前令人恶心的头皮,反而开始分析道:

    “喜欢金发女性,还喜欢割下头皮当纪念品……

    我需要联系一下阿瑟,让他利用这两个条件筛选一下消息。”

    “好,现在天色也晚了,我们先回房间吧。”

    温良站起身来,准备回去。

    JO还蹲在地上,一双美目饶有兴趣的看着他。

    “怎么?”温良看了看自身上下,没什么奇怪的地方啊。

    “没什么,我只是想问房间里就一张床,谁睡呢?”

    “额,我睡沙发就行了。”

    温良倒是想睡床,只是两人的关系还没有到这一步。

    “嘿,算你识相,今天的晚饭我请了。”

    “哈,还是我来吧,你哪有那么多钱?”

    “当然有,告诉你个秘密,那些猎魔人们打牌技术很差,又爱玩,哈哈。”

    两人说笑着离去。

    被拆开的通风口里一只白色眼球静静地注视着他们的背影。

    ……

    第二天,躺在沙发上的温良在一阵刺耳的警笛声中醒来,全身哪都疼。

    沙发就是没有床舒服。

    爬起来的温良敲了敲自己发酸发胀的腰部。

    “早啊。”

    一旁的JO早已买来了咖啡,此时正把玩着小刀,看着桌子上的一大堆资料。

    “你没有睡觉吗?”温良面带惊疑地看着头发丝毫不乱,面色略带疲惫的JO。

    按他的经验来说,这JO昨晚一定没睡。

    “没有,我总感觉我们遗漏了什么东西,而且昨晚旁边的2.F公寓又出事了。”

    “什么?!”

    “是的,现在警察已经封锁了那里,我想现场应该也残留有怨灵留下来的物质。”

    JO的话,一下就让温良清醒了过来。

    “我们不能再耽搁了,得赶紧找到它!”

    “说到这个,我有一些发现,你过来看看。”

    JO从资料堆中抽出一张富有年代感的照片。

    照片是一片空地,并无什么奇怪之处。

    看着温良奇怪的眼神,JO解释道:

    “现在的公寓就建在这片空地之上,你再看看旁边建筑的窗户。”

    温良凝目看去。

    那栋建筑的窗户之上都焊有铁条,“是监狱!”

    “没错,这是费城监狱,建于1835年,拆于1963年,而这片空地以前是行刑场所,所以……”

    “所以那个怨灵是里面的犯人!”

    “对,我联系了阿瑟,拿到了那段时间所处决的犯人名单。

    经过对比之后,我发现里面有一个人很符合现在的作案习惯——赫尔曼·韦伯斯特·穆吉特。

    他还有一个别名叫做H.H.霍姆斯,1896年5月7日被处死于费城监狱。”

    “霍姆斯?!”温良脸露震惊之色,他显然听说过这个名字。

    霍姆斯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个连环杀手,可经证实的谋杀案多达27起。

    但是人们通常认为他作案次数不少于100起。

    只是那时的办案条件简陋,很多证据都找不到了,能确定的只有27起。

    而他最喜欢下手的对象就是身材性感,脸蛋漂亮的金发女人。

    作案手法通常是使用氯仿麻醉后,带入他自己设计建造的迷宫旅馆中,残忍碎尸。

    并割下带有金发的头皮作为留念。

    可以说是一个极为变态的杀手!

    “如此一来,那都对的上号了。”温良喃喃道。

    “那我们只需找到他的尸骨,撒上盐,再点火烧了它就行了吧?”JO接话道。

    温良苦笑一声:

    “没那么简单,如果真是他的话,他的尸骨确实埋在镇里。

    但是不仅棺材里灌满了水泥,连三米深的土坑中也全是水泥覆盖。”

    “什么?!”JO感到不可思议,居然还有人用水泥将自己埋葬?

    “传言说他不想让别人破坏他的尸首,因为他常这么干。”

    “真是个变态!”JO的眼里流露出很明显的不耻之色,只会对女人下手的人渣。

    要是这人还活着,她怎么也会上去补两刀。

    “没错,所以能让阿瑟弄份霍姆斯在芝加哥建造的旅馆蓝图吗?我需要对比一下。”

    温良已经隐隐回忆起这个剧情了。

    这个时候绝不能让JO一个人离开自己的视线。

    霍姆斯已经盯上她了!

    “好的,稍等。”JO开始联系另一头的阿瑟。

    很快,扫描过后的蓝图就出现在了房间里的电脑上。

    温良拿过公寓的图纸对比之后,找到了那个位于公寓下方的废弃下水道。

    也是霍姆斯旅馆中最隐蔽的一个囚禁室。

    这个囚禁室内发生了许多惨绝人寰的案子。

    可谓是劣迹斑斑。

    温良用手指点了点这里,然后拿出市政里借来的蓝图仔细对比。

    对下水道的大致位置,做到了心中有数。

    “我想我找到他了。”

    “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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