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天枢之上字数:2308更新时间:24/10/12 08:35:07
    远方闪烁着蓝紫色灯光的摩天大楼直指夜空,璀璨的灯火映照着微弱的星光。

    一节高速列车从头顶巨大的高架桥驶过,床板在身下剧烈颤抖,墙壁扑簌簌不断有灰尘掉下来,水滴从高架桥上坠下,擦过蔓生的电线,滴在棚户屋顶上。

    一道嘹亮的鸣笛声撕破了夜空。

    陈小芸突然从睡梦中惊醒,屋子里漆黑一片,只有靠从窗口照射进来的微弱的光才能依稀看到一些轮廓。

    “妈妈?”她开口轻唤了一声,声音有些虚弱。

    冰冷的黑暗一片死寂,没有人回应她,只能听到远方渐渐远去的铁轨声。

    已经第三天了,这已经是连续三天妈妈没有回来了。

    妈妈去哪了?

    她是不是不回来了。

    妈妈我好饿,我想喝水......

    她想起来给自己倒杯水,可是她好疼,全身的骨头都在疼,手都抬不起来。

    陈小芸意识都有点模糊了。

    睡吧,睡着了就不疼了......

    朦朦胧胧之中,她好像听到了一个急促的脚步声在靠近。

    “哐”的一声,只是用几片木板拼出来的大门被推开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一下子扑到床前。

    “芸芸,快醒醒,妈妈回来了,妈妈带吃的回来啦!”女人手忙脚乱的从怀里往外掏东西。

    “妈妈......”陈小芸的声音愈发虚弱,蜡黄的脸颊已经瘦得皮包骨,连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女人撕开包裹了一层又一层的旧报纸,一股浓郁的肉香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那用旧报纸包裹住的竟然是一只烤的金黄油亮的猪蹄。

    “芸芸快起来吃东西,吃完你的病就会好的。”女人同样已经瘦成了皮包骨,但是她的眼睛却异常的明亮。

    “妈......”

    “来,快吃,妈妈喂你吃。”

    一边说着,女人撕下了一块肉就往自己女儿嘴巴里面塞。

    长这么大这是陈小芸吃过最好吃的东西,原来肉真的这么好吃,比电视里说的还要好吃。

    “多吃点,多吃点,吃饱了你的病就好了。”

    “妈妈......我想喝水......”

    “别喝水,快吃肉,多吃点,吃饱了你的病就好了。”

    “妈妈......”

    “别说话了,快吃肉,多吃点,吃饱了你的病就好了。”

    女人的身体在颤抖,她的精神变得非常不稳定,整个人都有点疯魔了,她不停的从猪蹄上往下撕肉块,一刻不停的往女儿嘴巴里面塞。

    陈小芸的小脸蛋流露出痛苦之色。

    可是女人像是看不到,只是拼命的往女儿嘴巴里塞肉,也不管她能不能咽的下去。

    “香!好香啊,是肉香!”门外突然传来一个男人兴奋的喊叫声。

    随即,一个身影出现在大门口,挡住了照射进屋子里的光芒。

    来人用力深吸了一口弥漫在空气当中的肉香味,脸上浮现出迷醉的表情,他一眼就看到了女人手里的半只金黄油亮的猪腿,眼中闪过一道贪婪之色。

    “死三八,这猪蹄肯定是你抢来的!我要带你去警视厅把你关起来。”

    男人食指大动,狂咽口水,看着女人还在往下撕肉更是心痛不已。

    我的,肉是我的!

    “死三八,给老子滚一边去。”

    男人粗暴的一把抢过只剩下一半的猪蹄,一脚就将瘦骨嶙峋的女人踹翻在地。

    “吧叽。”

    男人大口啃了一口猪蹄,浓郁的肉香味在嘴里绽放开来,猪油在唇齿间翻滚,带给人的是无与伦比的精神享受。

    女人披头散发,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嘴巴里还在不停的呓语。

    “吃肉,吃了肉病就好了。”

    明明手上已经没有东西,可是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不断重复做着刚才撕肉的动作,整个人如同着了魔一样

    突然间,她的动作猛地一顿,像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声音。

    “肉没了。”

    披头散发的她猛地抬起了头,漆黑的眼眶中,一点猩红之火在不断跃动。

    男人在飞速啃着猪蹄,大口的吞咽,吃的满嘴流油,一边吃还要不停的舔舐粘在手指上的油脂,一点都不愿浪费。

    在这个鬼地方,肉只有吃进了肚子里才能心安。

    转眼间,大半只猪蹄已经快要被啃食殆尽,陡然间,一道黑色的影子从他面前一晃而过,血液飞溅。

    男人的眼睛睁大,恐惧逐渐弥漫开来。

    黑影将男人扑倒在地上,冰冷的黑暗中不断传出类似野兽进食的声音。

    陈小芸躺在破旧的床板上一动不能动,她的腮帮子鼓鼓的,嘴巴里面塞满了肉,可是现在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她已经快要窒息了,无神的双眼,光芒逐渐消散。

    她的意识即将消失的最后时刻,她仿佛看到了一道熟悉的人影站在了她身边。

    是妈妈吗......

    ……

    巨大的引擎轰鸣声如同野兽的咆哮划过夜空,浑厚的音浪掀起尘埃,强大的加速度将人牢牢的按倒在座椅上,两侧街边的灯光连成了斑斓的光束不断倒退。

    杨锦抚摸着这台年纪比他还大的汽车的内饰,一脸的羡慕。

    这是大灾变之前的车子,据说在当年就是世界上最顶级的超跑,而到了现在这个时代,富人更是以能拥有这样的一台汽车为荣。

    杨锦对于那个年代的豪车没什么了解,只知道叫什么布什么龙。

    虽然不了解但是羡慕就对了。

    超跑才是男人的浪漫啊!

    原本杨锦是打算乘公交电车回医院的,但是薛曼柠主动提出要送他一程,杨锦想了想能够省五块钱也挺划算的,于是勉为其难的答应了。

    然后薛曼柠就从她家那停着满满当当十几辆车的底下车库里开出了这辆她说是最低调的车。

    杨锦很开心,因为他也是一个低调的人,他喜欢和志同道合的人交朋友,这个好朋友他交定了,谁来劝他都不好使。

    薛曼柠戴着一副蛤蟆墨镜坐在驾驶位上,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靠着窗舷。

    杨锦觉得这个姿势很帅,以后如果会开车了也要这样开车。

    两人并未急着回精神病医院,而是趁着夜色兜风,他们穿过闹市,一路往城郊驶去,随着他们离城市中心越远,建筑也都越来越低矮,连灯光也都是稀稀疏疏,往往只隔着一条街就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当他们行驶过一段破旧街区的时候,大路被封锁了,警视厅的路封拉到了大马路上。

    前面出事了。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